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罪敦睦》原文、注釋、譯文、賞析
謝罪敦睦
【原典】
繆肜(róng)①少孤,兄弟四人皆同財業,及各娶妻,諸婦分異,又數有斗爭之言。肜深懷忿,乃掩戶自撾②,曰:“繆肜,汝修身謹行,學圣人之法,將以齊整風俗,奈何不能正其家乎?”弟及諸婦聞之,悉③叩頭謝罪,遂更相敦睦④。
【注釋】
①繆肜(róng):字豫公,汝南召陵(今河南漯河)人。仕縣為主簿,后為太守隴西梁湛決曹史。安帝初,湛病卒官,肜送喪還隴西,并為之起墳安葬,關西咸稱傳之。辟公府,舉尤異,遷中牟令。誅諸奸吏及托名貴戚賓客者百有余人,威名遂行。卒于官。事詳見于《后漢書·獨行列傳·繆肜》。②撾:敲打。③悉:全部。④敦睦:親善和睦。
【譯文】
繆肜從小父母雙亡,兄弟四個一直住在一起。等到各自結婚娶妻,妻子之間不和睦,又經常有言語紛爭。繆肜很氣憤,于是關上門,邊打自己邊說:“繆肜,你修身養性,做事謹慎,學圣人禮法,希望將來能夠整頓天下風俗,卻怎么連自己的家人都教育不好呢?”兄弟妯娌們聽到這些話,都跪下來向他請罪,從此家人和睦相處。
【延伸閱讀】
《大學》說:“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國。欲治其國者,先齊其家。欲齊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誠其意。欲誠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物格而后知至,知至而后意誠,意誠而后心正,心正而后身修,身修而后家齊,家齊而后國治,國治而后天下平。自天子以至于庶人,壹是皆以修身為本,其本亂而末治者否矣。”按儒家的觀點,大丈夫立身行事,一路走來無非是“修、齊、治、平”四字,而根本在于“修身”。如果家不齊、國不治、天下不能平,問題全在于修身不足。所以解決問題的出路,就落到了自己本人身上。換句話說,此時只能求己,而不能責人。孟子就說:“愛人不親,反其仁;治人不治,反其智;禮人不答,反其敬。行有不得者,皆反求諸己,其身正而天下歸之。《詩》云:‘永言配命,自求多福。’”(《孟子·離婁上》)或許是出于這樣的思維,看到自家后院一片混亂,繆肜才會掩戶自撾、深自責罰。結果很喜慶,家人受到繆肜人格的感染,從此和睦相處,過上了幸福的生活。修身最終還是釋放出了巨大的能量,也再一次證明了圣人所言不虛。類似的故事在我們中國古代的歷史上,也經常能見到。商湯桑林禱雨就是其中的名例。“湯之時,大旱七年,洛坼川竭,煎沙爛石,于是使人持三足鼎祝山川,教之祝曰:‘政不節邪?使人疾邪?苞苴行邪?饞夫昌邪?官室營邪?女謁盛邪?何不雨之極也!’蓋言未已而天大雨,故天之應人,如影之隨形,響之效聲者也。”(《說苑·君道》)上述故事的真實性雖然存疑,但主人公在問題出現之后,反躬求諸己的做法,卻是很值得后人學習的。
【原典】
虞世南①曰:“十斗九勝,無一錢利②。”
【注釋】
①虞世南:字伯施,越州余姚(今浙江余姚)人。唐初政治家、書法家、文學家。隋煬帝時官起居舍人,唐時歷任秘書監、弘文館學士等。唐太宗稱他德行、忠直、博學、文詞、書翰為五絕。《舊唐書》卷七十六有傳。②無一錢利:沒有一絲的好處。
