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齋隨筆·秦漢重縣令客》譯文與賞析
秦漢重縣令客
秦漢重縣令客
【原文】
秦、漢之時,郡守縣令之權極重,雖一令之微,能生死人,故為之賓客者,邑人[1]不敢不敬。單父人呂公善沛令,辟仇[2]從之客,沛中豪杰吏聞令有重客,皆往賀。謂以禮物相慶也。司馬相如[3]游梁歸蜀,素與臨邛令王吉相善,來過之,舍于都亭。臨邛富人卓王孫、程鄭相謂曰:“令有貴客,為具召之,并召令。”相如竊王孫女歸成都,以貧困復如臨邛,王孫杜門不出。昆弟諸公更謂王孫曰:“長卿人材足依,且又令客,奈何相辱如此!”注云:“言縣令之客,不可以辱也。”是時為令客者如此。今士大夫為守令故人,往見者雖未必皆賢,豈復蒙此禮敬。稍或戾于法制[4],微有干托,其累主人必矣!
【注釋】
[1]邑人:同鄉之人。[2]辟仇:躲避仇家。[3]司馬相如:字長卿,漢族,蜀郡(今四川省南充人。)西漢大辭賦家。其代表作品為《子虛賦》。作品辭藻富麗,結構宏大,使他成為漢賦的代表作家,后人稱之為賦圣。他與卓文君的私奔故事也廣為流傳。[4]戾于法制:違背法制。戾:違背。
【譯文】
在秦朝和漢朝的時候,郡守縣令的權勢很重要,雖然一個縣令官職地位十分低微,但卻掌有生殺大權,所以縣令的賓客,老百姓都不敢對其不敬。單父人呂公和沛縣縣令關系友好,因躲避仇家到沛縣縣令家中作客,沛縣的豪杰聽說縣令有貴客來臨,都前往祝賀,還帶著禮物慶祝。司馬相如從梁國回到蜀地,素來與臨邛縣令王吉關系要好,經過臨邛時,留宿在客館。臨邛富人卓王孫、程鄭商量說:“縣令家來了位貴客,置辦酒席宴請他,趁機會將縣令也一同宴請來。”司馬相如偷帶卓文君去了成都,因為貧困又回到臨邛,卓王孫待在家中不出去。兄弟等人對卓王孫說:“長卿的品格才能足可以信任,況且他又是縣令的客人,為何要這樣為難他呢?”注釋說:“說是縣令的客人,不可以侮辱。”當時縣令的客人待遇就如此好了。而現在的太守縣令的老朋友,來往相見人的雖然未必都是賢人,還有誰可以受到如此待遇呢?有人稍稍違背法制,微有請托,一定會連累主人了。
【評析】
本文中洪邁首先提出自己的觀點,然后通過舉例論證這個觀點。文章中第一句就提出中心論點:秦朝和漢朝時期,雖然縣令的官職很低微,但是由于掌管著生殺大權,所以縣令的賓客十分受到百姓的重視,沒有敢對其不敬的。然后通過列舉兩個例子議論了這個觀點。一是單父人呂公因“辟仇從之客”而受到“沛中豪杰”“皆往賀”;二是司馬相如“竊王孫女歸成都,以貧困復如臨邛”,但是由于“素與臨邛令王吉相善”并且“卿人材足依”而受到尊重。從上述可以看出,古代人們受到尊重除了憑借家世顯赫、學問淵博外,還有依靠其朋友的信譽或地位高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