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自然災害災難事故應急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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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災害災難事故應急預案篇一
1.1編制目的
本預案旨在規范應急救助行為,提高應急救助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實施應急救助,最大限度地減少人民群眾的生命和財產損失,維護災區社會穩定。
1.2編制依據
依據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制定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凡在我鎮發生的洪澇、干旱災害和暴雨、冰雹、大風等氣象災害,地震災害,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森林火災和重大生物災害等自然災害及其他突發公共事件達到啟動條件的,適用于本預案。
1.4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最大限度地保護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
(2)政府統一領導,分級管理,條塊結合,以塊為主。
(3)部門密切配合,分工協作,各司其職,各盡其責。
全鎮范圍內或者局部地區,一次自然災害過程造成的人員死亡、倒損房屋達到一定標準,轉移安置災民人數達到一定數量,啟動本預案。
3.1鎮政府設立自然災害救助指揮部,負責領導、指揮和協調全鎮范圍內的自然災害救助工作。
3.2鎮自然災害救助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負責日常工作。辦公室設在社會事務辦,社會事務辦主任兼任主任,分管副主任兼任副主任;鎮自然災害救助指揮部成員單位派聯絡員參加指揮部辦公室工作。
3.3鎮自然災害救助指揮部辦公室根據災害種類和救災工作實際需要,可臨時設置綜合協調、醫療救護、交通運輸、轉移安置、物資保障、社會治安、救災捐贈、宣傳報導等工作組,作為鎮自然災害救助指揮部應急辦事機構。
4.1資金準備
按照救災工作分級負責、救災資金分級負擔的原則,在積極爭取市支持的同時,鎮財政每年根據救災工作的實際需要安排自然災害救濟補助資金預算,專項用于幫助解決嚴重受災地區群眾的基本生活困難和災區恢復重建。
4.2物資準備
救災物資包括糧食、方便食品、帳篷、衣被、飲用水等,由社會事務辦、經貿辦、供銷社等部門結合各自救災職責進行儲備和籌集。
4.3人力資源準備
加強民政災害管理人員隊伍建設,建立專業的緊急救援隊伍,建立公安、武警、安全、衛生等專業救援隊伍的聯動機制,培育和發展非政府組織和志愿者隊伍。
4.4社會動員準備
建立和完善救災物資社會動員機制和社會捐助機制。
4.5宣傳、培訓
開展減災進社區活動,利用各種媒體宣傳災害知識,宣傳應急法律法規和預防、避險、避災、自救、互救、保險的常識,增強公眾防災減災意識。
鎮每年組織1次災害管理人員培訓。不定期開展對政府相關部門、專業緊急救援隊伍、非政府組織和志愿者組織的培訓。
5.1災害信息共享
鎮自然災害救助指揮部辦公室及時匯總各類災害預警預報信息,并向成員單位和有關地方通報。
5.2災情信息管理
災情信息報告內容:包括災害發生的時間、地點、背景,災害造成的損失,已采取的救災措施和災區的需求。
災害發生后,各村和相關部門要根據災情,按照分級管理、各司其職的原則,啟動相關層級和相關部門應急預案,做好災民緊急轉移安置和生活安排工作,做好抗災救災工作,做好災害監測、災情調查、評估和報告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損失。
根據突發性自然災害的危害程度等因素,鎮依次設定三個響應等級。響應等級據災情相應啟動,視災情發展、變化情況,適時調整響應等級。鎮自然災害救助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根據各響應等級的應急需要,履行本部門的職責。
6.1i級響應
(1)指揮長主持會商會議,決定災區救災的重大事項。
(2)鎮自然災害應急救助辦事機構聯合辦公,進入24小時應急狀態。
(3)災情發生1小時內,鎮委、鎮政府領導率有關部門負責同志赴災區指導救災工作。
(5)有關成員單位每日12時前向指揮部辦公室報告一次抗災救災工作情況。
(6)收集、評估、報告、發布災情信息。
(7)積極申請上級救災支持,及時調撥救災款物。
(8)社會事務辦全部動員,全力以赴開展災害救助工作。
(9)鎮政府組織開展全鎮性救災捐贈活動。
6.2ii級響應
災害損失情況達到二級響應指標后,按程序啟動二級響應。鎮自然災害救助指揮部指揮長組織協調災害救助工作。
(1)指揮長組織有關成員單位召開會商會議;各有關成員單位按照職能分工,組成相應的工作組進入救災應急狀態,并展開工作。
(2)災情發生后1小時內,鎮政府領導帶領有關部門負責同志趕赴災區慰問災民,指導救災工作;社會事務辦協調有關部門,派出由主任帶隊的救災聯合工作組趕赴災區核查災情,協助災區村轉移安置災民,指導地方開展救災工作。
(3)緊急調撥救災款物,并監督基層救災應急措施的落實和救災款物的使用。
(4)收集、評估、報告、發布災情信息。
(5)鎮政府組織開展全鎮救災捐贈活動。
6.3iii級響應
災害損失情況達到三級響應指標后,按程序啟動三級響應。鎮自然災害救助指揮部副指揮長和辦公室主任(社會事務辦主任)組織協調災害救助工作。
自然災害災難事故應急預案篇二
預防和控制火災、爆破物品爆炸重大事故并采取應急措施,最大限度的減少可能產生的事故后果。
1、組織機構:
應急救援小組:
組長:項目經理
副組長:主管生產的副經理總工程師
組員:項目工程部、設物部(機電室、材料室)、勞資室、辦公室、調度室、生產工區
辦公室設在工程部,由工程部長或安檢主任(員)任辦公室負責人
2、職責
應急救援小組:負責制定本項目的應急預案,組建本項目專業救援隊伍。并將預案及隊伍建設情況報公司應急救援中心,在發生事故時臨時組織救援,并如實上報事故情況,向指揮中心請求支援。
(1)根據火災、爆炸現場情況有權調動管段內一切人員和機械設備、物資。
(2)根據火災、爆炸現場情況制定撲救方案,總體安排、協調。
(3)督促、檢查、指導各工區滅火演練及定期組織火災隱患現場、油庫及爆破物品庫的檢查。
辦公室:負責現場事故隱患的統計,防護工作,在接到事故報告后上報救援小組。
組長:負責本項目應急救援的現場指揮工作,。
副組長:協助組長負責應急救援的指揮工作。
項目工程部:負責研究制定事故控制措施,研究制定搶險措施并付諸實施。
設物部:保障設備、物資的調配,保證后勤物資供給。
