年自私的基因讀后感
很多人在看完電影或者活動之后都喜歡寫一些讀后感,這樣能夠讓我們對這些電影和活動有著更加深刻的內容感悟。讀后感對于我們來說是非常有幫助的,那么我們該如何寫好一篇讀后感呢?下面是我給大家整理的讀后感范文,歡迎大家閱讀分享借鑒,希望對大家能夠有所幫助。
自私的基因讀后感篇一
經典大作就是不一樣,盡管是幾十年前寫的關于進化理論的書籍,新的理論和技術不會出現在里面,但《自私的基因》這本書建立的解釋體系,仍然是強大的。
從我的閱讀記錄來看,我對關于“本原”問題的好答案有很濃的興趣,《自私的基因》給“為什么各種生物會像現在這個樣子?”的問題提供了一個邏輯自洽且證據充分的答案。
“自私”在這本書里,只是一種擬人的說法,方便說明而已,我們大可以這樣理解:基因的“自私”性質,是指它有自發增加自己數量的趨勢,就和物體在高處總有下落趨勢、高溫物體自發向低溫傳熱的性質一樣,是物理規律、化學規律等。
實際上,全書對進化的一個根本邏輯可以這樣概括:為什么會這樣呢――正常來說,不這樣的都被淘汰了(死掉了)。
從宇宙形成之初,物質已經存在(比這一部分更深入的問題只能交給物理學家了),此書從這樣的條件開始。在某個條件下,例如壓力、溫度等,某些粒子和另外一些粒子容易組合在一起,形成一個穩定的結構,而另外一些,因為不穩定,無法形成或者無法維持某種結構――這時,可以把穩定的結構看作進化了,它們比其他粒子更多,打比方說,假設原來的宇宙只有h原子和o原子,某種環境下形成了h20,也形成了h2o2,但h20因為性質穩定而占很大比例,h2o2很少或者徹底被分解,可以看作h2o前進了一步。
根據上面的邏輯去演繹,各種各樣的分子機緣巧合之下,碰到了其他分子,形成更穩定的分子,各種分子達到了比例穩定的狀態,穩定的分子不再容易碰到其他分子形成更穩定的狀態了。
有些有機物,可以“復制”自己――據我的理解,應該就是堿基之間的連接與分開吧,也可以對應形成氨基酸,進而形成蛋白質。這里算是基因吧。有些基因形成的蛋白質可以包裹基因分子,因此更穩定,它的數量會逐漸增加。
不同的基因會碰到一起,有時候可以連接在一起,如果連接在一起可以穩定,或者形成了互利,形成的保護更好,他們的數量也會變多(不是它們主觀想要互利,而是自然界只有穩定的東西才會隨著時間推移而積累變多的)。漸漸地,基因就變成了基因集合,進而形成生命。
單個基因不一定能分好壞,在不同的集合里,同一個基因就不一定是好是壞。假定草食動物對應合適的牙齒和胃由兩個基因管理,碰巧出現了肉食的牙和草食的胃,它們的搭配不好,所以就被淘汰了。作者以賽艇為例說明,劃槳最好以左右平均搭配為好,在一個右手漿手多的環境,左手漿手的加入更能提高成績。
作者極力避免提到“意識”這東西,更不用說“人”。他把各種各樣的生物歸類為“生存機器”,和當初保護基因分子的蛋白質一樣,把“行為”都看作是基因制造的物質的外在表現,是基因這個“程序”設定好的。(當然,他也說了,對行為的控制是遲滯的、延時的)。
