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叉車輪胎清潔方案共有幾種
“方”即方子、方法。“方案”,即在案前得出的方法,將方法呈于案前,即為“方案”。那么我們該如何寫一篇較為完美的方案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方案策劃范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叉車輪胎清潔方案共有幾種篇一
不得隨意動用別人車輛。如有特出情況是,必須經請示公司有關領導得到批準后方可使用。
1.操作人員應有操作證方可操作
2.嚴格按操作規程作業
3.車輛作業前確認安全裝置可靠xx車輛例行檢查要仔細
5.作業前要仔細觀察作業環境,保證安全操作空間及場地
6.配合庫管員,做好質量控制xx人離機,車輛要熄火并帶走鑰匙
7.控制車速,空、重載選用不同的車速,嚴禁超速行駛
8.作業中要隨時了解機械運行狀況,發現問題及時維修
9.鏟貨(夾貨)要對中,做到慢起、輕放、嚴禁急剎車
10.嚴禁坡道上掉頭或者急轉向
11.作業過程中按固定路線行駛,倒車必須觀查行駛路線是否安全xx車輛有異常情況則停止行車,嚴禁帶病行車
12.做好對xx接班工作,完整填寫交接班記錄
13.合理使用車輛燈光、信號,過往道口、彎道做到一慢、二看、三通過
1、檢查叉車潤滑油、機油、液壓油、發動機冷卻油油量是否足夠。
2、檢查輪胎氣壓是否正常,叉車制動是否可靠,車輛轉向是否靈活。
3、檢查叉車照明、喇叭能否正常使用。
4、檢查叉車發動機能否正常工作。
5、空氣濾清器每次交接班時清洗、吹掃。
6、叉車發動機在工作中要勤觀察水溫是否正常。
1、更換發動機潤滑油。
2、發動機xx工作(更換機油濾清器、燃油濾清器、空氣濾清器)。
3、轉向機構檢查。
4、離合器行程檢查。
5、制動行程檢查。
6、發動機加速性能檢查。
7、轉向機構輪滑油加注。
每年向xx市叉車設備安全監督檢驗研究院提交年度檢查申請,檢驗中心派出檢驗員對叉車整車檢查、動力系檢驗、燈光電氣檢驗、傳動系檢驗、行駛系檢驗、轉向系檢驗、制動系檢驗、工作裝置檢驗、專用機械檢驗九項系統檢驗。如果檢驗不合格,根據檢驗員檢驗出的問題作出整改。檢驗合格之后,給予《廠內機動車輛監督檢驗報告》。
1、叉車作業人員應當接受與其所從事的叉車作業相應的安全技術理論培訓和實際操作培訓。
2、已經取得職業高中、技工學校及中專以上學歷的畢業生從事與其所學專業相應的叉車作業,持學歷證明經考核發證機關同意,可以免予相關專業的培訓。
3、叉車作業操作證有效期為xx年,在全國范圍內有效。
4、叉車作業操作證遺失的,應當向原考核發證機關提出書面申請,經原考核發證機關xx同意后,予以補發。
5、叉車作業操作證每xx年復審xx次。叉車作業人員在叉車作業操作證有效期內,連續從事本工種xx年以上,嚴格遵守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經原考核發證機關或者從業所在地考核發證機關同意,叉車作業操作證的復審時間可以延長至每xx年xx次。
6、叉車作業操作證需要復審的,應當在期滿前xx日內,由安全管理員向原考核發證機關或者從業所在地考核發證機關提出申請,并提交下列材料:
7、叉車作業操作證有效期屆滿需要延期換證的,應當按照前款的規定申請延期復審。
8、叉車作業操作證申請復審或者延期復審前,叉車作業人員應當參加必要的安全培訓并考試合格。
9、申請延期復審的,經復審合格后,由考核發證機關重新頒發叉車作業操作證。
10、再復審、延期復審仍不合格,或者未按期復審的,叉車作業操作證失效。
1、為了有效、及時控制叉車突發性意外事故所造成的危害,保障全體職工在生產勞動過程中的安全,特制定救援預案。確定救援工作的主要負責人,設立救援小組,一旦事故發生后,現場操作人員及時向救援工作主要負責人稟報,負責人接到通知后第一時間趕到現場,迅速作出決定,部署救援措施,防止事故的蔓延惡化。
2、加強對操作人員和救援小組人員應急事故處理知識的學習、操作技能的培訓和應急事故處理演習。
1、檔案是生產經營活動中形成的歷史真實記錄,它能反映整個活動的歷史面貌。它不僅是對工作的總結,而且對今后發展也是有很重要的參考價值。
2、檔案保管是指克服和限制損毀檔案的各種因素以延長檔案的壽命,保護檔案的完整和安全。
3、建立檔案管理人員崗位責任制。
4、檔案接收按各類檔案交接手續辦理。
5、以防為主,防治結合,重點在于防止人為的和自然的因素對檔案損毀。檔案庫房應做到“七防”,即防盜、防火、防光、防潮、防塵、防有害生物、防污染。
