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兵法散文·明代兵法·籌海圖編》原文鑒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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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兵法散文·明代兵法·籌海圖編》原文鑒賞

《古代兵法散文·明代兵法·籌海圖編》原文鑒賞

[原文] (節選)

卷二倭國事略

倭 船



日本造船與中國異,必用大木取方,相思合縫;不使鐵釘,惟聯鐵爿,不使麻筋、桐油,惟以草塞滹漏而已(名短水草)。費功甚多,費材甚大,非大力量未易造也。凡寇中國者皆其島貧人。向來所傳倭國造舡千百只,皆虛誑耳。其大者容三百人,中者一二百人,小者四五十人或七八十人。其形卑隘,遇巨艦難於仰攻,苦于犁沉,故廣福舡皆其所畏,而廣舡旁陡如垣,尤其所畏者也。其底平不能破浪。其布帆懸于桅之正中,不似中國之偏。桅機常活,不似中國之定。惟使順風,若遇無風、逆風,皆倒桅蕩櫓,不能轉戧。故倭舡過洋,非月余不可。今若易然者,乃福建沿海奸民買舟,於外海貼造重底,渡之而來。其舡底尖,能破浪,不畏橫風、斗風,行使便易,數日即至也。

凡倭舡之來,每人帶水四百斤,約八百碗,每日用水六碗,極其愛惜,常防匱乏也。水味不同,海水咸不可食,食即令人泄。故彼國開洋,必與五島取水,將近中國過下八山、陳錢之類,必停舶換水。所以欲換者,冬寒稍可耐久,若五六月,蓄之桶中,二三日即壞,雖甚清洌,不能過數日也。海洋浩渺,風濤叵測,程不可計,遇山而汲,亦其勢耳。盥雖沐浴,海水、山水皆可用。或云浴海水令人膚裂,近訪之,不然,但黑肌膚而已。倭奴有一秘法,煮泉一二沸,置之缸缶,能令宿而不壞,然亦不過半月,久則不能也。其至普陀必登者,非換水,亦非真欲焚香,乃覘兵防虛實耳。

寇 術



(倭奴之勝我兵,專以術也。即以其術,還治其人,不必用古兵法,蔑不勝矣,故志之。)

倭夷慣為蝴蝶陣。臨陣以揮扇為號。一人揮扇,眾皆舞刀而起,向空揮霍,我兵蒼皇仰首,則從下砍來。

又為長蛇陣。前耀百腳旗,以次魚貫而行,最強為鋒,最強為殿,中皆勇怯相參。

賊每日雞鳴起,蟠地會食。食畢,夷酋據高坐,眾皆聽令,挾冊展視,今日劫某處,某為長,某為隊。隊不過三十人。每隊相去一二里,吹海螺為號,相聞,即合救援。亦有二三人一隊者,舞刀橫行。人望之,股栗遠避,廷頸授首。薄暮即返,各獻其所劫財物,毋敢匿。夷酋較其多寡而贏縮之。每擄婦女,夜必酒色酣睡。劫掠將終,縱之以焚,煙焰燭天,人方畏其酷裂,而賊則抽去矣。愚詒我民,勿使邀擊。自為全脫,專用此術。

賊至民間,遇酒饌,先令我民嘗之,然后飲食,恐設毒也。行衢陌間,不入委巷,恐設伏也。又不敢沿城而行,恐城上拋磚石也。

其行必單列而長,緩步而整,故占數十里莫能近,馳數十日不為勞。

布陣必四分五裂,故能圍。

對營必先遣一二人跳躍而蹲伏,故能空竭吾之矢石、火炮。

沖陣必伺人先動,動而后突入,故乘勝長驅。戰酣必四面伏起,突繞陣后,故令我軍驚潰。

每用怪術,若結羊、驅婦之類,當先以駭觀,故吾目眩,而彼械乘慣雙刀,上誑而下反掠,故難格。

鈀槍不露竿,突忽而擲,故不測。

弓長、矢巨,近人則發之,故射命中。

斂跡者,其進取也;張揚者,其遁也。故嘗橫破舟以示遁,而突出金山之圍;造竹梯以示攻,而旋有勝山之去。

將野逸,則逼城。

欲陸走,則取舡。

或為阱,以詐坑。

或結稻稈,以絆奔。

或種竹簽,以刺逸。

常以玉帛、金銀、婦女為餌,故能誘引吾軍之進陷,而樂罷吾軍之邀追。

俘虜必開膛而結舌,莫辨其非倭,故歸路絕。

恩施附巢之居民,故虛實洞知。

賞豐降擄之工匠,故器械易具。

細作用吾人,故盤詰難。

向導用吾人,故進退熟。

預藉富室姓名,而次第取之,故多獲。

宿食必破壁而處,乘高而了,故襲取無機。

間嘗一被重圍矣,餌以偽馘而逸之。或披蓑頂笠,沮溺於田畝;或云巾濘履,蕩游于都市,故使我軍士或愚而投賊,或疑而殺良。

江海之戰,本非其所長,亦能聯虛舟,張弱簾,以空發吾之先鋒;捐婦女,遺金幣,以弭退吾之后逐。

凡舟之裙墻左右悉裹布帛、被褥而濕之,以拒焚擊。交關間,或附蓬而飛越,即雷震而風靡矣。

寇擄我民引路取水,早暮出入,按籍呼名。每處為簿一扇,登寫姓名,分班點閘。真倭甚少,不過數十人為前鋒。寇還島,皆云做客回矣。凡被我兵擒殺者,隱而不宣,其鄰不知,猶然稱賀。

倭 刀



(刀有高下,技有工拙。倭之富者,不吝重價而制之,廣延高師而學之。其貧者,所操不過下等刀耳。善運刀者在前沖鋒,可畏頗有限也。中國人不知,望之輒震而避焉。擒獲夷刀,亦莫辨高下,混給兵士,故志之。)

大小長短不同,立名亦異。每人有一長刀,謂之佩刀。其刀上又插一小刀,以便雜用。又一刺刀,長尺者,謂之解手刀; 長尺余者,謂之急拔,亦刺刀之類。此三者乃隨身必用者也。