這種“基因控制行為”的理論基礎,解釋了各種各樣的行為,包括、父母兒女/兄弟姐妹的愛、蟻后“奴役”工蟻、鳥一窩該生幾個蛋等等。即使在個體層面上的利他行為,拋開“意識”對行為的干擾,也可以理解為基因增加自己數量的手段。這里并不是說日常生活中父母對孩子的愛是有目的性的,而是說不同的行為,包括利他行為,都符合以“每個基因在盡力使自己變多”為基礎的演繹。
人是有意識的,而不是單純受基因控制,盡管受基因控制的行為還真的不算少。也不知道從哪個階段的動物就算是有意識。我覺得,用書中同樣的邏輯去推理應該是這樣的:在一群無意識的生物中,出現了幾個有一定記憶力的生物,后者顯然比前者有更強的生存能力,進而擴大了比例;然后,記憶和預計未來的能力在進化歷程中越來越重要;慢慢地,基因的“程序”出現了“放權”,即原來慣有的代碼是“無論如何你要做這事”,新的代碼變成了“如果長期來說那樣做更好,你可以那樣做而不用這樣做”――我猜想這是人類社會發展的基礎,我們可以形成文化、建立制度,使我們的長期利益可以提高。以博弈來說,作弊可以在短期獲益,但合作可以使很長一段時間的總獲益提高。記憶能力、推理能力弱,不懂得合作等等的,自然就不容易生存下來,被淘汰了。
小時候我就想過,身體的構造真好,一些東西不用腦子控制就自然做了,腦子只需要思考,現在想來,這完全是反過來了,應該是無意識的基礎還在,意識能力的發展對基因有了更好的保護――看看人類在地球上的統治力就知道了,同時也可以觀察到有些人類不想發生的身體變化,還是會發生,“放權”的程度不足以讓意識完全控制“自己”――這個“生存機器”)。
目前來說,人的意識的自主度還是相當高的,很多情況下人不必像一個機器,可以更像一個“人”。
自私的基因讀后感篇二
最近看了《自私的基因》這本書,總的來說:五味雜陳!
道金斯在書中對人性透徹的分析,在前半段我幾乎是看不下去了,因為我無法像作者一樣不帶任何感情的去看待里面的每一個文字,我帶著世俗的眼光去看我們千百億億年來,祖先殘忍的進化,用自利、私心去傷害其他的個體,不管是陌生人還是自己的兄弟姐妹;然后再用欺騙、蠱惑的手段去取得養育者的關注同情和愛。做這些事情的所有終極目標就是為了活下來!
不管過程都多么不堪!
作者一直在強調這些全都是基因在無意識的狀態下,經過自然選擇而促成的結果。但是,作為一個有意識的經過教化的人類,我真的無法做到不去評價優劣。何況書中所列出的理論與現實世界的很多事例那么吻合。將這些理論與事實相結合。我差一點點將人類的本性判了死刑。我帶著悲壯的心情繼續讀下去,幾乎絕望……然而道金斯在文章過半的時候,突然筆鋒一轉。談到了另一種基因的形成與進化,作者對這種在科學界還沒有定論的“基因”做了一個預言似的闡述:我們的文化正在一個“基因”形成的過程中,就像最初的“基因”在“原始湯”中漂浮的那個階段,作為一種比最“原始”的基因生命力和傳播能力更強的基因。它的發展將會比原始的基因更有穿透力,這些東西已經存在我們生活的每時每刻:語言、書籍、音樂、道德約束......
而這些東西都是與原始的“基因“不一樣的性質,并且是原始基因的更高表現階段!
我似乎看到了曙光!不管作者是不是出于對讀者的安撫,才會將未來描繪額那么美好。但是,他的這樣描述帶來了憧憬和正能量!
我們在基因的控制下顯得無情與自私,但是,我們并沒有放棄努力。我們在不遺余力的去和這種天性對抗。
戰爭還在繼續,前途充滿希望!