6、對受損和紙張老化,字跡消退的檔案,要及時修復和抄錄(復印)。
叉車輪胎清潔方案共有幾種篇二
1、經培訓并持有駕駛執照的司機方可開車;
2、在開車前檢查各控制和警報裝置,如發現損壞或有缺陷時,應在修理后操作;
3、搬運時不應超過規定負荷,貨叉須全部插入貨物下面,并使貨物均勻放在貨叉上,不許用單個貨叉尖挑貨物;
4、平穩地進行起動、轉向、行駛、制動和停止,在潮濕的或光滑的路面,轉向時須減速 ;
5、裝物行駛應把貨物放低,門架后傾;
6、坡道行駛應小心行駛,在大于十分之一的坡道是行駛時,上坡應向前行駛,下坡應后退行駛,上、下坡忌轉向,叉車在行駛時,請勿進行裝卸作業;
7、行駛時應注意行人、障礙物和坑洼路面,并注意叉車上方的空隙;
8、不準人站在貨叉上,車上不準載人;
9、不準人站在貨叉下,或在貨叉下行走;
10、不準從司機座以外的位置上操縱車輛和屬具;
11、不要搬運未固定或松散堆垛的貨物,小心搬運尺寸較大的貨物;
12、起升高度大于3米的高門架叉車應注意上方貨物掉下,必要時須采取防護措施;工作時應盡量使門架后傾,并在最小范圍內作前后傾;
13、加燃油時,司機不要在車上,并使發動機熄火,在檢查電瓶或油箱液位時,不要點火;
14、離車時,將貨叉下降著地,并將檔位手柄放在空檔位置,發動機熄火并斷開電源,將手制動拉好,在坡道停車時,還須用墊塊墊住車輪。
要使叉車工作正常可靠,發揮叉車潛在能力,要有經常維護措施。技術維護保養措施,一般為:
1、日常維護,每班工作后。
2、一級技術保養,累計工作100小時后,一班工作制相當于2周。
3、二級技術保養,累計工作500小時后,一班工作制相當于一個季度。
1、 清洗叉車上污垢、泥土和垢埃,重點部位是:貨叉架及門架滑道、發電機及起動器、蓄電池電極叉柱、水箱、空氣濾清器。
2、 檢查各部位的緊固情況,重點是:貨叉架支承、起重鏈拉緊螺絲、車輪螺釘、車輪固定銷、制動器、轉向器螺釘。
3、 檢查轉向器的可靠性、靈活性。
4、 檢查滲漏情況,重點是:各管接頭、柴油箱、機油箱、制動泵、升降油缸、傾斜油缸、水箱、水泵、發動機油底殼、變矩器、變速器、驅動橋、主減速器、液壓轉向器、轉向油缸。
5、輪胎氣壓檢查:不足應補充至規定值,確認不漏氣。檢查輪胎接地面和側面有無破損,輪輞是否變形。
6、制動液、水量檢查:查看制動液是否在刻度范圍內,并檢查制動管路內是否混入空氣。添加制動液時,防止灰塵、水混入。向水箱加水時,就使用清潔自來水,若使用了防凍液,應加注同樣的防凍液。水溫高于70℃時,不要打開水箱蓋,打開蓋子時,墊一塊薄布,不要帶手套擰水箱蓋。
7、發動機機油量、液壓油、電解液檢查:先拔出機油標尺,擦凈尺頭后插入再拉出檢查油位是否在兩刻度線之間。工作油箱內油位應在兩根刻度線之間;油太少,管路中會混入空氣,太多會從蓋板溢出。電瓶電解液也同樣要處在上下刻度線之間,不足則要加蒸餾水到頂線。
8、制動踏板、微動踏板、離合器踏板、手制動檢查:踩下各踏板,檢查是否有異常遲鈍或卡阻。手制動手柄的作用力應小于300n,確認手制動安全可靠。
9、皮帶、喇叭、燈光、儀表等檢查:檢查皮帶松緊度是否符合規定,沒有調整余量或破損有裂紋,須更換;喇叭、燈光、儀表均應正常有效。
10、 放去機油濾清器沉淀物。
按照_日常維護_項目進行,并增添下列工作。
1、 檢查氣缸壓力或真空度。
2、 檢查與調整氣門間隙。
3、 檢查節溫器工作是否正常。
4、 檢查多路換向閥、升降油缸、傾斜油缸、轉向油缸及齒輪泵工作是否正常。
5、 檢查變速器的換檔工作是否正常。
6、 檢查與調整手、腳制動器的制動片與制動鼓的間隙。
7、 更換油底殼內機油,檢查曲軸箱通風接管是否完好,清洗機油濾清器和柴油濾清器濾芯。
8、 檢查發電機及起動電機安裝是否牢固,與接線頭是否清潔牢固,檢查碳刷和整流子有無磨損。
9、 檢查風扇皮帶松緊程度。
10、 檢查車輪安裝是否牢固,輪胎氣壓是否附合要求,并清除胎面嵌入的雜物。
11、 由于進行保養工作而拆散零部件,當重新裝配后要進行叉車路試。
(1) 不同程度下的制動性能,應無跑偏,蛇行。在陡坡上,手制動拉緊后,能可靠停車。
(2) 傾聽發動機在加速、減速、重載或空載等情況下運轉,有無不正常聲響。
(3) 路試一段里程后,應檢查制動器、變速器、前橋殼、齒輪泵處有無過熱。
(4) 貨叉架升降速度是否正常,有無顫抖。
叉車輪胎清潔方案共有幾種篇三
為了保證叉車能正常可靠地工作,延長使用壽命,降低使用成本,提高經
