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恢·筆銘》原文注釋與譯文
《包恢·筆銘》原文注釋與譯文
在平世則策功龜圖①,在亂世則效勞麟史②。今圣明時,維天子使③。毋曲以枉民生④,毋諂以事權貴。書諫紙則犯而不欺⑤,釐史冊則直而不諱。⑥。設不遇時⑦,卷而懷之⑧。南山可移,茂林之草不可為。
【注釋】
①策功:紀功于簡策,即史書。龜圖:即龜龍之圖。即《洛書》。《易·系辭上》:“河出圖,洛出書。”二者都是神物。二物出現在盛世,因而是盛世的標志。
②麟史:指《春秋》。孔子作《春秋》至獲麟絕筆,故《春秋》又稱麟史。此泛指史書。
③維:作語助,用于句首或句中。
④民生:人民的生計。
⑤犯:觸犯。這是指觸犯皇帝。
⑥釐(li):訂正。
⑦設:假如,假使。
⑧卷而懷之:出自《論語·衛靈公》:“邦有道,則仕;邦無道,則可卷而懷之。”《論語正義》:“包曰:‘卷而懷,謂不與時政’”。
【譯文】
在太平的時代就建立功績,記載在史書上;在亂世則建立功勞,記載在史書上。現在是圣明的時代,聽從天子的使用。不要邪曲來坑害老百姓,不要諂媚來討好權貴。寫諫諍的奏疏則冒犯皇帝,但不欺騙皇帝,寫史書則正直而不隱諱。假如沒有遇到好時候,就不參與時政,而是歸隱。終南山可以移動,但無論如何,不能做茂密樹林中的一顆草,沒有骨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