【譯文】
虞世南說:“與人爭斗,即便是十次勝利了九次,也是毫無益處可言的。”
【原典】
韓魏公①在政府時,極有難處置事,嘗言天下事無有盡如意,須是要忍,不然,不可一日處矣。公言②往日同列二三公不相下,語常至相擊。待其氣定,每與平③之,以理使歸,于是雖④勝者亦自然不爭也。
【注釋】
①韓魏公:韓琦。注見“不形于言”條。②公言:韓魏公說。③平:討論,評理。④雖:即便。
【譯文】
韓琦在官府時,常有很難處理的事情。曾說,世上沒有盡如人意的事情,必須要忍讓,不然一天也待不下去。他還說過,從前兩三個同僚,相互瞧不起,說話相爭以至于互相攻擊。等到他們氣消了,他就上前為他們評理,一切以公事為宗旨。于是,即使獲勝的人也不再爭了。
【原典】
王沂公①嘗言:吃得三斗釅醋,方做得宰相。蓋②言忍受得事也。
【注釋】
①王沂公:王曾(978~1038),字孝先,青州益都(今山東青州)人。宋真宗咸平中取解試、省試、殿試皆第一。中狀元后,王曾以將作監丞通判濟州。不久,奉詔入京,召試學士院,宰相寇準奇之,特試政事堂,授秘書省著作郎、直史館、三司戶部判官。景德初知制誥,真宗大建玉清昭應宮,王曾力陳五害以勸諫,真宗命王曾判大理寺,遷翰林學士,知審刑院,對其甚為敬重。仁宗景祐元年(1034),為樞密使。二年(1035),拜右仆射兼門下侍郎,平章事,集賢殿大學士,封沂國公。后因不容呂夷簡專斷,同被罷相,以左仆射,資政殿大學士判鄆州,死于任上,享年六十一歲,贈侍中,謚文正。《宋史》卷三百一十有傳。②蓋:大約,大概。
【譯文】
王曾說過,只有能夠吃得下三斗味厚的醋,才能夠當得了宰相。大概是說要忍受得事情。
【原典】
趙清獻公①座右銘:待②則甚壹,任他怎奈何,休理會。人有不及,可以情恕;非意相干③,可以理遣。盛怒中勿答人簡④,既形紙筆,溢語⑤難收。
【注釋】
①趙清獻公:趙抃(1008~1084),字閱道,宋衢州西安(今浙江衢州市)人。景祐元年(1034)進士,任殿中侍御史,彈劾不避權勢,時稱“鐵面御史”。平時以一琴一鶴自隨,為政簡易,長厚清修,日所為事,夜必衣冠露香以告于天。年四十余,究心宗教。累官至參知政事,以太子少保致仕,卒后謚清獻。《宋史》卷三百一十六有傳。②待:待人處事。③非意相干:意外的無故冒犯。非意,意料之外。干,冒犯。④簡:指書信。⑤溢語:脫離理性的話。
【譯文】
趙抃的座右銘:對待別人要言行一致,隨便他怎么辦,不要去理會。別人有做得不好的地方,要從情義的角度寬恕他,不是有意作對,可以用道理來教育他。人在憤怒之時,不要給人寫信,既然形諸文字,就像潑出去的水一樣難以收回!
【原典】
程子曰①:“憤欲忍與不忍,便見②有德無德。”
【注釋】
①程子:程頤(1033~1107),字正叔,洛陽伊川(今河南伊川)人,人稱“伊川先生”,北宋理學家和教育家。為程顥之胞弟。歷官汝州團練推官、西京國子監教授。哲宗元祐元年(1086)除秘書省校書郎,授崇政殿說書。與其胞兄程顥共創“洛學”,為理學奠定了基礎。《宋史》卷四百二十七有傳。②見:顯露。
【譯文】
程頤說:“能不能忍耐憤怒與欲望,便可以判斷他有德無德。”
【原典】
張思叔繹詬詈①仆夫,伊川②曰:“何不動心忍性③?”思叔慚謝④。
【注釋】
①詬詈(gòu lì):辱罵。②伊川:程頤。③動心忍性:讓內心受到震動,使意志變得堅強。語出《孟子·告子下》。④謝:道歉。