濟效益,規范叉車作業,確保叉車安全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適用于公司全體叉車駕駛人員及叉車的維護保養。
1、安環部負責維持廠區交通秩序,并進行交通安全檢查和考核。
2、設備基建部負責叉車管理制度及有關維護保養內容的制定,并對灌裝車間進行監督和考核;負責聯系外修人員對叉車進行維修。
3、灌裝車間負責制定叉車包機責任制,由專人負責對每一輛叉車進行使用、維護和保養;負責對叉車司機的統一管理和培訓;負責叉車駕駛員的內部培訓和委外培訓工作;負責叉車出現故障時及時上報設備基建部。
4、動力車間負責所有叉車的日常維修。
1、資格要求
1)、叉車駕駛人員必須經勞動部門培訓并取得叉車駕駛操作證后方能上崗,無證人員嚴禁駕駛叉車。
2)、沒有廠部的安排,叉車司機不準擅自教別人駕駛叉車。
2、駕駛前檢查
1)、檢查轉向燈、剎車、喇叭、前燈和反觀鏡是否完好;車胎氣壓是否正常;叉子是否彎曲、損壞及有裂紋產生。
2)、檢查燃料油、發動機油、齒輪油、波箱油、液壓油及水箱水位、電池水是否足夠。不足時應按標準要求或標準線增添后方可使用。
3、駕駛規定
1)、凡使用叉車者,一定要用叉車專用鎖匙,啟動后不允許撥出車匙,更不
能用其它非叉車鎖匙啟動叉車,避免損壞車鎖。
2)、啟動叉車時,每次啟動不得超過5秒鐘,再次啟動應隔10~15秒以上,若連續三 次,啟動不成時應再隔5分鐘。冬天啟動時,應進行預熱后再啟動。如上述操作都不能啟 動時,應及時通知維修部人員進行處理,避免造成蓄電池損壞。
3)、叉車需依照“右上左下”方向行駛。叉車出入門口應減速慢行并響喇叭。駕 駛時必須集中精神,不可麻痹大意。
4)、叉車啟動時,注意觀察周圍是否有其它車輛、行人或障礙物;轉彎時要看倒后鏡及觀察左右側的情況,要亮指示燈,慢行并響喇叭;倒車時應先看倒后鏡及回頭觀察情況,無障礙物方能行駛。
5)、車輛與道路邊緣應保持一定距離,確保安全。叉車載有物料,在下斜坡時,應倒車行駛并控制好車速。上下斜坡時應慢速行駛,下斜坡時嚴禁空檔滑行。
6)、行駛時貨叉應距地面200-300mm,行進中不允許升高或降低貨物,不得急剎車和高速轉彎。
7)、在十字路口或其它看不見的地方,請減速慢行,并鳴喇叭;在潮濕、不平的地面行駛及轉彎時,請減速;避免急轉彎,避免在不牢固的物體表面行駛。
8)、運輸途中停車時,一定要把手剎掣拉起并掛空檔才能離開叉車。
9)、叉車出入門口應注意構筑物的高度,不得盲目駛入或駛出。
10)、行車時,非業務需要,一般人員不得坐在叉車司機身邊,更不能用來運人,或進行其它與叉車作業無關的工作。
11)、不得在車間或危險品倉庫內擅自接駁蓄電池等叉車電路,以免產生火花。
12)、叉車為各部門作業時,各部門要委派至少一名監護人員,協助叉車司機工作。
13)、嚴禁超載行駛。
4、使用規定
1)、使用托盤裝載貨物時,托盤上的貨物必須排列整齊、表面平整,貨物必須全部落在 托盤之上,不得出現貨物寬度超出托盤的情況,叉車叉起托盤時,必須將貨叉叉在托盤 的中央,防止物料的重心轉移,發生物料滑落。平行行駛時,貨叉插入托盤后,叉壁應 與貨物一面相接觸,然后門架后傾,將貨叉升起離地面200毫米左右再行駛。叉車高舉 托盤作業時,叉車叉起托盤時,必須將貨叉叉在托盤的中央,防止物料的重心轉移,發 生物料滑落。高舉時,應采用最小的門架后傾來穩定載荷,以免載荷向后滑動。放下載 荷時要緩慢,以便于安放載荷和抽出貨叉。高舉托盤作業,叉車最大載荷不得超過1 噸。
2)、叉車在桶類作業時,首先貨夾必須牢靠夾住桶的上邊緣,行駛過程中應特別注意,速度不得過快,不得碾壓在凸起物上,防止因震動貨物滑落;在通道比較狹窄時,減速慢行,防止桶壁被尖銳物劃破造成物料灑落。
3)、不要運送松散的貨物以免翻倒,運送前應將其固定牢固;不易穩定之物件,如高度大的設備、空桶、易滑動之缸體或物件必須綁上繩索,綁緊后方可提升。
4)、不準用貨叉直接叉運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品。
5)、停車時,不要將貨叉懸空,禁止叉物懸空時司機離開叉車。
5、停放要求
1)、作業完畢將叉車停放在指定的位置,貨叉平放地面并對車輛進行必要的檢查整理清潔。
2)、停放后將方向桿放在中央位置,拉好手剎車。
6、保養規定
1)、新叉車累計工作每250小時保養一次,舊叉車累計工作每150小時保養一次。保養時, 要清洗叉車一次,并將空氣濾清器芯吹干凈。各部位所需的油、水、電池補充加足。
2)、駕車前檢查遇有剎車不正常或其它故障時,由司機上報車間,車間要及時通知設備基建部,由設備基建部聯系或安排維修部門進行處理。
