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供貨合同協議書]解除供貨合同(2)
[解除供貨合同協議書]解除供貨合同供方:(以下簡稱"供方")需方:(以下簡稱"需方")鑒于供方和需方于xx年xx月xx日簽署了《購銷合同》(合同編號:xxx)(詳見附件)。基于供方供貨材料質量達不到驗收標準,并經供方和需方協商一致,雙方同意按照本協議約定的條款和條件提前解除該《購銷合同》。通過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一致意見:1、合同解除及責任承擔1.1需方向供方提出并同意,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解除雙方已簽署的《購銷合同》。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該協議不再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一方相應免除另一方在《購銷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并放棄追索的權利。一方放棄在任何時間、任何地點,通過任何方式向另一方提出違約、賠償權利的要求。1.2《購銷合同》解除后,雙方同意,任何一方均無須承擔《購銷合同》項下約定的須由該方承擔的任何義務與責任。任何一方無須向另一方支付任何錢款、費用。1.3需方確認本協議簽署后,《購銷合同》即行解除,對雙方不再具有約束力,同時放棄根據《購銷合同》向供方提出索賠、賠償或其他請求的權利。2、承諾與保證供方和需方共同承諾及保證:2.1解除《購銷合同》不會導致一方產生對另一方的任何債務負擔;2.2解除《購銷合同》不會導致任何一方被提起訴訟、仲裁或其他法律程序或行政程序;不會導致任何一方存在訴訟和潛在糾紛的可能性。3、其他4.1本合同自供方蓋章、需方簽字生效。4.2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持一(壹)份。4.3附件:《購銷合同》供方:需方:通訊地址:通訊地址:電話:電話:簽字蓋章:簽字蓋章:年月日年月日內容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