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0至1917年墨西哥資產階級革命
二十世紀初葉墨西哥發生的資產階級革命,是拉丁美洲各國民族解放運動中的重大事件。這次革命的爆發是迪亞斯(1830-1915)反動統治造成的。1876年反動將軍迪亞斯上臺之后,不顧民族利益,鼓勵外國資本滲入,聽任外國資本家掠奪墨西哥的自然資源。到1910年,墨西哥已發現的油田有百分之八十以上操縱在美國資本手里。迪亞斯對內支持大地主掠奪農民土地,致使廣大喪失土地的農民淪為債務農。墨西哥的民族矛盾和階級矛盾十分尖銳。以埃米列諾·薩巴塔(1877-1919)和弗蘭斯哥·微拉(1877-1923)為首的兩支農民起義軍戰斗在墨西哥南北各州,形成了對墨西哥城的南北夾擊之勢。1910年10月,墨西哥資產階級自由派號召全國舉行武裝起義,推翻迪亞斯獨裁統治。1911年5月,迪亞斯被迫辭職,潛逃歐洲。但是,新建立的馬德羅政權背叛支持他的農民,下令解散要求分配土地的農民起義軍。對此,農民軍又拿起武器為土地和自由而戰。1913年2月,前迪亞斯政府的軍官韋爾塔乘革命陣營分裂之機在美國支持下發動政變,殺死馬德羅,自任總統。第一次資產階級革命以失敗而告終。
韋爾塔的反革命政變激起了全國人民的反抗。資產階級自由派卡蘭薩聯合南北兩支農民軍和城市工人“紅色大隊”,展開了一場轟轟烈烈的護憲運動。美帝國主義見其走狗韋爾塔處境不妙,親自出馬干予,但也無濟于事。在護憲軍聯合打擊下,1914年7月韋爾塔逃亡國外,卡蘭薩掌握全國政權。1915年1月,卡蘭薩政府公布土地改革法令。1916年12月召開制憲會議,于次年2月公布新憲法,規定土地、礦藏歸國家所有,有權收回外國壟斷組織在墨西哥占有的土地、礦山和油田;教會不得領有、經營或承典不動產;實行土地改革,廢除大地產,發展小土地所有制;工人有權組織工會、舉行罷工,實行八小時工作制。這部憲法是當時拉丁美洲最民主的資產階級憲法。這個憲法的頒布應該歸功于墨西哥工農群眾的斗爭。卡蘭薩無意實行這些規定,在他執政的五年中,只分配了五十萬英畝土地給農民。
1910-1917年的墨西哥革命是資產階級民主革命、土地革命、反對帝國主義的革命。由于農民革命軍的作用,它沉重打擊了國內外反動勢力,取得了重要成果。但是,由于資產階級的軟弱,革命的主要勝利果實——1917年憲法,并沒有得到付諸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