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司員工加班管理制度 員工加班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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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員工加班管理制度 員工加班管理制度篇一
為明確加班審批程序及有關費用的計算,特制定本制度
適用于xx公司全體員工
各部門主管、經理
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勵員工在工作時間內完成工作任務,但對于因工作需要的加班,公司支付相應(工作日)加班補貼或者(假日)加班費。
1、工作日加班者,員工需在實際加班的前一天下午六點鐘前,把經過批準的加班申請交到總部的人事部(分公司交給當?shù)剞k公室主任或者指定負責考勤的同事),收到加班申請表的負責人需要在上面簽收時間,包括日期和鐘點。
2、周末加班者,員工需在實際加班前的最后一個星期五的下午六點鐘前,把經過批準的加班申請交到總部的'人事部(分公司交給當?shù)剞k公室主任或者指定負責考勤的同事),收到加班申請表的負責人需要在上面簽收時間,包括日期和鐘點。
3、假日加班者,員工需在實際加班前的最后一個工作日的下午六點鐘前,把經過批準的加班申請交到總部的人事部(分公司交給當?shù)剞k公室主任或者指定負責考勤的同事),收到加班申請表的負責人需要在上面簽收時間,包括日期和鐘點。
4、嚴格執(zhí)行:為了更好地培養(yǎng)大家做計劃的好習慣,公司將強制執(zhí)行加班需要提前申請的做法,因此,如果不能在規(guī)定時間交出加班申請的員工,其實際加班時間將視為無效。
5、加班時數(shù):周末和假日的加班申請表上需要注明預計需要工作的小時數(shù),實際加班時數(shù)與計劃不能相差太遠,部門主管和領導需要對加班時間進行監(jiān)控和評估。
6、緊急任務:特殊情況需要臨時計劃加班者(包括分公司員工),相關部門主管或經理要加以額外的說明。
7、領導出差:如果員工提出申請時,需要簽名的領導適逢外出,員工首先要在按照規(guī)定時間把未曾簽名的加班申請表交到相應的人事管理部門,同時相關領導把批準意見email致相應的人事管理人員,總部為xxxx,分公司為各地辦公室主任或考勤管理人員。
8、加班打卡:無論是工作日、周末或是假日加班,員工均應如實打卡,記錄加班時間。
1、經理級以上管理人員(包括制作人)不享受加班補貼以及加班費。
2、工作日工作到晚上8點以后(即加班2小時以后),付給其本人50元加班補貼;周六、日加班付給其本人全部工資的200%;國家法定節(jié)假日加班,付給其本人全部工資的300%。
3、加班補貼以及加班工資結算發(fā)放每月一次,由人事核實后月底隨工資一起發(fā)放。
公司員工加班管理制度 員工加班管理制度篇二
公司原則上不提倡加班,各部門經理要加強本部門員工的工作作息管理,要求員工在工作時間內完成當天的工作任務;如遇截稿等特殊情況確需加班時,由部門經理于當天下午5:30分前到前臺填寫《加班申請登記表》(如遇周五則還應同時登記周六、日加班情況),注明加班工作內容和加班員工的姓名并簽名。
當部門有員工需要加班時,其部門經理也要同時加班。以便指導工作和督促員工工作結束后盡快離開公司,回去休息。
由第一個申請加班部門經理領取加班鑰匙。加班鑰匙不得隨意轉交他人,只能在加班部門經理之間傳遞;持鑰匙的部門如先于其他部門結束加班,可將鑰匙轉交給還在加班的.其他部門的經理手上,并做好交接記錄。
持鑰匙經理負有值班經理對整體的監(jiān)管責任;對未列入加班申請登記表的員工不按時離開公司或有員工隨意出入公司時,要及時予以勸說和清理;對不服從管理的員工,值班經理有權對其處以20元―50元的處罰(將處罰決定報知運營和財務)。
最后結束加班的部門經理負責關好窗戶、電源和鎖好門,鑰匙于第二天9:00前交回前臺。
公司員工加班管理制度 員工加班管理制度篇三
為規(guī)范加班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根據《勞動法》及相關法規(guī),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guī)定。
本規(guī)定適用于公司非提成人員及非提成工作的工作人員。
含義:加班系指在規(guī)定工作時間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主管指定事項,必須繼續(xù)工作者,稱為加班。
原則:
1.