其大而長柄者,乃擺導所用,可以殺人,謂之先導。其以皮條綴刀鞘,佩之於肩,或執之于手,乃隨后所用,謂之大制。

又有小裁紙設機刀,出長門,號“兼常”者最嘉。

又有作贄禮、賀禮、不拘大小,名雖為刀,其實無用。

卷十二

御 海 洋



總督尚書胡宗憲云:“防海之制,謂之海防,則必宜防之于海,猶江防者必防之于江,此定論也。國初,沿海每衛各造大青及風尖、八漿等船一百余只,置出海指揮,統率官軍,更番出洋哨守,海門諸島皆有烽墩,可為停泊。其后弛出洋之令,列船港次,浙東于定海,浙西于乍浦,蘇州于吳淞江口及劉家河。夫乍浦之地,海灘淺閣,無山岙避風之處,前月把總周易等所領戰船,被賊燒毀,僅遺十余只,近又報為颶風擊碎,不若海中洋山、殿前窩集,反可泊船也。吳淞江口及劉家河,出海紆回,又非泊船防海處所。議者欲分番乍湖之船,以守海上洋山: 蘇淞之船,以守馬跡: 定海之船,以守大衢。則三山品峙,哨守相聯,可扼來寇。而又其外,陳錢諸島,尤為賊沖三路之要。兵部原題,副總兵俞大猷統領戰船,住札海上,防賊截殺,則如陳錢乃其所當屯泊。而提督軍門及海道等官,每于風汛時月,相參巡察,有警,則我大船、火器沖截,賊入,使不得越過各島,則彼毒無所施。釁孽不作,而內地安堵矣。”

(此言哨船當泊於外洋山島,大義與督察趙待郎疏同)

又云:“直隸與浙江名雖異地,而實則一家,若不設官總理,則彼此自分門戶,賊一入內地,隨風南北,可以互犯,故必共守陳錢,分守馬跡等三道,而后賊無遁情,兵可夾擊。必得總兵官正副二員,分駐金山、臨山要會之地,先守陳錢,以春秋分任,更番出入,而參將分畫三道馬跡等三山,各督信地,則人易為守,而守無弗力矣。”

(此言總參當分任哨責。)

通政唐順之云:“御倭上策自來無人不言御之于海,而竟罕有能御之于海者,何也?文臣無下海者,則將領畏避潮險,不肯出洋;將領不肯出洋,而責之小校水卒,則亦躲泊近港,不肯遠哨。是以賊惟不來,來則登岸,殘破地方,則陸將重罪,而水將旁觀矣。臣竊觀崇明諸沙、舟山諸山,各相連絡,是造物者特設此險,以迂海賊入寇之路,以蔽吳淞江、定海內地港口也。國初設縣置衛,最有深意,而沈家門分哨之制,至今可考。合無春汛緊急時月,蘇松兵備暫駐崇明,寧紹兵備或海道內推擇一人暫駐舟山,而總兵、副總兵常居海中,嚴督各總,分定海面,南北會哨,晝夜揚帆,環轉不絕,其遠哨必至洋山、馬跡。”

(此言海中遠哨、近哨。)

又云:“國初防海規畫至為精密,百年以來,海烽久息,人情怠弛,因而隳廢。國初海島便近去處,皆設水寨,以據險伺敵。后來將士憚于過海,水寒之名雖在,而皆是海島移置海岸。聞老將言,雙嶼、列港、齬嶼諸島,近時海賊據以為巢者,皆是國初水寒故處。向使我常據之,賊安得而巢之?今宜查出國初海防所在,一一修復。及查沿海衛所,原設出哨海船額數,系軍三民七成造者,照數征價,貼助打造福船之用。”

(此言水寒、哨船舊制當復。)

兵部尚書楊博云:“平倭長策不欲鏖戰于海上,直欲邀擊于海中,比之制御北狄,守大邊而不守次邊者事體相同,誠得先發制人之意。國初更番出洋之制,極為盡善。至于列船港次,猶之棄門戶而守堂室,浸失初意。宜復祖宗出洋之制。”

(此言舊制原御寇于海中。)

南京工部尚書馬坤等題:“乞聚船于馬跡山,以為諸路水軍老營:仍于揚山設水營,以扼賊入浦潮、川沙洼,由昊淞江口入蘇、松之路: 于大衢山設水營,以遏賊入寧波、臺、溫之路。專設海上總兵,特造出海大艦,如古孥飛艦、斗虎艦、戈船、樓船將軍之制。仍大申出洋之令,修復大青、風尖、八槳等船,以便行使。”

(此見與趙工待御寇遠洋大同小異。)

在京各衙門會議云:“倭奴長技利于陸,我兵長技利于水。歷查連年用師,凡得捷俱在海戰,利害較然明矣。海中陳錢、大衢、馬跡、揚山諸島,為賊南犯必由之路。先該督察侍郎趙文華,條陳會議海防長策,首列此條。今又該南京工部尚書馬坤、左通政何云雁題相同合。咨新任總督令總兵官速集太倉、崇明、嘉定、上海沙兵及福、巷、東莞等船,分為二哨,專守揚山、馬跡。又將紹興、溫、臺捕魚及下八山采捕福、蒼、東莞等船,分為二哨,與守普陀、大衢。其陳錢山為浙直分路之始,所宜更番共守。”

(此言御寇遠洋之策為是。)

丙辰會試策云:“諸將海戰而勝者常十一,其內地戰敗者常十八,何勇于海而怯于內地?其故有四: 士卒入海,人無還心,皆殊死戰,無所逃難,一也;洪艟巨艦,易以凌賊,勢便,二也:青藥火器,且戰且焚,三也:賊載水而飲,無口待鹵,勢不能持久,四也。而其后不能御賊者,亦有四: 犯不測之險,以命薄賊,而常賞不酬勞其怠心,一也:海中無人,易以為解,二也:既不能賞,易于姑息,將不能驅,三也:海波不常,或利或否,四也。議者皆言,益修戰具,反其四失,守馬跡、殿前諸山,以控吳: 守大衢諸山,以衛越;守陳錢諸島,以制賊往來之沖; 夾擊互救,三道鼎峙,賊不足防矣。”

(此言海戰利弊。)

南京兵部尚書張時徹云:“今之水戰正能要擊去賊,而于來者未能遏其鋒。夫來賊銳而去賊惰,擊惰易而攻銳難,人情所習知也。然擊來賊者,譬之撲火于方然之始,火滅則棟宇可以無虞:擊去賊者,收燎于既燼之后,此其利害則有間矣。自海上用師,擊來賊者僅一二見,而要去賊者亦不過文其縱賊不追之罪耳。今若以擊來賊之賞,優于追去賊之賞,以縱來賊之誅,嚴于縱去賊之誅,而當事者同心協力,急如救焚,盡遏海外方來之寇,則邊鄙又何不寧耶!”