3)、在正常工作中,如發現叉車有異常聲音或出現故障,應立即停止使用,并由車間通知設備基建部進行外修;司機不得私自拆修。
4)、灌裝車間指定保養叉車的司機,每年應協助維修部人員進行一次全面的保養和維修工作。
5)、叉車保養責任人(駕駛員),如違反上述的規定,按失職處理,并視情節嚴重程度給予全廠通報批評和進行處罰。
7、柴油機的保養:
保養必須有保養記錄,保養分類如下:
日保養:
一級保養(累計工作50h,汽車約行駛2500km)。
二級保養(累計工作250h,汽車約行駛12500km)。
三級保養(累計工作1000h,汽車約行駛50000km)。
8、叉車日點檢項目
1)、滲漏檢查:燃油、液壓油、水
檢查發動機、液壓管接頭、水箱以及驅動系統是否漏油或漏水,用手觸摸和目測檢查,嚴禁使用明火。
2)、輪胎氣壓
檢查叉車的前后輪氣壓是否在規定范圍內。
3)、制動液量檢查
檢查制動液油杯。查看制動液量是否在刻度范圍內,如液量不足補加,并檢查制動管路內是否混入空氣。
4)、發動機機油量檢查
叉車應放在平地進行機油量檢查;冷機時檢查油位,可準確檢查。具體方法:先拔出油標尺,擦凈尺頭后重新插入并拉出,檢查油位是否在兩刻度線之間。
5)、電解液液位檢查
電瓶盒上有上下液位刻度線,如電解液位不在正常范圍,應加蒸餾水到頂線。
6)、液壓油箱油位
工作油箱內油太少,管路中會混入空氣。油太多,會從蓋板溢出。油位應在二刻度線之間。
7)、制動踏板、微動踏板、離合器踏板檢查
踩下各踏板,檢查是否有異常遲鈍或卡阻
8)、手剎車
車輛緩慢行駛,拉上手剎車手柄,車輛被制動停住。要求車輛不發生偏離。
9)、v型皮帶下垂
關掉發動機,用手指在兩個皮帶輪的中間向下作用10kg力,檢查下垂量是否在符合規定值(12—14mm)。如果皮帶已被拉長,沒有調整余量或被割破或有裂紋, 應 及時更換。
10)、液力變速箱油位
打開檢查蓋,拉出油標尺,檢查油位是否在刻度之間。
11)、換擋手柄
檢查換擋手柄是否松動,換擋時是否平穩。
12)、起升手柄、傾斜手柄、屬具手柄
檢查起升手柄、傾斜手柄是否松動,回位是否良好。
13)、燃油量
燃油表安裝在儀表板上,每天工作后檢查油位。每天工作后加注燃油,有助于防止水蒸氣在油箱內凝結。
14)、轉向燈
撥動轉向燈操縱手柄,檢查轉向燈是否正常
15)、門架
操縱起升手柄、傾斜手柄,檢查門架起升、下降前后傾斜是否正常,是否有異常聲響。
16)、鏈條張緊度檢查
貨架提高10——15cm,門架垂直,用拇指按壓鏈條中部,檢查左右鏈條張緊程度是否一致。
17)、排氣檢查
燃燒顏色燃燒情況是否正常
無色完全燃燒正常
黑色不完全燃燒不正常
藍色燒機油不正常
白色燃燒室進水不正常
18)、外觀檢查
目測檢查叉車外觀是否有車體摩擦、磕碰痕跡;標識牌脫落;油污、灰塵;油漆脫落,生銹痕跡。
8、相關記錄表
1)、叉車維修保養記錄表
叉車輪胎清潔方案共有幾種篇四
第一條為加強叉車的安全管理,提高叉車安全技術狀況,保障作業安全,根據國家及公司相關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廠區內叉車裝卸作業、安全檢查等安全管理。
第三條叉車駕駛員必須經過車輛管理機關考試合格,領取叉車駕駛證,方準駕駛叉車。
第四條叉車駕駛員必須認真學習并嚴格遵守叉車安全作業標準,熟悉車輛性能和操作區域及廠區道路情況;掌握維護叉車保養基本知識和技能,認真按規定做好車輛的維護保養工作。
第五條嚴禁酒后駕駛。
第六條嚴禁帶人行駛,行駛途中不準飲食、打電話等與駕駛無關的活動。
第七條每天認真執行叉車“三檢”制,嚴禁帶故障行駛,不可強行通過有危險或潛在危險的區域。
第八條檢查車輛
(一)日常檢驗即三檢制,在出車前、收車后和利用行駛中間的停歇時間檢視車輛。
(二)叉車作業前后,應檢查:
1.車輛外觀是否保持良好。
2.燃料、潤滑油和冷卻水是否加足。
3.起動、運轉及制動安全性能。
4.燈光、喇叭信號是否齊全有效。
(三)叉車運轉過程中應檢查壓力、溫度是否正常。
(四)叉車運行后還應檢查外泄漏情況并及時更換密封件。
第九條起步要求
(一)起步前,觀察四周,確認無妨礙行車安全的障礙后,先鳴笛、后起步。
(二)制動液壓表必須達到安全指數,并系緊安全帶后再行駛再起步。
(三)叉車在載物起步時,駕駛員應先確認所載貨物是否平穩可靠。
(四)起步必須緩慢平穩。
第十條行駛
(一)公司內駕駛叉車速度不得超過5km/h;貨叉底端距地高度應保持300~400mm,門架須后傾。
(二)進出作業現場或行駛途中,要注意上空有無障礙物;載物行駛時,貨叉不準升得太高,以免影響叉車的穩定性;卸貨后應先降落貨叉至正常的行駛位置后再行駛。