勞資室:負責現場組織救援傷者及護送、轉院等具體工作,并調動本公司人員進行現場救護。
辦公室及調度室:負責進行對外聯絡、車輛調配工作。
生產工區:
(1)負責定期組織滅火演練,培訓人員,如滅火常識、搶救傷員、消防器使用;
(2)配置足夠的滅火器,并定期送檢,確保有效使用;
(3)火災或爆炸發生后根據現場情況應急處理并立即報應急救援小組
辦公室電:xxxx;
3、資源配置(見附件)《滅火器材和消防設施清單》《義務消防隊人員名單》。
4、項目部每月對工區綜合評比時例行消防設施、火災隱患、爆破物品管理詳細檢查。
1、當發生火災事故時,現場人員應采取相應措施控制事態擴大或火勢蔓延,截斷電源、限制用電。
2、現場人員同時應立即通知工區主任和調度,并電話報項目部工程部或辦公室;工程部電話:xxxx;辦公室電話:xxxx。
3、項目部接到火災事故報告后,應立即啟動應急準備預案,組織有關人員、設備、設施及器材,趕赴現場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態蔓延和擴大,與此同時:
(1)負責組織救護火災事故而受傷的傷者的責任人認真保護事故現場,凡與事故有關的物體、痕跡、狀態,不得破壞,為搶救受傷者需要移動某些物體時,必須作好標記,應盡量對事故現場和搶救過程進行錄像或拍照。
(2)在重大火災或爆炸事故發生后,應立即通過傳真或電話報告至公司安質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瞞報、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
公司安質部電話:
公司傳真:
4、若事態不能有效控制,在應急救援小組統一指揮下,立即向當地有關部門或公司求援,必要時疏散人員。并要在當地公安機關和公安消防機構的指揮下對現場進行清理,做好受災人員家屬的安撫工作,配合公安機關和公安消防機構對火災事故進行調查處理。
應急救援聯系電話:xxxx
當地政府辦公室電話:xxxx
火警:119
5、若因火災、爆炸引起員工傷亡立即啟動《員工傷亡事故應急預案》,并與當地醫院聯系,安排車輛送往救治。
地方醫院急救電話:xxxx
6、糾正與完善
火災或爆炸事故調查完畢后,發生事故的單位要結合現場撲救情況對該預案進行分析研究,對其進行補充和完善,并報公司應急救援指揮中心。
1、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1998年9月1日)
2、鐵路消防管理辦法
3、鐵路施工單位爆炸物品安全管理辦法鐵公安(20xx)22號
1、火災事故撲救應急救援小組成員名單
2、義務消防隊人員名單
3、滅火器材和消防設施清單
4、義務消防員知識培訓和滅火演練情況資料
5、應急預案實施情況資料
自然災害災難事故應急預案篇三
自然災害包括地震、洪水、暴雨、大風等。
自然災害發生后,項目經理部和本單位應當組織各方面力量,搶救人員,并組織開展自救和互救,并聽從突發事件應急小組的安排。
自然災害發生后,項目經理部和總部應當迅速與有關單位建立通訊聯系,報告災情,制訂搶救方案。
自然災害發生后,受災單位應首先清查人員傷亡情況,優先搶救人員。
自然災害發生后,項目經理部和本單位總部應該積極安置受災人員,妥善安排他們的食宿以及其它基本生活條件,保障他們不再受到自然災害的侵襲。
自然災害發生后,本單位總部和受災單位應通過任何有效手段向受害人親屬、向政府有關部門、行業協會和社區通報災情。
自然災害發生后,本單位總部和受災單位應該積極組織災害重建工作,制訂重建方案。
自然災害災難事故應急預案篇四
1、本預案所指結合我單位實際;
2、本預案所指自然災害應急事件包括:洪災、旱災、地震、火災、冰暴、雪等,因素而造成房屋倒塌、淹沒、道路阻塞等的應急事件。
3、防治自然災害應急預案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1、加強自然災害危害性的教育,提高單位與工廠員工自我保護意識。
2、完善自然災害事件的報告網絡,做到早預防、早報告、早處置。
3、建立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機制,及時采取措施,確保不因自然災害而危及單位與工廠及員工安全和財產損失。
1、預防為主,常備不懈
經常宣傳自然災害事件的預防知識,提高單位與工廠員工的安全保護意識。加強日常檢查,發現隱患及早采取有效的預防和控制措施,努力減少自然災害事件的損失。
2、依法管理,統一領導
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對自然災害事件的預防、報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實行依法管理,對于違法行為,依法追究責任。成立單位與工廠自然災害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負責預防、指揮、協調、處理工作。
3、快速反應,運轉高效
建立預警快速反應機制,增強人力、物力、財力儲備,提高應急處理能力。一旦發生自然災害事件,快速反應,及時高效地做好處置工作。
(一)單位與工廠各部門職責。單位與工廠員工在負責人統一領導下,成立由祖軍任組長,分管行政負責和各辦公室組成的工作小組。
1、在單位與工廠自然災害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指導和落實單位與工廠自然災害事件預防的各項工作。
2、監督、匯總和收集單位與工廠自然災害事件的信息情況,分析、研究單位與工廠預防的工作措施。
3、根據不同季節和情況,宣傳自然災害事件的預防知識。
4、檢查單位與工廠預防自然災害事件的措施落實情況。
5、學習其他單位處置自然災害事件的經驗和做法。
6、根據自然災害事件的分級預警控制措施的相關要求,對單位與工廠的工作安排及其他相關工作作出及時調整。
7、做好因自然災害所發生的處置工作。
(二)各部門職責
成立由祖軍負責的單位與工廠自然災害事件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落實單位與工廠自然災害事件的預防工作。
1、根據預防自然災害事件應急預案制訂本單位的自然災害事件應急預案。
2、建立健全自然災害事件預防責任制。
3、檢查、督促單位與工廠各處、室預防自然災害事件的落實情況。
4、廣泛深入地開展預防自然災害事件的知識宣傳,提高廣大員工的防護能力和意識。
5、經常性地開展辦公樓、場地、圍墻、水溝、電線、樹木等建筑物的安全檢查,預防自然災害事件的發生。
6、根據自然災害事件的預警,切實做好廣大員工的安全和疏散工作。
1、高度重視,切實加強對自然災害事件的領導和管理。將預防自然災害事件的工作納入單位目標管理考核,并定期開展專項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提出整改措施。
