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兵法散文·春秋兵法·國語》原文鑒賞
《古代兵法散文·春秋兵法·國語》原文鑒賞
[原文](節選)
卷二周語中
王孫滿觀秦師
二十四年,秦師將襲鄭,過周北門。左右皆免胄而下拜,超乘者三百乘。
王孫滿觀之,言于王曰:“秦師必有謫?!蓖踉唬骸昂喂?”對曰:“師輕而驕,輕則寡謀,驕則無禮。無禮則脫,寡謀自陷。入險而脫,能無敗乎?秦師無謫,是道廢也。”
是行也,秦師還,晉人敗諸崤,獲其三帥丙、術、視。
單襄公論郤至
晉既克楚于鄢,使郤至告慶于周。未將事,王叔簡公飲之酒,交酬好貨皆厚,飲酒宴語相說也。
明日,王叔子譽諸朝。郤至見邵桓公,與之語。邵公以告單襄公曰:“王叔子譽溫季,以為必相晉國。相晉國,必大得諸侯,勸二三君子必先導焉,可以樹。今夫子見我,以晉國之克也。為己實謀之,曰:“微我,晉不戰矣! 楚有五敗,晉不知乘,我則強之。背宋之盟,一也;德薄而以地賂諸侯,二也;棄壯之良而用幼弱,三也;建立卿士而不用其言,四也; 夷、鄭從之,三陳而不整,五也。罪不由晉,晉得其民,四軍之帥,旅力方剛;卒伍治整,諸侯與之。是有五勝也: 有辭,一也;得民,二也; 軍帥強御,三也; 行列治整,四也;諸侯輯睦,五也,有一勝猶足用也。有五勝以伐五敗,而避之者,非人也。不可以不戰。欒、范不欲,我則強之。戰而勝,是吾力也。且夫戰也微謀,吾有三伐; 勇而有禮,反之以仁。吾三逐楚軍之卒,勇也; 見其君必下而趨,禮也; 能獲鄭伯而赦之,仁也。若是而知晉國之政,楚、越必朝。”
“吾曰:‘子則賢矣。抑晉國之舉也,不失其次,吾懼政之未及子也?!^我曰:‘夫何次之有?昔先大夫荀伯自下軍之佐以政,趙宣子未有軍行而以政,今欒伯自下軍往。是三子也,吾又過于四之無不及。若佐新軍而升為政,不亦可乎?將必求之。’是其言也,君以為奚若?”
襄公曰:“人有言曰:‘兵在其頸。’其郤至之謂乎! 君子不自稱也,非以讓也,惡其蓋人也。夫人性,陵上者也,不可蓋也。求蓋人,其抑下滋甚,故圣人貴讓。且諺曰:‘獸惡其網,民惡其上’《書》曰:‘民可近也,而不可上也?!对姟吩唬骸異疸┚樱蟾2换亍!诙Y,敵必三讓,是則圣人知民之不可加也。故王天下者必先諸民,然后庇焉,則能長利。今郤至在七人之下而欲上之,是求蓋七人也,其亦有七怨。怨在小丑,猶不可堪,而況在侈卿乎?其何以待之?
“晉之克也,天有惡于楚也,故儆之以晉。而郤至佻天之功以為己力,不亦難乎?佻天不祥,乘人不義,不祥則天棄之,不義則民叛之。且郤至何三伐之有?夫仁、禮、勇,皆民之為也。以義死用謂之勇,奉義順則謂之禮,畜義豐功謂之仁。奸仁為佻,奸禮為羞,奸勇為賊。夫戰,盡敵為上;守和同,順義為上。故制戎以果毅,制朝以序成。叛戰而擅舍鄭君,賊也;棄毅行容,羞也;叛國即仇,佻也。有三奸以求替其上,遠于得政矣。以吾觀之,兵在其頸,不可久也。雖吾王叔,未能違難。在《太誓》曰:‘民之所欲,天必從之?!跏逵S至,能勿從乎?”
