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忘之事-537字作文
我一心想當一名大偵探,以受到別人的尊重,可惜沒有機會啊。盼望已久的機會終于來到,那天上奧數班,楊含萌對我說:“真倒霉,我心愛的本子丟了?!薄澳阌浀蒙洗伟阉旁谀膬毫??”我問,楊含萌說:“我也不記得了,學校沒有,今天我在回家找找看吧?!薄岸鳌!钡诙?,楊含萌急匆匆的告訴我:“本子真的消失了,昨晚我整整找了八遍呢!”這話令我吃驚;想:大偵探我該出動了!
所以每當下課,放學,就觀察每一個人的一舉一動,特別適合楊含萌接近的人,終于,這天,發現可疑人物:楊恒歌。楊恒歌以前進場和別人討論問題,但最近默默無語,臉色和平常相比,很快就能看出更別人有什么兩樣。還有,楊恒歌是楊含萌的同桌,拿他的東西輕而易舉,而且,今天下課,楊含萌的數學書,不知怎么到楊恒歌的桌子上去了,依靠此證據,可疑度加強。
因為我和楊恒歌是一個小區的,所以我這個“偵探”要跟蹤他,我東閃閃,西閃閃,沒有任何情況,。終于,在一個拐彎處,楊恒歌把一團東西人盡垃圾桶,我想:那一定是楊含萌的本子。我正想去垃圾桶看個究竟,不料被楊恒歌發現了,我只好和他同路回家。第三天,我就想把投本子的賊告訴楊含萌,我還沒說出口,楊含萌大叫:“好消息,本子從我的床底下找到了!”我半晌說不出一句話,過半天才問:“那楊恒歌他……”幾天后,我才恍然大悟,楊恒歌的爸媽吵架了,楊恒歌心里不是滋味,才不跑去和同學玩,討論問題,上次他人進垃圾桶的只是一團廢紙啦。我下地決心不做偵探了,如果我冤枉了好人,那自己豈不是就成了壞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