自私的基因讀后感篇三
這是嚴琦推薦的一本書,生物學方面的書,據說是進化論方面的經典著作。不過全文通俗易懂,中間稍微擺弄了一點淺顯的博弈論知識,完全不妨礙外行人如我來閱讀。
針對動物進化問題,作者道金斯認為自然選擇的基本單位不是個體或種群,而是基因,自私的基因。并把我們人類及其他所有動物都描述成是我們的基因創造的機器。所有的行為都可以歸結為基因的自私行為,即為了更好的復制,傳播。所有的利他行為,也僅僅是自私目的下的有限利他行為。
還好作者強調了,“不涉及到意識的動機”,要不然真的有點像嚴琦說的那樣有點“反人類了”。正因為這樣,在看書的時候,我時刻提醒自己,這是在講沒有意識的動物,這是在講沒有意識的動物。作為一個人類,我還是希望世界能美好一點的,雖然,基因可以這樣的自私。慶幸的是,作者提到了意識的非一般的作用。特別是在講到意識的產生的時候,“把意識視為一個進化趨向的終點”,生存機器最終從主宰它們的基因手中解放出來,變成有能力,甚至是有拒不服從能力的決策者,比如說拒絕生育。
雖然要知道這本書寫的不是基于人類的行為,但作為一個外行人的收獲,也許更多的是將人類納入這些“準則”中去思考,反思發生在自己身邊的自私行為和利他行為。當然,最好是同時懷著一顆積極的心。
自私的基因讀后感篇四
道金斯在[自私的基因]中向我們闡述了這樣的觀點,自私是生命的最基本特征,生物的大部分行為和性狀,都是為了提高自己的適合度,或者說是提高某個控制這種性狀基因的適合度。連生物的利他行為,其出發點也是為了自己的利益,即:幫助別人是為了別人能幫助我。
整本書所闡述的觀點很有說服力,語言也比較通俗易懂,其理論亦是“達爾文”的理論,只是以一種達爾文并未選擇的方式來表達,文中將“基因”擬人化,亦表達出一種冷酷無情的信息,有點過于純粹,但我們也許可以用新的視角去窺探很多不曾被注意的東西。
閱讀《自私的基因》,大多只能被作者的思想牢牢鎖住,找不到反駁的機會,只能夠理解他、認同他。我們說“母愛”是世間最偉大的情感,但道金斯的思想卻讓你看到,母愛只不過是自私地維護自己的下一代,希望自己后代得以延續并得以優化的體現。
很多人曾對道金斯的自私基因論提出質疑,他們認為人是有意識的動物,不可能輕易淪為基因的奴隸。其實,這恰恰是道金斯基因自私的真正意義所在。
論道金斯在道出人的自私基因的同時說道:“我們具備足夠的力量去抗拒那些與生俱來的自私基因,在必要時,我們也可以抗拒那些灌輸到我們腦子里的自私母體。”我們作為基因的載體而被創造,但我們有足夠強大的力量去反對我們的締造者。
可以說,人生來自私或者人性本惡,但卻并不丑惡,在自私的基因之下,不論我做事是利己還是順便利他,很多事情其最終的結局還是有益的。所以我們不用糾結于人最原始的善惡,他們并不能代表什么,我們真正該去做去發掘的是人性善良之面的巨大能量。
自私的基因讀后感篇五
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僅僅多了一個變數。怕是再細微的謬誤,在時間長河不斷積累下,都會被無限放大。也正是這些細微的謬誤,成就了你我,成就了這個美麗的世界。
因此,謬誤再不是貶義。錯也成了無限可能的一種。我們總是做著各種各樣的嘗試,每種嘗試在某個角度總有一種有利于某一個個體或集體,現實或虛擬的解釋。便是這種解釋,讓我們在嘗試的過程中獲取著不同體驗。再由自然法則大刀闊斧的挑剔著嘗試的結果。
成功是一種結果,失敗是一種結果,堅持是一種結果,放棄也是一種結果。每種結果都將在新的世界生根發芽,以各種形式將結果的信息傳遞給其他人。再由其他人根據自身生長環境對于這種信息作出相應的反映,或接受,或排斥,都成了信息的映射。
書中描述一個蠻有意思的角度,肉體是基因開的車,每個基因都希望可以穩定的長久的盡可能多的傳播出去。基于這個假設,基因會根據道路的變化調整車的軌跡,改變車的外貌,甚至改變車的功能。
