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地,莫漢達斯·卡拉姆昌德
【介紹】:
印度國大黨領袖,印度民族解放運動的領導人。1869年10月2日出生于印度西部卡提阿瓦半島波爾班達土邦一個土邦宰相的家庭。中學畢業后,于1887年赴英,入倫敦大學學習法律。1891年取得律師資格后返回印度,先后在孟買、拉杰科特擔任律師。1893年4月應印度富商達達·阿布杜拉招聘,去南非處理一件債務糾紛。他參加了當地印度僑民反對種族歧視的運動,一年聘約期滿后應當地印僑要求,留在南非開展反對種族歧視的斗爭。在南非的二十一年逐步形成了非暴力抵抗思想。他研讀印度教、基督教和伊斯蘭教的經典以及俄國作家托爾斯泰、英國作家魯斯金的著作,深受非暴力主義思想的影響。他先是用“消極抵抗”概括其思想,1906年又懸賞征得用梵文“薩蒂亞格拉哈”(意為“堅持真理”)一詞作為非暴力抵抗的名稱。曾兩度回國,并參加了1901年國大黨的第十七屆年會。他在南非多次發動非暴力抵抗運動,在1913年達到高潮。1913年10月28日,甘地率領二千多名印度礦工、婦女和兒童,舉行“和平進軍”,再次要求取消“黑色法案”(1906年公布的禁止印度向南非移民的法案),廢除人頭稅,承認印度婚姻制度的合法性。他三次被捕,罷工人數達萬人,南非當局被迫作了讓步。甘地成了轟動印度國內外的著名人物。1914年7月,他離開南非回國,途經倫敦時,正值第一次世界大戰爆發,他倡議為英軍組織印度人救護隊。1915年1月回到印度,為英國募兵奔走呼號,期望通過與英國的合作,使英國在戰后給予印度自治。但是大戰結束以后,英國不僅不讓印度自治,反而加強對印度的殖民統治。甘地遂改變同英國合作的信念,轉而采取非暴力不合作的立場,并很快成為國大黨的實際領袖。
1919年2月,甘地組織“薩蒂亞格拉哈同盟”,號召全國于4月6日(原定3月30日)舉行“哈塔爾”(政治性總罷業)。4月13日阿姆利則慘案以后,宣布停止非暴力抵抗運動。1920年8月提出不合作計劃,并周游全國宣傳其計劃。9月,國大黨同意其計劃,發動了第一次不合作運動。甘地為國大黨起草黨章,規定黨的宗旨是用和平的和合法的手段取得自治(或在不列顛帝國范圍內,或脫離不列顛帝國)。由于1922年2月4日發生了喬里喬拉事件,又突然宣布停止不合作運動。甘地于3月20日被捕,判刑六年,在獄中寫了自傳《我體驗真理的故事》,1924年5月因病獲釋。二十年代,還以大部分精力放在實行“建設性綱領”上,即提倡手紡車、使用土布、推廣印地語、勸說不酗酒不吸毒等。1929年12月,國大黨拉合爾年會通過賈·尼赫魯提出的“爭取印度完全獨立”的決議,并把1月26日定為全國“獨立日”。甘地不同意這個決議,認為自治尚未達到,獨立只是侈談。
1930年1月30日,甘地發表聲明向英國當局提出十一項要求(即“甘地的十一點”),由于遭到拒絕,遂于3月12日舉行“食鹽進軍”,發動了第二次不合作運動。5月5日再次被捕,于1931年1月26日釋放。3月5月簽訂甘地-歐文協定(又稱“德里協定”),規定英國當局停止鎮壓行動,國大黨停止不合作運動。德里協定遭到群眾不滿,不少青年手持黑旗和黑花示威表示“哀悼”。由于9月7日-12月1日的第二次倫敦圓桌會議拒絕了甘地提出的給予印度自治的要求,12月28日甘地回國后不久決定恢復不合作運動。1932年1月4日又一次被捕,關押了一年多。他致力于提高賤民階級的地位,稱之為“哈里真”(意為“上帝子女”),為此于9月20-26日和1933年5月8-29日兩次絕食。不久獲釋,于7月決定終止群眾性的和平抵抗,而代之以個別的和平抵抗。8月,甘地再次被捕,絕食后獲釋。1934年4月7日,決定停止這次不合作運動。第二次非暴力不合作運動就此結束。甘地于10月24日辭職,但他在國大黨內的深刻影響依然存在。甘地主義是產生于印度政治、經濟、文化傳統基礎上的資產階級民族主義政治思想體系,其中心內容就是非暴力不合作主義。甘地以“不合作主義”發動工農群眾,反對英國的殖民統治,推動了印度民族解放運動的發展,成為印度人民反英斗爭的旗幟,其主導方面是積極的、進步的。甘地的“非暴力主義”既是政治斗爭手段,又是甘地的政治人生哲學,就斗爭手段而言,它反對一切暴力,既反對英國殖民當局的反革命暴力,也反對人民群眾的革命暴力,企圖以和平抵抗感化英國統治者,避免群眾的犧牲,起了束縛工農群眾革命手腳的消極作用。
第二次世界大戰爆發以后,英國提出戰后給予印度自治的方案。鑒于第一次世界大戰時的教訓,甘地于1942年4月提出印度立即獨立的口號,并于s月8日發動個人的不合作運動。次日被捕,引起全國大騷亂,英國當局武力鎮壓。甘地于1943年2月10日舉行為期三周的絕食,以抗議政府的暴行,5月6日獲釋。他還長期致力于印度教徒和伊斯蘭教徒的團結,調解國大黨和穆斯林聯盟之間的關系,多次同穆斯林聯盟主席真納會談,但因在是否給予穆斯林地區完全獨立問題上的嚴重意見分歧,兩派教徒的沖突愈演愈烈。1947年8月15日印巴分治獨立,甘地痛心地單獨一人紡紗和絕食一天。1948年1月30日,他在赴禱告場途中,被一名狂熱的青年印度教徒槍殺。甘地為印度的獨立事業貢獻了自己的一生,他絕食十五次,多次被捕,在監獄中度過了二千三百四十九天,被印度人民尊稱為“圣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