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發電合同簽訂幾年 安裝光伏發電合同
隨著法律法規不斷完善,人們越發重視合同,關于合同的利益糾紛越來越多,在達成意見一致時,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擬定合同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這里我整理了一些優秀的合同范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下面我們就來了解一下吧。
光伏發電合同簽訂幾年篇一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一、廠房屋頂基本情況
甲方將其擁有位于的廠房屋頂租賃給乙方用于安裝太陽能電站,廠房屋總面積平方米(廠房屋頂實際面積以丈量為準)。
二、廠房屋頂租期限
1、廠房屋頂租賃期限自20xx年4月12日起,至20xx年4月12日止,租賃期30年。
2、租賃期間,屋頂使用權歸乙方所有。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所有屋頂,乙方應如期歸還,乙方如需要繼續承租,應于租賃期滿前三個月提出書面要求,經甲方同意后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三、租金及相關費用支付方式
1、乙方以電費優惠作為使用甲方屋頂租金。甲、乙雙方約定,乙方租賃甲方廠房屋頂安裝光伏電站,電站并網發電后,乙方承諾,對甲方實施電價優惠,甲方購買乙方太陽能電站電力每千瓦時電費比電力公司當時的電價優惠15%。具體電費支付方式,甲、乙雙方另行協議約定。
2、租賃期間,乙方使用該廠房屋頂發生的所有水、電及維護費用由乙方承擔。
四、廠房使用要求及維護責任
1、租賃期間,乙方應合理使用并愛護該廠房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廠房屋頂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或發生故障的,由乙方負責維修。
2、租賃期間,乙方需裝修或增設附屬設施和設備的,應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按規定須向有關部門審批的,則還應由甲方報請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執行。
五、廠房轉租和歸還
1、乙方在租賃期間,如將廠房屋頂轉租給第三方,須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擅自中途轉租、轉讓,甲方有權利終止本租賃協議。
2、租賃期滿后,該廠房屋頂歸還時,應當符合正常使用狀態。
六、租賃期間其他有關約定
1、租賃期間,甲、乙雙方都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不得利用廠房租賃進行非法活動。
2、租賃期間,甲方有權督促并協助乙方做好消防、安全、衛生工作。
3、租賃期間,廠房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和市政動遷造成本合同無法履行,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4、租賃期間,乙方可根據自己的經營特點進行裝修,但原則上不得破壞原房結構,裝修費用由乙方自負,租賃期滿后如乙方不再承擔,甲方也不作任何補償。
5、租賃期間,乙方應及時支付房租及其他應支付的一切費用,如拖欠不付滿一個月,甲方有權增收5%滯納金,并有權終止租賃協議。
6、租賃期滿后,甲方如繼續出租該房時,乙方享有優先權;如期滿后不再出租,乙方應如期搬遷,否則由此造成一切損失和后果,都由乙方承擔。
七、其他條款
1、租賃期間,如甲方提前終止合同而違約,甲方應一次性賠償乙方20萬元。租賃期間,如乙方提前退租而違約,乙方應一次性賠償甲方20萬元。
2、租賃期間,如因產權證問題而影響乙方正常經營而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一切責任給予賠償。
3、甲方協助乙方辦理項目的相關材料及手續,其費用由乙方承擔。
4、租賃合同簽訂后,如企業名稱變更,可由甲乙雙方蓋章簽字確認,原租賃合同條款不變,繼續執行到合同期滿。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變更和解除。
2、在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不能因機構變更、人事變動或其他原因而無故終止合同。如因不可抗拒力致使難以履行合同時,本合同可以變更或刪除。
3、本合同期滿,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承租權,如果乙方由此需要,甲方應當優先與乙方續簽合同。