2、應經常性地對辦公樓、場地、圍墻、水溝、電線、樹木等建筑開展自查,盡早發現問題,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3、單位與工廠應在自然災害事件發生前做好廣大員工的.疏散安排工作。
4、增加單位與工廠投入,切實加固好自然災害事件易發生的基礎設施。
1、單位與工廠在洪災、旱災、地震、火災、冰暴、雪等自然災害期間,應建立24小時值班制度,并設立和開通值班電話。
2、嚴格執行單位與工廠重大自然災害事件報告制度。對發生的事件做到按程序逐級報告,并以最快的通訊方式在1小時之內報告有關部門,確保信息暢通。
3、任何部門和個人都不得隱瞞、緩報、謊報。
4、任何個人有責任和權力向單位舉報自然災害事件的隱患。
根據自然災害事件的發生情況,結合單位與工廠的特點,應啟動相應的自然災害事件的應急預案,作出應急反應和處置。保證組織落實,人力落實,財力落實,以最快、最高效的辦法,處置好事件發生情況,確保員工的安全。
根據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的要求,單位一把手是單位安全工作的
第一責任人,對員工安全、單位穩定工作負總責。實行責任追究制,對所發生的自然災害事故特別是重特大事故,要進行嚴肅查處,堅持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過,責任人員未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未落實不放過,有關人員未受教育不放過。對于玩忽職守,疏于管理,造成單位與工廠自然災害事故者,應視情節輕重,給予有關責任人相應處分,觸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自然災害災難事故應急預案篇五
1.1編制目的
為建立健全應對突發重大自然災害緊急救助體系和運行機制,提高我市自然災害應急救助工作水平,最大限度減少自然災害對群眾生命和財產造成的損失,切實保障受災群眾的基本生活。
1.2編制依據
《國務院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民政部《關于制定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的通知》、《廣東省自然災害救濟工作規定》、《廣東省特大自然災害救災應急預案》和《深圳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規范性文件。
1.3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最大程度地保護人民群眾的生命和財產安全。
(2)市政府統一領導,各區政府主管,分級管理,條塊結合,以塊為主。
(3)部門密切配合,分工協作,各司其職,各負其責。
(4)依靠群眾,發揮基層群眾自治組織和公益性社會團體的作用。
1.4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市發生的臺風、暴雨、干旱、風暴潮、嚴寒、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海嘯、地震、森林火災和重大生物災害等自然災害。法律法規規章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2.1自然災害分類:我市自然災害主要包括水旱災害、氣象災害、地質災害、海洋災害和重大生物災害等。
2.2自然災害的分級。自然災害分為特大自然災害、大自然災害、中等自然災害和小自然災害(見9.1《自然災害分級標準》)。
3.1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
市處置突發事件委員會是處置我市突發公共事件和自然災害事件的領導機構,市應急指揮中心是其日常辦事機構,依據市總體應急預案組織協調市政府各部門參與自然災害救助工作。
3.1.1成立深圳市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領導小組,分管民政工作的副市長擔任組長,分管民政工作的副秘書長、民政局局長任副組長。成員由市民政局、財政局、貿工局、發改局、國土房產局、建設局、交通局、衛生局、公安局、城管局、監察局、規劃局、教育局、體育局、氣象局等部門以及無委辦、三防辦、森林防火辦等單位的負責人擔任。
領導小組主要職責是:負責組織、指揮全市的自然災害救助應急工作,部署救災應急準備措施;監督檢查救災應急工作人、財、物的落實情況;檢查、指導區級救災應急指揮工作;根據災情派出救災工作現場領導小組,實施靠前指揮;決定請求中央和省的支援;研究解決救災應急工作中的其他重大問題。
3.1.2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領導小組在市民政局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分管救災工作的副局長擔任。
辦公室作為應急領導小組的日常辦事機構,主要職責是:協調自然災害救助工作;草擬應急預案;匯總分析災害信息,提供應急決策參考;負責向上級部門報災;與有關部門共同核實災害損失情況;負責管理避險場所,按要求及時予以開放,接收求助群眾;負責管理救災物資,發動社會捐贈;負責安置受災人員生活,向災民提供糧食、水、衣被等生活物資;負責處理死難人員尸體;負責起草向市政府及、省民政廳、民政部的申請救災款物的申請報告;協調災后重建,幫助恢復、重建倒塌、損毀的民房;請求其他部門支援等。
1.職責。負責救災的總體協調;上報災情;對外通報救災情況,請求支援;對救災提出建議;撰寫救災款物申請報告;協調災后重建,幫助災民恢復、重建倒塌、損毀房屋等。
2.組成人員。市民政局社會福利和社會事務處處長、市民政局辦公室主任、副主任、市民政局財務審計處處長。市民政局社會福利和社會事務處、財務審計處、局辦公室部分工作人員組成。由社會福利和社會事務處牽頭。
1.職責。管理救災物資;組織社會捐贈;分發救災物資。
2.組成人員。捐助中心主任、慈善會秘書長。由捐助
中心牽頭。
1.職責。運輸、保存、處理死難人員的尸體。
2.組成人員。市民政局殯改辦主任和殯葬管理所所長,市民政局殯改辦、殯葬管理所組成。由市民政局殯改辦牽頭。
1.主要職責。與應急指揮中心、災害發生當地政府及其他有關部門共同核實災害損失情況。
2.組成人員。社會福利和社會事務處副處長、財審處副處長,社會福利和社會事務處、財審處部分人員組成。由社會福利和社會事務處牽頭。
各區政府設立相應的應急指揮機構及辦事機構,負責本區災害救助工作。
3.2應急救助現場指揮部
為提高處置效率,迅速展開工作,市、區民政部門可根據自然災害處置環節要求,成立應急救助現場指揮部。應急救助現場指揮部可分別啟動市、區總體應急預案規范的12個基本應急行動組。
3.3有關部門職責
市民政部門與自然災害救助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建立聯絡員制度,及時通報災情,共同制定防災減災計劃。
