欒文華《判決》東方文學名著鑒賞
作者: 欒文華
【作家簡介】查·勾吉迪,泰國龍仔厝府人,1954年出生在一個賣雜貨的小店主家里。他自幼生活在農村,那里是個被文明遺忘的角落。在讀中學的時候,他就萌發了當作家的愿望,但是初中畢業后卻進入了工藝學校學印畫,畢業后也沒有從事印畫的行業,而是做了皮包的生意。然而在此期間,他卻對未來的寫作做了大量的準備工作。他觀察社會,體驗各種人的生活,積累了大量素材,1979年發表第一部短篇小說集《勝利之路》,1980年中篇小說《走投無路》得以出版。當時正值青年作家在文壇上沉寂之時,查·勾吉迪的創作受到了廣泛的評論,得到了意外的成功。他的第一篇小說《失敗者》得了“楚卡拉蓋”獎,后來又在1979年底得了泰國作家協會短篇小說鼓勵獎。1981年出版的《判決》影響最大,受到了評論界廣泛的贊揚。泰國書籍評選委員會和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泰國委員會1982年書籍促進委員會把它推選為1981年最佳長篇小說,接著這本書又獲得了1982年度的東盟文學獎,這是泰國文壇的最高榮譽。查·勾吉迪一躍而成了泰國文壇的名人。他的作品還有中篇小說《平常事》(1983)、《漂浮的爛死狗》(1987),短篇小說集《腰刀》(1984)和長篇小說《瘋狗》(1988)等。查·勾吉迪的創作對于泰國小說新題材的開拓,對于現實主義文學品位的提高以及反映生活的深化做出了杰出的貢獻。作者現居美國。
《判決》,欒文化譯,長江文藝出版社1988年出版。
【內容提要】人們說得有鼻子有眼:發在他父親死后還不到一個月的時間里就和繼母有染。然而,起因卻是一次小小的爭吵引起的,賣零食的拉邁姑娘正在戲臺外向發兜售煮蠶豆,發的繼母頌松看見別的女人和發在一起心里生氣,走過來沒頭沒腦地來了一句:“你別勾引我的丈夫!”頌松的話等于不打自招,發在人們心目中的地位從此一落千丈……
發自小喪母,在寺院里長大。父親是寺院里的一個雜役,發自己一邊當廟童,一邊在寺院里讀書,爺倆相依為命。年齡稍大,發便當了沙彌。由于人品端正,加之在佛學上又極用心,鄉里人都認為他會在佛門里前途無量。由于廟童漸多,只跟寺里的和尚學習讀書寫字已不敷需要,于是在寺院的旁邊另辟了學校。發的父親干寺里的雜活又兼顧學校已感到力不勝任,看到父親勞累不堪,發決定還俗幫父親一把,這使鄉里人無不感到遺憾。到了服役的年齡,發應征入伍,后又調到南方。他省吃儉用,把省下的津貼寄給父親,并沒有在意父親把錢用在了什么地方。在他復員以后,發現家里多了個女人,這就是他的繼母頌松。頌松的精神有點不大正常。父親告訴他,在一天夜里,父親在曼谷的一個車站遇見了這個女人,因為她無家可歸,便帶她到旅館過夜,就這樣成了夫妻。然而父親已50多歲,她卻只有30歲的樣子。兩年后發代替父親成了學校的雜役,而父親卻亡故了,留下了頌松,發的一生的轉折點由此開始。
發一天的工作忙得很,他要打掃教室,關好門窗,澆花,除草,中午還要為老師們買飯。校長跟他開玩笑,說他的“老婆”掀開衣服給巴里查老師看奶頭,年輕的老師和他戲謔,說他和繼母“胡混”。小青年則借他不懂茶樓(妓院)的含意,說他每晚和頌松“喝茶”,而頌松也亂來,竟叫他“丈夫”,晚上總鉆他的蚊帳,要和他睡在一起。洗澡的時候,故意給他看奶頭。自父親死后,在鄉里人的眼中,他變成道德淪喪之人,雖然他自己知道,他什么也沒做,但人們不相信。如果發把繼母頌松趕走,自己當然可以脫離干系,但人們又會罵他始亂終棄,而瘋瘋顛顛的頌松是否能活下去也是個問題,他難于忍心這樣做;但把她留下來,自己將永遠洗刷不凈,他陷入了極大的痛苦之中。發像一條網中魚,越掙扎越是出不去,人們不再理他。一天,發受雇給人家除草,頌松也跟了去。天很熱,頌松忽然把帕信裙脫下,發急忙上前給她穿上,一個要脫,一個要穿,雙方扭在一起,最后發騎在她身上強迫她穿好裙子,在此當兒恰巧被主人看見,于是,說發在光天化日之下在人家的院子里發泄性欲便風傳開來,主人還專門請來和尚念經,借以驅趕“污染”所帶來的晦氣。從此也再沒有人敢請他做臨時幫工。一次廟會之夜,發領頌松回家,小青年尾隨之后要觀“西洋景”,正睡之時,頌松又要鉆發的蚊帳,于是一切鐵證如山,傳聞更盛。發被釘在恥辱柱上,再也動彈不得。