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勵員工在工作時間內完成本職工作任務,原則上不提倡加班,如因處理工作時間內未完成的本職工作或本人工作疏忽而未完成的工作,不計加班。
2.
嚴格控制加班加點的時限,保證員工的休息時間。
3.
加班時間以0.5小時為單位計算,累計4小時為0.5個工作日,累計8小時為1個工作日,并以此作為計算加班補貼和調休的依據。(加班時間累計或累計后的零頭按四舍五入)
4.
因公司特殊情況需要臨時加班的,公司所有員工必須服從命令。
5.
加班部門如需其它部門配合或提供相關資料,應于工作時間內提前通知相關部門以便安排配合工作。
1.
工作日加班:
需在實際加班當日下班前填寫《加班申請單》,經所在部門主管或分管領導審批同意后方可計加班。
2.
雙休日加班:
員工需在星期五下午下班前如實填寫《加班申請單》,
經所在部門主管或分管領導審批同意后方可計加班。
3.
節(jié)假日加班:
員工需在實際加班前的最后一個工作日下班前填寫《加班申請單》,
經所在部門主管或分管領導審批同意后方可計加班。
4.
公司統(tǒng)一安排加班者:
不需另外填寫《加班申請單》,由行政部統(tǒng)一匯總。
為了更好地培養(yǎng)員工做計劃的習慣,公司將強制執(zhí)行加班需要提前申請的做法,因此,如果不能在規(guī)定時間提前遞交加班申請的員工,原則上其實際加班時間將視為無效。
5.
緊急任務:
特殊情況需要臨時計劃加班者,
員工需在加班后實際上班的第一個工作日內補辦手續(xù),相關部門主管或分管領導要在加班申請單上加以說明。
6.
領導出差或公出:
如果員工提出申請時,需要審批的領導適逢外出,員工首先要通過電話或者電子郵件的方式征得領導的.同意,并按照規(guī)定把未審批的《加班申請單》待領導回來時補簽。
7.
加班打卡:
無論是工作日、雙休日或是節(jié)假日加班,員工均應如實打卡,記錄加班時間。
1、因業(yè)務不熟練而延長工作時間;
2、正常工作時間以外閱讀技術材料或參加培訓;
3、正常工作時間以內參加培訓導致8小時以外工作的;
4、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參加公司或公司以外的有關部門組織的公共活動的;
5、員工出差期間不應申報加班;
6、其他情況。
行政部在每月末匯總加班統(tǒng)計,并作為安排調休和發(fā)放加班補償?shù)囊罁?/p>
1.
員工平時零星加班以及周末加班或公司項目的緊迫需要而統(tǒng)一強制性加班,原則上都采取調休的方式進行補休。
2.
安排員工在法定節(jié)假日(五一/國慶/元旦/清明/端午/中秋/春節(jié))加班,采取發(fā)放加班工資的方式進行補償。
3.
員工因為自身工作安排需要延遲下班,或工作時間內未完成本職工作而延遲下班,延長的時間不計加班。
4.
由于公司的原因加班后在一年內不能安排員工調休的,公司將按照國家相關規(guī)定發(fā)放加班補貼。
5.
周末加班補償方式有調休和加班補貼兩種,當月加班補休或補償公司根據工作緊張程度首先安排調休,未能安排調休的報公司主管經理審批后發(fā)放加班補貼。
6.
調休時間計算:
⑴零星加班累計時間按1:1的比例折算調休時間;
⑵周末加班按1:1的比例折算調休時間;
⑶國家法定節(jié)假日加班按1:3的比例折算調休時間。
7.