市氣象局與市民政局建立重大災害天氣信息通報聯絡機制,提前做好防災減災和救助應急的準備。
市財政局建立救災專項資金快速撥付機制,安排年度預算,保證救災資金及時撥付到位。
衛生局及時對因災死亡人員進行醫學鑒定,出具死亡證明書;對避險場所進行消毒等。
市貿工局、發改局對救助物資的籌集給予協助。
教育局、體育局保證將列為避險中心的學校、體育場所及時對市民開放。
建設局、國土房產局、規劃局參與災后重建工作,做好解決劃地、建設指導、規劃等工作。
無線電管理委員會辦公室提供救災專用頻道。
其他相關部門依職責開展災害救助工作。
4.1救災資金保障
市民政局協同財政局等部門,根據深圳自然災害狀況、發展計劃,按照國家預算法,擬定自然災害救助預算方案。
4.1.1按照救災工作分級負責,救災資金分級負擔的原則,市區財政安排救災資金預算,確保救災工作的順利實施。
4.1.2市區財政部門應根據自然災害救助預算方案和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資金快速撥付機制,劃撥???,落實各項救災物資、救災裝備等相關費用。
4.2救災物資保障
市民政局會同市貿工局、發改局等部門,建立深圳市自然災害救災物資儲備庫,儲備帳篷、衣、被、凈水設備等救災必備物資。
4.2.1民政部門通過購買、組織社會捐助等方式儲存一批救災應急物資;
4.2.3市民政局、貿工局、發改局等相關部門應建立救助物資生產廠家名錄,必要時簽訂救災物資緊急購銷協議。
4.3通信保障
科技信息局和無委會應保障通訊網絡的暢通。自然災害救助信息網絡以公用通信網為基礎,合理組建災害信息專用通信網絡,確保信息通暢。
4.4救災裝備保障
市、區民政部門應根據深圳自然災害救助實際需要,配備救災專業裝備及車輛、電腦、相機等相關基礎設備。
5.1災害預警預報
自然災害的災情預警預報是指氣象、水文、海洋、地震、國土部門的災害預警、預報信息,結合人口、自然和社會經濟背景數據庫,對災害可能影響的地區和人口數量等損失情況做出分析、評估和預警。
5.1.1氣象、水利、地震監測部門發布的各類災害性預報,預測災害將對特定區域內的群眾生產和生活造成嚴重影響,甚至對群眾的生命財產造成較大威脅,應向市應急指揮中心及市自然災害救助領導小組通報。
5.1.2自然災害救助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有關部門提供的預警信息以及上級民政部門發布的預警信息,結合地區的自然、地理、人口、經濟等綜合情況,進行分析評估,及時對可能受到災害威脅的地區和人口數量做出預測,并向領導小組報告。
5.2災情信息管理
5.2.1災情信息報告制度。
(1)區政府對于本行政區域內發生的自然災害,凡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應在第一時間了解掌握災情,并于災害發生后1小時內向市應急指揮中心和市自然災害救助領導小組辦公室進行初報,報告初步了解到的情況。對死亡10人以上或其他嚴重損失的重大災害,應同時上報省民政廳和民政部。市自然災害救助領導小組辦公室接到區政府報告后,在2小時內完成審核、匯總災情數據,向市政府和省民政廳報告。
(2)災情續報。在重大自然災害穩定之前,市、區均須執行24小時零報告制度。區民政局每天9時前將截止到前一天24時的災情向市自然災害救助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領導小組辦公室每天10時前向省民政廳報告。特大災情根據需要隨時報告。
(3)災情核報。區民政局在災情穩定后,應在2個工作日內核定災情,向市自然災害救助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領導小組辦公室在接到區民政局報告后,3個工作日內審核、匯總災情數據,報省民政廳。
5.2.2災情信息報告的內容。包括災害的種類,發生的時間、地點、背景,災害造成的損失(含受災情況、人員傷亡數量、農作物受災情況、房屋倒塌、損壞情況及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已采取的救災措施和災區的需求。
(1)災害損失情況包括以下指標:受災人口、因災死亡人口、因災失蹤人口、因災傷病人口;農作物受災面積、絕收面積、毀壞耕地面積;倒塌房屋、損壞房屋、直接經濟損失、農業直接經濟損失。
(2)因災需要救濟情況包括以下指標:需口糧救濟人口、需救濟糧數量,需衣被救濟人口、需救濟衣被數量;需救濟傷病人口;需恢復住房間數、需恢復住房戶數。
(3)已救濟情況包括以下指標:投親靠友人口數量、借住房屋人口數量、搭建救災帳篷和簡易棚人口數量;已救濟口糧人口、已安排口糧救濟款、已安排救濟糧數量,已救濟衣被人口、已安排衣被救濟款、已救濟衣被數量,已救濟傷病人口、已安排治病救濟款,已安排恢復住房款、已恢復住房間數、已恢復住房戶數。
5.2.3災情核定
(1)市、區民政局參與調查評估工作,與農業、水務、國土資源、地震、氣象、統計等部門進行綜合分析、會商、共同核定災害損失情況(損失情況主要包括5.2.2災情信息報告的內容)。
(2)與有關部門通過全面調查、抽樣調查、典型調查和專項調查等形式對災情進行核實。
(3)建立因災死亡人口、倒塌房屋臺帳和需政府救濟人口臺帳。區民政局在核定災情后,建立因災死亡人口、倒塌房屋臺帳和需政府救濟人口名冊,為恢復重建和開展生活救助提供依據。
5.3預警救助信息的發布
5.3.1深圳市氣象局及時發布臺風、熱帶風暴、暴雨的預警信號。深圳市電視臺根據不同的預警信號,公布民政部門開放的避險站、避寒、避暑場所(發布公告信息見附錄)。
5.3.2市、區民政部門通過電視臺、廣播、網絡等新聞媒體發布轉移安置災民、實施社會捐助等事項。
5.4災害預防救助機制
5.4.1我市氣象部門發布黃色、紅色臺風預警信號或黑色暴雨預警信號時,開放全市避險站。
5.4.2氣象部門發布黃色寒冷預警信號時開放市區救助站作為市民避寒中心;氣象部門發布紅色寒冷預警信號時開放市區救助站和社會福利中心作為市民避寒中心;氣象部門發布黑色寒冷預警信號時開放市區救助站和福利中心、各街道敬老院作為市民避寒中心。
5.4.3氣象部門發布紅色高溫預警信號時,開放市區救助站作為避暑場所。
按照“條塊結合,以塊為主”的原則,我市的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應急響應分三級:一級響應由市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領導小組或市處置突發事件委員會組織指揮處置;二級響應由市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領導小組組織指揮處置;三級響應由自然災害發生地的區政府組織指揮處置。
6.1三級響應
6.1.1啟動條件:自然災害損失情況為中等自然災害和小自然災害等級。
6.1.2啟動程序。預警或災害發生,由區政府根據自然災害發生情況啟動三級響應程序。
6.1.3響應措施