(此言海戰以擊來賊為奇功。)

總兵俞大猷云:“倭賊自彼島入寇,遇正東風,徑由茶山入江,以犯直隸,則江內正兵之船可以御之。遇東北風,必由下八山、陳錢、里西、倒球、干邪、清水、馬跡、蒲岙、丁興、長途、衢山、揚山、普陀、馬墓等岙經過,然后北犯南直隸,西南犯浙江。請于浙江共設樓船二百只、蒼船一百只,分伏于前項海岙,往來巡探攻捕,名之曰游兵,而遠遏之于大洋之外。”

(此言設哨船于浙直外洋。)

又云:“大洋以外,欲就諸山隨處結營,隨班分哨,常得勝勢,似足以賴。然萬里風濤,不可端倪,白日陰霾,幾如黑夜,故有相遇而不可擊,亦有未必相遇者。”

(此言外洋御賊之難。)

主事黃元恭云:“或者曰:‘我兵長于水戰,短于陸戰,而倭奴則長于陸,短于水,故御之莫要于海中陳錢、馬跡、大衢、殿前、揚山當倭奴往來之沖。誠設總兵官駐陳錢,參將三員分駐馬跡、大衢、殿前、洋山、常州督哨,御其來,而邀其去,賊殆盡殲而魚矣。’愚竊謂,其策甚善而難行,蓋海棲經月必有颶風,巉岸劍峰,難于碇泊。癸丑春,參將俞大猷圍王直于馬跡,蛟龍驚炮而起,幾至覆沒,師旋賊逸。乙卯秋,浙直會兵大衢、殿前,邀賊歸路,疾風暴雨大作,飄沒舟師以千萬計。是亦乘危幸功者也。夫大海無際,何獨稱四山為賊由之沖?蓋航海者必晝行夜止,依山宿泊,自倭東南而來,望中惟此四山,相去各一二日程,始至陳錢必泊,次泊馬跡,次泊大衢,次泊殿前、洋山,若驛傳駐蹕然。固非若子午谷,東西莫適,必由隘中行者,賊誠知山有兵,東西南北何所不適。雖失所依泊,然與犯戒兵之必死,守冒風濤之不測。且聞長老云:‘起碇揚帆舍山泊而適大洋,此避颶風之妙術,而豈謂必死地哉?知戎地而不避,有生途而不趨,賊必不然矣。然則御其來而邀其去不可為歟?曰:依此四山,但嚴會哨應援之令,潛師伺之,萬無不中,若設官顯駐,是示趨避之標耳。故是策也,宜潛不宜露,宜邀其歸,不宜伺其來,蓋歸路可計日候風信故也。”

(此言陳錢諸山但可設伏,以擊去賊。)

副使茅坤云:“方其海寇之舳艫相望,必由通海之門戶而入于蘇松之吳淞江、劉家港之類是也。古人云:‘守險者必先設險于險之外守之。’其所謂海戰之重兵,如各參將所提閩廣募兵之類,當設戰艦,備火攻,而謹斥堠,以迎擊于淞海之上。賊未泊岸則當夾水而陣,以遮擊之;賊既及岸,則當隨其賊艘所泊之處而直搗之。此則海上格斗之兵也。將之最猛,兵之最精者,可以當之。”

(此言當御寇于海中將近港岸之處,與陳錢、馬跡遠攻之說異。)

御海策云:“備倭之術,不過守御二者而已,未聞泛舟大海,遠征島夷。雖以元世祖之威,伯顏孛木兒之勇,蒙沖千里,旌旗蔽空,一遇颶作,萬人皆為魚鱉,此其明驗也。而況沙石起伏,洲渚驅阻,風候向背,潮汐高下,波濤洶涌,至到淺深,彼皆素所諳練,以我之迷而蹈彼之危,能為必勝哉?”

(此與前說相反。)

海道副使譚綸云:“陳錢、馬跡、洋山在內海之外,止可出哨,不能設守。蓋恐糧餉易匱,聲援莫及,不如荊川備倭之說為善。且自來水寨設在沈家門,遇有緩急戰守兼得耳。”

(此言設險遠洋不如守近洋為穩便。)

都指揮戴沖霄云:“浙洋諸山沈家門居定海之東,相去二潮,乃寧紹之外戶也。陳錢、馬跡、大衢、洋山尤為窎遠,乃沈家門之外藩也。外藩設而門戶固,門戶固而后堂室安。故有識者咸欲設險于陳錢四山,以扼來寇。以愚觀之,沈家門水寨乃信國公之所設,其才識高遠人所素讓,豈見不及此,故舍遠而就近哉?必其身親相視,四山太遠,孤懸海中,難于聲援,不若沈家門與定海哨報易及,策應易施,熟思審計,夫是之處耳。不然大海渺茫,風潮難犯,水兵官可籍以躲閃,萬一四山失備,致寇直搗,追咎無及,反致誤矣,不若守之近海,易于綜核。太祖之所以聽從信國,或者在于此耶! 太祖神明先見,毫發不爽,信國公若有疏謬,肯遽聽信之而已乎?”

