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書《甘誓第二》譯文與賞析
甘誓第二
甘誓第二
【原文】
啟與有扈戰于甘之野,作《甘誓》[173]。大戰于甘,乃召六卿。王曰:“嗟!六事[174]之人,予誓告汝:有扈氏威侮五行[175],怠棄三正[176],天用剿絕其命[177],今予惟恭行天之罰[178]。左不攻于左[179],汝不恭命;右[180]不攻于右,汝不恭命;御非其馬之正[181],汝不恭命。“用命,賞于祖[182];弗用命,戮于社[183],予則孥戮汝[184]。”
【注釋】
[173]甘誓是一篇戰爭動員令,是后人根據傳聞寫成的。甘是地名,在有扈氏國都的南郊。誓是古時告誡將士的言辭。大禹死后,他的兒子夏啟繼承了帝位。啟所確立的新制度,遭到了有扈氏的反對,啟便發動了討伐有扈氏的戰爭。結果以有扈氏失敗、夏啟勝利而告終。甘誓就是這次戰爭前啟告誡六軍將士的言辭。
[174]六卿:六軍的主帥在周代,天子設有六軍。六事:六軍的將士。
[175]威侮五行:不敬上天。威,輕視。侮,輕慢。
[176]怠:懈怠。三正:指正德、利用、厚生三大政事。“三事”即“三正”。
[177]用:因此,于是。剿:滅絕。
[178]恭行:履行。恭,作共。
[179]攻:擊。左:車左。周代戰車一般都是上有三人,左邊的拿弓箭,右邊的拿矛,中間的是駕車的人。
[180]右:車右,執戈矛以退敵。
[181]御:駕車的人。非:違背。正:合適的。
[182]賞于祖:天子親征,載著祖廟神主。對于有功的人,就會在神主之前給予獎賞,表示自己不敢專行此事。
[183]戮于社:天子親征,又要隨軍載著社主。違抗命令的,就在社主前對其施加處罰,也是表示不敢自己專行。
[184]孥:通“奴”,指降為奴隸。戮:即殺的意思。
【譯文】
夏后啟與有扈氏在甘這個地方發生大戰,戰前作動員令,即《甘誓》。夏后啟與有扈氏將要在甘這個地方發動大戰,于是夏王便召集了六軍將領。王說:“啊!諸位將領和士兵,我向你們發出以下的命令:有扈氏倒行逆施,一意孤行,輕蔑地對待一切,怠慢甚至放棄了三大政事,上帝因此要廢棄他的性命,現在我奉行上帝的意志去懲罰他們。兵車左邊的兵士,如果不熟悉用箭射殺敵人,便是不具備完成命令的本領;軍車右邊的兵士如果不善于用矛刺殺敵人,便是不具備完成命令的本領;駕駛戰車的士兵,不懂得合適的駕馭戰馬的技術,便是不具備完成命令的本領。“你們要是聽從我的命令,我就報告祖先神靈而賞賜你們;要是不聽從我的命令,我就在社神的神位前懲罰你們。我就會把你們降為奴隸,或者殺掉你們。”
【解析】
《甘誓》是夏啟在準備討伐有扈氏時,在甘(今陜西戶縣西南)發布的戰爭動員令。甘誓是迄今發現的最早的帶有軍法性質的訓令。甘誓里有“有扈氏威侮五行,怠棄三正”、“用命,賞于祖;弗用命,戮于社”等內容。“威侮五行”就是不敬上天,“怠棄三正”就是不重用大臣。“用命,賞于祖;弗用命,戮于社”指努力奉行命令的,便在先祖的神位前頒行賞賜;不努力奉行命令的,便在社神的面前給予懲罰。并且天子率領將士親自出征,這必定是一場關系到國家命運的決戰,一定要使將士們明白為誰和為什么而戰,否則不明不白上戰場,多半要吃敗仗。主帥是天子,由他來發布戰爭動員令,既有權威性,又有感召力,還可以證明出征打仗的正義。其中沒有豪言壯語和長篇大話,沒有一個接一個地表態和表決心,最足以征服人心的理由就是奉行天命,簡潔而震撼人心。也許是社會在不斷前進吧,后來的檄討書越來越長,廢話越來越多,理由列出了一大堆卻難以震撼人心,成了空洞無物的玩意兒。這樣看來,《甘誓》則不失為一篇言簡意賅、言之有物的政治訓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