郤至歸,明年死難。及伯輿之獄,王叔陳生奔晉。
卷十晉語四
文公救宋敗楚
文公立四年,楚成王伐宋。公率齊、秦伐曹、衛以救宋。宋人使門尹班告急于晉,公告大夫曰:“宋人告急,舍之則宋絕。告楚則不許我。我欲擊楚,齊、秦不欲,其若之何?”先軫曰:“不若使齊、秦主楚怨?!惫唬骸翱珊?”先軫曰:“使宋舍我而賂齊、秦,借之告楚。我分曹、衛之地以賜宋人。楚愛曹、衛,必不許齊、秦。齊、秦不得其請,必屬怨焉,然后用之,蔑不欲矣?!惫f,是故以曹田、衛田賜宋人。
令尹子玉使宛春來告曰:“請復衛侯而封曹,臣亦釋宋之圍?!本朔笐C曰:“子玉無禮哉! 君取一,臣取二,必擊之?!毕容F曰:“子與之。我不許曹、衛之請,是不許釋宋也。宋眾無乃強乎! 是楚一言而有三施,子一言而有三怨。怨已多矣,難以擊人。不若私許復曹、衛以攜之,執宛春以怒楚,既戰而后圖之?!惫f,是故拘宛春于衛。
子玉釋宋圍,從晉師。楚既陳,晉師退舍,軍吏請曰:“以君避臣,辱也。且楚師老矣,必敗。何故退?”子犯曰:“二三子忘在楚乎?偃也聞之: 戰斗,直為壯,曲為老。未報楚惠而抗宋,我曲楚直,其眾莫不生氣,不可謂老。若我以君避臣,而不去,彼亦曲矣。”退三舍避楚。楚眾欲止,子玉不肯,至于城濮,果戰,楚眾大敗。君子曰:“善以德勸。”
文公稱霸
文公即位二年,欲用其民,子犯曰:“民未知義,盍納天子以示之義?”乃納襄王于周。公曰:“可矣乎?”對曰:“民未知信,盍伐原以示之信?”乃伐原。曰:“可矣乎?”對曰:“民未知禮,盍大搜,備師尚禮以示之?”乃大搜于被廬,作三軍。使郤殺將中軍,以為大政,郤溱佐之。子犯曰:“可矣。”遂伐曹、衛,出谷戍,釋宋圍,賊楚師于城濮,于是乎遂伯。
卷十二晉語六
范文子不欲與楚戰
鄢之役,晉伐鄭;荊救之。大夫欲戰,范文子不欲,曰:“吾聞之,君人者刑其民,成,而后振武于外,是以內和而外威。今吾司寇之刀鋸日弊,而斧鉞不行。內猶有不刑,而況外乎?夫戰,刑也,刑之過也。過由大,而怨由細,故以惠誅怨,以忍去過。細無怨而大不過,而后可以武,刑外之不服者。今吾刑外乎大人,而忍于小民,將誰行武?武不行而勝,幸也。幸以為政,必有內憂。且唯圣人能無外患,又無內憂,詎非圣人,必偏而后可。偏而在外,猶可救也,疾自中起,是難。盍姑釋荊與鄭以為外患乎?”