(此說與譚副使所論相似,而推原舊制當守,尤為有見。)

知府嚴中云:“外洋御寇豈不是上策,但在將官有難于奉行者,何也?海中無風之時絕少,一有風色,天氣即昏,面對不相見矣;須十分晴明,方能了遠。歲在已未,颶風大作,四百戰船一齊覆沒。利害如此,將官出哨豈敢遠浮大洋,必尋岙內收泊,令一二小舟行探耳。若迎風而上,遇敵歸報,賊使順風,瞬息數百里,報至賊亦至矣。若順風而去,遇敵歸報,甚難,甚難。況遇賊被殺,將官不知,此常事也。故謂海戰為可恃者,必其未嘗親至海洋者也,若見海洋,自知此說之難行,而以固海岸為不易之定策矣。”

(此說以固海岸為上策,與唐荊川以固海岸為第二義不同。)

又云:“海防不設險于海岸,而設險于海中山沙,猶論北方邊務者不可但守近邊,須遠守于邊墻之外,其見同也。昔者,余子俊嘗因修外邊費財甚多,其咸邊墻反易壞而難守,何也?離內地太遠,照顧之力自有所不迨也。且如北邊之制,每城垛相去六尺,一軍守之,積而至于六百丈之遠,不過守以千人而已。虜來攻城,動以數萬計,六百丈之間,只此千人,如何相策應而御乎?此與水兵哨船出海太遠,聲援不及,備御甚難,同一義也。國初信國公不肯設險于險之外,豈其智不及此哉! 可以悟矣。”

(此見與譚副使、王知州相似。)

海道副使譚綸又云:“今之談海事者,往往謂御之于陸不若御之于海,其實大海茫茫,卻從何處御起? 自有海患以來,未有水兵能盡殲之于海者,亦未有能逆之使復回者。不登于此,必登于彼,即十得其一二,彼亦視為不幸而遇風者耳。僥幸之心固自在也。若陸戰一勝即可盡殲,賊乃興懼,不復犯我。此水戰、陸戰功用相殊。而將官則力主海戰為是者,以海戰易于躲閃,陸戰則瞬息生死勢不兩立,且萬目共睹,不能作弊。當事者宜坐照之,勿墮將官術中,自失長算可也。”

(此言與荊川之見不合,然將官閃避情弊洞燭無遺矣。)

寧波生員陳可愿云:“吾昔使日本,經歷海中諸山,注意觀之。陳錢乃孤山突出極東大洋,水深不可下碇,又無岙可泊,惟小漁舟蕩漿至此,即以舟拖閣灘涂,采捕后仍拖下水而回。欲以此為期會之地,恐不便也。馬跡、大衢、洋山則不然。蓋馬跡有小潭可以泊舟,但有龍窟,不可放炮,遇敵難戰。此山雖在陳錢之西,離大衢尚遠,賊舟西來一過陳錢即是馬跡,以此為會哨之地可也。大衢與長涂相對,其西有礁無岙,不可以泊舟,且亦有龍窟,宜避之其東面有衢東岙者,可容廣、福船四十只,但水震蕩不寧,舟泊于此,久則易壞。不如以大舟藏于長涂之北,而以哨舟泊于衢東岙,遇警舉號,招廣、福船剿之,豈非長久之計乎?但大衢在北,長涂在南,相離不過半潮之遠,潮從東西行,兩山束縛,其勢甚疾,哨船戰船遇潮來與落時,皆難橫渡,俟潮平然后可行,策應亦有不便者。”

御海洋之策,有言其可行者,有言其不可行者,將以何者為定乎?曾嘗親至海上而知之。向來定海、奉象一帶,貧民以海為生,蕩小舟至陳錢、下八山取殼肉、紫菜者,不啻萬計。每歲倭舶入寇,五島開洋,東北風五五晝夜至陳錢、下八、分航以犯閩、浙、直隸。此輩恒先遇之,有被殺者,有被擄為鄉導者者者。因此諸山曠遠蕭條,無居民守御得以深入。總督胡公與趙工尚之議所由建也。國初以來,從來無人發此。自二公上疏之后,網不羨其精思卓識。然事理雖長而未經試練。嗣后將官遵而行之,始覺其間有不便者。何也?離內地太遠,聲援不及,接濟不便,風潮有順逆,碇舶有便否,蛟龍之驚,觸礁之險,設伏擊剌之難,將官之命危于壘卵,無惑其爭執為難行也。然自御海洋之法立,而倭至必預知,為備亦甚易,非若乙卯以前,倭舶岸人猶未覺其為寇也,茍因將官之不欲,而遂已之,是因咽而廢食也,烏可哉!如愚見,哨賊于遠洋而不常厥居,擊賊于近洋而勿使近岸,是之謂善體二公立法之意,而悠久可行矣。

固 海 岸



通政唐順之云:“賊至不能御之于海,則海岸之守為緊關第二義。賊新至饑疲,巢穴未成,擊之猶易,延入內地,縱盡殲之,所損多矣。然自來沿海戍守,莫不以擁城觀望,幸賊空過,謂可免罪,而不顧內地之殘破。內地戍守亦幸賊所不到,而不肯策應沿海。今卻不然,宣分定沿海保護內地,內地策應沿海地方。沿海力戰損兵折將,宜坐內地不能策應之罪。內地殘破,沿海幸完,宜坐沿海縱賊之罪。又如,同是一樣沿海地方,賊由寧、紹登岸,守、紹卻不殘破,而殘破溫、臺;賊由溫、臺登岸,溫、臺卻不殘破,而殘破寧、紹,自來則坐地方殘破者之罪,今卻不然,宜并坐賊所從入其沿海。文武將吏有能連次鏖戰,抵遏賊鋒,阻賊下船,不得登岸深入者,雖無首級,以奇功論,一準平倭事例。如此則人知謹于海岸之守,不敢幸賊空過以覬免。門戶常扃,堂岙自安矣。”

(此言沿海之兵與內地之兵宜相策應。)

主事唐樞云:“國初湯信國經理海防,北起乍浦,南迄蒲門,縈紆二千余里,設九衛及諸所、諸巡司,總有百城、又營、寨、釋堠,彼此聯絡,援應接濟,血脈貫通。谷都司、焦侍郎嗣為葺潤,已甚周密,至今絕好。能任事者只圖自守其城,其附近地方有事及鄉村殺掠,坐視不理,殊非立法本意。”

(此言與唐荊川所見吻合。)