似乎與前些日子的一些感悟相佐——信息的表征是傳播。如果把基因也看成一個個信息包,所有表現出來的,無非是如何保障讓自己的信息可以完整的傳播出去。
這里又有一個很有意思的現象,信息的傳播是需要載體的,這些載體除了攜帶信息本身,還攜帶了更多東西。這些附加的東西最初可能并不重要,但是隨著傳播次數的增加,附屬的東西可能會反向影響信息本身。
比如人們對黑暗,對高頻噪聲的恐懼。很可能就是直接被寫在了基因里,源自百萬年間人們受到的來自黑暗來自發出高頻噪聲的物體的侵害。在病毒中可能更容易找到這樣的例子,比如對抗生素免疫的變異體。變異的病毒分類出的個體同樣具有免疫的特性。
如此,會反思生不帶來死不帶走,歸塵歸土的說法。其實我們世間往來一遭是為了留下些什么的。比如后代在某種程度上是50%的我們自己,又比如著書立說,工作生活的過程中,我們也把自己對世間萬物的態度與感悟輻射了出去。不管愿意不愿意,與我們接觸的人與物都會因為我們而發生或多或少的改變。而這些改變有極大的可能會有部分通過遺傳或者其他形式再次輻射出去。
換而言之,只要我們活著,我們就在不斷的成為他人的或者他物的一部分。直到百年之后,或火葬,或土葬。不過是將一點殘留重新劃回萬物運轉。
再聊個小類比,一個朋友公司為了業務發展,將營銷團隊獨立開來成為若干產品代理商,自負盈虧。若將企業看成一個智慧生命向外表征意識的話,在這個階段,就相當于原來依附于智慧生命的組件突然也有了意識。而這些意識相當一部分是有原公司繼承下來的。但是新的意識受限于原有的智慧生命。當業務發生重新調整的時候,獨立開來的銷售團隊可能會重回組織,獨立意識也將被收回。相當于人類個體的誕生于消失。
當然也有極個別發展的很好的可以脫離智慧生命的控制,獨立開來另行開辟新的市場。換而為人怕是為圣,修仙之道了,也就是傳說中的置身三界外,不在五行中。但是并不是每個智慧生命都希望以獨立自由的方式生活……這個也很有意思。
自私的基因讀后感篇六
如果說我們不在相信人性本善,那么道金斯的《自私的基因》無疑是最有力的說教武器。道金斯說人具有與生俱來的自私基因,最簡單的例子就是,人與黑猩猩的進化史有99。5%的共同之處,但古往今來人類都習慣性把自己看做是萬物之主。古時候“人定勝天”的征服萬物的思想是最好的體現;現代社會,雖然人們已漸漸學會與萬物和諧共處,但我們仍然認為人是最高級的動物。然而,對于一個進化論者來說,這樣的認識卻是錯誤的。認為某一物種比另一物種高尚都毫無根據,因為任何物種都經過十幾億年的自然選擇而來,在這個縱向的發展過程中,橫向優劣比較顯得沒有意義。
道金斯試圖用很多自然界的實例來向我們說明人的自私與生俱來,即人性本惡。他的思想足以顛覆我們所信仰的一切偉大之事,其論據的完美性和邏輯性也讓你無從反駁。閱讀《自私的基因》你只能被作者的思想牢牢鎖住,找不到反駁的機會,只能夠理解他、認同他。我們說“母愛”是世間最偉大的情感,但道金斯的思想卻讓你看到,母愛只不過是自私地維護自己的下一代,希望自己后代得以延續并得以優化的體現。不錯,這是道金斯想要告訴我們的,但這樣冷血的世界也不是道金斯最終想要。單單沉于本性乃惡的哀悼,未免有失道金斯思想的深度。
有很多人曾對道金斯的自私基因論提出質疑,他們認為人是有意識的動物,不可能輕易淪為基因的奴隸。其實,這恰恰是道金斯基因自私的真正意義所在。論道金斯在道出人的自私基因的同時說道:“我們具備足夠的力量去抗拒那些與生俱來的自私基因,在必要時,我們也可以抗拒那些灌輸到我們腦子里的自私母體。”我們作為基因的載體而被創造,但我們有足夠強大的力量去反對我們的締造者,反對自私的基因復制暴政。
道金斯也曾說過,他打算在《自私的基因》一書之后補寫第二卷,對人類作一些論述,然而他發現《美德的起源》正合最初的構想。這也說明作者并沒有因為人永恒的自私基因而否認了人性的美。
