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文藝美學要略·人物·理查茲
外國文藝美學要略·人物·理查茲
艾沃·阿姆斯特朗·理查茲(Ivor Armstrong Rich—ards,1893—1981)英國新實證主義美學家、文學批評家、詩人。1893年生于英國柴郡桑德貝齊。受業于英國劍橋大學。1922年至1929年任劍橋大學研究員。其后任北京清華大學客座教授。1944年起任美國哈佛大學教授。其主要著作有:《美學基礎》 (與奧格登合著,1921)、 《意義的意義》 (與奧格登合著,1923)、《文學批評原理》 (1924)、《科學與詩歌》(1926)、《實用批評》(1929)、《柯勒律治的想象》(1934)、《修辭的哲學》 (1936)、《推理的工具》 (1955)、《未收集的系列論文》(1975)等。
理查茲為代表的新實證主義美學,在哲學上堅持邏輯實證主義的實證原則,認定任何命題只有能為經驗證實或否證才有意義。而無法用經驗判別真偽的傳統命題都是無意義的廢話。理查茲認為,美及其他美學重要范疇并沒有主體之外可資參照的客體來證實,因此不能作為參照符號使用,而只能作情感的表現來使用。審美經驗與非審美的日常經驗并沒有質的區別?,F代美學企圖把審美經驗與日常經驗隔絕開來,作以抽象研究,這種出發點就是錯的。
因此理查茲將美的本質、藝術的本質及藝術與客觀現實事物的聯系等傳統命題排斥于其研究范圍之外,只圍繞藝術的傳達和藝術的價值兩個問題展開其美學理論。他解釋:傳達是人類生活中歷史久遠、應用廣泛的日?;顒印K囆g是傳達活動的最高形式。藝術傳達與其他日常傳達活動的基礎都是人類相同的生理與心理結構。他指出,藝術的價值同任何一種價值一樣,都與沖動的滿足有關。藝術審美經驗的價值比日常經驗價值要高得多,乃是由于這種經驗或者可以滿足多種沖動,或者可以排除兩相對立的沖動、或者使幾種沖突中的一種沖動獲得勝利,或者可以通過把各種沖動推向協調而使心靈處于沉靜等等緣故。藝術通過包容和排除,或者綜合和消除這兩種方式去使各種沖動條理化。理查茲使用的沖動概念,既是一種潛意識的生理本能的需要,又是一種有意識的心理欲望的需要。審美經驗與日常經驗的區別只在于沖動的量不同而已。
理查茲還發展了語言分析哲學的觀點,區分出作為符號使用的詞與作為情感體現而使用的詞。他認為美學理論和藝術批評中美之類沒有對應特質的詞語,實際上就是情感語言。情感語言的職能是釋放自己或他人的情感,不涉及一種真實陳述的符號特征。藝術所應追求的是傳達情感意義的用法。藝術中情感表現功能和符號功能并存,而后者僅起到從屬、輔助的作用。理查茲認為,作為一種記號的藝術,其全部情感意義就在于欣賞者對它的心理反應,包括感覺、情感、態度三個方面。情感意義的實現因傳達者和接受者的主觀意念不同、時空不同而產生差異,因此他結論:對意義的解釋和詩的價值都是主觀的。由此可見,理某茲的美學理論具有主觀論的色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