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濟卦·《周易》原文注解與鑒賞
未濟卦 《周易》
(下坎上離)
《未濟》:亨,小狐汔濟,濡其尾,無攸利。
《彖》曰:“《未濟》,‘亨’,柔得中也。‘小狐汔濟’,未出中也。‘濡其尾,無攸利’,不續終也。雖不當位,剛柔應也。”
《象》曰:“火在水上,《未濟》;君子以慎辨物居方。”
初六:濡其尾,吝。
《象》曰:“‘濡其尾’,亦不知極也。”
九二:曳其輪,貞吉。
《象》曰:“‘九二’‘貞吉’,中以行正也。”
六三:未濟,征兇。利涉大川。
《象》曰:“‘未濟,征兇’,位不當也。”
九四:貞吉,悔亡。震用伐鬼方,三年有賞于大國。
《象》曰:“‘貞吉,悔亡’,志行也。”
六五:貞吉,無悔。君子之光,有孚吉。
《象》曰:“‘君子之光’,其暉吉也。”
上九:有孚于飲酒,無咎;濡其首,有孚失是。
《象》曰:“‘飲酒’‘濡首’,亦不知節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