加班補貼計算:
⑴零星加班按時薪*70%*1.5*共計小時,計算加班津貼(時薪=工資基數(shù)/21.75/8);
⑵周末加班按正常工作日工資100%,計算加班津貼;
⑶節(jié)日加班按正常工作日工資300%,計算加班津貼;
8.
加班調休原則上一年內必須調休完,一年內未調休完的算作自愿放棄,公司不再給予
加班調休。
9.
部門負責人及其以上人員,不計加班工資,只能安排補休。
10.調休依據調休通知規(guī)定執(zhí)行。
1.
未依本規(guī)定提前審批的加班公司一律視為個人自愿行為,不算加班,由此產生的損害后果概由本人承擔。
2.
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時,無特殊理由推諉者,按曠工情節(jié)論處,并扣除指定加班時間三倍工資處罰。
3.
在加班期間遲到、早退者,按正常工作時間的遲到、早退情節(jié)3倍處罰。
4.
加班期間消極怠工,在指定加班時間內未完成應完成工作者,取消加班補償,并視情節(jié)輕重懲處。
5.
為獲取加班補償,采用不正當手段(如“正常工作時間故意降低工作效率”、“虛增工作任務”等)取得加班機會進行加班者,一經發(fā)現(xiàn)并核實,公司有權取消加班補償,并處以500元罰款。
xxxxxxxxxxxxxxxxxxxxxx公司
二零一八年四月十一日
附件:《加班申請單》
加班申請單
申請人
部門
申請時間
加班時間
起止時數(shù)
月日時
月日時
加班
內容
部門主管
行政部
備注
加班類別:□工作日
□休息日
□節(jié)假日
□其他
加班申請單
申請人
部門
申請時間
加班時間
起止時數(shù)
月日時
月日時
加班
內容
部門主管
行政部
備注:
加班類別:□工作日
□休息日
□節(jié)假日
□其他
公司員工加班管理制度 員工加班管理制度篇四
1.為規(guī)范公司員工加班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在正常的工作時間
內努力完成工作任務。
2.勞逸結合,保護員工身體健康。
3.保證公司運營的`有序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1.公司非提成人員確因工作需要加班,適用本規(guī)定。
2.按提成制度結算的營銷人員和不適用本規(guī)定。
1.加班:指在規(guī)定工作時間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主管指定事項,必須繼續(xù)工作者,稱為加班。加班分為兩種:即計劃加班和應急加班。因工作崗位不能斷續(xù),需周末或國家法定節(jié)假日繼續(xù)工作,稱
為計劃加班。正常工作日內因工作繁忙、臨時性工作增加需要在規(guī)
定時間外繼續(xù)工作,或休息日突發(fā)事件稱為應急加班。
2.計劃加班員工應填寫《加班申請單》(附表一),經部門主管同意
簽字后,送交人事部審核備案,由人事部呈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實施加班。
3.特殊原因(下班之后因緊急事件加班,或休息日突發(fā)事件加班的)可以事后補填《加班申請單》,并注明“補填”;非特殊原因一律不得事后補填,否則不認定為加班。
1.效率至上原則:
公司鼓勵員工在每天8小時工作制內完成本職工作,不鼓勵加班,原則上不安排加班,由于部門工作需要必須加班完成的工作,按照加班審批程序進行。員工需有計劃的組織展開各項工作,提高工時利用率,對加班加點從嚴控制。確因工作需要加班或值班,才予批準。
2.加班時間限制:
(1)一般周一至周五工作日內,因工作需要每日加班不超過4小
時的不算加班;
(2)每月累計加班一般不應超過36小時,超過36小時按36小
時計算。
3.健康第一原則:
在安排加班時,必須結合加班人員身體狀況,對加班頻次、時
間長短及與正常上班時間的間隔做出合理安排,保證員工的身體健康。
4.調休優(yōu)先原則:
員工加班后,原則上優(yōu)先安排調休,確因工作需要無法調休的,計算加班費。
5.懷孕七個月以上(含七個月)或處于哺乳期(即產假結束后至嬰
兒滿一周歲)內的女職工,公司不安排其從事夜班勞動(當日22點至次日6點之內從事的勞動和工作)或加班加點。