太常寺卿魏校云;“晉溪在三邊欲分軍守邊,邃庵聞而訝之,使人往問。晉溪答曰:‘三邊數千里,欲一一守之,雖盡天下之兵不能也,只是擇要害處,為達虜素所入寇之路,把截則可耳。’晉溪威令素行,凡達入寇,眾軍爭相救援,無不擒獲,邊境稍安。”

此言北邊設險之法,愚謂海防亦然,則兵不費而寇可遇。

鎮撫蔡汝蘭云:“環海兵船之設,其法不為不善,其備不為不周矣。邇年倭寇往來,兵船未收全功者,必有說焉。夫茫茫巨洋,極目無際,雖于要害之處,聯艦設備,而疾風怒濤不時,亦必擇善地而停泊焉,豈得揚帆起碇,常出洋口,而能盡阻賊船之不入,盡遏賊船之不歸哉?但能于大數內打得分數中幾分耳。必欲其盡收全功,以為經久不易之圖,在于水陸夾攻盡之矣。夫倭寇之發航犯我也,每徒止備一月行糧,而飄泊二月者有之;每船可載百徒,而滿載二百者有之;及其抵岸,困憊莫甚。使得焚舟登陸,奪險鼓勢,養銳蓄精,然后出我兵以臨之,近者十日,遠者一月,方得與賊相望,反主為客,轉佚為勞,豈能得志于彼哉?為今之計,宜于春汛、小汛先期一月,將各道兵士督發各海口要害之處,如在嘉湖者,出三關;在紹興者,出龕山,出臨山,出觀海,出三江;在寧波者,出定海,出昌國,出象山;在臺州者,出海門,出新河,出松門;在溫州者,出楚門,出磐石,出金鄉等處,安營操練,與兵船相表里,以為防守萬全之計。設或賊船潛入海口,則水兵星羅于其外,陸兵云布于其內。其將至也,擊其困憊; 既至也,擊其先登; 既登也,擊其無備。以疲憊倉遑之賊,而當我養盛豫備之兵,一鼓成擒,可不血刃而收其全功矣。春汛之期,不過三月將終,四月將半,小汛之期,不過九月將終,十月將半,過此則非風汛所利,而倭警不必防矣。今宜于每年三月、九月初,將各道統兵官,分與信地,令其督領部兵,出沿海兵船停泊之處,安營操練防守,賊至即擊。春汛至五月終,小汛至十月終,方令撤兵歸道。嚴立限期,通行浙、直、廣、福提督、總參衙門,永為遵守,則防御周而賊無返棹,先聲播而賊無伺志矣。”

嚴 城 守



總督尚書胡宗憲云:“凡賊圍城,必須選募勇敢,夜斫其營,或夜舉銃炮,使賊驚疑,其圍自解。”

(此言解圍之法。)

一、凡賊可結巢去處,如松江、柘林、陶宅等地方,必諭令居民盡行搬移入城,房屋拆卸,務使賊難棲止。

(此言清野之法,誠與城守相兼。)

一、大兵進攻賊巢,城內不無空虛,恐墮誘敵奸計,或賊出我之背,乘虛來襲,吁亦危矣。必須嚴加防守,仍撥人把截往來要路。”

(此言備賊乘虛來襲之道。嚴城守者不可不知。)

海道副使譚綸云:“自來城守攻破者少,襲破者多。此嚴夜巡,詰奸細,為第一要緊事也。

(此總言城守要法。其詰奸細之規,詳具于后。)

一、守城之器佛郎機、發熕、鳥嘴銃、床子弩、旋風炮最利,弓弩次之,到用刀斧是最下策矣,然亦不可不備也。

一、凡城有敵臺者,最好守;若無敵臺,架櫓、起望臺亦善; 或皆未備,則用絮被挑懸出垛外五尺,以蔽矢石,庶臨敵無失耳。

一、凡敵在城外,不獨當為守具,亦當為修城之具,如木石灰磚之料與匠,皆不可不備也。

一、守城用燭,不如用松明,一松明可代十燈也。

(以上四項俱言守城之具,當預為備者。)

一、凡遇勍敵,則須在城外為三四壘,屯兵拒守,與城中為犄角勢,至為上策。敵筑甬道,架云梯以攻我,或穴地道以襲我,則又當隨事有應,免至臨時倉皇無措也。

(此言遇大敵攻城,則城守之法又不可拘于常格。)

一、凡敵夜襲我,多在五更;悉眾攻我,多在黎明,出我不意也。

一、凡敵環而攻我,至曠日持久計,內乏薪芻則佯退數舍,夜則還襲之,或伏賊雜為采薪者,入城為內應,此皆不可不知也。

一、凡敵用云梯攻我,必先驅吾人負土填濠,我即當為之備矣。

一、敵每擄我人,縶其父母、妻子,使為間諜內應,此最難辨識,當事者須嚴察之。

(以上四項俱料敵攻城必用之計,守城者所必嚴為之備者也。)

一、凡詰奸須立木柵在濠之外百步,陳兵守衛,而詰之城門之下,又嚴兵以待之,遇警則閉。今人聞警輒將城門晝開,或止開一門,或日開二次,而詰奸又在城門之內,外避難之人一擁而入,又從而詰具辨之。

(此言詰奸細之法。)

一、凡敵在城外攻我不得,須懸重賞,選敢死士,時出奇擾之,或焚其輜重、攻具,待其走而邀擊之,乃為得策也。”

(此言守城者當知攻賊之法。)

舉人王文祿云:“海寇之來,我兵俱守城中,城外之民棄之而不復顧,不敢出一兵以撓之,寇反多疑,誠恐我兵出城與敵,佯以數寇為攻城之勢,以綴遏我兵,使不能出,乃得深入內地,橫行而無阻,是皆我兵不知攻守互應之法也。自古用兵非執于一,攻之中有守,守之中有攻。攻而無守,則為無根;守而無攻,則為無干。且一城之中不下數萬家,若定守之而不外攻,圍困日久,食盡兵罷,寇雖不攻,而我亦自潰矣,安用其守乎?凡寇攻城,不過數次甚急,扦御已過,寇亦必怠。乘其怠而懸兵夜出,負炮偷營,寇亦撓亂,自救之不暇,而何暇攻我?若狷焉定守,寇知我兵虛實,并力夾攻,曠日不解,而援兵不至,則我坐守以待斃,無益也。昔者己已北狩,也先南侵,攻圍京城,精兵皆出城外,石亨、于謙督兵于城北,孫堂、江淵督兵于城西,每每攻也先營,殺傷相半,也先退去。若使文臣謙、淵無謀,武臣亨、堂無勇,皆守城中,不亦危哉而大事去矣。惟其知攻守之一道,故攻不忘守,而守不忘攻,是以克濟時艱也。”