可以說,人生來自私或者人性本惡,但卻并不丑惡,在自私的基因之下,不論我做事是利己還是順便利他,很多事情其最終的結局還是有益的。所以我們不用糾結于人最原始的善惡,他們并不能代表什么,我們真正該去做去發掘的人性善良之面的巨大能量。
自私的基因讀后感篇七
對于“我是誰,我從哪里來,我要到哪兒去”柏拉圖的哲學三問在讀《自私的基因》這本書之前,在我心里仍然是沒有一個確定的答案。在假期照顧生病的爺爺的時候,進行過很多次的頭腦風暴,風暴中心便是生命的意義在何處或者說什么樣的人生才算是有意義的。
在《七月與安生》這個電影里面,記憶深刻的一個內容是一個吉他手要追隨偶像27歲結束生命。這個偶像是因為意外去世,吉他手人還好好的,我當時就在想為什么要年紀輕輕結束生命,這世界這么美好。人可能到了新的階段,所想的事情真的都會有所區別吧。
科學家們將40億年前還處在混沌時期的地球上的海洋稱為“原始湯”,在經過無數次且長時間周期的偶然事件的發生(或者說是偶然產生的有機大分子間的碰撞),地球上有了生命形式的出現,并將這種生命形式命名為“基因”,而我們人類本身其實就是基因生存的容器、基因的保護者。
此刻,坐在電腦前的你,或是家里搗亂的貓貓狗狗,我們身體里,總有著某些共同的、相似的基因,都來自于40億年前的“原始湯”。之前一直覺著人與人之間,只要去追溯前面的祖宗總會找到一個共同的,也就是每個人之間或多或少都是有親屬關系的。現在看來不僅僅是人與人一個物種之間了。
“其實你只要花三分鐘想一想地球、宇宙、死亡,感覺生命無意義的絕望情緒立刻就會占據你的心靈”,我們的生命是短暫的,短暫到長不過百年。在生活中我們會發現,大概率上講,體弱多病更多的是老年人和嬰幼兒,這里不管是照看還是醫治,老年人會輸于幼兒,相對這兩個群體而言年輕人總是身強體壯一些。歸結其原因,基因需要的是我們人類在年輕的時候生育繁衍,一旦得到延續,基因有了新的保護者,那之前個體的生老病死都不再將影響基因的生存,基因終將會無情的拋棄前一個保護者,由此推想一下正在滅絕、已經滅絕的物種應當是如此了。就如作者道金斯所述“我們都是生存機器——作為運載工具的機器人,其程序是盲目編制的,為的是永久保存所謂基因這種稟性自私的因子”。
所以說基因是自私的。
整個宇宙和世界上存在的萬物從來沒有意義,我們所想要挖掘的、更深層次的思考,只不過是自己給自己設下的困頓情境、一個美其名曰思考的“牢籠”、是自己建立的生活下去的幻想。我們生命本質追求的不是幻想的實現,而是追求實現的過程。
這里舉個例子,在逢年過節的時候,對于無論是家里的還是認識的老人,在大家普遍的意識里都會祝他(她)長命百歲、福如東海,壽比南山等等。但這里人們可能只沉浸在節日的喜悅,卻不曾考慮過其它哪怕一個小方面的問題,其一就是在老人贍養方面,子女應該怎么做。以我家鄉這邊的習俗為例,在我父母這一輩,農村當地的習俗就是家里老幺負責贍養老人,作為“報酬”會將爺爺奶奶名下的地給他們去種,其它子女則各過各的生活,完全不理會生養他們的父母。這種情況在老人身體健壯時問題可能不是很明顯,但隨著老人上了年紀,身體機能越來越差,很多事情不能自理,在身體力不行時、看別人眼色時,“長命百歲”在我看來,往往是一種惡毒的“詛咒”。因為過于年邁,等到的結果往往是身邊所有相知的、有共同回憶的人先自己一步走了,留下來陪著自己的是無奈、孤獨和漫漫長夜身體的病痛的吞噬。
當然,這里面忽略了太多其他方面的影響,只討論了老年人一個年齡水平。
正如作者所述“行星上的智慧生物,當他開始思考自身存在的道理時,他才算成熟”、“沒有意識的基因構成了有意識的人類,而有意識的人類只不過是沒有意識基因的保護者”,作者帶來的這種嶄新的以基因的視角,來審視生命的意義是我還沒有領悟到的新的'思考境界。
看完這本書,我自己理解到的一件事是,人活在世上,生存與繁衍,是作為人類為基因做得最有價值的事。有人會說同性戀者不會像異性戀者一樣育有后代,與上述不符,但想一下dna在復制過程中也會有錯誤出現的可能,更何況人自身是基因控制蛋白質的合成,以dna為遺傳物質構成的個體。對于衰老,有一種理論認為,衰老標志著一個個體一生中發生的有害的復制錯誤以及其他種類的基因損傷的積累。