【譯文】
張繹曾經辱罵家中的仆人,程頤對他說:“你為什么不以此來磨礪自己的意志呢?”張繹感到非常慚愧并致以歉意。
【原典】
孫伏伽①拜御史時,先被內旨②而制未出,歸臥家,無喜色。頃之③,御史造門④,子弟驚白,伏伽徐⑤起見之。時人稱其有量,以比顧雍⑥。
【注釋】
①孫伏伽:貝州武城(今河北清河)人。仕隋,以小史累勞補萬年縣法曹。太宗即位,封樂安縣男,遷大理少卿。久之,出為陜州刺史,致仕。顯慶三年(658)卒。《新唐書》卷一百一十六有傳。②內旨:皇帝的旨意。③頃之:不久。④造門:登門。⑤徐:慢慢。⑥顧雍(168~243):字元嘆,吳郡吳縣(今江蘇蘇州)人。三國孫吳丞相。
【譯文】
孫伏伽被任命為御史的時候,雖然先得到皇帝的任命旨意,但是官方的任命文件還沒有發布,他回到家中睡下,臉上并沒有顯露高興的神色。不久,御史登門拜訪,子弟們很驚訝地向他稟報,孫伏伽才慢慢地起來見客。當時的人都稱贊他的度量很大,并將他比作三國時期的孫吳丞相顧雍。
【原典】
白居易①曰:“惡言②不出于口,忿言③不反于出。”
【注釋】
①白居易(772~846):字樂天,晚年又號香山居士,祖籍太原(今山西太原),生于河南新鄭,唐代偉大的現實主義詩人,中國文學史上負有盛名且影響深遠的詩人和文學家。《舊唐書》卷一百七十有傳。②惡言:惡毒的言論。③忿言:憤怒的言論。《禮記·祭義》:“惡言不出于口,忿言不反于身。”元刻本作“不反于出”,明刻本作“不出于身”。
【譯文】
白居易說:“惡毒的言論不說出口,就不會招致別人對自己的憤怒攻擊。”
【原典】
《呂氏童蒙訓》①云:“當官處事,務合人情。忠②、恕違道不遠,未有舍此二字而能有濟③者。前輩當官處事,常思有恩以及人,而以方便為上。如差科④之行,既不能免,即就其閑,求所以便民省力者,不使騷擾重為民害。其益多矣。”
【注釋】
①《呂氏童蒙訓》:又稱《童蒙訓》,共三卷,是著名的蒙學經典,宋代呂本中撰。呂本中(1084~1145),原名大中,字居仁,世稱東萊先生,宋壽州(今安徽壽縣)人。此書以他的曾祖父呂公著、祖父呂希哲、父親呂好問為主線,凡涉及頌揚其祖輩長處的有關人物的點滴事件及言論都加以匯集,旨在光宗耀祖,并勉勵后人。其中不乏真知灼見,值得后人借鑒。此外還保留了不少史書失傳的資料,可供研究者使用。②忠:己欲立而立人,己欲達而達人。③濟:成功。④差科:指差役和賦稅。
【譯文】
《呂氏童蒙訓》說:“當官處事,一定要符合人情。忠、恕與道德接近,沒有放棄忠、恕兩字而能做成事情的。祖上的前輩當官做事的時候,往往考慮使別人受到恩惠,而以給人帶來方便為上。例如派差收租,這事既然不能避免,那就盡量趁著人們空閑的時候去辦,力求使老百姓方便省力,不要頻繁騷擾百姓,以至于加重他們的負擔。這樣做的好處很多。”
【原典】
張無垢①云:“快意事②孰不喜為?往往事過不能無悔者。于他人有甚不快存焉,豈得③不動于心?君子所以隱忍④詳復,不敢輕易者,以彼此兩得也。”
【注釋】
①張無垢:張九成(1092~1159),字子韶,號無垢,又號橫浦居士。祖籍河南開封,遷居鹽官。南宋紹興二年(1132)殿試策士,選為狀元。授鎮東簽判。因與上司意見不合,棄官歸鄉講學。后應召為太常博士,歷任宗正少卿、侍講、權禮部侍郎兼刑部侍郎。主張抗金,為秦檜所忌,謫守邵州,后又遭革職,流放大庾嶺下十四年。秦檜死,重新起用,出知溫州。因直言上疏,不納,辭歸故里,不久病卒。后追贈太師,封崇國公,謚文忠。②快意事:痛快的事情。③豈得:怎么能。④隱忍:忍耐克制。
