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迅《買《小學大全》記》散文全文
買《小學大全》記
線裝書真是買不起了。乾隆時候的刻本的價錢,幾乎等于那時的宋本。明版小說,是五四運動以后飛漲的;從今年起,洪運怕要輪到小品文身上去了。至于清朝禁書,則民元革命后就是寶貝,即使并無足觀的著作,也常要百余元至數十元。我向來也走走舊書坊,但對于這類寶書,卻從不敢作非分之想。端午節前,在四馬路一帶閑逛,竟無意之間買到了一種,曰《小學大全》,共五本,價七角,看這名目,是不大有人會歡迎的,然而,卻是清朝的禁書。
這書的編纂者尹嘉銓,博野人;他父親尹會一,是有名的孝子,乾隆皇帝曾經給過褒揚的詩。他本身也是孝子,又是道學家,官又做到大理寺卿稽察覺羅學。還請令旗籍子弟也講讀朱子的《小學》,而“荷蒙朱批:所奏是。欽此。”這部書便成于兩年之后的,加疏的《小學》六卷,《考證》和《釋文》,《或問》各一卷,《后編》二卷,合成一函,是為《大全》。也曾進呈,終于在乾隆四十二年九月十七日奉旨:“好!知道了。欽此。”那明明是得了皇帝的嘉許的。
到乾隆四十六年,他已經致仕回家了,但真所謂“及其老也,戒之在得”罷,雖然欲得的乃是“名”,也還是一樣的招了大禍。這年三月,乾隆行經保定,尹嘉銓便使兒子送了一本奏章,為他的父親請謚,朱批是“與謚乃國家定典,豈可妄求。此奏本當交部治罪,念汝為父私情,姑免之。若再不安分家居,汝罪不可逭矣!欽此。”不過他豫先料不到會碰這樣的大釘子,所以接著還有一本,是請許“我朝”名臣湯斌范文程李光第顧八代張伯行等從祀孔廟,“至于臣父尹會一,既蒙御制詩章褒嘉稱孝,已在德行之科,自可從祀,非臣所敢請也。”這回可真出了大岔子,三月十八日的朱批是:“竟大肆狂吠,不可恕矣!欽此。”
乾隆時代的一定辦法,是凡以文字獲罪者,一面拿辦,一面就查抄,這并非著重他的家產,乃在查看藏書和另外的文字,如果別有“狂吠”,便可以一并治罪。因為乾隆的意見,是以為既敢“狂吠”,必不止于一兩聲,非徹底根究不可的。尹嘉銓當然逃不出例外,和自己的被捕同時,他那博野的老家和北京的寓所,都被查抄了。藏書和別項著作,實在不少,但其實也并無什么干礙之作。不過那時是決不能這樣就算的,經大學士三寶等再三審訊之后,定為“相應請旨將尹嘉銓照大逆律凌遲處死”,幸而結果很寬大:“尹嘉銓著加恩免其凌遲之罪,改為處絞立決,其家屬一并加恩免其緣坐”就完結了。
這也還是名儒兼孝子的尹嘉銓所不及料的。
這一回的文字獄,只絞殺了一個人,比起別的案子來,決不能算是大獄,但乾隆皇帝卻頗費心機,發表了幾篇文字。從這些文字和奏章(均見《清代文字獄檔》第六輯)看來,這回的禍機雖然發于他的“不安分”,但大原因,卻在既以名儒自居,又請將名臣從祀:這都是大“不可恕”的地方。清朝雖然尊崇朱子,但止于“尊崇”,卻不許“學樣”,因為一學樣,就要講學,于是而有學說,于是而有門徒,于是而有門戶,于是而有門戶之爭,這就足為“太平盛世”之累。況且以這樣的“名儒”而做官,便不免以“名臣”自居,“妄自尊大”。乾隆是不承認清朝會有“名臣”的,他自己是“英主”,是“明君”,所以在他的統治之下,不能有奸臣,既沒有特別壞的奸臣,也就沒有特別好的名臣,一律都是不好不壞,無所謂好壞的奴子。
特別攻擊道學先生,所以是那時的一種潮流,也就是“圣意”。我們所常見的,是紀昀總纂的《四庫全書總目提要》和自著的《閱微草堂筆記》里的時時的排擊。這就是迎合著這種潮流的,倘以為他秉性平易近人,所以憎恨了道學先生的谿刻,那是一種誤解。大學士三寶們也很明白這潮流,當會審尹嘉銓時,曾奏道:“查該犯如此狂悖不法,若即行定罪正法,尚不足以泄公憤而快人心。該犯曾任三品大員,相應遵例奏明,將該犯嚴加夾訊,多受刑法,問其究屬何心,錄取供詞,具奏,再請旨立正典刑,方足以昭炯戒。”后來究竟用了夾棍沒有,未曾查考,但看所錄供詞,卻于用他的“丑行”來打倒他的道學的策略,是做得非常起勁的。現在抄三條在下面——