八、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本著互諒互讓原則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甲乙雙方約定后作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光伏發電合同簽訂幾年篇二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xx分布式太陽能光伏并網發電站項目”合作事宜協商,簽訂本協議。
一、項目建設所需資金:由乙方自籌解決。
二、由乙方負責項目融資、設計、施工、驗收、運營、維護、收益、處置,項目產權歸乙方所有。
1、甲方固定租賃費用:自光伏電站驗收投入運行之日起20年內,按照1元/平方/月×實際租賃面積,每月一結算。
2、乙方發電收益計算公式為:電價×光伏電站發電甲方用量-固定租賃費+光伏余電上網電價×余電上網電量,甲方用電電價按照當地電網工業用電峰段價格確定。
四、各方責任:
1、甲方責任:
(1)、積極配合乙方完成項目驗收所需工作;
(2)、保證優先使用項目運行后所發電力,按月支付電費給乙方;
(5)、全面配合乙方申請國家各級政府的政策支持。
2、乙方責任:
(1)、負責項目建設所需資金的籌集;
(2)、負責項目設計、施工、驗收和維護;
(3)、每月根據甲方所支付的電費,開具普通發票給甲方;
(4)、屋面電站維護以及因屋面電站原因導致的建筑物屋面防水維護:在產權轉移前(20年)由乙方負責并承擔相關費用;產權轉移后(20年后)由甲方負責并承擔相關費用。
五、電站產權轉移
乙方有權將電站轉移給第三方,甲方有優先購買權。電站轉移給第三方后,本合同下乙方權力和義務由第三方承擔。
六、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光伏電站月電費,逾期每天應支付所欠款項10%作為違約金支付給乙方。(注:甲方支付電費時間為乙方發票到達甲方2日內付清)
2、若電站運行未滿20年需要拆除,如屬乙方原因,乙方應承擔屋面電站拆除和屋面恢復的全部費用以及給甲方造成的直接損失;如屬甲方原因,甲方應按未滿20年部分的電費收入賠償乙方損失,損失額的計算公式為:電站拆除上一年度乙方發電收益分成×(20已運行年數)
3、任意單方面違背上述協議條款,按有關法律追究違約責任,并賠償對方的一切經濟損失。
七、爭議的解決辦法:協商或訴訟。訴訟由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裁決。
八、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簽約時間:___年___月___日
光伏發電合同簽訂幾年篇三
簽訂地點: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山東泰恩光伏科技有限公司“鳳城高新技術產業區3mw分布式太陽能光伏并網電站項目”合作事宜協商,簽訂本協議。 甲方同意將位于萊蕪市萊城區鳳城街道辦事處鳳城高新技術產業區萊蕪市清華高科企業孵化有限公司所屬廠房屋頂及其附屬場地提供給乙方用于電站建設及建成電站的運營,乙方有償使用甲方廠房屋頂及其附屬場地(以最終建設為準),年限為自本項目正式建成投運之日起共計 年,乙方使用甲方廠房屋頂所屬廠房屋頂及其附屬場地總面積約為30000平方米。(以實際測量為準)。
一、項目建設所需資金:由乙方自籌解決。
二、由乙方負責項目的投融資、設計、施工、驗收、運營、維護、收益、處臵,項目產權歸乙方所有。
三、屋頂租賃:
租賃方式取得甲方屋頂及附屬場地的合法使用權,租賃費用標準為 元/平方米/年。
2、支付方式:自屋頂租賃協議簽訂當日,開始使用該
屋頂之日起計算,總裝機容量3000千瓦,前 年支付租金 人民幣,第3年開始每年支付年租金 元,每年年底一次性結算,甲方于每年年底 前向乙方開具正規租金發票后三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租賃費用(以上年度租金計算按照實際建設使用面積支付)。
3、如果萊蕪是國家電網介入、發改委備案登記、發改委核定電價(不小于1元每kwh)不能完成,合同作廢,乙方放棄該項目,乙方需承擔自本協議起至正式放棄該項目期間的房頂租賃費用。
4、租期滿后有選擇權,可以自主選擇是否續期5年。如乙方決定續期,許在租期滿前一年書面通知甲方。
四、各方責任:
1、甲方責任:
(1)配合乙方完成項目驗收所需工作;
(4)協助乙方協調萊蕪市點亮部門關于該項目的上網接入方案審批,萊蕪發改委審批備案。
(7)提供不小于1000平方的場地提供項目建設使用,允許搭建工棚、堆放材料。
(8)在合同有效期內,該電站實際建設場地不得再次出租,否則承擔乙方電站的全部損失。
(9)配合乙方申請過國家各級政府的政策支持。
(10)甲方聲明對該房屋具有不低于25年的承租權。
2、乙方責任:
(1)乙方需在萊蕪市萊城區鳳城街道辦事處高新技術產業區內成立單獨法人公司,萊蕪市內所有通過該公司運營的光伏項目稅收需繳納至鳳城街道辦事處高新技術產業區所在的稅務部門。
(2)負責項目建設所需資金的籌集;
(3)負責項目設計、施工、驗收和維護;
(4)屋面電站維護以及屋面電站原因導致的建筑物屋面防水維護;在產權轉移前由乙方負責并承擔相關費用;產權轉移后由甲方負責并承擔相關費用。