(此言守城必須時出兵以攻敵。)

丹陽邵芳云:“善守者必以城視地,以人視城,以粟視人。三相視,而墨翟之衛宋,可得而言矣。何謂以城視地?蓋無不備,則無不寡,烏得城城而守之?必守一處,足以保障數十處;扼一里,足以牽制數百里,斯能視地矣。何謂以人視城?蓋除四門中軍應敵出奇外,每人轄地幾尺, 而又有幾人更代休息, 幾人搬運器械, 幾人輪管炊事,如百雉則用若干人,與伍法無異,斯能視城矣。何謂以粟視人羹彼采殼煮弓,不斗自困,雖古名將不免有此者,失于不審也。蓋必計其積聚,料其丁口,每粟幾斗,可供幾月,萬不得已,則疲弱婦女無益有損者當為別策,斯能視人矣。故余嘗曰: 以城為可恃,則古有不破之城乎?以城為不可恃,則古有必破之城乎?亦在乎守城之人何如耳。”

曾按:城一也,有關系一方之利害,有關系數十里、數百里之利害者,關系一方之利害者,一守令慎之而足矣。此守令之事也。關系數十里、數百里之利害者。豈宜以一守令支之乎?為將帥者須提重兵以鎮之,合群帥以援之,其城無恙,則敵人不敢越此而他攻,即有所攻,亦無關系,而非敵之所必欲取以為巢者矣。是所守者,雖一城,而所庇者,吾不知其若干城也。此將帥之事也。若為將者不論城之輕重緩急,而漫焉以居之。其身之所居,則力為之救,而其所不居者,雖有關系亦聽賊攻取。萬一失守,則樞要為賊所握,而其余所守皆無用也。曾是為善守城乎?譬之海防焉,自廣至遼,迢迢數千里,賊舟無處不可登泊,港堡無處不當設備,若一一而照拂之,則將帥之精神有限,分用于無關系之地,則其有關系者,反有遺而不到者矣。惟諒倭所從來之道,哨之于遠洋,剿之于近洋。倭在洋先后而來,星散而行,風濤警其心,局蹐苦其形,吾以眾而待其寡,以逸而待其勞,以飽而待其饑,以備而待其所未備,至簡至易之道也。若其近岸也,惟擇總要之處為水寨、陸寨,以扼其沖,以遏其入,其余港堡,堅營清野,賊進不得攻,退無所掠,計自窮矣。曾聞論守城者多矣,率局于區區一方之見,惟邵子與曾合,懂其引端而未竟也,故詳之以為為將者之助。

[鑒賞]

《籌海圖編》,明未鄭若曾撰。鄭若曾(公元1503年—公元1570年),字伯魯,號開陽,明末江蘇昆山人。他出身于世代書香門第,自幼秉承家教,從師名望,注重實用之學,好交有識之士。其友唐順之,是一位抗倭愛國將領,就是在他的啟發之下,鄭若曾繪輯了十二幅大型沿海地圖,并附以論述。總督胡宗憲見后,十分贊賞他的才干,即聘其為幕僚。他一方面積極為胡宗憲出謀劃策,一方面繼續收集海防資料,遂輯成《籌海圖編》。他一生中著述甚豐,多與軍事有關,除《籌海圖編》外,還有《江南經略》、《鄭開陽雜著》、《尚書集義》、《孝經闡注》、《原性錄》、《留耕書草》、《燕臺雜錄》、《金閭遺稿》等等,為后人留下了不少寶貴的遺產。

我國是世界上海岸線最長的國家之一,達到18000多公里。明朝末年,海防廢弛,倭寇大舉入侵,沿海一帶處于水深火熱之中,廣大軍民同倭寇進行了浴血奮戰。《籌海圖編》就是在這種反侵略戰爭的實踐中應運而生,旨在抵御外敵入侵,籌劃海疆防務的軍事著作。盡管我國籌劃沿海防務的歷史,可以追溯到南北朝時期,但真正形成海防體系的當自明朝始。因此,《籌海圖編》開歷史之先河,是專門闡述早期海防戰略思想的奠基作。它所提出的海防方略,是明代建設海防、保衛海防實踐經驗的總結,這不僅在我國海防史上寫下了光輝的一頁,而且在世界海防史上也占有重要的地位。因為在此之前,世界上還沒有一個國家出版過象《籌海圖編》這樣一本專門論述海防的軍事著作。

《籌海圖編》共13卷,圖172幅(包括地圖、艦圖、武器圖等),計約30余萬字。本辭典因篇幅所限,有重點地選錄了卷二中的《倭國事略》、卷十二中的《御海洋》、《固海岸》和《嚴城守》等部分內容。為使讀者了解全書的概貌,我們先將各卷的內容作個簡要介紹:

卷之一,包括《輿地全圖》和《沿海山沙圖》。其中《輿地全圖》繪出了明王朝全國的概貌,國內的京師省府、行政區劃,以及山川湖泊、沙漠島嶼,周邊的鄰國,一目了然。《沿海山沙圖》共72幅,從廣東到遼東幅幅相連,如同畫卷獨具一格。岸上的山情水勢,海中的島嶼礁石,沿岸的港口海灣,沿海的海防設置,地名詳盡,即使是幾個人駐守的烽堠,也無一遺漏。圖文對照,一清二楚。這是迄今為止,我們能夠見到的最早而又完整的沿海地圖和海防圖。

