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關于單方面終止合同是如何規定的
一、《民法典》關于單方面終止合同是如何規定的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條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七十八條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第五百八十五條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
第一百二十八條當事人可以通過和解或者調解解決合同爭議。當事人不愿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可以根據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二、單方違約如何解除合同
單方違約,可以通過通知、訴訟、仲裁等方式解除合同。
根據《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依法主張解除合同的,應當通知對方。合同自通知到達對方時解除;通知載明債務人在一定期限內不履行債務則合同自動解除,債務人在該期限內未履行債務的,合同自通知載明的期限屆滿時解除。對方對解除合同有異議的,任何一方當事人均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確認解除行為的效力。
當事人一方未通知對方,直接以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張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確認該主張的,合同自起訴狀副本或者仲裁申請書副本送達對方時解除。
三、單方面解除合同有什么后果
當事人沒有合同解除權,單方面解除合同的,應當承擔采取補救措施、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如果合同約定了違約金,擅自解除合同的一方要賠償相應的違約金。
根據2021年實施的《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條規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終止履行;已經履行的,根據履行情況和合同性質,當事人可以請求恢復原狀或者采取其他補救措施,并有權請求賠償損失。
合同因違約解除的,解除權人可以請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后,擔保人對債務人應當承擔的民事責任仍應當承擔擔保責任,但是擔保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以上就是找法網小編為您詳細介紹關于《民法典》關于單方面終止合同是如何規定的的相關知識,如果一方當事人單方違約的,可以通過通知、訴訟、仲裁等方式來就解決問題。。如果您還有其他的法律問題,歡迎咨詢找法網,我們會有專業的律師為您解答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