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文藝美學要略·人物·泰戈爾
外國文藝美學要略·人物·泰戈爾
拉賓德蘭那斯·泰戈爾(Rabindranath Tagore,1861—1941)印度近代著名文學家、藝術家、哲學家。出生于加爾各答一個地主兼商人家庭。1878年赴英國,先學法律,后改學英國文學和西方音樂。1880年回印度,主要從事文藝創作,兼辦學校并參加社會活動。
1913年因詩集《吉檀迦利》獲諾貝爾文學獎。1912年起幾次出國,游歷了歐亞美許多國家,發表許多演講,闡述他的社會、哲學和文藝思想。泰戈爾的美學思想比較集中地表現在《人格》、 《創造的統一性》、 《文學的本質》、 《人生之實現》等論文和演講集之中。
泰戈爾認為文藝是人的“剩余感情”的發泄。人類不同于動物主要在于人除了維持生存以外還有剩余。剩余的知識形成科學與哲學,剩余的感情則發泄成為藝術作品。泰戈爾非常推崇人的感情,認為文藝是感情的產物。同時強調文藝和科學的矛盾對立,認為科學是抽象的,無感覺和感情的,因而是死的;而藝術是具體的,產生于感覺和感情的,所以是活的。這種認識與他反對西方的物質文明,推崇東方的精神文明有關。反映到美學思想上則表現為重具體,輕抽象;重感情,輕理智;重自我,輕世界。由此出發,他認為藝術表現的對象是自我,而不是客觀世界。
泰戈爾以“人格”作為他哲學和美學思想的核心。他認為藝術就是人格的表現,藝術中的美只是一種工具,是為表現人格服務的。泰戈爾的“人格”是他所認為的人的代號,實即自我,但這個自我必須是與萬物化為一體的自我。因此“人格”是人神合一。泰戈爾關于“人格”的思想來源于古代印度吠檀多哲學的“梵我不二論”。他認為神無處不在,人與萬物都是神的表象。他的哲學和美學的最高境界就是人認識到人存在于自我,并且和神融為一體。這就使泰戈爾美學思想具有了泛神論和神秘主義性質。
在泰戈爾的美學理論中,著重強調統一與和諧的原則。他認為人和自然是和諧統一的。無論自然或精神兩者都不能使自己完滿,他們彼此需要。自然仰仗人去實現完滿,人揭示了自然法則的真正內容;同樣,人為了滿足精神上的需求,也要依賴自然。人脫離自然,人性就會失去平衡,失去和諧。自然與人類生命統一的基礎在于他們都顯示了一種共同的節奏與和諧。據此,泰戈爾認為,自然美既在于其本身的和諧與統一,也在于自然與人的關系的和諧與統一。在藝術中,和諧的法則產生于同一和差異兩個方面。藝術品的內容和形式都應該既有同一又有差異。只有同一,藝術品就會單調乏味;只有差異,藝術品就會奇形怪狀,令人生厭。藝術美產生于一和多之間的和諧關系。
泰戈爾美學中的和諧原則與“愛”是緊密聯系一起的。他認為愛是使一切達到和諧的妙方, “一切存在的矛盾都在愛中融化、消失”。泰戈爾美學思想中的愛,既有對傳統印度教對神的愛和虔誠的繼承,又有西方人道主義博愛思想的影響。這種愛使泰戈爾美學思想帶有人道主義色彩。
對于文藝的功用,泰戈爾的思想是矛盾的。他一方面反對功利主義,認為藝術的特征是不受實用需要的影響,另一方面他又認為“建筑他的這個真實世界,——真與美的生存世界——就是藝術的功用。”他認為這個本來和諧的世界被人類的競爭弄得不和諧了,而文藝家的任務就是重新把它弄和諧。
泰戈爾的美學思想是在印度社會大變動的時代背景下形成的,既堅持傳統美學思想,又接受西方美學思想,即矛盾,又統一,形成泰戈爾美學思想的特色。泰戈爾的美學思想是印度近代美學的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