(三)轉彎或倒車時,必須先鳴笛。
(四)行駛叉車在下坡時嚴禁熄火滑行,嚴禁在斜坡上轉向行駛。
(五)叉車在行駛時必須與其他車輛、物體保持安全距離。
(六)通過公司內道路口時,應做到“一慢、二看、三通過”。
(七)載物高度不得遮擋駕駛員視線,特殊情況物品影響前行視線時,叉車必須倒行。
(八)倒車時駕駛員須先查明周圍情況,確認安全后方準倒車在窄路等處倒車時,應有人站在車后的駕駛員一側指揮。
第十一條裝卸作業
(一)叉載物品時,應調整兩貨叉間距,使兩叉負荷均衡,不得偏斜,物品的一面應貼靠擋物架。
(二)禁止單叉作業或用叉頂物、拉物品或設備,嚴禁超叉車負荷作業。
(三)在進行物品的裝卸過程中,必須用制動器制動叉車。
(四)叉車裝卸作業時,禁止人員停留在貨叉周圍,必要時應在作業區域設置警戒線。
(五)禁止用貨叉或托盤舉升人員從事高處作業,以免發生高空墜落事故。
(六)叉車裝卸物品時,必須將物品平穩、緩慢放到地面或其他合適位置,嚴禁長時間用貨叉使物品停留在高處。
(七)嚴禁在貨叉下面進行檢修或其它長時間停留作業。
第十二條停車及注意事項
(一)離開叉車前必須卸下貨物或降下貨叉架,禁止貨叉上物品懸空時離開叉車。
(二)停車時必須拉緊制動手柄。
(三)觀察發動機是否熄火、斷電,并及時拔下叉車鑰匙。
(四)將叉車沖洗擦拭干凈,進行日常例行保養后,停放指定地點。
第十三條叉車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技術要求,按規定進行年檢,檢驗不合格的叉車必須在規定的期限內整改。
第十四條未經年檢或年檢不合格的叉車,不得駕駛、作業。
第十五條叉車年檢具體工作由使用部門負責。
第十六條叉車維修與保養由使用部門負責,以預防性保養為主,但不能以修代保,也不能以保代修。
第十七條在日常檢查或駕駛作業過程中,發現叉車異常情況必須及時維修,保持叉車處于良好狀態。
第十八條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第十九條本制度由公司企管部負責解釋。
叉車輪胎清潔方案共有幾種篇五
為了加強廠內叉車的機動性、靈活性、安全性,提高叉車的使用壽命,保障作業安全,特制訂本制度。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內所有叉車的維修、保養。
經相關部門培訓并持有叉車駕駛證的人員方可駕駛叉車。
叉車駕駛員應了解叉車的型號、性能、狀態,并熟記《叉車安全操作規程》、相關培訓內容及《叉車操作手冊》。
每部叉車規定相應的維護、保養責任人,責任人負責日常維護和一級技術保養。
人事部負責公司叉車駕駛證存放,并通知安排駕駛證年審。
司機負責相應的叉車維修記錄的保存。
設備部負責叉車的年審安排及相關資料的收集、歸檔。
日常維護保養主要以全車清潔、潤滑和檢查各部件狀態為主。每班工作前,由叉車駕駛員進行,檢查項目根據叉車種類決定,并填寫《叉車維護保養記錄表》。
全車各部位吹塵、清潔,重點是全車馬達、電控線路板、發電機、空氣格、水箱熱片、散熱器的外表面的`除塵。
電池充電,放電深度達80%時需立即充電。
檢查電池是否需要加蒸餾水,充電后,如水位不夠,需加水。
檢查水箱是否要加水,天冷必須加防凍液。
起動前,檢查發動機機油位。
全車潤滑,包括鏈條、門架、黃油嘴。
檢查輪胎的磨損情況。
檢查電線(纜)及插頭是否破損 。
燈光信號、喇叭、倒后鏡是否正常無損。
檢查是否有異常聲音或異常感覺。
檢查是否有漏油現象,包括油喉、液壓泵、液壓閥、齒輪箱、剎車總分泵等。
檢查是否有任何螺絲、固定架等松動(松脫)現象。
檢查剎車系統是否正常
檢查儀表盤有無異常顯示。
定期更換空氣濾清器,冷卻水等
低溫季節(在0度以下),應放盡冷卻水,或加注防凍液。
叉車在檢查或保養中發現異常問題須維修的,,由專業維修人員進行維修。維修需要更換零部件等費用產生的,填寫《叉車維修申請單》,由各領導簽字后執行。
維修保養前,必須做到安全第一,做好安全防護工作,規范操作。
電瓶會產生氫氣,有可能引起爆炸,嚴禁任何火焰或火花產生。電瓶在儲存或充電時務必在通風良好處,但不要在抽風口處,避免酸霧造成腐蝕。
電瓶液內含腐蝕性液體,有可能引起嚴重灼傷,須避免接觸皮膚、眼睛或衣服。若不幸發生意外,請立即用大量清水沖洗,并速就醫。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管理委員會擬定,由安全管理委員會負責解釋。
