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聽見美利堅在歌唱》鑒賞
作者: 曹增渝
惠特曼
我聽見美利堅在歌唱,我聽見各種不同的歡歌,
機械工的歡歌,每人按照著自己的心情歌唱,快樂而健壯,
木工在裁量他的木板或橫梁時唱著他的歌,
瓦工在準備上工或歇工時唱著他的歌,
船夫唱著他船上自己所有的一切,艙面水手在輪船的甲板上歌唱,
鞋匠坐在他的板凳上歌唱,帽匠站著歌唱,
伐木工人唱的歌,農家子在早晨上工、正午休息、太陽西下時唱的歌,
母親的甜潤歌聲,年青的妻子工作時、少女在縫補或漿洗時的歌聲,
每個人唱著屬于他或她個人而并非屬于旁人的歌曲,
白天唱著白天的事情——晚上是成群的小伙子,健康,友善,
放開喉嚨唱著他們有力度而聲調優美的歌曲。
(趙蘿蕤 譯)
沃爾特·惠特曼是十九世紀美國最偉大的詩人。他出身于一個木匠家庭,幼年時只上過五年學,十一歲就當了律師事務所的勤雜工,后來陸續當過排字工人、鄉村教師、報刊編輯等。三十六歲時出版了后來被認為在美國文學史和詩歌史上具有劃時代意義的詩集《草葉集》。但在當時并未引起什么注意,幾乎無人問津,備受冷落。他寄了幾本給當時美國文壇的名流,他們大半將其擱置起來不予理睬,有的甚至略一翻閱就輕蔑地把它扔進了爐火。只有大文豪愛默生被深深地感動了,給惠特曼寫了一封著名的熱情洋溢的信,說:“這是美國至今所能提供的一部結合了才識與智慧的極不尋常的作品……我因它而感到十分歡欣鼓舞……我從中找到了無與倫比的內容用無與倫比完美的語言表達了出來……我向你偉大事業的開端致敬……”
《草葉集》后來一共出版了九種版本,每一個版本都收入了詩人在各個時期的新作,并且多次重新加以編排。因而它幾乎集中了詩人一生的經歷和感受,發展為作者個人的傳記。惠特曼指出:“《草葉集》……自始至終是試圖把一個人,一個有血有肉的人(美國十九世紀后半葉的那個我自己),自由、飽滿、真實地記錄下來。在當今的文學中我還沒有發現任何一個使我滿意的類似的個人記載。”
惠特曼在《草葉集》里一反當時輕蔑美國文化的陋習,表現出對美國文化和美國精神的高度自豪感。他認為,“合眾國本身,基本就是一首最偉大的詩”,又說:“一個詩人必須和一個民族相稱……他的精神應和他國家的精神相呼應……他是她地理、生態、江河與湖泊的化身”。關于詩的格律,他說:“完美的詩歌形式應容許韻律自由成長”。事實上,熱情奔放、順乎自然,而不是精雕細刻,確實是惠特曼詩歌的重要特點。正是從這個意義上,我們把其中的大多數篇章都看作是散文詩,并選取了篇幅較短的三篇,在這里介紹給讀者。
《我聽見美利堅在歌唱》是詩人1860年的作品。正如他自己在《草葉集》初版的長序中所說過的:“合眾國的天才的最佳表達者是普通人……總統向他們脫帽而不是他們向他——這些就是不押韻的詩”,在這篇作品里,他同樣把“美利堅的歌唱”描述為各種普通人的不同的歡歌。不是總統、議員將軍的歌聲,而是機械工、木工、瓦工、船夫、鞋帽匠和農家子的歌聲;不是按照統一的曲譜和指定的內容歌唱,而是“每人按照著自己的心情歌唱”;不是唱著“屬于旁人的歌曲”,而是唱著“屬于他或她個人”的歌曲。
這里所體現的,是惠特曼對堅持民主政治的美國精神的一種獨特的理解。他把每個普通人都按照自己的心情唱著屬于個人和歌曲看作是美國精神最核心的內容。他終生為之不倦歌唱的,正是這一主題。由此可以看出,在惠特曼這里,衛護和張揚個性的思想,并非意味著自我的極度膨脹,而是意味著對所有的個體生命、所有的個性都一視同仁地給予尊重和珍視,都一視同仁地讓其得到健康、舒展的生長發育的機會。詩人在其他地方曾經寫到:“借助我的渠道發出的是許多長期以來喑啞的聲音,/歷代囚犯和奴隸的聲音,/……被別人踐踏的人們要求權利的聲音,/畸形的、猥瑣的、平板的、愚蠢的、受人鄙視的人們的聲音”;“我把身體挨近那棉田里的苦力,或那打掃廁所的清潔工,/在他的右頰上我留下一個只給家里人的親吻,/而且我在靈魂深處起誓,我永遠不會拒絕他”(《我自己的歌》)。顯然,這里一以貫之的,是一種深刻的民主思想和人道主義思想。
這篇作品的語言質樸明快,清新流暢,有如寬闊而清澈的河水,從詩人的心靈流向讀者的心靈。與《草葉集》里的其他作品相比,句式較短,而又參差錯落,構成了一種歡欣而從容的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