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理論與中國企業改革
【4315】企業理論與中國企業改革
(張逢迎著,上海人民出版社,25.5萬字,2015年1月第1版,49元)
10部分:[1]企業家與所有制:經濟體制改革中的一個重大理論問題;[2]企業理論及其對中國國有企業改革的意義;[3]所有制、治理結構與委托——代理關系;[4]從公司治理結構看中國國有企業改革;[5]企業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的若干問題;[6]從資本結構看國有企業的重組;[7]控制權損失的不可補償性與企業兼并中的產權障礙;[8]地區間競爭與中國國有企業的民營化;[9]非對稱信息與民營企業的融資問題;[10]從非對稱信息看公司融資與資本市場。
所謂企業家,就是承擔經營風險、從事經營管理并取得經營收入的人格代表。
在國有制下,根本不可能有一支“有志實業、無意仕途”的職業化經理階層。
預算約束硬化的不可能。
總的來說,企業制度要解決的是兩個問題:一是激勵機制問題,二是經營者選擇機制問題。
公司治理結構狹義地講是指有關公司董事會的功能、結構、股東的權力等方面的制度安排;廣義地講是指有關公司控制權和剩余索取權分配的一整套法律、文化和制度性安排,這些安排決定公司的目標,誰在什么狀態實施控制,如何控制,風險和收益如何在不同企業成員之間分配等這樣一些問題。
“改革的目的是使企業獨立自主、自負盈虧”。
中國國有企業的資本結構存在兩個主要問題,一是負債比例過高,二是投資主體錯位。
國際競爭的核心是制度競爭。伴隨著國際經濟競爭的加劇,經濟全球化日趨明顯,國與國、公司與公司之間的競爭實際上演變為制度的競爭、公司治理結構的競爭。國有企業生存的前提是壟斷。沒有競爭,國有企業或許可以生存,可以賺錢;但一旦有其他更有效率的企業制度與其競爭,國有企業就撐不住了。
“20世紀80年代以來全球微觀經濟結構調整可以概括為四個特征化事實:產權私有化、經營專業化、公司治理結構趨同化、公用事業競爭化。”
“未來:國有企業民營化;土地制度改革;金融的自由化”。
以自由市場為理念,以企業理論為刀筆,以產權制度為切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