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叉車輪胎清潔方案共有幾種篇六
為了維護設備完好和安全使用,保證機動叉車駕駛安全。
本規程適用于公司所有型號規格的機動叉車。
1、持證上崗,嚴禁酒后駕駛。
3、按規定對車輛進行檢查,叉車的轉彎燈、喇叭以及剎車制動必須有效。
4、作業時貨物裝卸要平穩、牢固,貨物重量須均勻分配在兩叉車之間。手柄置于中間靜止位置,不能同時操作兩個手柄移動。
5、當駕駛員前面視線被擋或搬運大體積的貨物時,應將叉車倒車低速行駛。叉車裝載貨物下坡時,必須低檔,低速行駛。
6、行駛中應做到:貨叉距離地面300~400mm,起重叉架要后傾。
7、在廠區內行駛時,速度應小于10km/h,裝載貨物及進車間時限速5km/h。
8、停車時應拉緊手制,檔位位于空檔。
1、不準將貨物升高作長距離行駛;
2、不準用單貨叉作業;
3、不準用貨叉挑翻貨盤的方法卸貨;
4、不準利用慣性卸貨;
5、不準用空檔或分離離合器滑行;
6、不準超負荷作業。
7、不準用制動慣性溜放圓形或易滾動的貨物;
8、不準用貨叉拔起埋入地下的物件;
9、不準用貨叉直接鏟運危險品、易燃易爆貨物;
10、不準在貨盤貨叉上站人作業,起升貨物后貨叉下嚴禁站人;
1、檢查發動機油軸箱和空氣濾清器內的機油量,燃油箱內的燃油量及散熱器內冷卻水量,不足時按要求添加。
2、檢查電池內電解液液面的高度是否符合要求,必要是添加并保持蓋子孔暢通,檢查電極與導線接頭是否接合緊密牢固。
3、經常檢查輪胎氣壓,并清除輪胎紋路中的雜物。
4、檢查液壓制動器和手制動器的自由行程及工作可靠性,并視需要加注制動液和排除系統內的空氣。
5、查車輛液壓系統油箱內的工作油量及管路、接頭等處有無滲漏現象。
6、查儀表、燈光喇叭的工作情況。進行完上述各項檢查之后起動發動機,檢查發動機的運轉情況并檢查傳動系統、制動系統以及液壓升降系統的工作是否正常。
叉車輪胎清潔方案共有幾種篇七
第一條為加強廣州市叉車的安全監察工作,保障叉車使用人、所有人和其他利害關系人的人身和財產安全,根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廣東省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規定》等有關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在本市行政轄區內叉車的制造、銷售、改造、維修、日常維護保養、檢驗、使用及其監督檢查適用本規定。本規定所稱叉車使用是指工廠、碼頭、倉庫等特定區域(以下簡稱特定區域)內使用的叉車,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用的叉車使用的監督管理,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第三條廣州市質量技術監督行政管理部門負責全市行政區域內叉車的安全監察工作,區、縣級市質監行政部門負責對轄區內叉車實施安全監察。
第四條制造叉車實行行政許可制度。未取得制造許可證的,不得制造叉車。叉車制造單位應當依照國家安全技術規范,進行制造活動。
第五條按照國家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應當進行型式試驗的叉車、部件或者試制叉車新產品、新部件,必須進行型式試驗。
第六條從事叉車改造、維修的單位應當有與特種設備維修相適應的專業技術人員和技術工人以及必要的檢測手段,并自覺接受特種設備安全_門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
第七條銷售叉車時,銷售者應當附有符合國家安全技術規范要求的型式試驗報告、產品質量合格證明及使用維修說明等文件。
第八條境外企業銷售境外制造的叉車應當符合國家安全技術規范及強制性標準的要求,并明確在中國境內注冊的代理商。代理商應當持相關資料到廣東省質量技術監督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備案,并對擬在中國銷售的叉車作型式試驗,型式試驗合格的進口叉車才能在中國進行銷售,代理商對產品安全和質量全面負責。
第九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銷售非法制造、非法改裝、非法拼裝的叉車。