“問:尹嘉銓!你所書李孝女暮年不字事一篇,說‘年逾五十,依然待字,吾妻李恭人聞而賢之,欲求淑女以相助,仲女固辭不就’等語。這處女既立志不嫁,已年過五旬,你為何叫你女人遣媒說合,要他做妾?這樣沒廉恥的事,難道是講正經人干的么?據供:我說的李孝女年逾五十,依然待字,原因素日間知道雄縣有個姓李的女子,守貞不字。吾女人要聘他為妾,我那時在京候補,并不知道;后來我女人告訴我,才知道的,所以替他做了這篇文字,要表揚他,實在我并沒有見過他的面。但他年過五十,我還將要他做妾的話,做在文字內,這就是我廉恥喪盡,還有何辯。
“問:你當時在皇上跟前討賞翎子,說是沒有翎子,就回去見不得你妻小。你這假道學怕老婆,到底皇上沒有給你翎子,你如何回去的呢?據供:我當初在家時,曾向我妻子說過,要見皇上討翎子,所以我彼時不辭冒昧,就妄求恩典,原想得了翎子回家,可以夸耀。后來皇上沒有賞我,我回到家里,實在覺得害羞,難見妻子。這都是我假道學,怕老婆,是實。
問:你女人平日妒悍,所以替你娶妾,也要娶這五十歲女人給你,知道這女人斷不肯嫁,他又得了不妒之名。總是你這假道學居常做慣這欺世盜名之事,你女人也學了你欺世盜名。你難道不知道么?供:我女人要替我討妾,這五十歲李氏女子既已立志不嫁,斷不肯做我的妾,我女人是明知的,所以借此要得不妒之名。總是我平日所做的事,俱系欺世盜名,所以我女人也學做此欺世盜名之事,難逃皇上洞鑒。”
還有一件要緊事是銷毀和他有關的書。他的著述也真太多,計應“銷毀”者有書籍八十六種,石刻七種,都是著作;應“撤毀”者有書籍六種,都是古書,而有他的序跋。《小學大全》雖不過“疏輯”,然而是在“銷毀”之列的。
但我所得的《小學大全》,卻是光緒二十二年開雕,二十五年刊竣,而“宣統丁巳”(實是中華民國六年)重校的遺老本,有張錫恭跋云:“世風不古矣,愿讀是書者,有以轉移之。……”又有劉安濤跋云:“晚近凌夷,益加甚焉,異言喧豗,顯與是書相悖,一唱百和,……馴致家與國均蒙其害,唐虞三代以來先圣先賢蒙以養正之遺意,掃地盡矣。剝極必復,天地之心見焉。……”為了文字獄,使士子不敢治史,尤不敢言近代事,但一面卻也使昧于掌故,乾隆朝所竭力“銷毀”的書,雖遺老也不復明白,不到一百三十年,又從新奉為寶典了。這莫非也是“剝極必復”么?恐怕是遺老們的乾隆皇帝所不及料的罷。
但是,清的康熙、雍正和乾隆三個,尤其是后兩個皇帝,對于“文藝政策”或說得較大一點的“文化統制”,卻真盡了很大的努力的。文字獄不過是消極的一方面,積極的一面,則如欽定四庫全書,于漢人的著作,無不加以取舍,所取的書,凡有涉及金元之處者,又大抵加以修改,作為定本。此外,對于“七經”“二十四史”《通鑒》,文士的詩文,和尚的語錄,也都不肯放過,不是鑒定,便是評選,文苑中實在沒有不被蹂躪的處所了。而且他們是深通漢文的異族的君主,以勝者的看法,來批評被征服的漢族的文化和人情,也鄙夷,但也恐懼,有苛論,但也有確評,文字獄只是由此而來的辣手的一種,那成果,由滿洲這方面言,是的確不能說它沒有效的。
現在這影響好像是淡下去了,遺老們的重刻《小學大全》,就是一個證據,但也可見被愚弄了的性靈,又終于并不清醒過來。近來明人小品,清代禁書,市價之高,決非窮讀書人所敢窺覗,但《東華錄》《御批通鑒輯覽》《上諭八旗》《雍正朱批諭旨》……等,卻好像無人過問,其低廉為別的一切大部書所不及。倘有有心人加以收集,一一鉤稽,將其中的關于駕御漢人,批評文化,利用文藝之處,分別排比,輯成一書,我想,我們不但可以看見那策略的博大和惡辣,并且還能夠明白我們怎樣受異族主子的馴擾,以及遺留至今的奴性的由來的罷。
自然,這決不及賞玩性靈文字的有趣,然而借此知道一點演成了現在的所謂性靈的歷史,卻也十分有益的。
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