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作文“抄襲”話題各抒己見
作家梁曉聲:不應拿成人的標準要求學生
我不認為這篇文章是抄襲,它模仿的成分更大一些。高中生寫作常常是通過閱讀獲取素材,再在腦子里進行組合。下筆的時候,多多少少都會受原作的影響,這篇文章我想大概也是這樣。
高中學生寫作文與作家進行文學創作不一樣,它更多的是一種學習的過程。即使是文學創作,這種結構、想法類似的情況也是有的,人們對此也比較寬容。比如魯迅的名作《狂人日記》,國外作家也有《狂人日記》,讀者并沒有由此指責魯迅是“抄襲”,文章的思想性與進步性也并未受到影響,那為什么要這樣指責一個孩子呢?
這個問題出現爭論,我認為板子不能簡單地打在學生身上,這與我們沿襲已久的中文教學與考試制度都有關系。比方說常有作文命題如“記一件感人的事”、“記一個難忘的人”,如果有學生覺得長那么大他都沒遇到過什么感人的事或是難忘的人,那么為了完成作文他只好虛構,把別人的感受和事情“克隆”成自己的。對學生“創造性思維”的要求不應該僅在高考作文中才有所體現,平常的語文教學、寫作訓練都應該重視,另外學生沒有社會歷練,不應拿成人的標準要求他們。
北師大中文系教授李保初:不算抄襲,不值得提倡
從文學創作方面說,“舊瓶裝新酒”的現象并不少,而且很多名家已這么做過,人們也能夠接受,關鍵是“酒”要是新的。這個學生的作文并不是照搬原文,而是對它有所取舍,語言也是自己的,因此不能算做抄襲。
但是高考作文更希望能使學生的“創新力”得以發揮,這樣“克隆”作文達不到這個目的,對學生能力的提高沒有好處,因此不宜提倡。
出現這樣的情況,與我們的教育體制有關,雖然素質教育的呼聲越來越高,但決定考生命運的還是一次高考。老師千方百計押題、摸題,讓學生多準備范文,“以不變應萬變”,這是一種急功近利的做法。
在根本問題沒有解決的情況下,最公正的做法是給這篇文章實事求是地打分,既要看到他明顯的模仿痕跡,不是創新力很強的作文,但是又要看到他在內容、語言等方面的表達能力,給一個合適的分數。而最根本的問題,還在于我們的考試和教育體制。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讀者:抄襲創意不利于成才
有人說“考生的作文寫得比原稿好就不算抄襲”,可是我們寫文章不就是要表達思想嗎?如果一篇文章的創意、結構都是別人的,那么再好的文筆、再高的意境能改變其抄襲的實質嗎?
至于“高中學生寫作文應試與文學創作不同”的說法,我認為這篇文章最特殊的地方在于它出現在“千軍萬馬過獨木橋”的高考考場上。一個考生借用別人的創意取得了高分,這對其他老老實實靠自己的構思寫作的同學公平嗎?
說到底,這是一個“要培養什么樣的人才”的問題。如同這些年我們提倡的,鼓勵學生發揮自己的想象力和創造力,最終培養出既有扎實基礎又有獨創能力的人才是目的,《豆角月亮》的主旨不也如此嗎?一位老師通過對學生個性的鼓勵贏得了學生的尊敬,但是這個考生的做法卻是對這個主旨的諷刺。這些總在關鍵時刻選擇“拿來主義”的學生能成為我們希望的人才嗎?
我覺得,這種做法與我們的教育初衷是相違背的,因為思想的抄襲是最深層次也是最嚴重的抄襲,是泯滅創造力和想象力的行為,也是決不應該縱容姑息的行為。那種“在高考考場上能用上就不錯”的想法實在是太實用、太功利了!
一位即將上高三的學生:何去何從很矛盾
看了北青報的報道后,我打電話和同學討論此事,大家都覺得這就是抄襲。
這個學生之所以作文得滿分,還不是因為他求新的構思嗎,可這個構思根本就不是他自己的,那滿分就應該是他自己的嗎?有人說“簡單指責這個考生抄襲是不公平的”,但說他不是抄襲,對其他考生就更不公平。高考的錄取競爭那么激烈,一分兩分都可能差之千里,誰又能說這篇作文對別的考生命運沒有影響呢?
(當記者問,如果換成你,正好準備了一篇與考試要求相符的范文會不會照用,他遲疑地回答)我可能也會照搬。因為讀了十幾年書,誰不希望能有個更好的將來,但是事后我肯定會不安,因為那畢竟不是自己的真實的成績。
都說提倡素質教育,但決定我們命運的還是考試。我們不認可這種行為,但又會不由自主地這么做。我們不知道何以會有這么多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