【譯文】
張無垢說:“痛快的事情誰不喜歡做呢?但是事情過去以后自己往往后悔不迭。一個人如果對別人存有不愉快的話,怎么可能心里會沒有反應呢?君子之所以再三容忍、反復考慮,不敢輕意發作,就是因為這樣做,可以讓雙方都能夠得到好處。”
【原典】
或①問張無垢:“倉卒中、患難中處事不亂,是其才耶?是其識耶?”先生曰:“未必才識了得,必其胸中器局②不凡,素③有定力。不然,恐胸中先亂,何以臨事?古人平日欲涵養器局者,此也。”
【注釋】
①或:有人。②器局:氣度。③素:向來。
【譯文】
有人問張無垢:“倉促之中和處在危難之時,卻能有條不紊地處理事情,這是才能呢?還是膽識呢?”張無垢回答說:“這恐怕不是才能和膽識所能做到的。一定是他氣量過人,一向就有鎮定從容的素質。否則的話,恐怕自己心中先亂了,怎么還能處理事情呢?古代的人講求在平時培養自己的度量與情操,就是這個道理。”
【原典】
蘇子①曰:“高帝②之所以勝,項籍③之所以敗,在能忍與不能忍之間而已。項籍不能忍,是以百戰百勝而輕用其鋒④;高祖忍之,養其全鋒⑤而待其弊。”
【注釋】
①蘇子:蘇軾(1037~1101),北宋文學家、書畫家。字子瞻,號東坡居士。眉州眉山(今屬四川)人。一生仕途坎坷,學識淵博,天資極高,詩文書畫皆精。建中靖國元年(1101),卒于常州,年六十六。高宗即位,贈資政殿學士。又以其文置左右,讀之終日忘倦。遂崇贈太師,謚文忠。《宋史》卷三百三十八有傳。本文出自蘇軾《留侯論》。②高帝:劉邦(前256~前195),字季,沛郡豐邑中陽里(今江蘇豐縣)人。西漢王朝的開國皇帝。謚號高皇帝。事詳《史記·高祖本紀》。③項籍:項羽(前232~前202),名籍,字羽,秦下相(今江蘇宿遷西南)人。項羽是楚國名將項燕之孫。秦二世元年從叔父項梁在吳中起義,項梁陣亡后他率軍摧毀秦軍主力。秦亡后稱西楚霸王,實行分封制,封滅秦功臣及六國貴族為王。后與劉邦爭奪天下,進行四年的楚漢戰爭,公元前202年兵敗自殺,年僅30歲。事詳司馬遷《史記·項羽本紀》。④輕用其鋒:輕率地使用他的鋒芒。⑤養其全鋒:養精蓄銳。
【譯文】
蘇軾說:“漢高祖劉邦之所以勝利,項羽之所以失敗,其區別就在于劉邦能忍而項羽不能忍。項羽不能忍耐,所以百戰百勝以后而輕率地使用他的鋒芒;劉邦能忍耐,所以他養精蓄稅,磨礪鋒芒,等待著項羽的弊敗出現。”
【原典】
孝友先生朱仁軌①:隱居養親②,常誨子弟曰:“終身讓路,不枉③百步;終身讓畔④,不失一段。”
【注釋】
①朱仁軌:字德容,唐代人,終生未仕,隱居養親,死后人私謚孝友先生。②養親:侍奉父母。③不枉:不過是冤枉。④讓畔:給別人讓地界。
【譯文】
孝友先生朱仁軌:隱居鄉下,侍奉父母,他常常教育子弟們說:“一生都給別人讓路,也就不過冤枉了幾百步路;一輩子給別人讓地界,也不會損失一塊地。”
【原典】
吳湊①:僚史②非大過不榜責,召至廷詰,厚去之③。其下傳相訓勉④,舉無稽事。
【注釋】
①吳湊:唐章敬皇后之弟,濮州濮陽(今河南濮陽)人。寶歷中與兄溆同日開府,授太子詹事,俱封濮陽郡公。累轉左金吾衛大將軍。湊為人小心謹慎,智識周敏,特承顧問,偏見委信。貞元十六年(800)卒,時年七十一,贈尚書左仆射。《舊唐書》卷一百八十七有傳。②僚史:屬下官員。③厚去之:贈予厚禮辭退。④訓勉:訓誡勉勵。
