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普惠托育服務建設項目實施方案
為切實提升我市托育服務能力,促進托育服務健康發展,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9〕15號)、省衛生健康委等16部門《關于做好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工作的通知》(皖衛人口家庭發〔2019〕152號)、《池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池州市支持社會力量發展普托育服務指導意見的通知》(池政辦秘〔2020〕86號)、市衛生健康委等16部門《關于做好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工作的通知》(池衛健〔2019〕117號)及相關配套文件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項目目標
按照政府引導、部門協同、家庭為主、社會參與的總體思路,堅持普惠優先,充分調動社會力量的積極性,努力增加普惠托育服務有效供給,逐步滿足人民群眾對托育服務的需求。到2021年底,新增托位450個左右,千人口托位數達到1.2個左右;到2022年底,新增托位900個左右,千人口托位數達到1.8個左右;到2023年底,新增托位1200個左右,千人口托位數達到2.6個左右;到2024年底,新增托位1500個左右,千人口托位數達到3.6個左右;到2025年底,新增托位1500個左右,千人口托位數達到4.6個,全市托位數達到6000個左右。
二、實施范圍
2021年新建(改擴建)普惠托育機構。
三、實施內容
(一)普惠托育機構的基本要求為符合《托育機構設置標準(試行)》、《托育機構管理規范(試行)》,依法登記備案;方便可及、面向大眾;安全規范、制度健全;政府有支持、質量有保障;價格一般低于當地同類型托育機構平均收費水平。
(二)支持社區、用人單位、社會組織、醫院、個人等各類主體興辦普惠托育機構。鼓勵有條件的幼兒園開設托班,招收3歲以下嬰幼兒。
(三)積極組織開展“一鄉鎮一街道一普惠”試點,努力實現“十四五”末每個鄉鎮(街道)都有托育機構。
四、重點任務
(一)促進多元發展。圍繞群眾需求,堅持普惠優先,充分調動社會力量的積極性,培育發展家庭服務模式、社區服務模式、社會服務模式、托幼一體模式、單位服務模式、醫育結合模式等多元化的普惠托育服務,通過新建、擴建、改建一批托育機構及設施,多種形式增加托育服務有效供給。
(二)確保安全規范。認真落實《托育機構設置標準(試行)》《托育機構管理規范(試行)》《托育機構登記和備案辦法(試行)》等標準和規范,推進托育機構專業化、標準化、規范化建設,嚴格執行托育機構衛生保健工作規范,建立健全托育機構安全管理制度,強化建筑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和人身安全。堅持保育為主、保教結合,落實完善托育機構及從業人員管理制度及服務規范,切實保障嬰幼兒安全健康成長。
(三)加強隊伍建設。托育服務從業人員必須符合國家和地方相關規定要求的資格條件。加強各級管理人員培訓,提升行業管理水平。加強托育服務從業人員培訓,建立崗前培訓和定期培訓制度,多種方式開展職業技能培訓,加強法治教育、職業道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從業人員專業能力和服務水平,建設一支有愛心、高素質的托育服務隊伍。
五、資金保障
各縣區政府承擔主體責任,負責相關資金保障。
六、實施程序
(一)各地衛生健康委細化項目工作目標,制定具體實施方案,精心組織實施,推進項目任務落實(2021年新增托育機構托位任務分解表見附件,九華山風景區根據本地實際自行確定項目目標)。
(二)各地衛生健康委結合實際,有重點、有計劃地培育面向大眾、方便可及、質量有保障、價格可承受的普惠托育機構。
(三)各地衛生健康委對所轄新建(改擴建)普惠托育機構及托位數進行核實和匯總,確認無誤后將2021年新增托育機構信息表(見附件2)報市衛生健康委,作為下年度獎補依據。
七、項目管理
對普惠托育機構加強跟蹤監管,定期了解進展,指導解決問題,完善業務指導、督促檢查、考核獎懲、安全保障和責任追究等制度,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分工,建立部門協同監管機制,推動應用托育機構信息管理系統,線上線下結合,加強托育機構的服務監管,促進轄區內各類托育機構規范發展。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要高度重視托育服務工作,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積極爭取黨委政府的重視和支持,精心實施普惠托育服務建設項目,將普惠托育服務建設項目納入年度重點工作,列入民生重點工程,建立完善部門聯席會議制度,加強工作協同,明確責任分工,制定工作方案,穩妥有序推進工作開展。
(二)加強政策支持。各地要制定相關配套政策,支持發展社區照護及機構托育等普惠服務項目,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提供場地、減免租金、稅費優惠等政策措施扶持社會力量和用人單位興辦普惠托育機構。深入推進支持社會力量發展普惠托育服務專項行動,積極申報爭取中央預算內投資資金支持,充分發揮中央預算內投資示范帶動和地方政府引導作用,大力營造有利于托育服務發展的政策環境。
(三)加強督查指導。各地要加強對托育服務工作的督導檢查,加強對普惠托育服務建設項目的工作指導,強化項目績效管理,及時總結成績和經驗,研究分析存在的問題,推進重點任務落到實處。市級將加強調研與督導,組織培訓與交流,總結推廣好的經驗與做法,提升托育服務整體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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