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學《清代的御藥房》賞析
清代的御藥房
【點睛之筆】
御藥房,是古時候為帝王、宮妃等皇室中人調藥、取藥而設置的機構。清代的御藥房成立于順治年間,分為內藥房和外藥房兩部分:內藥房僅供皇帝、宮妃、貴人等所需用藥;外藥房則是各宮太監及其首領生病時取藥的地方。
【經典解讀】
御藥房負責宮廷所需藥物的儲存、藥劑的調配,它與太醫院之間是相輔相成的。宮中傳太醫院中的御醫進宮為皇帝診病,均需由御藥房專職太監帶領。太醫診脈開出的處方,在征得皇帝同意之后,才能與專職太監一起到內藥房配藥。同時還需要將藥方連名封記,隨著開列本方的治法和藥性共同記錄備查,御醫與太監在其上共同署名,并送皇帝御覽,奏本完成后立即登記,由內臣收藏,以備稽考。
皇帝服藥之時,更是有諸多禁忌:煎烹御藥時,太醫與內臣要共同觀看,待藥煎好后,分別倒入兩個杯中,依“君有疾飲藥,臣先嘗之”的古訓規矩,一杯由主治御醫喝下,后由院判(太醫院醫官)、煎藥太監依次飲嘗,在確認沒有任何問題后,另一杯才能進呈皇帝服用。給皇帝配方煎藥時,總是由深受皇帝信任的太監負責。如果發現御醫所開藥品不清、有遺漏、藥味分量有誤,或御藥房配制與原方不符等,都將以“大不敬”治罪。
御藥房因其責任重大,向來為宮廷禁地,不僅防范森嚴、外人不得擅自私入,對外采辦的藥材和藥品以及各省各國進貢的藥物,都會受到非常嚴格的檢驗,常要經太醫院的院使、院判等帶領熟諳藥品的官吏詳加檢驗確認無誤后,方可入藥庫儲存以備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