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傳全集《不去慶父,魯難未已》原文賞析與注解
不去慶父,魯難未已
(莊公三十二年、閔公二年)
【題解】
魯莊公45歲時因病不治身亡。身后出現了“魯難未已”的動亂局面,他立為太子的儲君和后來實際即位的小兒子閔公在不到兩年的時間里先后遭到暗殺,而背后的主謀就是他的大弟慶父,與慶父串通作案的不是別人,正是莊公的夫人哀姜。
【原文】
初,公筑臺臨黨氏[1],見孟任[2],從之[3]。閟[4],而以夫人言許之[5]。割臂盟公[6],生子般焉。雩[7],講于梁氏[8],女公子觀之[9]。圉人犖自墻外與之戲[10]。子般怒,使鞭之。公曰:“不如殺之,是不可鞭。犖有力焉,能投蓋于稷門[11]。”
【注釋】
[1]公:魯莊公。黨(zhǎng)氏:任姓之一支在魯國為大夫者。
[2]孟任:黨氏長女的稱呼。孟表示排行第一。
[3]從之:盯上了他。
[4]閟:閉上了門。主語孟任省略。
[5]而以夫人言:莊公用夫人的名分為諾言。許之:孟任答應了莊公。
[6]割臂:割破手臂,歃血為盟。
[7]雩:古代初夏四月為求雨而舉行的祭天儀式。
[8]講:事先演習。
[9]女公子:莊公之女,子般之妹。
[10]圉(yǔ)人:管理養馬雜事的小吏。戲:調笑。
[11]蓋(hé):同闔,門扇。稷門:魯國都城正南之門。城的正南門為城的主門,門扇較常門高大、沉重。
【譯文】
當初,魯莊公在黨氏家附近建造高臺,在臺上望見黨氏的女兒孟任就跟著她走。孟任閉門拒絕,莊公許諾要立她為夫人。她答應了,割破手臂和莊公盟誓,后來就生了子般。一次正當雩祭,事先在梁家演習,莊公的女兒觀看演習,圉人犖從墻外對她調戲。子般發怒,讓人鞭打犖。莊公說:“不如殺掉他,這個人不能鞭打。他很有力氣,可以將稷門的門扇遠遠地扔出去。”
【原文】
公疾,問后于叔牙[12]。對曰:“慶父材[13]。”問于季友,對曰:“臣以死奉般。”公曰:“鄉者牙曰慶父材[14]。”成季使以君命命僖叔待于鍼巫氏,使鍼季鴆之[15],曰:“飲此則有后于魯國[16],不然,死且無后。”飲之,歸及逵泉而卒,立叔孫氏。
【注釋】
[12]后:接位的人。
[13]材:有才能。
[14]鄉(xiàng):同向。向者,剛才。
[15]鴆:毒酒。這里用作動詞,用毒酒害人。
[16]后:后代子孫。
【譯文】
莊公得了重病,向叔牙詢問繼承人的事。叔牙回答說:“慶父有才能。”向季友詢問,季友回答說:“臣以死來事奉子般。”莊公說:“剛才叔牙說‘慶父有才能’。”季友就派人用國君的名義讓僖叔(叔牙)等待在鍼巫家里,讓鍼巫家的小弟用毒酒毒死叔牙,說:“喝了這個,你的后代在魯國還可以享有祿位;不這樣,你死了后代也沒有祿位。”叔牙喝了毒酒回去,到逵泉就死去了。魯國立他的后人為叔孫氏。
【原文】
八月癸亥,公薨于路寢[17]。子般即位,次于黨氏[18]。冬十月己未,共仲[19]使圉人犖賊子般于黨氏[20]。成季奔陳。立閔公。
【注釋】
[17]路寢:古代君主處理政事的宮室。
[18]次:留宿。
[19]共仲:慶父。
[20]賊:殺害。
【譯文】
