咬文嚼字的意思是沒事(咬文嚼字的成語解釋及意思)
咬文嚼字:對語言文字進行推敲,字斟句酌,俗稱“摳字眼”。通常來說,官方文書需要咬文嚼字,尤其是教科書和官方行文。
“錯換”事件幾乎成了國人茶余飯后必談話題,是因為此事已經由個體事件上升為社會事件,關系到醫患關系,關系到行業公信力,關系到公序良俗。當前,對于“錯換”事件,基本分為“錯換”、“偷換”兩種說法,當然,后來又出現了“互換”說法。
壹
用“互換”一詞是不合適的。“互換”一般表示雙方均知情且自愿的“交換”。顯然,二十九年前,本事件至少有一方當事人既不知情又不自愿。用“互換”或許是出于更加嚴謹角度考慮吧,其實沒必要。
貮
“錯換”一詞目前來說最準確最貼切。很多人認為“錯換”就是“誤換”一種意思,這是片面的。
“錯換”涵蓋兩種意思,即“誤換”和“偷換”。無意導致“交換”就是“誤換”,故意導致“交換”就是“偷換”。在不能確定“誤換”還是“偷換”時,只能用“錯換”。當然,到底是“誤換”還是“偷換”,只能等待法律裁決。
包括主流媒體報道,包括相關部門深夜發文,措辭都是恰當的,用“錯換”。“年代久遠,管理混亂”導致“錯換”,只是為了說明“很難弄清楚當時是無意還是故意”,并不是某些人想象的,官宣用“錯換”定性了非“偷換”的概念。
叁
本月即將開庭審理的“錯換”人生案結果預測:
①,“偷換”可能性不小。根據目前已經曝光的各種涂改病歷,尤其是那張由95年“穿越”回92年的病歷,必須有人解釋,同時又很難解釋。再加上策、威第一針乙肝疫苗“漏打”問題,大三陽病人和普通病人同住一個病房問題,手環問題,甚至筆跡鑒定問題……一連串彼此關聯的“失誤”更難解釋。
②,“錯換”的可能性依舊存在。 如果醫院堅持說開始不知道失誤,事后才發現“誤換”,為了維護醫院聲譽,將錯就錯,因而涂改病歷,撕毀病歷,并由一個醫護人員出面“承認當年有可能失誤”,那么,從法律角度來看,作為民事訴訟案件,也有可能被采信。同時,由于醫院也不能拿出有效證據證明當年確實是“失誤”,所以裁決為“錯換”可能性依舊存在。
③,不可能裁決為“誤換”。
因為醫院的疑點太多,且不能自證確實因“失誤”導致兩個孩子“交換”,所以,想最后判決為“誤換”結果基本不可能。
肆
無論結果如何,許媽一方都是最后的贏家;而其他雙方當事人,要么是徹底的輸家,要么是“疑罪從無”的尷尬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