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雯下崗是自找的
晴雯下崗是自找的
讀過《紅樓夢》,總覺得晴雯是一個讓人反感的人物,想想看,一個丫鬟嘛,主子怎么寵你,你也就是一個服務人員,你得明白你自己的身份:你是為主子服務的,不是主子為你服務的;主子給你發工資,不是你給主子發工資;主子髙興了,就夸獎你兩句;主子更高興了,就性騷擾你一回。這種事情絕對不能反過來。你怎么能給鼻子上臉呢?你怎么就找不著反正面兒了?
其實,這丫鬟也是讓賈少爺給慣壞了的。想想看,她生了氣就敢撕扇子。一連氣兒撕多少把。晴雯應該是苦出身,書中交代,她是十歲那年被買進榮國府,當使喚丫頭的。如此出身,她就應該知道“一粥一飯,當知來之不易;半絲半縷,恒念物力維艱”。可她就硬是不知道愛惜東西,硬是忘記了自己是什么變的了。好,敢撕扇子。這叫暴殄天物。能讓賈寶玉少爺派上用場的扇子,那得多值錢啊?那可不是地攤上花三塊兩塊就能買來的。至少也得是工藝美術商店買來的髙級玩意兒吧。她就能手一點不軟,硬敢一把一把地給撕了?她一口氣兒撕了多少?談歌現在手邊沒書,也記不清了,這丫頭大概撕了有半箱子吧?這半箱子能裝多少扇子啊?至少二三十把總有吧?就算一把合二兩銀子,這二三十把得多少錢?作家李國文先生算過一筆賬,他說清代一兩銀子應該值現在的六十二元人民幣。李先生怎么算出來的我不知道,反正大概不會太離譜(李先生是一個認真的人)。那二三十把扇子得值多少錢呢?就算你不想這世界上還有三分之二的受苦人,你也得想想你自己是苦出身吧?你這不是忘本嗎?你真給貧下中農丟人喲!總算她后來撕煩了,不撕了,那后半箱子才算省下了。賈少爺在一邊陪著,也竟敢狗屁不通地一通瞎解釋:撕扇子就是愛扇子嘛,因為愛,才撕?扇子也就物有所值了嘛(談歌記不大清楚了,賈少爺大概就是這么說的)!道理有這么個講法嗎?扇子本來是用來扇風的,可是撕了,消了氣,就是物有所值了?這是個什么道理嗎?那么世間打老婆又是怎么講呢?娶老婆是為了過日子的,是為了愛。那打老婆是為什么?也是為了愛嗎?也是物有所值嗎?
實事求是地說,晴雯個人條件不錯,人模樣長得也好看,也聰明也能干,應該是很討賈家上下喜歡的。她是奴才里的精英,是上了大觀園奴才排行榜的人物。舉個例子:賈少爺的一件大衣燒了一個洞,這丫頭還真給補上了,手巧哇!如果上街找裁縫,花錢多少不說,也不一定補得好,也不一定補得讓賈少爺滿意。可是晴雯硬是一針一線給補上了,而且還是帶著病給補好的。賈少爺還挺滿意。這針線活不容易做啊(現在那些女大學生們,會女紅的也未必能找出幾個來)。僅此一條,晴雯就應該站位在奴才排行榜里的前三名之列(不用給評委們送禮)。
發展到后來不可收拾的結果,晴雯是吃了不知道天髙地厚的虧。聰明人總是被聰明所誤,這話一點兒不差。晴雯太張狂了。西人諺:上帝讓誰滅亡,就先讓誰瘋狂。這句話用到中國人身上,也百發百中。
晴雯這丫頭喲,不該昏了頭,不該妄想著攀高枝兒。你說人家賈少爺能怎么樣你呢?人家跟她客氣客氣,她還就真想上了,還撒嬌使性兒,可著勁鬧騰(這大概是天才奴才們共有的弱點,經不住寵,給點兒陽光就燦爛,給個破筐就下蛋)。這不是倒霉催得嗎?比比襲人,那丫頭多精啊,你還別怪襲人給你打小報告。人家襲人那是正常的工作匯報。王夫人本來就不滿意你那瘋瘋癲癲的樣子,大觀園里搜查香袋的時候,你還披頭散發,能瞧得上你嗎?你以為你把賈少爺哄高興了,你就有香餑餑吃了?賈少爺還沒接班呢?這大觀園里還得王夫人說了算。得,最后給下崗了,王夫人一瞪眼,把她轟出去了,在大觀園里的工作服都不許帶一件走。想想看,王夫人如果不被氣急了,能這么小心眼兒嗎?能這么小氣嗎?一件工作服值幾個錢呢?下崗職工帶走,總可以做個紀念吧。不行!都留下!
誰講過,窮人一旦翻了身,那可就比富人還兇。晴雯還沒有翻身呢,就氣勢洶洶地來勁了,她早忘了自己是什么變的了。這不招人忌恨嗎?有讀者責怪襲人,說襲人是一個壞蛋,如果不是她總在王夫人面前說三道四,王夫人也不會把晴雯趕出去。話也不能這么說,談歌上邊講了,襲人是正常的工作匯報,你晴雯如果沒有毛病,遵守企業各項規章制度,而且團結群眾,尊重領導。襲人告得下來嗎?
下崗之后的晴雯,在生活上是慘了點兒,榮國府下崗安置費一分錢也沒有給。晴雯也一時找不著工作。其實她也難找工作了,她在大觀園這樣一個各方面待遇都不錯的企業干慣了,她就很難看上別的企業了。她會針線活,你通過中介給她弄到紡織廠上班去,三班倒,她肯定不去。書讀到這里,讀者應該是挺同情她的。如果她能反思一下自己,省悟過來,再去找王夫人,賠著笑臉做做自我批評,重新上崗也不是不可能。可是她那脾氣,是做自我批評的性格嗎?早就寵壞了。
她大概是被一股急火窩住了,病了,住在別人家里,蓋著一床舊被子(此情此景正是凄涼)。賈少爺去看過她一趟,按說這是個機會啊,她說點兒軟話,再做點兒檢討,讓賈少爺給王夫人帶個話,或許事情還有個轉機。可她還咬牙切齒地說:早知道擔著個虛名兒,就應該如何……(手邊沒書,原話記不清楚了)。你想如何怎么著?大概就是想跟賈少爺上床的意思吧。這叫什么想法呢?你以為你上床了,工作就保險了?
手邊有一張報紙,剛剛看罷。上邊寫了一件案子,說一個女大學生,到了一家經濟實力很強的公司應聘,聘上了。分配在公司老板兒子的手下工作。你就好好干吧,這女大學生想上人家老板的兒子了。這不是想歪了嗎?她逮著機會就跟老板的兒子眉來眼去,一來二去,就勾上了,就跟老板的兒子上床了。老板知道了,不干了,說這可不行,你不是把我兒子勾引壞了嗎?趕緊著算賬走人!老板的兒子求情,老板也不給面子,高低還是把這個大學生給開走了。女大學當然不干了,把老板的兒子給告了,說是強奸。法院立案調查,不成立。最后庭下調解,老板給了這個大學生一筆錢,才算拉倒。
可惜,那時候法制也沒健全,沒有法院,晴雯想告也沒地方告去啊。只能下崗!沒商量!
當代一些學者作家對晴雯寄于無限同情。看過電視,一個大作家講座《紅樓夢》,講到此處,語調凄婉,悲淚欲滴,滿臉的同情之色。
同情也白同情,有本事你給她找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