卷之二,分為《王官使倭事略》、《倭奴朝貢事略》和《倭國事略》三部分。《王宮使倭事略》與《倭奴朝貢事略》,較詳細地敘述了自漢朝至明朝,中日使者多次相互往來的歷史,并附有《使倭針經圖說》,列出了與日本的海上航路。《倭國事略》敘述了日本的地理形勢、行政區劃、政治狀況、人口語言,對倭寇入侵中國的途徑、乘坐的艦船、使用的武器和作戰戰術記載尤詳,并繪有《日本國圖》和《日本島夷入寇之圖》,使人們能深刻地了解日本國情,掌握倭寇的狀況,為抗擊倭寇入侵做好充分準備。

卷之三,包括《廣東沿海郡縣圖》、《廣東倭變紀》、《廣東兵防官考》和《廣東事宜》四部分,主要敘述了廣東沿海的地理形勢,倭寇侵犯廣東的情況,明代廣東的海防設置和御倭措施。《廣東沿海郡縣圖》著重繪出了沿海的山岳河流和郡縣設置,與《沿海山沙圖》的廣東部分可互為補充,使人們對沿海的地理形勢有更明確的了解,也為加強沿海防御提供了地形根據。《廣東倭變紀》記載了倭寇多次入侵廣東的簡況。在《廣東兵防官考》中,作者記敘了明嘉靖三十九年(公元1560年)前后的廣東海防的組織狀況和海防設置。《廣東事宜》把廣東沿海的防務分為三路:東路為惠州、潮州二郡,中路為廣州,西路為高州、雷州、廉州,每路設一參將統轄。三路就地理形勢來講,東路最易受倭寇侵犯,應加強防守;西路靠近占城(現越南中南部)、暹羅(今泰國)、滿剌加(今馬六甲),亦不能放松;中路廣州是全粵的中心,防衛更重要。防范倭寇侵犯的最重要方略,是嚴加沿海要地防守,使敵無停泊之處,無接濟之所,將不攻而自潰。

卷之四,包括《福建沿海郡縣圖》、《福建倭變紀》、《福建兵防官考》和《福建事宜》四部分內容。《福建沿海郡縣圖》共6幅,這些圖與福建《沿海山沙圖》互為補充,可以看出福建沿海的地理形勢和明代的海防設置。《福建倭變紀》記載了嘉靖年間倭寇入侵福建的情況。從中看到,嘉靖三十四年(公元1555年)后,倭寇入侵連年不斷。《福建兵防官考》記述了明代嘉靖年間福建海防各級官員和海防建制。《福建事宜》指出倭寇頻繁入侵福建,是一些大姓宦族勾引的結果。因此,抗擊倭寇,首先是要斬斷這些富戶與他們的勾結,使之無水無糧,且乘其逃遁,以水軍追擊,必將獲勝。

卷之五,這卷有《浙江沿海郡縣圖》、《浙江倭變紀》、《浙江兵防官考》和《浙江事宜》。《浙江沿海郡縣圖》包括《浙江沿海總圖》一幅和溫州、臺州、寧波、紹興、杭州和嘉興等府圖各一幅。《浙江倭變紀》記載了倭寇侵犯浙江的情況。浙江是倭寇侵犯最嚴重的地區。《浙江兵防官考》和《浙江事宜》敘述了浙江的海防,浙江沿海的地理形勢,什么地方應該作為防御的重點,什么地方應當增加水陸兵力,以及怎樣進行防御,這些都比其他省講的詳盡。

卷之六,包括《直隸沿海郡縣圖》、《直隸兵防官考》、《直隸倭變紀》和《直隸事宜》四部分。除《沿海郡縣圖》外,其余均分別按江南、江北敘述。《直隸沿海郡縣圖》有圖七幅。《兵防官考》記載了明朝在南直隸沿海,沿江的設防情況。明政府之所以在這里屯駐重兵,是為保衛留都南京和明太祖陵寢。《倭變紀》分別敘述倭寇侵犯江南、江北的情況,倭寇對南直隸比對北直隸的侵犯嚴重,在沿海建立據點,四處劫掠,使得直隸一年之內幾無寧日。《直隸事宜》不僅論述了沿海、大江的防衛措施,也論列了太湖周圍等內地的防衛措施。在江南,它主張御海洋、御海港、御海塘、御內地的多層防御措施;在江北,主要是御敵于陸,在險要地區設防。

卷之七,包括《山東沿海郡縣圖》、《山東兵防官考》、《山東倭變紀》和《山東事宜》、《遼陽圖》、《遼陽兵防官考》和《遼陽事宜》。因為山東、遼陽二地倭患較輕,所以記得比較簡單,但山東的防衛是比較嚴密的。

卷之八,分為《嘉靖以來倭奴入寇總編年表》和《寇蹤分合始末圖譜》。這兩部分,歷史地敘述了倭寇的情況,使人們對倭寇的過去有一個比較全面的了解,以便制定出正確的海疆防御戰略。

卷之九是《大捷考》,記述了明代抗倭的14次勝利的戰斗。

卷之十是《遇難殉節考》,記載了永樂、嘉靖年間御倭的民族戰爭中,壯烈犧牲的文武官員、武生、軍人等的事跡,以銘記他們的功績,用來激勵后人。

卷之十一,稱為《經略一》,包括《敘寇原》、《除內逆》、《定廟謨》、《擇將材》、《實軍伍》、《選士卒》、《恤軍屬》、《精教練》、《足兵餉》、《清屯種》、《慎募調》、《集眾謀》、《收圖籍》、《定武略》、《鼓軍氣》、《公賞罰》、《禁妄殺》、《處首級》、《恤傷殘》19篇。每篇都輯錄了當時一些文臣武將的論述。全卷主要講了滅倭的政治謀略、將士選拔、軍事訓練、糧餉供給、賞罰紀律等方面的內容。

卷之十二,稱為《經略二》,包括《御海洋》、《固海岸》、《勤會哨》、《謹了望》、《重鄰援》、《散賊黨》、《慎招撫》、《擇守令》、《嚴城守》、《筑城堡》、《廣團結》、《詰奸細》、《行保甲》、《降宣諭》、《通貢道》、《開互市》16篇,每篇也都輯錄當時一些文臣武將的論述。全卷主要講了加強海防的軍事謀略、消滅倭寇的政治措施、防御的外交手段等方面的內容。其中,《散賊黨》、《慎招撫》、《擇守令》、《廣團結》、《行保甲》與上卷的《敘寇原》提出的措施,就是《籌海圖編》關于全面御寇的政治謀略;而《降宣諭》、《通貢道》和《開戶市》3篇主要敘述消除倭寇的外交措施,既輯錄了不同觀點的論述,又闡明了作者本人的主張。