自然災害發生地所在區政府作為第一響應責任單位,應在事發后15分鐘內啟動以本轄區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區政府負責實施各項自然災害救助工作,并按有關規定及時上報有關災情,對初步判定屬于重大或特別重大級別的自然災害,應在事發30分鐘內報告市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
市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指導、協調救災工作,并采取以下響應措施:
(1)辦公室全體人員返回工作崗位,24小時值班。
(2)匯總災情快報,按時上報市政府和省民政廳。
(3)24小時內派人前往受災區域,指導核實災情。
(4)綜合分析災情后,或應區政府請求,提出市級救助工作意見,安排和協調市級應急行動組提供救助。
6.1.4響應的終止
災情和救災工作穩定后,由區政府決定三級響應終止,并報市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
6.2二級響應
6.2.1啟動條件:我市發生自然災害時,災害損失達到大自然災害等級。
6.2.2啟動程序。預警或災害發生,由市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提出啟動二級響應程序的建議,報應急領導小組同意后,及時啟動。
6.2.3響應措施。
在三級響應基礎上,采取以下措施:
(1)市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采取以下措施:
市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相關人員和各應急行動小組返回工作崗位,24小時值班;匯總災情快報,按時上報市政府、省民政廳;市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領導小組副組長前往受災區域,與受災區領導共同指揮現場救災工作。
(2)相關單位采取的救助措施
市財政局:撥付自然災害救助???00萬元以下,經辦公室申請,市政府分管副市長審批, 300萬元以上,由辦公室做出方案報市政府審批。
市貿工局、發展改革局:應市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領導小組要求,災情發生后24小時內緊急調撥救災物資。
市國土房產局、城管局:預警機制啟動后,開放庇護場所。
6.2.4響應的終止
災情和救災工作穩定后,由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領導小組副組長(民政局局長),決定二級響應終止。
6.3一級響應
6.3.1啟動條件:我市發生的自然災害損失情況達到特大自然災害等級。
6.3.2啟動程序:預警或災害發生,由市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領導小組提出啟動一級響應程序建議,報市處置突發事件委員會同意后,及時啟動。
6.3.3響應措施
(一)市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領導小組:
(1)辦公室全體人員和各應急行動小組返回工作崗位,24小時值班。
(2)匯總災情快報,按時上報市政府和省民政廳。
(3)領導小組組長和副組長前往災區靠前指揮。
(4)6小時內派人前往受災區域,核實災情。
(5)綜合分析災情后,提出市級救助工作意見。
(6)向災區分配救災物資和資金。
(7)組織發動社會捐贈。公布接受捐贈
(二)相關單位采取的措施
市財政局:撥付自然災害救助專款500萬元以下,經辦公室申請,市政府分管副市長審批,500萬元以上,由辦公室做出方案報市政府審批。
市貿工局、發展改革局:應市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領導小組要求,災情發生后24小時內緊急調撥救災物資。
市國土房產局、城管局:預警機制啟動后,開放庇護場所。
6.3.4響應的終止
災情和救災工作穩定后,由市自然災害救助領導小組決定一級響應終止。
6.4信息的發布
6.4.1自然災害新聞報道和信息發布應按照市突發公共事件新聞報道應急預案規范的渠道和口徑統一報道和發布。
6.4.2重大災情及救災救助情況應由市民政局審核后發布。
6.4.3信息發布的內容主要包括:受災的基本情況、抗災救災的動態及成就、下一步安排、需要說明的問題。
6.4.4信息發布的方式可采取授權發布、組織報道、接受采訪、舉行新聞發布會等。
原則上,中等自然災害、小自然災害的救助和恢復重建資金由區財政解決,大自然災害、特大自然災害由市、區共同分擔。
7.1災后救助
7.1.1根據救災工作臺帳,繼續做好災民的救助工作,保證他們的衣食無憂,并給予一定的醫療救助金。
7.1.2災民救助實行《災民救助卡》管理制度,災民憑卡領取救濟糧和救濟金。
7.1.3市、區民政局繼續通過募捐、購買等方式準備好災民救濟衣被和救濟糧等。
7.1.4災害發生半年后生活仍然有困難的災民,符合條件的可納入最低生活保障救濟。
7.2恢復重建
災民的倒房、損毀房重建工作由市規劃部門統一規劃,國土資源、建設等部門共同參與,由區政府負責組織,統一實施?;謴椭亟ú扇∽越?、援建和幫助相結合的方式,以自建為主。根據災民的實際情況,建房資金采取以下兩種方式解決:一是有經濟負擔能力,承擔大部分,政府補助一部分,社會互助一部分;無經濟負擔能力的主要由政府救濟和社會互助。
7.2.1建立因災倒塌房屋臺帳,受災區在災情穩定后5個工作日內將倒房情況報市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
7.2.2市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領導小組指導受災區制定恢復重建工作方案,善后處理組和災后重建組指導協助區建設、國土、規劃等部門落實有關具體工作,并跟蹤恢復重建工作進度。
市、區民政局要通過電視臺、廣播電臺、報紙要經常宣傳災害預防知識,增強群眾自救能力。
9.1自然災害分級標準
(一)特大自然災害是指符合下列條件的災情:
1.災害成因,必須為以下四種之一:
(1)干旱連續90天以上;
(2)12級以上風暴潮達50年一遇;
(3)24小時降雨300毫米或50年一遇以上大洪水;
(4)7級以上地震(深圳市屬地震罕發區,地震災害的救災工作按有關規定執行,本程序只作參考)。
2.造成以下損失情況中的6項以上:
(1)受災人口占全市人口的50%以上;
(2)倒塌房屋占市屬房屋總數的3%以上;
(3)死亡20人以上;
(4)農作物受災面積占農作物播種面積的50%以上;
(5)通訊中斷、停電2天或設施直接損失5000萬元以上;
(6)交通癱瘓;
(7)直接經濟損失占上年全市國內生產總值的30%以上;
(8)造成國內影響。
(二)大自然災害是指必須同時滿足以下兩種情況的自然災害:
1.災害成因,必須為以下四種之一:
