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文藝美學要略·人物·杜夫海納
外國文藝美學要略·人物·杜夫海納
米蓋爾·杜夫海納(Mikel Dufrenne,1910—)法國著名美學家、哲學家、當代西方現象學美學學派主要代表人物之一。1910年出生于法國克萊蒙,畢業于巴黎高等師范學校,后在外地中學任教。1955年任法國波瓦蒂埃大學教授。1964年至1974年任法國巴黎大學農泰爾分校教授。現為法國《美學評論》雜志社社長。其主要著作有: 《審美經驗現象學》(1953)、《先驗的概念》 (1959)、《語言與哲學》(1963)、《詩學》 (1963)、《為了人類》 (1968)、 《美學與哲學(兩卷集)》(1967—1976)。其中《審美現象學》體現了其美學思想的主要觀點。
杜夫海納的理論側重強調感覺和知覺在審美經驗尤其是欣賞者審美經驗中的重要地位。在他看來,傳統美學都是建筑在創作心理學基礎之上的,因而具有極大的主觀主義和相對主義性質的局限。他認為審美判斷決定于審美對象,而不是審美主體。他從審美對象的分析著手展開其理論。他強調,所有的對象都是感知的對象,而其中的審美對象產生取決于其是否能被審美地感知這一標準;因而,審美對象與藝術作品是相互關聯而又涵義不相等同的兩個概念。必須在藝術作品上增加審美知覺才會出現審美對象;審美知覺的重要性在于它是一種能把藝術作品變形為審美對象的知覺;審美對象是一種只有在知覺中才能實現的感覺物,只有欣賞者知覺的積極參與,達到忘我境界,才能完善審美對象;所以審美經驗始終是,也僅僅是知覺經驗形式。其知覺過程分為三個階段: (一)呈現; (二)再現和想像; (三)反照和感覺。杜夫海納提出了審美感覺因素的概念。這種感覺因素就是指藝術作品的物質材料構成的特殊形式被審美地感知時所形成的一些感覺因素。審美感覺因素是審美主體和審美客體的共同行為。審美感覺因素的組合,構成一定的審美對象,并保證審美對象的特別充實性,同時也構成了審美對象的自在性,這是構成審美對象絕對存在的基礎。審美對象構成的另一種成份是“意義”。意義在審美對象中達到飽和程度,使人集中注意于審美感覺因素。意義就是審美感覺因素的組合結構。杜夫海納指出:審美感覺因素作為一種中介物,連接著主體與客體兩者的審美深度,即被表現世界的深度和這一世界觀察者的深度。通過兩種深度的互相作用,知覺的主體和審美客體達于和諧統一。
杜夫海納還以不同形式的先驗圖式分析了音樂和繪畫,證明傳統上把藝術分成“時間藝術”和“空間藝術”的理論是一種觀念性錯誤。他認為所有的藝術都有時間因素和空間因素。審美對象包含著時空內部關系,變成了準主體。這些關系反過來構成審美對象的世界,亦即“被表現的世界”。它主要表現為充溢其中的特殊情感性質。關于被表現世界的思想是杜夫海納的突出貢獻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