第十條叉車使用單位是指具有叉車管理權利和和管理義務的單位和個人(限于取得工商營業執照的個體經營戶,以下合稱‘單位’),包括叉車登記單位、合同安全管理專業公司、出租單位、承租單位、終端用戶單位等。
第十一條叉車登記單位應當在叉車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三十日內,持下列資料,到所在區、縣級市質量技術監督管理部門辦理注冊登記,核發使用登記證,領取叉車牌照:
(一)《特種設備注冊登記表》(一式2份);
(二)登記單位的組織機構代碼證或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
(三)出廠合格證明與使用維修說明書;
(四)有效期內檢驗合格報告書;
(五)操作人員證書和安全管理人員證書(或有效的安全管理合同);
(六)安全管理制度或者安全承諾書。
第十二條叉車登記內容變更、所有權發生轉移的,叉車登記單位應當在三十日內到辦理注冊登記的質量技術監督管理部門辦理相應變更、轉移手續。
第十三條叉車存在嚴重事故隱患,無維修價值或者超過安全技術規范規定使用年限的,登記單位應當及時報廢,并向原登記部門辦理注銷手續。
第十四條叉車使用登記證、牌照丟失或者損毀,叉車登記單位申請補發的,應當向原登記部門提交身份證明、遺失申明和申請材料。原登記部門經與登記檔案核實后,在收到申請之日起二十工作日內補發。
第十五條叉車登記單位應當逐臺建立叉車安全技術檔案。安全技術檔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制造單位、產品質量合格證明、使用維護說明等文件和資料;
(二)叉車的定期檢驗和定期自行檢查的記錄;
(三)叉車的日常使用狀況記錄;
(四)叉車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的日常維護保養記錄;
(五)叉車運行故障和事故記錄。
第十六條叉車登記單位應當對叉車進行經常性日常維護保養,并至少每月進行一次自行檢查。
日常維修保養應當由有相應特種設備作業資格的人員進行;無特種設備作業資格人員的叉車使用單位,應當委托有取得相應特種設備作業資格人員的單位進行日常維修保養。
第十七條叉車不得上道路行駛,叉車因使用地點變化需要通過道路轉移的,應使用專用車輛進行運輸。
第十八條叉車作業人員(包括操作、維修保養等人員,下同)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質量技術監督管理部門考核合格,取得國家統一格式的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書,方可從事相應工作。叉車作業人員作業時,應當隨身攜帶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書。
第十九條終端用戶單位應當制定本單位叉車事故的應急救援預案,并定期進行事故應急演練。叉車發生事故后,終端用戶單位和現場人員應當采取緊急救援措施,保護事故現場,并及時向質量技術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第二十條從事叉車租賃業務的單位,應按要求配備安全管理人員和操作人員,用于出租的叉車必須辦理使用登記并在檢驗有效期內。
第二十一條叉車的承租單位應對承租的叉車使用安全負責,禁止承租下列叉車:
(一)沒有在登記部門進行使用登記的;
(二)沒有完整安全技術檔案的;
(三)未經定期檢驗(含首檢)或者檢驗不合格的。
第二十二條對于缺少安全管理資源的單位,鼓勵將叉車日常使用的安全管理工作通過合同形式委托給叉車維修保養專業公司管理,由被委托的專業公司承擔合同范圍內的相關法律責任。
第二十三條在用叉車應當每年進行一次定期檢驗。叉車登記單位應當按照國家安全技術規范定期檢驗的要求,在安全檢驗合格有效期屆滿前一個月向檢驗機構提出定期檢驗申請。未經定期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叉車,不得繼續使用,質量技術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收回其牌照。
第二十四條檢驗機構在接到檢驗申請后,應當按檢規和安全技術規范等要求及時安排檢驗,并出具檢驗報告。