1.只有在具備下列條件之一時,才可組織員工加班:
①在正常休息時間和節(jié)假日內工作不能間斷,須連續(xù)作業(yè)的;
②發(fā)生有可能造成較大負面影響,需要緊急處理的;
公司員工加班管理制度 員工加班管理制度篇五
為規(guī)范員工加班審批程序及有關費用的計算,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本辦法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1、各部門負責人:加強本部門工作的計劃性,提高工作效率,嚴格控制加班;
2、分管副總經理:審核批準加班,監(jiān)督加班時效性;
3、人力資源部:制定加班管理制度,抽查加班實際執(zhí)行情況,計算加班費用。
1、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勵員工在每天規(guī)定工作時間內完成本職工作,確因工作需要加班的,方可申請加班。
2、員工加班應提前一天填寫《加班申請單》,經部門負責人審核、分管副總經理審批,送交人力資源部審核備案后,方可實施并計算加班。
3、臨時任務,不能提前填寫《加班申請表》的,需在加班完成的次日將《加班申請表》填寫完畢,由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分管副總經理審核,總經理批準后,上交到人力資源部進行備案,方可計算加班;
1、延時工作:原則上不計算加班,由部門內部安排調休;
2、公休日及法定假日加班:加班時間以4個小時做為計算起點,當月加班4小時以上不足8小時的計算0.5個加班,當月加班8小時的計算1個加班,加班時間不得跨月累計。
3、車隊管理人員(不包括調度)、保潔隊管理人員、維修中心管理人員、信息部、安全部的加班實行定額加班制度,即按每月實際節(jié)假日天數(shù)批準部門總加班數(shù),超過部分不計算加班。各車隊休息日保證2名管理人員同時在崗,信息部、安全部、維修中心、保潔隊休息日保證1人在崗。
4、結算部、稽查部、綜合部食堂管理員、采購部的庫房管理人員實行月固定加班,部門應于每月25日前將下月的排班計劃及部門負責人、分管副總經理審核簽字的《加班申請表》上交至人力資源部進行審核備案,方可實施并計算加班。
5、員工參加公司會議、培訓課程、出差等情況,不計算加班。
1、《加班申請單》經分管領導批準后,不得擅自修改。
2、加班期間應服從加班管理人員的.指令,不得無故離崗,按照加班計劃完成工作任務,并按照工作程序和標準要求執(zhí)行。否則,除不能享受加班待遇外,并按《人事勞資管理制度》進行處罰。
3、加班期間消極怠工,在指定加班時間內未完成交付的應完成工作者,取消加班工資,并視情節(jié)輕重懲處。
4、為獲取加班補償,采用不正當手段(如“正常工作時間故意降低工作效率”、“虛增工作任務”等)取得加班機會進行加班者,一經發(fā)現(xiàn)并核實,取消加班補償,賠償相應損失,并處以200元的罰款。
5、加班打卡: 無論是休息日或是法定假日加班,員工均應如實打卡,記錄加班時間,并作為加班審核的基礎依據。
6、根據實際情況需撤消加班的,部門主管必須于加班前書面通知分管領導及加班人員,撤消加班申請,并交至人力資源中心。
1、員工加班原則上實行調休,確實調休不了的,公司予以計算支付加班費。
2、實行標準工時制的員工按照公休日加班60元/天,法定假日加班100元/天的標準支付加班工資。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員工休息日工作不支付加班工資,法定假日工作按照100元/天的標準支(敬請期待本站推出更好文章:)付加班工資。
3、加班費以月為單位結清,由人力資源中心核實后月底隨工資一起發(fā)放,不累計、不順延。
5、部門負責人及考勤人員應認真記錄員工考情情況,嚴肅考勤紀律。
1、本辦法由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2、本辦法與公司《人事勞資管理制度》、《薪資管理辦法》配合執(zhí)行。
1、《請假審批單》
2、《加班申請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