卷十五晉語九
晉陽之圍
晉陽之圍,張談曰:“先主為重器也。為國家之難也,盍姑無愛寶于諸侯乎?”襄子曰:“吾無使也。”張談曰:“地也可?!毕遄釉唬骸拔岵恍矣屑?,不夷于先子,不德而賄。夫地也求飲吾欲,是養吾疾而干吾祿也。吾不與皆斃?!?br>
襄子出,曰:“吾何走乎?”從者曰:“長子近,且城厚完。”襄子曰:“民罷力以完之,又斃死以守之,其誰與我?”從者曰:“邯鄲之倉庫實?!毕遄釉唬骸翱C裰酀梢詫嵵忠蚨鴼⒅?,其誰與我?其晉陽乎! 先主之所屬也,尹鐸之所寬也,民必和矣?!?br>
乃走晉陽,晉師圍而灌之,沉灶產蛙,民無叛意。
卷十八楚語下
藍尹亹論吳將斃
子西嘆于朝,藍尹亹曰:“吾聞君子唯獨居思念前世之崇替者,與哀殯喪圾,于是有嘆,其馀則否。君子臨政思義,飲食思禮,同宴思樂,在樂思舊,無有嘆焉。今吾子臨政而嘆,何也?”子西曰:“闔廬能敗吾師。闔廬即世,吾聞其嗣又甚焉。吾是以嘆。”
對曰:“子患政德之不修,無患吳矣。闔廬口不貪嘉味,耳不樂逸聲,目不淫于色,身不懷于安,朝夕勤志,恤民之贏,聞一善若驚,得一士若賞,有過必悛,有不善必懼,是故得民以濟其志。今吾聞夫差好罷民力以成私好,縱過而翳諫,一夕之宿,臺榭陂池必成,六畜玩好必從。夫差先自敗也已,焉能敗人?子修德以待吳,吳將斃矣?!?p>卷十九吳語
勾踐滅吳
吳王夫差還自黃池,息民不戒。越大夫種乃唱謀曰:“吾謂吳王將遂涉吾地,今罷師而不戒以忘我,我不可以怠。日臣嘗卜于天,今吳民既罷,而大荒薦饑,市無赤米,而囷鹿空虛,其民必移就蒲贏于東海之濱。天占既兆,人事又見,我蔑卜筮矣。王若今起師以會,奪之利,無使夫悛。夫吳之邊鄙遠者,罷而未至,吳王將恥不戰,必不須至之會也,而以中國之師與我戰。若事幸而從我,我遂踐其地,其至者亦將不能之會也已,吾用御兒臨之。吳王若慍而又戰,奔遂可出。若不戰而結成,王安厚取名而去之?!痹酵踉唬骸吧圃?”乃大若師,將伐吳。
楚申包胥使于越,越王勾踐問焉,曰:“吳國為不道,求殘我社稷宗廟,以為平原,弗使血食。吾欲與之徼天之衷,唯是車馬、兵甲、卒伍既具,無以行之。請問戰奚以而可?”包胥辭曰:“不知。”王固問焉,乃對曰:“夫吳,良國也,能博取于諸侯。敢問君王之所以與之戰者?”王曰:“在孤之側者,觴酒、豆肉、簟食,未嘗敢不分也。飲食不致味,聽樂不盡聲,求以報吳。愿以此戰?!卑阍唬骸吧苿t善矣,未可以戰也。”王曰:“越國之中,疾者吾問之,死者吾葬之,老其老,慈其幼,長其孤,問其病,求以報吳。愿以此戰。”包胥曰:“善則善矣,未可以戰也?!蓖踉唬骸霸絿校釋捗褚宰又一菀陨浦?。吾修令寬刑,施民所欲,去民所惡,稱其善,掩其惡,求以報吳,愿以此戰。”包胥曰:“善則善矣,未可戰也?!蓖踉唬骸霸絿校徽呶岚仓氄呶崤c之,救其不足,裁其有馀,使貧富皆利之,求以報吳,愿以此戰。”包胥曰:“善則善矣,未可以戰也。”王曰:“越國南則楚,西則晉,北則齊,春秋皮幣、玉帛、子女以賓服焉,未嘗敢絕,求以報吳。愿以此戰?!卑阍唬骸吧圃? 蔑以加焉,然猶未可以戰也。夫戰,智為始,仁次之,勇次之。不智,則不知民之極,無以詮度天下之眾寡;不仁,則不能與三軍共饑勞之殃;不勇,則不能斷疑以發大計?!痹酵踉唬骸爸Z?!?br>