八月初五日,魯莊公死在宮室里。子般即位,住在黨氏家里。冬季十月初二日,共仲(慶父)派圉人犖在黨家刺死了子般。成季逃亡到陳國。立閔公為國君。
【原文】
初,公傅奪卜齮田[21],公不禁。秋八月辛丑,共仲使卜齮賊公于武闈[22]。成季以僖公適邾。共仲奔莒,乃入[23],立之[24]。以賂求共仲于莒[25],莒人歸之。及密,使公子魚請[26],不許。哭而往[27],共仲曰:“奚斯之聲也。”乃縊[28]。
【注釋】
[21]公:魯閔公。傅:教導、輔佐閔公的官。
[22]武闈:魯國宮中之小門名。
[23]乃入:主語成季省略。
[24]立之:立僖公為君。
[25]賂:財物。
[26]請:指請求恕慶父之罪。
[27]往:往慶父藏身之所。
[28]縊:上吊自殺。
【譯文】
當初,閔公的師傅奪取卜齮的田地,閔公不加禁止。秋季,八月二十四日,共仲(慶父)指使卜齮在武闈殺害閔公。成季帶著僖公跑到邾國。共仲逃亡到莒國,季友和僖公就回到魯國,擁立僖公為國君。用財貨到莒國換取共仲,莒國人把他送了回來。共仲到達密地,讓公子魚請求赦免。沒有得到同意,公子魚哭著回去,共仲說:“這是公子魚的哭聲啊!”于是上吊死了。
【原文】
閔公,哀姜之娣叔姜之子也,故齊人立之[29]。共仲通于哀姜,哀姜欲立之[30]。閔公之死也,哀姜與知之[31],故孫于邾[32]。齊人取而殺之于夷,以其尸歸[33],僖公請而葬之[34]。
【注釋】
[29]齊人:實際上指的是齊桓公。
[30]哀姜欲立之:哀姜想要立慶父為國君。
[31]與知之:參與、知道這件事。
[32]孫(xùn):同遜。出奔,逃遁。
[33]以其尸歸:把哀姜的尸體送回魯國。
[34]請:請齊人同意。
【譯文】
閔公是哀姜的妹妹叔姜的兒子,所以齊人立他為國君。共仲和哀姜私通,哀姜想立他為國君。閔公的被害,哀姜事先知道內情,所以逃到邾國。齊人向邾人索取哀姜,在夷地殺了她,把她的尸首帶回魯國,僖公請求歸還尸首安葬。
【評析】
慶父指使殺手謀害子般,目的是想自己當皇帝,他之所以立閔公,在國內是想蒙蔽眾人,不使自己的野心過于暴露,以年齡幼小的、在他看來可以隨意擺布的閔公暫時做一個過渡;在諸侯各國當中他首先是想取得當時國力日益強大、初露霸業端倪的齊桓公的支持,這是因為他的情婦哀姜、閔公的生母叔姜,都是齊桓公的女兒。慶父很想利用這層親屬關系,跟齊桓公套上近乎。
齊桓公對于魯國立閔公為君,當然是持贊同態度的。這從閔公元年八月,他與閔公在齊國境內的落姑會見結盟,就不難看出。這既是兩國之君的相見,也是外祖父與小外孫的會面。齊桓公看出了小外孫的擔憂,會盟結束之后,他就派仲孫湫到魯國考察內亂情況。仲孫湫回國后,向齊桓公一針見血地指出:“不去慶父,魯難未已。”并且實事求是地匯報了魯國盡管有內亂,但國家的根本還在,所以齊國若想乘人之危而取之,是下下之舉。他建議齊桓公“寧魯難而親之”,以成“霸王之器”。齊桓公采納了他的意見。
一年以后,當慶父勾結了哀姜,故伎重演,再次借刀殺人,暗殺了閔公以后,魯國人憤怒了,齊桓公也大不以為然。慶父不僅當不了國君,即使是在國內立足都是不可能的事了。兩個人最后的下場也是合乎邏輯、罪有應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