【譯文】
吳湊:下屬沒有大過錯,從不張榜斥責。將僚屬召到廳堂上追問明白,然后送給他一筆厚禮,讓他離開。他的下屬都互相訓誡勉勵,再沒有違法的行為。
【原典】
《韓魏公語錄》①曰:“欲成大節②,不免小忍③。”
【注釋】
①《韓魏公語錄》:當為韓琦言論之輯錄,關于其內容,四庫總目提要云:韓魏公別錄三卷。……《書錄解題》載有《語錄》一卷,亦稱“與《別錄》小異而實同。《別錄》分四卷,而此總為一篇”。皆與此本三卷不合。其為何時所并,不可考矣。②大節:高尚的節操。③小忍:在小事情上忍讓。
【譯文】
《韓魏公語錄》說:“想培養成自己高尚的節操,就要在小事上忍讓。”
【原典】
《和靖語錄》①:人有忿爭者,和靖尹公曰②:“莫大之禍,起于須臾③之不忍,不可不謹。”
【注釋】
①《和靖語錄》:編著者不詳,大體為記錄宋人尹焞(賜號和靖處士)生平言行之書。②和靖尹公:尹和靖,即尹焞(1071~1142),字彥明,一字德充,洛(今河南洛陽)人。靖康初召至京師,不欲留,賜號和靖處士。紹興四年(1134)授左宣教郎,充崇政殿說書。八年(1138)權禮部侍郎,兼侍講。《宋史》卷四百二十八有傳。③須臾:片刻。
【譯文】
《和靖語錄》:“人們有憤怒相爭時,尹焞說:‘彌天的大禍,緣于一時的不能忍讓,不可以不謹慎呀!’”
【原典】
省心子①曰:“屈己者能處眾②。”
【注釋】
①省心子:李邦獻,字士舉,懷州(今河南沁陽)人。南宋高宗紹興三年(1133)為夔州路安撫司干辦公事,四年(1134)通判長寧軍,二十六年(1156)知撫州,遷荊湖南路轉運判官,兩浙、江西轉運副使,孝宗乾道二年(1166)夔州路提點刑獄,六年(1170)興元路提點刑獄。官至直敷文閣。著有《省心雜言》,《永樂大典》具載此書,共二百余條。此文當出于此書。②屈己:能夠委屈自己的人。處眾:與眾人相處融洽。
【譯文】
省心子說:“能夠委屈自己的人,就能與其他人相處融洽。”
【原典】
《童蒙訓》①:“當官以忍為先,忍之一字,眾妙之門②,當官處事,尤是先務③。若能清勤④之外,更行一忍,何事不辦?”
【注釋】
①《童蒙訓》:《呂氏童蒙訓》,見前文注。②眾妙之門:一切微妙的總門。語出《老子》第一章。③先務:首要的事務。④清勤:清廉勤勉。
【譯文】
《童蒙訓》:“當官應該忍字當頭。一個‘忍’字,是一切好處的關鍵所在,當官處理事情,首先就是要重視‘忍’。如果在保持廉潔勤勉之外又能忍讓,那么什么事情辦不成呢?”
【原典】
當官不能自忍必敗①。當官處事,不與人爭利者,常得利多;退一步者,常進百步。取之廉者,得之常過其初②;約③于今者,必有重報于后。不可不思也。惟不能少④自忍者,必敗,此實知利害之分、賢愚之別也。
【注釋】
①“當官”句:語出《呂氏童蒙訓》。自忍,自我忍耐。敗,失敗,出問題。②常過其初:往往超過他最開始得到的數量。③約:克制。④少:稍。
【譯文】
當官不能自我忍耐,一定會失敗。做官的人處理事情,不與別人爭奪利益,得到的利益常更多;能夠首先退一步的,往往能進一百步。不求多得,所得利益,往往超過當初所想要的;現在克制的人,將來必然會獲得豐厚的回報。這些事情我們不能不認真考慮啊!只有那些不能自我忍耐的人,一定會失敗,這實際上是不知道好處弊端的差異和聰明愚笨的區別呀!
