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公悔殺里克》原文、注釋、譯文、賞析
惠公悔殺里克
【原文】
惠公既殺里克而悔之,曰:“芮也[1],使寡人過殺我社稷之鎮。”郭偃聞之,曰:“不謀而諫者,冀芮也。不圖而殺者,君也。不謀而諫,不忠。不圖而殺,不祥。不忠,受君之罰。不祥,罹天之禍,受君之罰,死戮。罹天之禍,無后。志道者勿忘,將及矣!”及文公入[2],秦人殺冀芮而施之。
【注釋】
[1]芮:指晉國大夫冀芮。
[2]文公:晉文公重耳。
【譯文】
晉惠公殺了里克后感到后悔,說:“冀芮呀,是你讓我錯殺了國家的重臣。”郭偃聽聞這事以后,說:“不為國家打算而勸說除掉里克的,是冀芮。不經過思考就輕易殺人的,是國君自己啊。不為國家打算而進言,是不忠。不經過自己思考就殺人,是不祥。不忠,要受到國君的懲罰。不祥,將遭到天降的禍難。受到昏聵國君的懲罰,遭到殺戮也蒙辱。遭到天降的禍難,將會斷絕后代。通曉事理的人不要忘記,災禍將要到了!”等到晉文公回國后,秦國人殺死了冀芮,并陳尸示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