越王勾踐乃召五大夫,曰:“吳為不道,求殘吾社稷宗廟,以為平原,不使血食。吾欲與之徼天之衷,唯是車馬、兵甲、卒伍既具,無以行之。吾問于王孫包胥,既命孤矣;敢訪諸大夫,問戰奚以而可?勾踐愿諸大夫言之,皆以情告,無阿孤,孤將以舉大事?!贝蠓蚝笥鼓诉M對曰:“審賞則可以戰乎?”王曰:“圣?!贝蠓蚩喑蛇M對曰:“審罰則可以戰乎?”王曰:“猛?!贝蠓蚍N進對曰:“審物則可以戰乎?”王曰:“辯?!贝蠓蝮贿M對曰:“審備則可以戰乎?”王曰:“巧?!贝蠓蚋奕邕M對曰:“審聲則可以戰乎?”王曰:“可矣?!蓖跄嗣兴敬罅钣趪唬骸捌堅谌终?,皆造于國門之外?!蓖跄嗣趪唬骸皣擞嬲邅砀?,告孤不審,將為戮不利,及五日必審之,過五日,道將不行?!?p>卷二十一越語下
范蠡論戰
至于玄月,王召范蠡而問焉,曰:“諺有之曰:‘觥飯不及壺飧?!駳q晚矣,子將奈何?”對曰:“微君王之言,臣故將謁之。臣聞從時者,猶救火、追亡人也,蹶而趨之,唯恐弗及?!蓖踉唬骸爸Z。”遂興師伐吳,至于五湖。
吳人聞之,出而挑戰,一日五反。王弗忍,欲許之。范蠡進諫曰:“夫謀之廓廟,失之中原,其可乎?王姑勿許也。臣聞之,得時無怠,時不再來, 天予不取,反為之災。贏縮轉化,后將悔之。天節固然,唯謀不遷?!蓖踉唬骸爸Z。”弗許。
范蠡曰:“臣聞古之善用兵者,贏縮以為常,四時以為紀,無過天極,究數而止。天道皇皇,日月以為常,明者以為法,微者則是行。陽至而陰,陰至而陽; 日困而還,月盈而匡。古之善用兵者,因天地之常,與之俱行,后則用陰,先則用陽; 近則用柔,遠則用剛。后無陰蔽,先無陽察,用人無藝。往從其所,剛強以御,陽節不盡,不死其野。彼來從我,固守勿與。若將與之,必因天地之災,又觀其民之饑飽勞逸以參之。盡其陽節,盈吾陰節,而奪之利。宜為人客,剛強而力疾; 陽節不盡,輕而不可取。宜為人主,安徐而重固,陰節不盡,柔而不可迫。凡陳之道,設右以為牝,益左以為牡,蚤晏無失,必順天道,周旋無究。今其來也,剛強而力疾,王姑待之!”王曰:“諾”弗與戰。
[鑒賞]
《國語》,是我國最早的國別體史書,也是我國早期史學專著之一。它與《左傳》思想傾向相近,所載史料可以相互參證,《左傳》詳于記事,《國語》詳于記言,所以,前人有把《左傳》稱為《春秋內傳》,《國語》稱為《春秋外傳》之說。
《國語》的作者和成書年代?!稘h書.藝文志》著錄于《六藝略》的春秋類,注明是與孔子同時的左丘明所作。后代研究者多以為是戰國初年人匯編各國史料而成。《中國古代史》(1979年南開大學歷史系編)則根據《國語》中《晉語》所占的篇幅較多,推說可能是戰國時三晉人所寫。這里,我們就不多探討,且依舊說。
《國語》系統清晰地反映了上起西周穆王(約公元前10世紀),下至東周貞定王(公元前468—前441年)間500余年的歷史,它既記載著當時各國的重要事件,也載有一些瑣碎之事。該書語言豐富,表述靈巧,對后世奏議、言行錄等書籍的編纂有著較大的影響。