檢驗機構在進行叉車檢驗檢測中,發現嚴重事故隱患,應當及時告知叉車登記單位和終端用戶單位,并立即書面向質量技術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第二十五條質量技術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對叉車制造、銷售、登記、管理、終端用戶、改造、維修、租賃等單位執行本規定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并會同工商、安監等行政管理部門加強對二手叉車交易市場的服務和監督管理。
第二十六條本規定所稱的叉車,是指具有各種叉具,能夠對貨物進行升降和移動及裝卸作業的搬運車輛,包括內燃平衡重式叉車、蓄電池平衡重式叉車、內燃側面叉車、插腿式叉車、前移式叉車、三向堆垛叉車、托盤堆垛車、防暴叉車等。
第二十七條本規定自頒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有關政策法律依據變化或有效期屆滿,根據實施情況依法評估修訂。
叉車輪胎清潔方案共有幾種篇八
a.司機開車前,應檢查發動機水位、油位是否符合要求,并檢查連接處和各接頭是否滲油、漏油。
b.檢查燃油油量、液壓油油量及各油管接頭有無漏油情況。
c.檢查蓄電池電極柱導線是否擰緊,其它導線有無松脫。
d.檢查輪胎氣壓、方向盤、制動踏板的自由行程是否合適。
e.檢查燈光、喇叭等信號裝置是否正常。
f.檢查中所發現的問題,應在出車前進行排除。
g.發動機發動后,檢查各項儀表是否正常;發現異常,應立即熄火,進行檢查排除,正常后方可運行。
h.叉車作業前先松開制動手柄,然后起步行使,并檢查腳踏制動效果是否良好;檢查門架的起升、傾斜動作是否正常,轉向是否輕便、靈活;確認正常后方可投入作業。
a.叉車行使作業時,應注意傾聽有否異常聲響。
b.叉車在廠區、車間干道上行駛,其速度應控制在工廠安全部門規定的速度范圍內,并注意來往行人隨時鳴號。
c.叉車只能在完全停車后才能換向;嚴禁提升、傾斜同時操作及超載運行。
d.出現異常現象,應停車檢查,及時排除。
發動機熄火前,應使發動機怠速運轉2—3分鐘后熄火。
發動機熄火停車后,應拉緊制動手柄。
低溫季節(在零度以下),應放盡冷卻水。
當氣溫低于—15度時,應拆下蓄電池并搬入室內,以免凍裂。
轉動機油濾清器手柄1—2轉,檢查螺栓、螺母有無松脫現象,并及時排除不正常情況。
f.將叉車沖洗擦拭干凈,進行日常例行保養后,停放車庫或指定地點。
叉車輪胎清潔方案共有幾種篇九
本制度制定了公司叉車運行需遵守的細則,以確保叉車安全運行。
本標準適用于全公司的叉車工及相關人員。
1、車輛和司機資格要求。
⑴車輛必須經過檢測,取得車輛使用證并在國家相關部門備案。
⑵車輛駕駛員必須經國家相關部門培訓并取得駕駛操作證后方可上崗,嚴禁無證人員駕駛車輛。
2、駕駛前后檢查
⑴上車前,檢查轉向燈、剎車、喇叭、前后大燈、反光鏡和插腳是否完好。
⑵檢查燃料系統所有管道、接頭是否完好,保證無泄漏。
⑶檢查燃油、齒輪油、發動機油、液壓油及水箱水位是否符合標準,不足時應按標準要求增添后方可使用。
⑷車輛運轉過程中應檢查壓力、溫度是否正常,嚴禁超溫、超壓行駛⑸車輛使用完畢后應將車輛停穩并進行安全檢查。
每天車輛使用完畢后,司機必須對當天車輛的運行、修理狀況記錄到特種設備運行臺賬,并做好車輛交接班記錄。
3、駕駛規定
⑴嚴禁司機酒后駕車,嚴禁車輛帶病運行。
⑵嚴禁車輛超載,嚴禁車輛載人,嚴禁車輛裝載易燃易爆物品。
⑶車輛要使用專用鑰匙,不準司機使用其他非車輛鑰匙或其他方式啟動車輛;車輛不能啟動時,應及時通知維修人員進行處理。
⑷車輛進入防火區域應按規定配帶阻火器材。
⑸起步前觀察四周,確認無防礙行車障礙后,先鳴笛后起步,運行速度不能超過場內限速標準。
⑹車輛在載物起步時,必須緩慢平穩啟動,駕駛員應首先確認所載貨物是否穩固。
⑺轉彎時如果附近有人或車輛,應先發出信號,放慢速度,禁止高速急轉彎。
⑻車輛在下坡時嚴禁熄火滑行。
⑼嚴禁司機將所屬車輛借給無證人員駕駛。
4、車輛的管理
⑴車輛必須經過檢測,取得車輛使用證,并在國家相關部門備案。
⑵根據車輛運行的需要,部門要配備一定的車輛配件,有設備部申報給采購部購買,部門設立單獨存放場所,并且有專人管理。
⑶叉車司機要對自己所開的車輛進行日常保養維護,在日常的巡檢中發現有異常情況及時向叉車班長反饋,并在設備運行記錄上進行登記,叉車班長在平常的工作中要對部門內部的叉車進行定期全面檢查。
⑷車輛在日常的運行過程中發生異常情況需要維修,部門有配件的情況下,自己進行更換,如果內部處理不了,聯系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