(4)6-7級地震等(深圳市屬地震罕發區,地震災害的救災工作按有關規定執行,本程序只作參考)。
2.造成以下損失情況中的6項以上:
(1)受災人口占全市人口的30%以上;
(2)倒塌房屋占市屬房屋總數的1%以上;
(3)死亡20人以下;
(4)農作物受災面積占農作物播種面積的30%以上;
(6)交通中斷;
(7)直接經濟損失占本市上年國民生產總值的20%以上;
(8)造成省內影響。
(三)中等自然災害是指必須同時滿足以下兩種情況的自然災害:
1.災害成因,必須為以下四種之一:
(1)干旱連續60天;
2.造成以下損失情況中的6項以上:
(1)受災人口全市占常住人口的20%以上;
(2)倒塌房屋占市屬房屋總數的0.5%以上;
(3)死亡10人以下;
(4)農作物受災面積占農作物播種面積的15%以上;
(5)通訊供電間斷影響;
(6)鐵路公路短期無法使用;
(7)直接經濟損失占市屬上年國內生產總值的10%以上;
(8)形成市內影響。
(四)小自然災害是指同時滿足以下兩種情況的自然災害:
1.災害成因,必須為以下四種之一:
(1)干旱30天內累計降雨量在40毫米以下;
(2)熱帶低氣壓造成影響,風暴潮達5年一遇;
(3)24小時降雨150毫米或5年一遇洪水以下;
(4)5級以下地震(深圳市屬地震罕發區,地震災害的救災工作按有關規定執行,本程序只作參考)。
2.災害損失:死亡人口不到5人、受災人口低于常住人口的20%、倒塌房屋數量低于市屬房屋總數的20%、直接經濟損失低于市屬上年國內生產總值的10%、農作物受災面積低于農作物播種面積的15%;交通一度受影響;災害使局部地方受到影響。以上災情可視為小災害。
9.2預案管理
9.2.1各區政府制定本區的應急預案。
9.2.2本預案涉及的職能部門,如因機構改革等原因發生職能轉移,其職責隨職能轉移,該職能自然劃轉,由承擔原職能的新部門負責。
9.2.3本預案將根據實施中發現的問題適時修訂、補充。
9.2.4本預案由市民政局制定修改解釋。
9.2.5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自然災害災難事故應急預案篇六
為了有效提高應急處置酒店自然災害事件的能力和水平,規范應急處置工作,減輕或者消除自然災害的危害,保障全體員工的人身安全,減少酒店財產損失,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結合酒店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適用范圍
1、本預案所指自然災害應急事件包括:洪災、旱災、地震、火災、冰暴、雪等,因素而造成房屋倒塌、淹沒、道路阻塞等的應急事件。
2、防治自然災害應急預案領導小組: 組
長: 總經理
副組長:執行總經理、財務總監 成員:各部門經理
二、工作目標
1、加強自然災害危害性的教育,提高酒店員工自我保護意識。
2、完善自然災害事件做到早預防、早報告、早處置。
3、建立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機制,及時采取措施,確保不因自然災害而危及酒店及員工安全和財產損失。
三、工作原則
1、預防為主,常備不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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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常宣傳自然災害事件的預防知識,提高酒店員工的安全保護意識。加強日常檢查,發現隱患及早采取有效的預防和控制措施,努力減少自然災害事件的損失。
2、快速反應,運轉高效
建立預警快速反應機制,增強人力、物力、財力儲備,提高應急處理能力。一旦發生自然災害事件,快速反應,及時高效地做好處置工作。
四、組織管理
1、在酒店自然災害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指導和落實酒店自然災害事件預防的各項工作。
2、監督、匯總和收集酒店自然災害事件的信息情況,分析、研究預防的工作措施。
3、根據不同季節和情況,宣傳自然災害事件的預防知識。
4、檢查酒店預防自然災害事件的措施落實情況。
5、學習其他單位處置自然災害事件的經驗和做法。
6、根據自然災害事件的分級預警控制措施的相關要求,對酒店的工作安排及其他相關工作作出及時調整。
7、做好因自然災害所發生的處置工作。
(二)各部門職責
1、建立健全自然災害事件預防責任制。
2、檢查、督促酒店預防自然災害事件的落實情況。
3、廣泛深入地開展預防自然災害事件的知識宣傳,提高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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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員工的防護能力和意識。
4、經常性地開展辦公樓、場地、圍墻、水溝、電線、樹木等建筑物的安全檢查,預防自然災害事件的發生。
5、根據自然災害事件的預警,切實做好廣大員工的安全和疏散工作。
五、自然災害事件的預防
1、高度重視,切實加強對自然災害事件的領導和管理。將預防自然災害事件的工作納入酒店目標管理考核,并定期開展專項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提出整改措施。
2、應經常性地對辦公樓、場地、圍墻、水溝、電線、樹木等建筑開展自查,盡早發現問題,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3、酒店應在自然災害事件發生前做好廣大員工的疏散安排工作。
4、切實加固好自然災害事件易發生的基礎設施。
六、自然災害事件的報告
1、酒店在洪災、旱災、地震、火災、冰暴、雪等自然災害期間,應建立24小時值班制度,并設立和開通值班電話。
2、嚴格執行酒店重大自然災害事件報告制度。對發生的事件做到按程序逐級報告,并以最快的通訊方式在1小時之內報告有關部門,確保信息暢通。
3、任何部門和個人都不得隱瞞、緩報、謊報。
4、任何個人有責任和權力向酒店舉報自然災害事件的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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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自然災害事件的應急反應
根據自然災害事件的發生情況,結合酒店的特點,應啟動相應的自然災害事件的應急預案,作出應急反應和處置。
保證組織落實,人力落實,財力落實,以最快、最高效的辦法,處置好事件發生情況,確保員工的安全。
八、責任追究