《國語》的體例,以國分類,每國以事為篇。以年代為先后,共8類(國)、20卷,約11萬余字,共記載著周、魯、齊、晉、鄭、楚、吳、越八國的242件事件,每一件事的記載又可單獨成篇,其中《周語》3卷,記載著“祭公諫征犬戎,邵公諫厲王止謗,王孫滿觀秦師、單襄公論郤至”等33件周國之事;《魯語》2卷,記載著“曹劌問戰、里革論君過,諸侯伐秦、襄公如楚”等37件魯國之事;《齊語》1卷,記載著“管仲對齊桓公、桓公為政、管仲論足甲兵,諸侯歸桓公”等7件齊國之事;《晉論》多達9卷,記載著:“武公代翼、驪姬譖雜太子申生、秦晉之戰、重耳適齊、文公救宋敗楚,文公稱霸、趙宣子請師、范文子不欲與楚戰、祁奚薦賢、平公天欒民、叔向斷獄、晉陽之圍”等127件晉國之事;《鄭語》1卷,僅記載著:“史伯論興衰,平王之末”兩件事;《楚語》有2卷,記載:“申叔時論傅太子、白公子張諷靈王納諫、觀射父論施地天道、藍尹亹論將將斃”等18件楚國之事;《吳論》1卷,述“諸稽郢行成于吳,夫差伐齊,勾踐襲吳,勾踐滅吳“9件吳國之事。《越語》也分上下2卷,記載勾踐雪恥、范蠡論持盈定傾節事、范蠡論戰、范蠡鋅越王等9件越國之事。
《國語》作為以言記為主的史書,故然要涉及到軍事史料。本書選錄的有關軍事方面的論述,基本上能體現《國語》的軍事思想,現約略介紹如下:
一、實現了軍事行動指導原則由“義、信、禮”到“智、勇、仁”的更新
西周自昭王時,“由于王道微缺”,原來接受周封號的楚國率先不服,昭王為率六師南征,卒于江上,西周自此日趨衰敗,周穆王以后政治上進一步“衰微”,各諸侯逐步與其疏遠,停止向西周朝觀,乃至“諸侯或叛之”。公元前770年周平王東遷之后,歷史上雖稱之為東周,而實際上東周這個“共主”已是徒具虛名了。故歷史也稱東周前期(公元前700年-前475年)為春秋,東周后期(公元前475年-前221年)為戰國時期。盡管如此,直至戰國時期,各諸侯國仍然要打著“天子”的旗幟,實行”“挾天子以令諸侯,天下莫敢不聽”的策略,意識形態方面基本上實行從西周沿襲下來的宗法等級制度等等。故然軍事行動的指導原則在春秋初期也不能超出人們當時的思想水平?!秶Z》在記載公元前600年前后軍事言論中,圍繞以“禮”為中心,提出了“義、信、禮”的軍事指導原則。公元前636年,子犯與晉文公言談時,子犯勸文公要把握“義、信、禮”的原則,這里的義指是非大義,與人民對戰爭性質的了解有關;信指言必信、行必果,與人民對軍紀的遵守有關;禮指上下尊卑的關系,與人民對上級的服從有關。公元前627年王孫滿觀秦師時,以為秦師(諸侯國軍隊)過周(天子之國)北門,戰士不下車表示敬意則為無“禮”;便想起了“原則”說:“師輕而驕,輕則寡謀,驕則無禮。無禮則脫,寡謀自陷。入險而脫,能無敗乎?”可見,當時“禮”十分重要。到了公元前575年周單襄公評價剛戰敗楚國而到周國表功的晉臣郤至時,對“禮”的看法就存在分歧了。郤至說:“吾三逐楚君之卒,勇也;見其君必下而趨,禮也,能獲鄭伯而赦之,仁也。”單襄公則認為:“奉義順則謂之禮”,指出戰斗中避讓縱敵的所謂“禮”和“仁”是錯誤的,作戰的直接目的當然是“盡敵為上”。
商鞅曾經說過:“世事變而行道異”。隨著戰爭觀念的演變,到了春秋末年和戰國時代,軍事行動的指導原則把以往的“禮”拋之九霄了、郤至的“仁”無人效法都注以新的內涵了。楚大夫申胥與越王勾踐(公元前497—465年)論戰時,申胥站在理論高度指出,把握軍事行動的指導原則應為“智、仁、勇”?!爸恰笔擒娛陆y帥高瞻遠矚,深謀遠慮,“勇”是要審時度勢、當機立斷,“仁”包含的內容就多了,包括采取一切措施爭取國內人民的親附支持,采取正確的外交政策,爭取“國際”的同情等等。“智、仁、勇”這一原則的提出,不僅為當時的越國起到了較大的作用,而且對后世也有相當的影響。