【原典】
戒暴怒①。當官者先以暴怒為戒,事有不可,當詳處之,必無不中②。若先暴怒,只能自害,豈能害人?前輩嘗言:凡事只怕待。待者,詳處之謂也。蓋詳處之,則思慮自出,人不能中傷。
【注釋】
①戒暴怒:語出《呂氏童蒙訓》。②中:得當。
【譯文】
戒除暴怒。當官的人,首先應當戒除暴怒。事情不能辦的時候,應當慎重周詳地處理,沒有處理不好的。如果首先就發怒,只能害了自己,怎么會害到別人呢?前輩曾經說過:處理任何事時,只怕一個“待”字。待,指的就是延遲事情以便慎重周詳地處理。如果能夠周詳慎重地處理,就一定能想出合適的辦法,別人也就不能陷害中傷你了。
【原典】
《師友雜記》①云:“或問滎陽公②,為小人所詈辱③,當何以處之?”公曰:“上焉者,知人與己本一④,何者為詈,何者為辱?自然無忿怒心。下焉者,且自思曰:我是何等人,彼為何等人?若是答他,卻與他一等也。以此自處,忿心亦自消也。”
【注釋】
①《師友雜記》:該書作者李廌(1059~1109),字方叔,號德隅齋,又號齊南先生、太華逸民。華州(今陜西華縣)人。六歲而孤,能發奮自學。少以文為蘇軾所知,譽之為有“萬人敵”之才。由此成為“蘇門六君子”之一。中年應舉落第,絕意仕進,定居長社(今河南長葛),直至去世。所著《師友雜記》一卷,記載了蘇軾、黃庭堅、秦觀等人關于治學為文的言論,為研究宋代文學史提供了重要的資料。呂本中《呂氏童蒙訓》卷中亦錄有此事。②滎陽公:呂希哲,呂本中的祖父。呂希哲(1036~1114),字原明,學者稱之為滎陽先生。太學出身,以蔭入官。王安石勸其勿事科舉,僥幸利祿,遂絕意進取。父呂公著歿,始為兵部員外郎。因范祖禹薦,哲宗召為崇政殿說書。擢右司諫,御史論其進不由科第,以秘閣校理知懷州,謫居和州。徽宗初,召為秘書少監,或以為太峻,改光祿少卿。希哲力請外,以直秘閣知曹州。旋遭崇寧黨禍,奪職知相州,徙邢州。罷為宮祠。羈寓淮、泗間,十余年卒。希哲樂易簡儉,有至行,晚年名益重,遠近皆師尊之。《宋史》卷三百三十六有傳。③詈(lì)辱:詈罵、侮辱。④本一:本質上都是一樣的。
【譯文】
《師友雜記》載:有人問滎陽公:“被小人流言責罵侮辱,應當怎么處理呢?”他說:“上策是,明白別人與自己本來都是人,什么叫罵,什么叫辱?自然就沒有憤怒的心情了。下策是,自己想一想,我是什么人,他是什么人,如果要回應他,那不就成了他一類人嗎?用這個辦法來克制自己,氣憤之心也就可以消除了。”
【原典】
唐充之云①:“前輩說后生不能忍詬②,不足為人;聞人密論不能容受而輕泄之,不足以為人。”
【注釋】
①唐充之:唐廣仁,字充之,北宋河南內黃(今河南內黃)人。進士及第,官乾寧司法參軍,后改任常州。善斷疑獄。此事出《呂氏童蒙訓》卷中。②忍詬:容忍屈辱。
【譯文】
唐充之說:“前輩人認為年輕人不能忍辱負重,就不能成為完善的人;聽到別人私下交談而不能容忍和保密而輕易泄露給別人,也不能稱之為完善的人。”
【原典】
《袁氏世范》①曰:“人言‘居家久和者,本于能忍’。然知忍而不知處忍之道,其失尤多。蓋忍或有藏蓄之意,人之犯我,藏蓄而不發,不過一再而已。積之既多,其發也如洪流之決,不可遏矣。不若隨而解之,不置胸次②,曰此其不思爾,曰此其無知爾,曰此其失誤爾,曰此其所見者小耳,曰此其利害寧幾何?不使之入于吾心。雖日犯我者十數,亦不至形于言而見于色,然后見忍之功效為甚大。此所謂善處忍者。”
【注釋】