五、電站產權轉移:
1、乙方有權將電站轉移給第三方,甲方有優先購買權。電站轉移給第三方后,本合同下所屬乙方權利和義務由第三方承擔。
2、乙方作為業主,享受國家、省、市政府相關部門關于電站的電價各項 補貼。乙方同意甲方依托電站申請除電站電價補貼外的國家、省、市縣有關節能減排或者其他高科技項目資金等補貼,收益歸甲方所有。
3、租賃期滿后,電站資產及所有權可有條件轉讓給甲方。
六、違約責任:
1、若電站運行未滿20年需要拆除,如屬乙方原因,乙方應承擔屋面電站拆除和屋面恢復的全部費用,若給甲方造成的其他直接損失,雙方協商解決;如屬甲方原因,甲方應按未滿20年部分的電費收入賠償乙方損失,損失額的'計算公式為:電站拆除上一年度乙方發電收益×(20-已運行年數)。
2、任意單方面違背上述協議條款,按有關法律追究違約責任,并賠償對方一切經濟損失。
七、爭議的解決辦法:協商或訴訟。訴訟由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裁決。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簽約時間: 簽約時間:
光伏發電合同簽訂幾年篇四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yyy“10mw分布式太陽能光伏并網發電站項目”合作事宜協商,簽訂本協議。
一、項目建設所需資金:由乙方自籌解決。
二、由乙方負責項目融資、設計、施工、驗收、運營、維護、收益、處置,項目產權歸乙方所有。
1、 甲方固定租賃費用:自光伏電站驗收投入運行之日起20年內,按照1元/平方/月×實際租賃面積,每月一結算。
2、 乙方發電收益計算公式為:電價×光伏電站發電甲方用量-固定租賃費+光伏余電上網電價×余電上網電量,甲方用電電價按照當地電網工業用電峰段價格確定。
四、各方責任:
1、甲方責任:
(1)、積極配合乙方完成項目驗收所需工作;
(2)、保證優先使用項目運行后所發電力,按月支付電費給乙方;
(5)、全面配合乙方申請國家各級政府的政策支持。
2、乙方責任:
(1)、負責項目建設所需資金的籌集;
(2)、負責項目設計、施工、驗收和維護;
(3)、每月根據甲方所支付的電費,開具普通發票給甲方;
(4)、屋面電站維護以及因屋面電站原因導致的建筑物屋面防水維護:在產權轉移前(1-20年)由乙方負責并承擔相關費用;產權轉移后(20年后)由甲方負責并承擔相關費用。
五、電站產權轉移
乙方有權將電站轉移給第三方,甲方有優先購買權。電站轉移給第三方后,本合同下乙方權力和義務由第三方承擔。
六、違約責任:
1、 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光伏電站月電費,逾期每天應支付所欠款項10%作為違約金支付給乙方。(注:甲方支付電費時間為乙方發票到達甲方2日內付清)
2、若電站運行未滿20年需要拆除,如屬乙方原因,乙方應承擔屋面電站拆除和屋面恢復的全部費用以及給甲方造成的直接損失;如屬甲方原因,甲方應按未滿20年部分的電費收入賠償乙方損失,損失額的計算公式為:電站拆除上一年度乙方發電收益分成×(20-已運行年數)
3、任意單方面違背上述協議條款,按有關法律追究違約責任,并賠償對方的一切經濟損失。
七、爭議的解決辦法:協商或訴訟。訴訟由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裁決。
八、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簽約時間: 簽約時間:
光伏發電合同簽訂幾年篇五
售電人:
雙方提供聯絡通訊及開戶銀行信息如下:
購電人名稱:
收件人:
電子郵件:
電話:
傳真:
郵編:
通訊地址:
開戶名稱:
開戶銀行:
賬號:
售電人名稱:
收件人:
電子郵件:
電話:
傳真:
郵編:
通訊地址:
開戶名稱:
開戶銀行:
賬號:
鑒于:
(1)售電人在 擁有并經營管理總裝機容量為 千瓦(kw)的光伏發電設備。
(2)售電人已與購電人簽訂并網協議,光伏發電設備將并入購電人經營管理電網運行。
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可再生能源法》、《電網調度管理條例》以及國家其他有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1章 定義
1.1 本合同所用術語,除上下文另有要求外,定義如下:
1.1.1 上網電量:指在并網側計量點統計輸送給購電人的電量。計量單位為千瓦·時(kwh)。
1.1.2 發電電量:指在發電側計量點統計光伏設備發出的電量。計量單位為千瓦·時(kwh)。
1.1.3 計量點:指定安裝電能計量裝置的點。
1.1.4 工作日:指除法定節假日以外的公歷日。
第2章 合同雙方義務
2.1 購電人的義務包括:
2.1.1 按照本合同約定購買售電人光伏發電電能。
2.1.2 按照國家標準、電力行業標準運行、維護有關輸變電設施。
2.1.3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公開、公正、公平地實施電力調度及信息披露。
2.1.4依據國家規定或約定,向售電人提供啟動光伏發電電池陣列及其他必需的電力。