二、提出“爭者,事之末也”的軍事策略
春秋戰國時期,雖然是一個“戰亂多端”的年代,但是,人們通過對戰爭的實踐、認識、再實踐、再認識,悟出戰爭這部“機器”不是隨便起動的,一有不慎就會作繭自縛。越大夫范蠡于公無前495年,力勸越王勾踐不要輕舉伐吳時說:“夫勇者,德也,兵者,兇器也,爭也,事之米也。陰謀德、好用兇器,始于人者,人之所卒也……”。(勇敢,是一種德;兵器,是不詳的工具;爭斗,是處理問題最后的手段。如果暗中算計動武,一味偏好兇器,開始加之于人的,到頭來落在自己身上。)這一觀點與公元前496—453年間成書的《孫子》所說的:“兵者,國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相一致。戰爭必慎的觀點在《國語》中提出當然還有比這更早的。公元前575年晉中軍副帥范文子就提出了“戰,刑也”的觀點,認為戰爭是一種刑罰,用兵亦如用刑,不可濫用,必須具備了充分的條件方可進行。
三、指出了“親附人民”是進行戰爭的根基
《國語》中雖不乏其“天命思想”的言表。但與殷周時期比較起來,“天命思想”要淡薄得多了。因為人逐步意識到純系子虛烏有的“神”,“上天”對戰爭的勝利幫不了多少忙,而傳統文化,宗教又非常敬畏“上天”與“神靈”,善于辯說的魯人曹劌于公元前684年給魯莊公巧妙地說:“民和而后神降之福”。這就是說,“民和”不僅能使敵人懼怕,連“神靈”也會受感動,而降福于他。這樣還愁霸業不成!如何才能做到“民和”呢?就是要懂得親附人民。《國語》就如何親附人民談了當時的許多具體辦法,如《范蠡論用兵》中,越王勾踐談親附人民的四條措施就非常具體,極得人心。即使是戰爭過程中,情況萬分危急的情況下,也不乏頭腦清醒之人,如公元前455年趙襄子遭晉、韓、魏聯軍的進攻,面臨外無援助,內難尋覓退守之處的困境中,有人勸他退守條件較好的長子和邯鄲。他卻說,長子雖距離較近,而且城墻厚實完整,但它是民眾精疲力竭修筑起來的,如果我現在跑去,要民眾舍死忘德去守衛它,誰還能幫我出力呢?邯鄲雖倉糧很充實,可以久守,但那是榨取民脂民膏才充實起來的,如果又因為我到了那里而使他們受到進攻和傷害,誰又能幫我出力呢?后來他決定退到先主尹鐸曾實行過寬仁政治的晉陽。趙襄子率部退避于群眾基礎好的晉陽,果然不錯,晉陽被敵軍決水灌城,連爐灶都淹在水里變成了青蛙出沒的地方了,人民卻毫無背叛趙襄子的意思。
四、提煉了“盡其陽節,盈吾陰節而奪之”等一系列戰術原則
《國語》雖然不是一部軍事專著,但除以上的重大軍事方略之外,也有不少的具體戰術原則。如勾踐與后庸、苦成、文種、范蠡、皋如五位大夫論戰時,就談到了賞罰嚴明、指揮靈活、熟悉使用兵器、熟悉金鼓、旌旗、號令的規定,能迅速完善地構筑陣地工事等等。更值得一提的是《國語》的攻防戰術理論具有較高的層次。如范蠡論用兵時就提出了:后則用陰,先則用陽;近則用柔,遠則用剛……盡其陽節,盈吾陰節而奪之”的戰術原則。比其孫子的“避其銳氣、擊其墮歸”要具體得多。所以《國語》也不愧為我國的一部古代兵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