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用人單位不服勞動仲裁起訴狀怎么寫的
一、用人單位不服勞動仲裁起訴狀怎么寫的
用人單位不服勞動仲裁起訴狀的寫法是寫明雙方當事人的基本信息、訴訟請求、事實、理由等。
法律快車提醒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規定,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不服勞動仲裁的起訴范文應當根據起訴狀的相關規定內容和格式進行出具,一般情況下,是可以由律師進行起草,但必須將當事人的訴訟請求和相關事實與理由進行詳細的說明,司法機關接到相關起訴狀后,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認定,并在準備充分后進行合法的調查取證和起訴審判。
二、勞動爭議處理糾紛的原則
勞動爭議處理糾紛的原則是根據事實,遵循合法、公正、及時、著重調解的原則,并依法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法律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勞動行政部門會同工會和企業方面代表建立協調勞動關系三方機制,共同研究解決勞動爭議的重大問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三條解決勞動爭議,應當根據事實,遵循合法、公正、及時、著重調解的原則,依法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三、勞動爭議仲裁收取費用嗎
勞動爭議仲裁不需要收取費用。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經費由財政部予以保障。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愿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愿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勞動爭議仲裁調解法》第五十三條勞動爭議仲裁不收費。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經費由財政予以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