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十大關系
毛澤東1956年4月25日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擴大會議上的講話。1976年首次在《人民日報》上發表。編入《毛澤東選集》第5卷。
1956年我國生產資料所有制方面的社會主義改造基本完成,社會主義生產關系基本確立。為了把黨的工作重點轉移到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上來,正確處理革命和建設中的各種重大問題,調動黨內外一切積極因素,高速度地發展國民經濟,毛澤東發表了這一重要講話。
毛澤東在講話中以蘇聯經驗為鑒戒,總結了我國的經驗,運用辯證唯物主義觀點,闡述了社會主義革命和社會主義建設中的十大關系,即:①重工業和輕工業、農業的關系;②沿海工業和內地工業的關系;③經濟建設和國防建設的關系;④國家、生產單位和生產者個人的關系;⑤中央和地方的關系;⑥漢族和少數民族的關系;⑦黨和非黨的關系;⑧革命和反革命的關系;⑨是非關系;⑩中國和外國的關系。毛澤東指出,十大關系就是十大矛盾。他在全面的矛盾分析的基礎上,提出了適合我國情況的多快好省地建設社會主義總路線的基本思想。
毛澤東的這個講話,中心思想是調動一切積極因素,團結全國各族人民,多快好省地建設社會主義。他說:“提出這十個問題,都是圍繞著一個基本方針,就是要把國內外一切積極因素調動起來,為社會主義事業服務。”
《論十大關系》系統地提出了我國社會主義革命和建設的基本方針和政策,為制定黨的“鼓足干勁、力爭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設社會主義”的總路線奠定了理論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