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齊書》
第十一節 《北齊書》
《北齊書》,李百藥撰。
李百藥(565—648),字重規,定州安平(今河北深縣)人,隋內史令李德林之子。百藥七歲能文,號奇童,以名臣之子,才行相繼,為名流所重。為人不拘小節,仗義疏財,擅長文辭。初在隋做官,累官至中書侍郎、國子監祭酒、散騎常侍。曾受命修定五禮、律令。歸唐后,貞觀元年(627年),拜唐中書舍人,奉詔修《齊書》,貞觀十年(636年)正月,成紀傳50卷。其父李德林,在齊朝任職時,預修國史,寫成紀傳27卷,入隋奉詔繼續撰寫,增至38篇而卒。百藥子承父業,又參考王劭的《齊起居注》及其他史料,撰寫了16卷《齊志》,補充纂輯成此書。
《北齊書》原名《齊書》,為區別蕭子顯所撰的《南齊書》,到了宋代才加上“北”字。全書50卷,包括本紀8卷,列傳42卷。大致記錄了公元534年前后,北魏分裂,東魏建立,中經公元550年齊代東魏,至公元577年齊亡為止的歷史。北宋以后,該書大半亡佚,今本僅有18卷是百藥原著,其他系后人用《北史》的有關史料和高峻的《小史》以及史抄中的有關紀傳補足。
《北齊書》體例大致仿效范曄的《后漢書》,起自神武帝高歡,止于幼主高恒,共八主,沒有表、志。每卷之一,各系以“論贊”,“論贊”句法,排列整齊,與《后漢書》基本相似。
該書最大的特點是口語的運用,這使敘述更加真實、生動。也因此,當時大量的口語才得以保存下來。比如寫魏愷被調任青州長史,但無論如何他都不愿去,被人報于朝廷,皇帝大怒說:“何物漢子,我與官,不肯就!明日將過,我自共語。”運用這些口語,與百藥借鑒利用王劭所撰的《齊志》有關。《齊志》就是“方言世語”運用的典范,這一點曾受到劉知幾的大力稱贊,可惜《齊志》早已失傳。李百藥正是因為采錄了部分《齊志》的原文,并受該書編撰及當時風氣的影響,才大量采用口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