卷之十三,稱為《經略三》,主要記敘了當時使用的武器裝備,也涉及到海戰戰術。

《籌海圖編》海防戰略思想的核心是御海洋、固海岸、嚴城守。這三款層次迭進,構成內外鉤連,密不可分,互為因果,互為依托的縱深防御戰略體系:

一、御海洋,這是縱深防御的前端

它指出:“防海之制謂之海防,則必宜防之于海,猶江防者必防之于江,此定論也。”倭寇揚帆遠來,海洋是必由之路,若滅敵于海洋之中,“則彼毒無所施。釁孽不作,而內地安堵矣”,此善之善者也。況且,在武器裝備上,我有優裕于敵的“洪艟巨艦易以凌賊”、“毒藥火器且戰且焚”;從技擊上來說,“倭奴長技利于陸,我兵長技利于水”,以己之長擊彼之短,定能勝敵,葬寇于海。為積極有效地貫徹實施“御海洋”的方略,《籌海圖編》提出了沿海巡哨、“協謀會捕”,點面結合、多層設防,布兵戍島、斷寇接濟,兵民聯防、御海之本的思想。也就是說,要預知敵情,單靠岸上了望是不行的,必須有組織地分段劃轄海區,設游船巡哨進行偵察;一旦發現敵情,就要密切協同,互相支援,協謀會捕,“結成一個堅固的整體”;倭寇不能總是停留在海面上,“賊載水而飲,開口待鹵,勢不能持久”,目的在于上岸劫掠,必定選擇易于登陸的地點,而這便是設防的重點,既要做到點面結合,又要多層設置防線;沿海島嶼是大陸的前哨陣地,又是倭寇棲息和補給的傷所,既能補充淡水和食物,又可窺視海岸的虛實,據此《籌海圖編》指出,要布兵戍島,使倭寇“來不得停泊,去不得接濟”,勢必“不攻而自遁”,我便“乘其疲而力攻之”,此乃以逸待勞制勝之策;沿海漁民,長期在水上生活,“人船慣習,不畏風浪”,又熟悉沿海地理,將他們嚴密地組織起來,注冊登記發給身份證明,“無事聽其在海生理,遇警隨同兵船追剿,此則官兵無造船、募兵之費,而民灶有得魚、捕盜之益”,這樣,于國得安、于民得利,一舉兩得,兵民聯防實謂御海之本。

二、固海岸,這是海防緊關第二義

《籌海圖編》進一步指出,御寇于海洋,雖然是最理想的,然而曲若回腸、宕蕩綿延的萬里海疆,企望使一寇不入是不可能的。由于情況復雜,有時“相遇而不可擊”,有時“未必相遇者”,“未必相遇”之敵必竄而登岸,所以“賊至不能御之于海,則海岸之守為緊關第二義”。就是說,要固海岸,在海岸設防,以期殲滅。“賊新至饑疲,巢穴未成,擊之猶易”,一旦“延入內地,縱盡殲之,所損多矣。”這里闡明了加強海岸設防的重要性。那么,怎樣才能做到“固海岸”呢?首先,在要害處設防。“于春汛、小汛先其一月,將各道兵士督發各海口要害之處”、“安營操練防守,賊至即擊。”這樣,既不分散兵力,又有攻擊的重點,利于殲敵,易于制勝。相反,如果全線設防,到處撒兵,“欲一一守之,雖盡天下之兵不能也”。其次,是互相支援,一舉全殲。這包括陸兵與水兵的相互支援、陸兵與陸兵的相互配合。“賊船潛入海口,則水兵星羅于其外,陸兵云布于其內。其將至也擊其困憊,既至也擊其先登,既登也擊其無備,形成水陸前后夾擊態勢;對于竄入內地的倭寇,“賊攻西則東出銳師擊其左,賊東則亦如之;賊攻南則北出銳師繞其后,賊北則亦如之;賊攻中,則左右前后各出銳師,四面而起”,大舉盡殲。

三、嚴城守,這是海疆防御的大縱深

《籌海圖編》指出,“海防之要惟有三策: 出海會哨,毋使入港者,得上策;循域拒守,毋使登岸者,得中策;出水列陣,毋使近城者,得下策;不得已,而至守城,則無策矣”。凡沿海城鎮都必須設防,具有戰略地位的重鎮,要擇將帥攜重兵。海防城鎮要做好哪些反侵略戰爭的準備呢?《籌海圖編》認為:一是堅壁清野,軍民協力。堅壁清野,意在使敵不能“因糧于我”,倭寇沒有糧食,則將不戰自敗:軍民協力,兵民聯合抗敵才有力量。該書作者提出,要把“民”充分發動起來,有效地組織起來,平時各就其業,余暇進行適當訓練,一且有警,聽憑號令,金鼓聲動,登城戍守。二是攻守兩齊,內外配合。《籌海圖編》總結了歷史上的守城經驗,綜合一些臣僚們的意見,提出“攻之中有守,守之中有攻。攻而無守則無根,守而無攻則無干。”要做到守能固、攻能克,不能只靠一城一鎮的力量,還要靠內外配合,孤城很易“坐待其斃”。如果敵攻一省,諸郡救之:若攻一郡,諸邑救之;若攻一邑,鄰邑、鄰所救之。這樣,城守兵居于內、援兵攻于外,使“寇腹背受敵,驚潰莫支,解散而不暇攻也。”從而,體現了積極的而不是消極的海防戰略防御思想。

總之,《籌海圖編》的歷史作用和學術價值,是客觀地、符合歷史特點地提出了一個完整的海防防御體系。它以御海洋、固海岸、嚴城守為核心,反映了海防防御的一般軍事原則。這一珍貴的軍事思想遺產,對于我們今天的海疆防御,仍然具有一定的借鑒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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