2.2 售電人的義務包括:
2.2.1 按照本合同約定向購電人出售符合國家標準和電力行業標準的電能。
2.2.2 服從電力統一調度,按照國家標準、電力行業標準及調度規程運行和維護光伏設備。
2.2.3 及時提供設備缺陷情況及光伏設備檢修計劃。
第3章 電量購銷
3.1 購電人按照國家規定收購售電人光伏發電上網電量。
第4章 上網電價
4.1按現行上網電價為:_____元/千瓦時(含稅),如電價有變動按國家最新電價文件執行。
第5章 電能計量
5.1 計量點
光伏發電電量、上網電量計量點設置在以下各點(詳見附件三):
發電電量計量點:
上網電量計量點:
5.2 電能計量裝置由購電人提供并負責在并網前按要求安裝完畢。電能計量裝置應符合國家相關標準并加裝封固措施,任何一方不得隨意拆封或更改。
第6章 電量計算
6.1上網電量按季度結算,年終清算。以計量點計費電能表每月抄表周期時抄見電量為依據,由購電人填制《電量結算單》并于下一個工作日交售電人確認。售電人應于3個工作日內確認,否則視同無異議。若表計出現異常,雙方可根據失壓記錄、失壓計時等信息,確定異常期內的電量。
6.2電量數據的抄錄可采取現場抄錄和電能量管理系統遠方采集兩種方式。
第7章 電費結算、電量補貼和支付
7.1 電費計算
7.1.1 電費以人民幣結算。
7.1.2上網電費=上網電量×上網電價(含稅)
7.2 電費結算
7.2.1由購電人依據確認電量填制《電費計算單》并于下一個工作日交售電人確認。售電人應于3個工作日內確認,否則視同無異議。
7.2.2 售電人根據《電費計算單》開具發票送交給購電人。購電人在見票后申報支付全額上網電費。
7.3對于符合國家按照發電量進行補貼的光伏發電項目,雙方按照國家規定周期,完成光伏發電量的抄錄和確認,由購電人出具《發電電量定額補貼通知單》并向售電人支付補貼。
7.4 由于計量差錯等原因,調整電費在次月電費結算中一并清算。
7.5一方根據本合同應付另一方的款項,應直接匯入收款方在本合同中提供的銀行賬戶。收款方發票上注明的銀行賬戶應與本合同提供的或書面變更后的相同。如因收款方提供信息有誤導致損失的,由收款方承擔責任。
7.6 雙方同意各自保存原始資料與記錄,以備核查。
第8章 違約責任
8.1 任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條款,另一方有權要求違約方賠償因違約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第9章 合同的生效和期限
9.1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9.2 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10章 適用法律
10.1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1.1 本合同的任何變更、修改和補充必須以書面形式進行。
11.2 未經對方書面同意,各方均無權向第三方轉讓本合同項下所有或部分權利或義務。
11.3 如一方破產、清算或被吊銷營業執照,或一方與另一方合并或將其所有或大部分資產轉移給另一實體,則另一方有權在發出解除通知后終止本合同。
第12章 爭議的解決
12.1 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也可提請省級能源主管部門、國務院能源主管部門派出機構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提請人民法院通過訴訟程序解決。
第13章 其他
13.1通知與送達
任何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文件和賬單等均須以書面方式進行。通過掛號信、快遞或當面送交的,經收件方簽字確認即被認為送達;若以傳真方式發出并被接收,即視為送達。所有通知、文件和合規的賬單等均在送達或接收后方能生效。一切通知、賬單或文件等送達或接收以本合同約定地址為準。當該方書面通知另一方變更地址時,以變更后地址為準。
13.2本合同共 頁,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
購電人(蓋章):
售電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簽字地點:
簽字地點:
光伏發電合同簽訂幾年篇六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yyy“10mw分布式太陽能光伏并網發電站項目”合作事宜協商,簽訂本協議。
一、項目建設所需資金:由乙方自籌解決。
二、由乙方負責項目融資、設計、施工、驗收、運營、維護、收益、處置,項目產權歸乙方所有。
1、甲方固定租賃費用:自光伏電站驗收投入運行之日起20xx年內,按照1元/平方/月×實際租賃面積,每月一結算。
2、乙方發電收益計算公式為:電價×光伏電站發電甲方用量-固定租賃費+光伏余電上網電價×余電上網電量,甲方用電電價按照當地電網工業用電峰段價格確定。
四、各方責任:
1、甲方責任:
(1)、積極配合乙方完成項目驗收所需工作;