父親死了一年,按照泰國的風俗,應該火葬了。發想請一些鄉親鄰里和有名望的人來參加儀式,但人們不是推托,便是留個活話。為了火葬,他必須去找收尸人凱,想不到這個職業低賤倍受人們歧視的人對他親切而熱情,并且相信了他的解釋和為人,這使他喜出望外。但是長期受冷遇,他不敢相信這是真的,他以為凱是為了從他身上多賺些錢,才故作姿態,但凱沒有要他的錢,這使他大為感動。火葬儀式上,除了他自己以及凱,誰也沒有來,連曾滿口答應過的校長也自食其言,這樣的火葬儀式是從未有過的。發向凱訴說自己內心的痛苦,從不喝酒的他,第一次喝醉了,他痛哭流涕,喊著父親不該娶妻。
發與酒交上了朋友,喝了酒他才可以入睡,喝了酒,他才可以暫時忘卻別人強加給他的痛苦。他把一半的工資花在了酒上,漸漸上癮,一向勤快的發對于雜役的工作也疏懶起來,血紅的醉眼惺忪的眼睛再也不怕別人。久而久之,他渾身的皮膚已經變黃,肚子也鼓脹起來。極受當地老百姓尊重的寺院長老告誡他要把酒戒掉,可他無能為力,他終于丟掉了學校雜役的工作。雖然沒有了生活來源,他還要每天喝酒,這就必須從校長那里取回自己過去所寄存的錢,但校長卻把5200銖全部賴去了。氣憤已極的發逢人便說校長昧了他的錢,但是人們不相信,連寺院的長老也說他喝醉了酒,最后還是校長叫來了警察,把他抓了去,強迫他認錯服罪。但是校長卻有一副菩薩面孔,沒有告他中傷罪,還“說情”放了他。當天夜里,被折磨得奄奄一息的發又喝了酒,他大口吐血,終于悲慘地死去,第二天才被人們發現。
發死了,只有頌松終日尋找著他,呼喚著他。為了地方上的安寧,頌松終于被五花大綁,像豬狗一樣被人送到城里的瘋人院。收尸人凱為了給發辦喪事,又不能不去求校長。發想不到的是,他生前未能揭露這個偽君子,死后的尸體又成了他盜名竊譽的資本。人們都說校長不計前嫌,品格高尚。校長成了他葬禮的主持者,發的靈魂都欠了他的債務,發的尸體也成了新建的焚尸爐的試驗品??吹竭@一切,凱懂得了校長的為人。這種葬禮并不符合凱的心愿,他也落入了校長的圈套。
【作品鑒賞】泰國現實主義文學對泰國現代文學的發展曾經做出了最大的貢獻,但是如果談它的缺點,那么其中之一,就是這種文學從一開始,在某些作家的某些作品中就有概念化、圖解化的毛病,而且逐漸形成了一種階級壓迫的模式。查·勾吉迪的最大貢獻是他突破了泰國現實主義文學創作題材的老框框,在選材上大膽創新,這不但使自己的作品有了一個新境界,也給文學界以有益的啟示。人們寫了千百遍的,他沒有寫。他抓住了人們司空見慣但熟視無睹的日常生活的某些“小事”,從中提煉出本質的東西,加以典型化。這不但避免了與別人作品的雷同,使作品具有了新鮮感,同時也證明了作者觀察生活、開掘生活、提煉生活的卓越能力,這一點從《判決》中看得極為明顯。
《判決》中發的悲劇并不是什么為非作歹的土豪劣紳剝削壓迫造成的,而是人們嘁嘁嚓嚓的嘴制造出來的,是一種聽風就是雨的輿論,是傳統的偏見、世俗的眼光對他做了不公正的“判決”,把他推上了絕路,而校長這個偽君子更趁火打劫。在社會上人們是慣于看人行事的,久而久之就成了習慣。傳統的偏見總是把人分成高貴的和低賤的,高貴者和低賤者發生了爭論,真理肯定在高貴者一方,因為高貴者的人格是“高尚”的。明明是校長侵吞了發的存款,發卻得了一個誣賴別人的罪名,發是個“酒鬼”,酒鬼的話哪能當真!校長明明是個男盜女娼的家伙,但他的話人們卻堅信不移。人們笑貧不笑娼!世俗的眼光總是抹煞人的一切高尚情操,總是以小人之心度人。發收養了年輕的繼母就是存心不良,在一個屋子里住就必定有染。當人們追問發是否和繼母睡過覺,而得到的回答是否定的時候,他們是多么失望,多么不愿意相信啊!于是“宣判”、“制裁”便接踵而至。這個悲劇的制造者大多數也許是無意的(校長除外),但這是社會的一種災難,而人們并不覺得,也許世世代代“照此辦理”,因此就更加可怕。泰國的一位評論家杰達納·納卡瓦查拉認為:“《判決》很可能是沖破泰國當代大多數文學作品框框的一部書,不管作者有意還是無意,它將有助于把泰國當代文學作品從被人們所譏諷的‘陳詞濫調’的泥淖中拯救出來?!边@個看法是極有見地的。
《判決》中兩個人物寫得最突出,一個是發,一個是校長。
