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文藝美學要略·人物·德萊頓
外國文藝美學要略·人物·德萊頓
約翰·德萊頓(JohnDryden,1631—1700)英國詩人、劇作家、文學批評家、英國古典主義流派創始者。曾任皇室史官,一生為貴族寫作,1670年被封為“桂冠詩人”。一生共寫了近三十個劇本,代表作品有英雄悲劇《印度皇帝》、 《一切為了愛情》、詩《阿沙龍與阿施托弗》等,文藝論著有《論戲劇詩》、 《論英雄劇》、《英雄詩與詩的自由》、 《悲劇批評的基礎》等。
德萊頓的藝術理論很接近霍布士的美學觀點,他主張創造一種用古典主義精神歌頌君主制度的文學,他本人就是按照這樣一種美學觀創造了適合貴族審美趣味的新型戲劇,即“英雄劇”。他的戲劇理論,基本上繼承了亞里士多德和賀拉斯的理論。在《論戲劇詩》里,他較完整地闡述了古典主義的創作原則。通過對莎士比亞戲劇的評論,他極力提倡古典主義的崇古精神,強調創作中的理性和規則,強調“三一律”的重要性,建立了自己關于文學批評的原則,因此有人稱他是英國文學批評的創始人。
在《悲劇批評的基礎》一文中,他實際上重復闡述了亞里士多德關于悲劇的目的、情節、人物以及悲劇和喜劇的區別的思想,指出悲劇是一個完整的、偉大的、可能的行為的摹仿。他認為悲劇不必具有歷史的真實性,但永遠有必要酷似真實,最起碼要有一定的可能性。他認為創造可能的而又引人入勝的情節,是悲劇最艱巨的任務。和賀拉斯的看法一樣,他也認為“使觀眾在愉快中得到教益是詩歌的總目標”。在這篇為他的劇本《特羅勒斯和克萊西德》所寫的序言中,特別對人物性格的塑造進行了比較詳細的論述。首先,他提出決定作品價值的是寓意,表現寓意的便是性格。他給性格下個定義: “把一個人和別人區別開來的東西”,這個“東西”不能只認為是“某一特殊的美德、惡行或激情;它是許多在同一人物身上并不矛盾的因素的綜合”。其次,他提出不要把性格寫得“完美無缺”,但也不要“壞到超過必需的程度”,應使美德勝過惡行。只有這樣才能留下懲罰的余地,同時留下憐憫的可能,從而取得觀眾的喜愛。第三,他要求描寫性格必須遵守四條原則:一、有明顯的傾向;二、必須和人物的年齡、性別、地位相結合;三、寫傳說和歷史,其性格必須和傳聞中的人物相似;四、性格應保持一貫。他的這些見解,是對賀拉斯關于性格描寫原則的發揮,對后來西方性格理論發展有一定影響。
他在《英雄詩與詩的自由》一文中著重論述了詩的想象問題。他認為英雄詩需要想象、 熱情和夸張。他說: “想象本身是詩的頂峰和詩的生命”, “它是一種被熱情,或心靈的異常的感情所驅使,使我們仿佛看到詩人所繪畫的這些東西。”這些觀點也直接影響了后世英國文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