(2)、保證優先使用項目運行后所發電力,按月支付電費給乙方;
(5)、全面配合乙方申請國家各級政府的政策支持。
2、乙方責任:
(1)、負責項目建設所需資金的籌集;
(2)、負責項目設計、施工、驗收和維護;
(3)、每月根據甲方所支付的電費,開具普通發票給甲方;
(4)、屋面電站維護以及因屋面電站原因導致的建筑物屋面防水維護:在產權轉移前(1-20xx年)由乙方負責并承擔相關費用;產權轉移后(20xx年后)由甲方負責并承擔相關費用。
五、電站產權轉移
乙方有權將電站轉移給第三方,甲方有優先購買權。電站轉移給第三方后,本合同下乙方權力和義務由第三方承擔。
六、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光伏電站月電費,逾期每天應支付所欠款項10%作為違約金支付給乙方。(注:甲方支付電費時間為乙方發票到達甲方2日內付清)
2、若電站運行未滿20xx年需要拆除,如屬乙方原因,乙方應承擔屋面電站拆除和屋面恢復的全部費用以及給甲方造成的直接損失;如屬甲方原因,甲方應按未滿20xx年部分的電費收入賠償乙方損失,損失額的計算公式為:電站拆除上一年度乙方發電收益分成×(20-已運行年數)
3、任意單方面違背上述協議條款,按有關法律追究違約責任,并賠償對方的一切經濟損失。
七、爭議的解決辦法:協商或訴訟。訴訟由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裁決。
八、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簽約時間: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時間:___年___月___日
光伏發電合同簽訂幾年篇七
承包單位(乙方):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有關法律規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為明確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和經濟責任,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以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
3、工程價款:本工程為光伏發電安裝施工(含支架安裝、組件安裝、電氣安裝),甲方按每瓦0.2元(不含稅),承包給乙方施工,共計400kw,工程款總計: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元)。
4、工程款支付和結算:合同簽訂工人進場后,支付5000元生活費,施工完成后支付到總工程款的100%。
5、施工完成7天內,甲方組織相關人員驗收,超出7天,視為驗收合格。
第二條:施工工期
1、工程期限:有效工期7天,在履約過程中,如因變更設計,不可抗拒(臺風、連續暴雨(雪)天、停電)的因素,經業主確認后延長工期。
2、因甲方原因(物料不到位等)造成的工期延誤,施工工期相應順延,同時,甲方需支付乙方誤工費用。
第三條:工程質量及適用的標準、規范
1、乙方應根據要求、配備相關的技術管理人員,保證工程的施工質量和工程進度。
2、乙方需按設計圖紙施工,在施工過程中應嚴格遵守施工規范要求和質量檢驗評定標準。
3、乙方必須按建筑規范施工,接受甲方監督檢查,確保工程質量,如存在質量問題乙方應根據甲方的意見采取及時有效措施糾正或返工。
第四條:甲方責任
1、負責向乙方提供一份總包合同(合同價款等機密部分可以遮蓋)。
2、負責施工現場雜物、障礙物的清除,保證乙方正常施工。負責提供乙方生活場地、解決施工用水、用電。
3、負責向乙方提交施工圖紙和有關技術資料,做好技術交底工作,協助乙方解決施工過程中出現的疑難問題。
4、負責協調涉及本工程的政府、單位、居民、團體等關系,確保工程得以順利進行。
5、對乙方施工的工程進度、質量、安全和合同的執行進行監督,對不規范的施工操作有權下令停工整頓,及時辦理驗收、簽證和工程款的結算撥付。
第五條:乙方責任
1、負責組織施工人員進場施工,保證在規定時間內如期完成施工任務,施工人員安全問題,由乙方全權負責。
2、嚴格按圖紙設計要求施工、控制好施工成本。
3、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程、規范要求進行施工,教育現場施工人員遵守施工管理的有關規定,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
4、乙方需配備過硬的管理人員、電工和技術管理人員常駐現場,確保正常施工。
第六條:其他事項
本合同未進事宜,雙方可根據具體情況進行協商,雙方進行有關會議決定的紀要或補充協議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甲方和乙方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正本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