①《袁氏世范》:是中國家訓史上與《顏氏家訓》相提并論的一部家訓著作,作者為南宋學者袁采。袁采,生年不詳,卒于1195年,字君載,信安(今浙江常山)人。《衢州府志》稱其:“登進士第,三宰劇邑,以廉明剛直稱。”著有《政和雜志》《縣令小錄》《袁氏世范》三書,今只有《袁氏世范》傳世。生平事跡不可考。此文出上卷“人貴能處忍”條。②胸次:心里。
【譯文】
《袁氏世范》說:“人們常說‘家庭能夠長久和睦的,其根本做法就是能夠做到容忍’。但是只知道忍卻不知道怎樣去忍,其失誤就更多。容忍有隱藏積累的意思,別人觸犯我,我就把憤怒掩藏起來,這樣做只不過能夠躲過一兩次而已。如果積累的憤怒很多,那么一旦暴發起來,就像洪水決堤一樣不可阻擋了。這樣的話,還不如隨時將怨恨消解,不讓它們留在心中。可以說這人是無心的啦,說這個人無知啊,說這大概是他弄錯了,說他只看到小利,說這有多大利害關系呢?不把那個人放在自己的心中,即使他一天冒犯我幾十次,我也不會在言語上表現出氣憤,在神色間流露出不快,這樣忍的效果才明顯。這就是所說的善于忍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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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要求兒子伯魚學好《詩經》,他說:“汝為《周南》《召南》矣乎?人而不為《周南》《召南》,其猶正墻面而立也與?”意思就是說,《周南》《召南》是人生人世的必經門徑,舍此就如同面墻而立,無路可走。人人都知道“忍”的好處,但是苦于無路可進,或者是有路卻不得法,恰如袁采說的“人言居家久和者,本于能忍,然知忍而不知忍之道,其失尤多”(《袁氏世范》)。那么如何做才能進入“忍”的朝徹之境,真正享受到“忍”的利好呢?孫武說:“凡用兵之法,全國為上,破國次之;全軍為上,破軍次之;全旅為上,破旅次之;全卒為上,破卒次之;全伍為上,破伍次之。是故百戰百勝,非善之善者也;不戰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孫子兵法·謀攻篇》)打仗能夠區分層次,修忍也可以判別高低。最高明的,當屬于那些天縱大器的人。他們“胸中器局不凡,素有定力”,所以能夠“倉促中、患難中處事不亂”。程頤說:“憤欲忍與不忍,便見有德無德。”這些有德之人,正是孔子所說的“生而知之”的大器之人。不過這樣的人畢竟很少,絕大部分是“掌而知之”。如何學忍?無非忠恕。若能變換立場,設身處地的替人著想,很多問題就會渙然冰釋。《呂氏童蒙訓》云:“當官處事,務合人情。忠恕違道不遠,未有舍此二字而能有濟者。”“務合人情”就是忠恕之道,就是“換我心為你心,始知相憶深”的通情達理。友善的,諸如“曰此其不思爾,曰此其無知爾,曰此其失誤爾,曰此所見者小耳,曰此其利害寧幾何”;決斷的,諸如“上焉者,知人與己本一,何者為詈,何者為辱。自然無憤怒心。下焉者,且自思曰:我是何等人,彼為何等人,若是答他,卻與他一等也。”如此忠恕走去,也可臻于“忍”境。最下,或者最簡捷的做法,便是延宕或謂拖延,也就古人所謂的“待”。遇事之時,不立即處理,待冷靜之后,思慮自出。趙抃的座右銘正是:“待則甚壹,任他怎奈何,休理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