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翼之《宋史紀事本末》中國名著簡介
作者: 張翼之
《宋史紀事本末》一百零九卷,明陳邦瞻依據馮琦和沈越的書稿增補而成的。它是繼《通鑒紀事本末》之后,用紀事本末體記載宋代三百多年歷史的史學名著。
馮琦(公元1557-1602年)字用韞,明臨朐人。萬歷年間進士,歷任翰林院編修、禮部右侍郎、吏部左右侍郎和禮部尚書。他對朝政的種種流弊,敢于上書萬歷皇帝一一指陳,對宦官充礦稅使到處搜刮民財,尤其痛恨。他又明習典故,學有根柢,曾參修《會典》,后撰《宋史紀事本末》以接續《通鑒紀事本末》,沒有完稿就去世了。同時,南京的侍御史沈越編有《事紀》一書,內容、體例與馮琦的書稿相仿。后來,馮琦的書稿歸了劉曰梧,沈越的書稿為徐申所得。劉、徐二人又商定將這兩部書稿都交給陳邦瞻,請他增續訂補,將二書合為一書。陳邦瞻對宋、元歷史有很深的造詣,經過一年左右時間,編成二十八卷。據陳邦瞻原敘,本書為馮、沈所撰的約十分之三,陳氏所補為十分之七。后陳邦瞻又撰寫了《元史紀事本末》二十七卷。
陳邦瞻(?-1623年)字德遠,明高安人。萬歷年間進士,歷任南京大理寺評事、吏部郎中,浙江參政,福建按察使,河南右布政使,廣西、廣東巡撫,總督兩廣軍務,戶、工、兵部侍郎。從以上開列的簡歷可以看出,陳邦瞻不是一個伏案書生,而是一位歷任中央經濟、政治和軍事各部門的要員和巡撫一省以至總督數省軍務的封疆大吏,于治國理民,頗有經驗。而且,他“好學,敦風節,服官三十年,吏議不及”,是屬于清官一類的。他的政績也有幾點值得稱道:如他任河南右布政使時,分理彰德諸府,曾經“開水田千頃,建滏陽書院,集諸生講習,士民祠祀之”;后來,他以兵部右侍郎總督兩廣軍務兼廣東巡撫時,曾經派兵討平了上林、田州等地土司的叛亂;擊退海寇林莘老萬余人的侵掠;就是對于葡萄牙殖民主義者勾結漢奸,“時侵內地,邦瞻燔其巢”;甚至對于明熹宗的乳母、無惡不作的客氏,陳邦瞻也敢于上疏熹宗,指責說:“客氏既出復入,乃陛下過舉。”這樣犯顏直諫,確實是不容易的。
《宋史紀事本末》實際上記載了從宋太祖建國到文天祥和謝枋得被害的整個歷史時期,包括宋、遼、金和元初的史實。它所憑藉的《宋史》有四百多卷,內容又極其蕪雜,不似袁樞編《通鑒紀事本末》,所據的《資治通鑒》網羅宏富,取材精密,有脈絡可尋。而且,本書在編纂過程中,還參考了其他幾部有關南、北宋歷史的書,如王偁的《東都事略》,李燾的《續資治通鑒長編》,徐夢莘的《三朝北盟會編》,李心傳的《建炎以來系年要錄》等,這些書也都卷帙浩繁,又非宋代全史。陳邦瞻以其高度的綜合、分析能力,把大量錯雜的史料加以剪裁、整理和集中,用較少的篇幅,流暢的文字,條理清楚地記述了宋朝歷史的大概輪廓,以及宋代各國興衰治亂的種種事跡,對于讀者了解這一時期的歷史,很是便利。但是,由于引用的史料多根據《宋史》,原書錯誤、疏漏的地方,沒有訂正的,也在所難免,這又是本書的不足之處。
另外,本書還有一個特點,就是涉及的問題較為廣泛,除記述宋朝重要的政治事件外,對于諸如少數民族的活動,典章制度,營田治河,漕渠海運,茶鹽,天文,歷法,學術思想,以及宋朝王小波、李順起義,方臘起義,鍾相、楊么起義等三次較大的農民起義都有專章記述,從而保存了主要的史料,為了解宋朝政治、經濟、文化狀況提供了線索。在編纂體例上,則是彌補了《通鑒紀事本末》詳于理亂興衰,忽略典章制度等其他方面的缺陷;開創了以后紀事本末體史書記述典章制度、經濟和文化等方面活動的新內容。
《宋史紀事本末》撰成后,即由劉曰梧和徐中校訂刊行,刻于公元1605年(明萬歷三十三年),分為二十八卷,這個本子,是為原刻本。公元1607年(萬歷三十五年),監察御史黃吉士將本書改為十卷后,與《通鑒紀事本末》、《元史紀事本來》合刻。明崇禎年間,張溥取本書逐目加以論正,附于各篇之后,改成以篇為卷,是為一百零九卷。清初以后,二十八卷本與十卷本流傳較少,而一百零九卷本則廣為流傳,以后多據以重刻。清同治年間,江西書局重刻張溥論正本時,曾對原書的一些錯誤有所刊正,是一個較好的本子。所以,后來廣州廣雅書局和湖南思賢書局都是據以重刻的。中華書局也以同治江西書局本為底本,并參校有關史書,于1977年出版了標點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