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藝審美分類創造·五體書
文藝審美分類創造·五體書
書法研究中所指的五種書體。歷來漢字書體分類從各種不同角度諸說各異, 故有二體書、三體書、 四體書、 五體書、 六體書、 八體書、 九體書、 十體書以至百體書等等。對五體書的說法亦不限一種。 比如通常的說法有真、行、 草、隸、篆五種, 其說本自宋高宗《翰墨志》, 謂“士人作字, 有真、 行、 草、 隸、 篆五體。 往往篆、 隸各成一家, 真、 行、 草自成一家。 ”
宋任玠《玉海·序》謂: “范度《五體書》云: 五體曰篆、 曰八分、 曰真、 曰行、 曰草。 其體雖五, 其流惟三。 ”這是以 “八分”指隸書, 將真、 行、 草合為一流,篆又為一流, 故曰 “其流惟三” 。
據《唐六典》稱: “唐校書郎正字, 掌讎校典籍, 刊正文字, 其體有五:一曰古文, 廢而不用; 二曰大篆, 惟《石經》載之; 三曰小篆, 印璽幡碣所用; 四曰八分, 石經碑碣所用; 五曰隸書, 典籍表奏、 公私文疏所用。 ”此處之“八分” , 即今之隸書, 此處之“隸書” , 即今之真書。
而《隋書·經籍志》謂: “自蒼頡訖于漢初, 書經五變: 一曰古文, 即蒼頡所作; 二曰大篆, 周宣王時史籀所作; 三曰小篆, 秦時李斯所作; 四曰隸書, 程邈所作; 五曰草書, 漢初作。 ”這是從創造文字開始到漢初書體演變的角度予以論列, 與前面所述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