實行責任追究制,對所發生的自然災害事故特別是重特大事故,要進行嚴肅查處,堅持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過,責任人員未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未落實不放過,有關人員未受教育不放過。對于玩忽職守,疏于管理,造成酒店自然災害事故者,應視情節輕重,給予有關責任人相應處分,觸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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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災害災難事故應急預案篇七
自然災害在我鎮發生較為頻繁,主要有干旱、洪澇、風雹、病蟲等。這些自然災害給國家、集體和人民生命財產帶來巨大損失。為保證在災害發生前準確地預報和有效地預防,災害發生后高效、有序地開展救援、安置、轉移災民和災后重建等工作,最大限度地減輕災害造成的損失,根據市上有關規定,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預案。
臨災應急是指上級發布特大災害預報后的應急行為。臨災預報發布后,鎮政府及有關部門立即進入臨災狀態,并做好救災準備工作,對重點部位和易發災害的地方要重點關注。
1.啟動救災應急預案,成立救災機構。救災工作實行黨委、政府統一領導,鎮抗災救災指揮部統一指揮,各部門、各單位、各村社共同參與,全力實施,協同配合,各司其職。
(1)鎮抗災救災指揮部的組成
總指揮:胡智(鎮黨委書記)、鄧昌艷(鎮長)
副總指揮:盧敏(鎮黨委副書記)、李光福、楊海龍(副鎮長)、劉關蓉(副鎮長)、曹晉松(派出所所長、鎮黨委委員)、何東(副鎮長)。
成員:馬廷祥(經濟發展與社會事務辦主任、鎮黨委委員)、黃貴洪(財政所所長、鎮黨委委員)、曾小麗(高坪鎮場鎮黨支部書記、鎮黨委委員)、楊牧晨(黨政辦副主任)、彭長生(農業服務中心主任)、楊善春(武裝部副部長)、蔣澤(社會事業和計生服務中心主任)、向帆波(衛生院院長)、王祥金(畜牧站站長)。
指揮部辦公室設在經濟發展與社會事務辦,馬廷祥兼任辦公室主任。
(2)鎮抗災救災指揮部的主要職責
向市救災辦、民政局和有關部門報告災情和救災應急方案及救災中發生的重大問題。
統一指揮全鎮的災害應急、救災工作和應急預案的實施;派出指揮人員組織災區現場救災工作。
決定派遣搶險救災隊伍,協調解決救災中急需解決的重大問題。
及時掌握災情、險情及其發展趨勢,請求市上有關部門實施對口緊急支援和增撥救災款物。
及時匯總災情,統一發布災情信息。
接受救災捐贈,分發救災款物。
協調跨單位及其他救災工作。
2.召開鎮抗災救災指揮部成員、有關部門、單位負責人會議,通報預測的災情,研究、部署預報區的防災減災工作。派出防災監督、檢查人員,赴預報區檢查督促應急預案的實施,協調處理有關事項;建立救災物資儲備庫。
3.適時向預報地的村民和單位發出進行避災疏散的指令和公告。
4.隨時向上級報告災情變化,做好災害快速評估準備,及時提出延長臨災應急期或撤消預報建議。
5.民兵應急分隊組織做好搶險救災準備。
6.農業綜合服務中心(含水利)、供電等部門,對預報區內的生命線工程和次生災害源,要采取緊急抗災加固措施,做好搶險救災準備。
7.派出所做好預報區社會治安管理工作,對重要部位和重點企業加強保衛。
8.經濟與社會事務辦、社會事業和計生服務中心在預報區廣泛宣傳防災、避災知識,及時平息災害謠傳、誤傳,保持社會穩定。
9.經濟與社會事務辦、黨政辦、鎮衛生院等部門做好救災準備。
災害發生后,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在抗災救災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分工協作,全力投入搶險救災工作。
1.人員搶險與工程搶險
鎮武裝部迅速調集、指揮民兵應急分隊趕赴災區,搶救、轉移被困人員,協助有關部門進行工程搶險,并在受災現場抗災救災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及時調整搶救和搶險隊伍。
2.醫療救護與疾病預防
衛生院、畜牧站在災后2小時內建立起傷員、家畜救治網絡,迅速組織本鎮醫療機構及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趕赴災區搶救傷員,必要時請上級對口支援。災情發生12小時內派出防疫隊伍進入指定區域,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傳染病的暴發流行,及時檢查、檢測災區的飲用水源、食品等。
3.食品、物資供應
經濟與社會事務辦、黨政辦、財政所等部門要組織調運食品(飲水)、救災物資,保證災區生活必需品的供應。災后3小時內,食品供應按每人每天1斤主食(饅頭、方便面、餅干等)、部分副食(純凈水、礦泉水等)標準供應災民。保證布匹、煤炭、鐵絲、木材等物資供應;負責救災車輛及油料供應。
4.通訊保障
與有關單位聯系,盡快恢復被毀的通訊設施。
5.電力保障
與電力部門聯系迅速調集搶修隊伍,協助災區盡快恢復被破壞的送、配電設施,保證災區用電。
6.災民安置
災情發生2小時內,鎮人武部民兵應急分隊和其他救援人員一起搶救遇險群眾、轉移和安置災民。采取借住公房、搭建簡易棚、調撥帳篷、對口接待、投親靠友等多種形式,組織群眾自救,救護傷員;妥善處理死亡者的善后事宜,組織群眾盡快恢復生產和生活秩序。及時制定救災款物分配方案,承擔災民無力克服的吃、穿、住和因災引起疾病的醫治等救濟工作,保障災民的基本生活。
7.災情報送和發布
(1)災情評估。包括以下內容:災情發生的時間、時段、受災面積、成災面積、絕收面積、受災人數、成災人數、被困人數、轉移安置人數、無家可歸人數、飲水困難人數、因災傷病人數、因災死亡人數、倒塌房屋、損壞房屋、損失糧食、減產糧食、飲水困難大牲畜、因災死亡大牲畜、直接經濟損失、農業直接經濟損失、缺糧人數、缺糧數量、需口糧救濟人數、需救濟糧數量、需救濟傷病人數、需衣被救濟人數、道路、橋梁、企業等受災情況。
(2)災情報送。在災情發生后,6小時內分別報市救災辦和市民政局,災情一時統計不準的,先報受災種類、受災區域、受災面積、受災人口等大致情況,待查實后作詳細書面報告。
(3)災情發布。需要向社會公布的,在征得市上同意后由鎮抗災救災指揮部實施向社會公布。
8.生產自救和生產恢復
經濟與社會事務辦、農業綜合服務中心等組織指導災民開展生產自救及災后生產恢復工作,組織指導災民搞好搶種補種農作物以及各類應時蔬菜。組織毀壞溝渠和其他設施的搶修。
財政所、經濟與社會事務辦、國土辦等負責組織、指導、幫助災區進行倒房、危房的重建。
個別或部分農戶民房因災倒塌的,原則上在原宅基地建房;整個院落房屋倒塌的,統一規劃建房。
9.社會治安維護
武裝部、派出所加強災區治安管理和安全保衛,維護社會秩序,預防和打擊各種違法犯罪活動,保障搶險救災工作順利進行。
10.氣象及水位監測