讀完這本書,我們也可以通過這種以基因的角度去分析和解答自己所遇到的困惑與不解,如在遇到不順心的事情時可以想一下拖著大自身幾倍的內啡肽走在單纖維努力讓你快樂的一個個肌球蛋白。
就像卡爾薩根的《活著是一個奇跡》里一樣“我們dna里的氮、我們牙齒里的鈣……都是曾經大爆炸時的萬千星辰散落后組成的,我們每一個人都是星辰”。所以生命的意義到底是什么,沒有人知道它的答案,但總有人是生活在自己所熱愛的領域,并閃閃發光的。畢竟被基因“操控”的人生只有短短幾十年,活在當下顯得更重要了。
自私的基因讀后感篇八
我們的基因從何而來?不朽的雙螺旋——這只是《自私的基因》第三章的小標題,卻是道出了基因的最基本特點,從遠古而來。
我們人類是復雜而高級的物種,有思想、有技術,能控制地球上的資源、對其他物種有生殺予奪的權力,是地球的主宰。而作者理查德·道金斯卻認為基因控制了人類以及其他一切物種:地球上千姿百態的物種都只是生存機器。是誰的生存機器?是基因的!我們都是同一種復制基因,即雙螺旋dna分子的生存機器,根據道金斯的理論,在我身上存在的雙螺旋,一個來自父親、一個來自母親,這二條dna的基因組上溯至唐宋元明清三國秦漢春秋戰國到三皇五帝,基因組一脈相傳,我相信在近3000年的時間里,我的dna沒有大的突變,我和我的祖先在作為人類這個物種上也沒有多大的改變,一代又一代的祖先同時也包括我,我們的軀體作為保護基因的載體,為基因的正常運作提供了穩定環境的“皮囊”。而基因所做的只是復制、遺傳。
幾乎要把自己作為宇宙中心的人類來說,作者的這個觀點有點讓人難以接受,我們作為基因的載體,也只承擔了一個短暫的瞬間而已,我們所作的一切努力,都是為了我們的基因能在更長時間、更多空間里長久的遺傳下去。我們以及其他一切動物都是各自的基因所創造的機器,以供基因源源不斷的復制生存下去——這就是本書的論點。
道金斯在本書中向我們闡述了這樣的觀點,自私是生命的最基本特征。成功的基因一個突出特性就是其無情的自私性,這種基因的自私性通常會導致個性行為的自私性;同時基因為了達到其自私的目的,在某些特殊的情況下,會滋長一種有限的利他主義。但這種利他主義的出發點也是為了自己的利益。我們所認同的無私的母愛,作者的觀點確是:母愛不過是自私的維護自己的下一代,希望自己后代得以延續并優化的體現。雖然這個觀點太過無情,卻也讓人無法辯駁。
剛才說過我們的基因和幾千年前祖先傳給我們的那條dna沒啥大的差別,但大不同的是我們所處的環境、幾千年文化科技知識的積累,社會總體氛圍等等,這一切的發展可以說更有利于生存機器的'生存。作者在道出人的自私基因的同時說道:“我們具備足夠的力量去抗拒那些與生俱來的自私基因,在必要時,我們也可以抗拒那些灌輸到我們腦子里的自私母體。”我們作為基因的載體而被創造,但我們有足夠強大的力量去反對我們的締造者。
人類社會發展至今,基因也以另一種溫和的方式來體現自私的一面,比如這幾千年間形成的社會道德體系、法律法規等,人類社會發展到今天,基因的個體自私行為要適應群體發展的需要,就如上面提到的有限的利他主義。基因想要綿綿不絕的延續,他的載體就需要一個穩定的生存環境、很好的社會氛圍,于是人類這個物種基因,為了更好的繁衍生息,保護著其他低等物種,保護著地球這個人類賴以生存的地盤。
基因在客觀上是自私的,和諧發展始終是這個社會必不可少的元素。比如目前肆虐全球的新冠病毒基因,一上來就想滅殺宿主人類,終將會被人類滅殺,如果其基因變異到能和人類共存,那將是長久的勝利。獨樂樂,體現的是基因個體的自私,眾樂樂,體現了基因既利他更利己的自私,說明基因已經開啟了更高級的自私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