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藝美學基本理論·商品美學
文藝美學基本理論·商品美學
商品美學,是技術美學的組成部分和下屬分支學科。它研究產品進入交換市場,作為商品,如何在外觀、裝潢、包裝、廣告、陳列等方面滿足消費者(顧客)的審美要求的規律和原理。
設計師的優美藍圖,經勞動者的生產操作過程,物化為現實的產品,進入交換市場,成為商品,不僅應該“價廉”。而且還應該是“物美”。廣義的“物美”,包括產品適用、方便、經久耐用,而且要外觀優美,能讓消費者賞心悅目,產生美感,喜歡接觸和觀賞。
商品吸引消費者去購買,必須適應消費者不斷隨時代變化的流行的審美心理,不斷提供新品種、新花色、新式樣。商品在材料、結構、性狀、功能方面,不僅是要實用的,也要是優美的。在外觀造型上,要在形態、色彩、式樣、光澤、明潔度、平整度、精度、手感、包裝、裝飾等方面都能給人美感。
每一個人每天在衣、食、住、行等方面,在工作、學習、休息、娛樂中,都要使用商品,都要購買商品,因此,商品涉及人們生活的范圍最廣,時間最長,遠遠超過人們接觸藝術的時間。每個社會成員都要欣賞商品。即使有人并不自覺地去欣賞商品,但商品的審美因素仍然會不可避免地影響每個人的審美感情。在實用價值相等的條件下,商品的外觀造型和裝潢的美不美,會影響顧客是否選購它,影響它的暢銷與滯銷,甚至對顧客選擇取舍起決定作用。 “瀘州老窖”用的陶瓷酒瓶,外涂光亮的棕色和奶油色的圖案文字,古色古香,能顯示陳年老酒的風味,又有新時代流線型不同于舊式陶器的神韻,也增加了顧客的審美興趣。很多滯銷的商品,由于改進了造型設計,裝潢包裝和廣告宣傳,轉變為暢銷品,并提高了價格,有力地說明了審美因素在商品銷售中的重要作用。
商品的造型外觀要不斷地更新換代,要能預測未來時髦的流行樣式。特別象服裝的款式,更新周期短,變動頻率高。粗糙的勞動布,做成時髦新式,也能暢銷。不很高級、不很耐用的布料,做成款式新穎、色彩合時的服裝,也可能成為群眾喜愛爭購的對象。巴黎的著名縫紉師主要是憑式樣收錢的。
商品往往需要用玻璃櫥窗陳設,讓顧客看得見,一看就覺得美,吸引自己的心,產生愿意反復觀賞的審美感情,并且一看就明白,這是什么東西,有何用處,有何優點。商品的櫥窗陳列設計,可以有很強的藝術性,產生強大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只要不是言過其實和虛假欺騙,在藝術性上渲染其優點,給顧客深刻的印象是必要和正當的。
商品的裝潢和廣告,由于有實用目的,所以它的藝術性不能與專供審美、能表現感情的藝術品等量齊觀。但商品可以利用藝術品。它們也能夠滿足群眾的審美要求,培養和提高群眾的審美趣味和審美能力,潛移默化地給群眾以美的享受和薰陶,在培養社會主義精神文明中起重要作用。
商品櫥窗設計,可以運用逼真的人象模特兒,也可以運用機械的自動裝置,配以霓虹燈,突出商品的美,排列成優美圖案,加上柔和多彩的色調與照明,還可以配以優美音樂,吸引顧客樂于進入商店,感到商品琳瑯滿目,五光十色,產生購買的欲望,感到生活在愉快美好的生活中。
商品的造型、包裝、廣告、櫥窗陳列,不能不顧商品自身的特點,盲目模仿別的商品,搞千篇一律的圖樣,也不能低級、庸俗、零亂堆砌各種藝術繪畫和美女照片。街上的大幅廣告和櫥窗設計,是城市環境外觀的重要組成部分,不應該成為“交響樂”整體中突出自己的不和諧音,更不能成為城市“多聲部”整體中的噪音和“巨幅長卷畫”中的污點。
顧客與商品有兩方面關系:物質的(功能的)與情感的(審美的)。商品也就有兩方面的特性和因素。審美因素是第二位的,但不是不重要的。它有三種情況:與產品功能直接有關的,間接有關的,完全無關的。三種情況都關系到顧客的心理和情感的需要。只有妨礙實用功能、增加麻煩的累贅性附加裝飾,和敗壞審美感的惡俗趣味,才是應該反對的。
唯利是圖、投機取巧、以次充優、以虛假華麗的形式掩蓋劣質次品等商業作風必須反對,但不能反對商品本身。商品要適應人們審美要求,研究這方面美學規律的商品美學應該建立。
商品美學要總結商品美學的本質和商品的審美規律。簡要地概括起來,以下的規律是最重要的:
商品的審美價值必須與其功利價值相統一。
商品的造型、裝潢與宣傳的優美形式,與其物質實用價值相統一。不應華而不實,虛假,欺騙顧客。另一方面,也不能單純滿足于實用,而取消審美要求。必要的優美造型形式,是十分重要,不可缺少的。它并不等于虛假、欺騙與華而不實。商品造型與包裝裝潢的審美設計,應與商品的質量和身份相稱。
商品的審美因素,必須符合消費者的審美心理。例如,什么類型的商品的商標和牌子,應該和顧客對這類商品的要求、習慣心理相一致。不要采用與該類商品沒什么關系的名稱,也不要用太廣泛、沒有特色、沒有審美吸引力的牌子和商標。例如,藥品應和長壽相聯系,食品和健康相聯系,文具應和知識相聯系,燈具應和光明相聯系等。
審美心理有不同的時代、國家、民族、階級、文化水平、年齡、性別等方面的差別,當然也有大家共同喜歡的公認的美。一般商品應盡量選用大家公認的美,最大限度地適應顧客的審美心理。有些商品有專門的銷售方向,則應該考慮專門方向的消費者特有的審美心理。例如,東南亞一帶的國家喜歡“象”圖案,英國卻以為它是“大而無用”的象征;藍色,在瑞典是禁忌的,在埃及是惡夢的象征;而伊拉克卻又喜歡它,等等。
商品銷售學中有一個重要術語: “消費者教育”。運用于商品美學,也可以說,商品應該對消費者進行審美教育。消費者要尋找、選擇符合自己需要的既好又美的商品,也自愿接受教育。
商品使消費者引起一種需要,包括實用審美的需要。商品的審美因素,引起消費者新的審美要求,培養和促進消費者的欣賞美的能力,提高他們的審美趣味,這就是“對消費者進行的審美教育”。商品的造型、包裝、裝潢和宣傳所采用的審美形式,應能喚起消費者對這類商品的美好印象。當然,這種審美形式都應以符合商品實際為前提。如果商品實際上并不鮮美,那么一切審美形式也就都失去意義,并且反而會成為對商品自身的諷刺。
社會主義商品的審美因素,不應該是用低級庸俗的趣味去欺騙顧客,引誘顧客購買次劣的商品和實際上不符合他們需要的商品,而應用符合實際的優美形式去啟發顧客的興趣,幫助顧客了解商品實際具有的優點和長處,產生購買的欲求。
商品應有符合其實際、能發揚其優點和特長的“美的魅力”,這個叫作“商品審美的訴求力”,即刺激和誘導顧客的消費愿望和購買欲求的力量。商品的造型、包裝、裝潢和廣告宣傳,要充分利用各種藝術形式、技巧、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