農業綜合服務中心負責與上級有關部門聯系,負責對天氣、雨情、水情、汛情的預報和監測,及時作好測報。分析預測未來流量以及可能出現的險情,對可能出現的和已出現的災情、險情及時報告,并提出應對和緊急求援的建議。
11.宣傳報道
黨政辦、社會事業和計生服務中心要依據救災指揮部提供的情況和部署,按照宣傳提綱和災情統一報道口徑,及時向公眾發布災情等有關信息,做好宣傳工作,傳播救災知識,提高社會的防災、抗災和減災意識,鼓勵、動員民眾戰勝災害,及時平息災害謠傳或誤傳,安定民心,共建家園。
12、.其他緊急事項
由鎮抗災救災指揮部根據情況指定有關部門負責處理。
自然災害災難事故應急預案篇八
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審核規范
應急準備和響應控制程序
1、組織機構:
應急救援小組:
組長:項目經理
副組長:主管生產的副經理總工程師
組員:項目工程部、設物部(機電室、材料室)、勞資室、辦公室、調度室、生產工區
辦公室設在工程部,由工程部長或安檢主任(員)任辦公室負責人
2、職責
應急救援小組:負責制定本項目的應急預案,組建本項目專業救援隊伍。并將預案及隊伍建設情況報公司應急救援中心,在發生事故時臨時組織救援,并如實上報事故情況,向指揮中心請求支援。
(1)根據火災、爆炸現場情況有權調動管段內一切人員和機械設備、物資。
(2)根據火災、爆炸現場情況制定撲救方案,總體安排、協調。
(4)督促、檢查、指導各工區滅火演練及定期組織火災隱患現場、油庫及爆破物品庫的檢查。
辦公室:負責現場事故隱患的統計,防護工作,在接到事故報告后上報救援小組。
組長:負責本項目應急救援的現場指揮工作,。
副組長:協助組長負責應急救援的指揮工作。
項目工程部:負責研究制定事故控制措施,研究制定搶險措施并付諸實施。
設物部:保障設備、物資的調配,保證后勤物資供給。
勞資室:負責現場組織救援傷者及護送、轉院等具體工作,并調動本公司人員進行現場救護。
辦公室及調度室:負責進行對外聯絡、車輛調配工作。
生產工區:
(1)負責定期組織滅火演練,培訓人員,如滅火常識、搶救傷員、消防器使用;
(2)配置足夠的滅火器,并定期送檢,確保有效使用;
(3)火災或爆炸發生后根據現場情況應急處理并立即報應急救援小組
辦公室電:××××;
3、資源配置(見附件)
《滅火器材和消防設施清單》《義務消防隊人員名單》
4、項目部每月對工區綜合評比時例行消防設施、火災隱患、爆破物品管理詳細檢查。
1、當發生火災事故時,現場人員應采取相應措施控制事態擴大或火勢蔓延,截斷電源、限制用電。
2、現場人員同時應立即通知工區主任和調度,并電話報項目部工程部或辦公室;工程部電話:××××;辦公室電話:××××。
3、項目部接到火災事故報告后,應立即啟動應急準備預案,組織有關人員、設備、設施及器材,趕赴現場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態蔓延和擴大,與此同時:
(1)負責組織救護火災事故而受傷的傷者的責任人認真保護事故現場,凡與事故有關的物體、痕跡、狀態,不得破壞,為搶救受傷者需要移動某些物體時,必須作好標記,應盡量對事故現場和搶救過程進行錄像或拍照。
(2)在重大火災或爆炸事故發生后,應立即通過傳真或電話報告至公司安質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瞞報、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
4、若事態不能有效控制,在應急救援小組統一指揮下,立即向當地有關部門或公司求援,必要時疏散人員。并要在當地公安機關和公安消防機構的指揮下對現場進行清理,做好受災人員家屬的安撫工作,配合公安機關和公安消防機構對火災事故進行調查處理。
應急救援聯系電話:××××
當地政府辦公室電話:××××
火警:119
5、若因火災、爆炸引起員工傷亡立即啟動《員工傷亡事故應急預案》,并與當地醫院聯系,安排車輛送往救治。
地方醫院急救電話:××××
6、糾正與完善
火災或爆炸事故調查完畢后,發生事故的單位要結合現場撲救情況對該預案進行分析研究,對其進行補充和完善,并報公司應急救援指揮中心。
1、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2、鐵路消防管理辦法
3、鐵路施工單位爆炸物品安全管理辦法鐵公安22號
1、火災事故撲救應急救援小組成員名單
2、義務消防隊人員名單
3、滅火器材和消防設施清單
4、義務消防員知識培訓和滅火演練情況資料
5、應急預案實施情況資料
自然災害災難事故應急預案篇九
地質災害是:自然變異和人為的作用都可能導致地質環境或地質體發生變化,當這種變化達到一定程度,其產生的后果便給人類和社會造成危害,稱為地質災害。如滑坡、泥石流、地面沉降、地面塌陷、巖土膨脹、砂土液化、土地凍融、水土沙漠化及沼澤化、土壤鹽堿化、以及地震、火山、地熱害等。在另一方面,由于地質環境或地質體發生變化,也可衍生出一系列的其它災害,從廣泛的意義上來說,也可納入地質災害的范疇。如由于地質條件的變化導致的地質農業災害;由于地質體組成元素的影響而導致的人類和生物病變,即地質生物災害等等。因此,廣義的地質災害既包括由于各種原因引起的地質環境和地質體的變異所導致的災害,也包括由于地質作用和地質條件的變異所衍生的災害。這樣便使得我國地質災害的分類十分復雜。
發生地質災害后,該如何應急自救?自治區資深地質專家、高級工程師錢小鄂在接受記者采訪時指出:在地質災害發生后,專業救災隊伍未到之前,應及時采取五項必要的避災措施:
首先,不要立即進入災害區搜尋財物,以免再次發生滑坡、崩塌。當滑坡、崩塌發生后,后山斜坡并未立即穩定下來,仍不時發生崩石、滑坍,甚至還會繼續發生較大規模的滑坡、崩塌。因此,不要立即進入災害區去挖掘和搜尋財物。
第二,立即派人將災情報告政府。偏遠山區地質災害發生后,道路、通信毀壞,無法與外界溝通。應該盡快派人將災情向政府報告,以便盡快開展救援。
第三,迅速組織村民查看是否還有滑坡、崩塌發生的危險。災害發生后,在專業隊伍到達之前,應該迅速組織力量巡查滑坡、崩塌斜坡區和周圍是否還存在較大的危巖體和滑坡隱患,并應迅速劃定危險區,禁止人員進入。
第四,查看天氣,收聽廣播,收看電視,關注是否還有暴雨。根據多年的經驗,并注意收聽廣播、收看電視,了解近期是否還會有發生暴雨的可能。如果將有暴雨發生,應該盡快對臨時居住的地區進行巡查,建立防災應急預案,指定專門的人員時刻監視斜坡和溝谷情況,避免新的災害發生。
第五,有組織地搜尋附近受傷和被困的人員。撤離災害地段后,要迅速清點人員,了解傷亡情況。對于失蹤人員要盡快組織人員進行查找搜尋。特別指出的是對泥石流中受傷人員的救治主要是避免窒息。為此,將壓埋在泥漿或倒塌建筑物中的傷員救出后,應立即清除口、鼻、咽喉內的泥土及痰、血等,排除體內的污水。對昏迷的傷員,應將其平臥,頭后仰,將舌頭牽出,盡量保持呼吸道的暢通,如有外傷應采取止血、包扎、固定等方法處理,然后轉送急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