小說是通過激烈的內心沖突來揭示發的性格特征的。他是泰國社會里的一個微不足道的小人物,從相貌到身材都沒有什么驚人之處,做的是聽命于人的工作。他很勤勞,沒有活干就感到寂寞。他篤信宗教,與世無爭,長期生活在寺院,曾經是個好沙彌。僅僅因為收留了繼母,生活便掀起了風暴,流言蜚語使他蒙受不白之冤,人格一落千丈,被無端地排斥在宗教活動、社會活動之外,真誠的解釋得到的卻是嘲弄,他內心的痛苦是可想而知的。這時的發可以說是站在生活的十字路口上,如果他想的只是自己,他完全可以擺脫這種精神上的重壓,把繼母逐出家門以顯示自己的清白,流言或許會漸漸平息。但他心里想的是這個瘋瘋癲癲的女人會因此斷絕生路,后果不堪設想;但是收養她,發只能忍辱負重,然而他選擇了后者。從這里我們可以看出他內心的純潔和心地的善良。但是發所處的社會地位和他的人生經歷卻無法使他意識到這條路對他蘊藏著多么巨大的危險。他不會識別人,把校長看成是上等人,為他做私事得不到一分工錢,他不但毫無怨言,反而覺得是看得起他,是自己的榮耀。從這里可以看出他勞動者質樸的本質以及階級壓迫下的傳統因襲性格。當流言越演越烈,他本來有機會在長老面前表明自己的清白,但他顧慮重重,囁嚅半天還是講不出事情的真象,可見他是多么可憐和懦弱!對于他唯一的活命錢被侵吞一事,他顯然是被激怒了,但也只是逢人便講地張揚了一陣子,他怕官,膽小,不敢要求伸張正義,卻在警察的威逼下默認自己誣賴了校長,賠了禮,道了歉。精神上的重壓,生路的斷絕,人身的迫害,已經把他趕上了絕路,然而發排解自己內心痛苦的唯一方法卻是麻醉自己,這就決定了他的悲劇的命運。作者通過這些激烈的內心矛盾和沖突,寫出一個活生生的人,他的身上有閃光的東西,然而更多的是愚昧、落后的因素。這是一個沒有自己階級意識的尚未覺醒的勞動者的形象。人們可以得出這樣的結論:發的悲劇是社會造成的,但悲劇所以能降臨到他的身上,又是他性格的特定因素起了作用。發的性格特點和心理特征正是社會的、時代的和他本人的地位、職業、生活道路的積累物和綜合體。
《判決》中所寫的校長這個反面形象也是不落窠臼的。表里不一、心口不一是他最突出的特點。因此,剝去假面,還其本相,是作者的意圖,但這種人物寫不好則容易丑化、臉譜化而缺乏血肉。查·勾吉迪擯棄了這種方法,他的成功之處是寫出了他獨特的心理特征和為人處事方式,從而揭示了這個人物極其丑惡、卑鄙、偽善的內心世界。
在發所生活的那個小地方,小學的校長和寺院的長老、區長一樣是個受人敬重的顯赫人物——地位給了他以欺詐的特權。他有知識、“文雅”、衣冠楚楚、道貌岸然——在一個愚蠻之鄉里這是件閃閃發光的外衣?!暗匚伙@赫,人品一定高尚”——他懂得人們的心理,善于利用這種世俗的眼光。他是很能迷惑人的。發相信他竟超過相信自己,所以覺得把錢放在他家里比放在自己身邊更保險,而且把他看成是解救危難的依靠。當發受著流言中傷之時,他表面體貼,背后卻說些并不文雅的下流話。他答應參加發的父親的火葬儀式,看來他是“仁慈”的,但事到臨頭又借故走開——給“下等人”一點面子他也舍不得。當流言逼得發走投無路時,是他落井下石,解除了發的雜役職務。當“文明”之風吹到這個窮鄉僻壤之時,他的家里首先架起了電視機的天線——他并不缺錢。但是他卻昧著良心吞掉了一個瀕臨絕境的弱者的“活命錢”。而在下手之前他是精心選擇了時機的,他斷定發已無力反抗,人們也不會懷疑他這個“上等人”干的。他是何等貪婪和狡詐!為了滅口,他不惜動用警察,事后又假裝慈悲。在發這個小人物悲哀地離開人世之后,他又在死尸上大肆“榨取”。校長不是一個普通的偽君子,他的高明之處在于:他不但干了壞事和丑事,而且還懂得應該在怎樣的情況下干壞事才能更“合情合理”,才能不栽筋斗,一本萬利。小說把他寫成一個勝利者,這一點也是很妙的,因為在一個偏見盛行的社會,世俗的眼光是難于識別這個高明的騙子的。
作者在刻畫這個人物時是含而不露的。當這個人物剛剛出場時,讀者并不能一眼看出他是怎樣的人,但是隨著情節的發展這個人物的外部假象被層層剝開了。作者沒有使用很多貶詞,采取的是強烈對比的手法,依靠的是事實本身,但是這比表面上丑化一番要深刻得多,有力得多,因而人物也就更加豐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