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項令
【題 解】
東漢初年,出了個遠近聞名的“強項令”董宣。董宣,字少平,陳留郡圉(今河南杞縣南)人。他學識淵博,精明能干;為官清廉,剛正不阿。他不僅贏得了漢光武帝劉秀的信任,而且也受到時人的稱頌。他的事跡被寫入《后漢書·酷吏列傳》,并流傳至今。
【注釋翻譯】
鑒賞分析
《后漢書》簡明而周詳,敘述議論,文采雅麗,故此書一出,眾家都廢。本文最成功的是刻畫了兩個人物形象:董宣和光武帝。
對董宣,作者運用了細節(jié)描寫,并通過人物的言行來表現(xiàn)他的性格。首先,他是一個名副其實的“強項令”:對高高在上的湖陽公主的護奴行為,他不屈不懼;對光武帝的殿前大怒,他從容鎮(zhèn)定,要“乞一言”再死;對帝王無理地責打,他不甘受辱而寧可自殺;對光武帝的饒罪,他卻不輕易向公主叩頭謝恩,甚至“兩手據(jù)地,終不肯俯”。其次,他辦事公正嚴明、清廉守節(jié):對殺人兇手,他盡職查辦,不輕易罷休;處理案件時,他有謀略,有膽識,能相機在路上攔截罪犯并當場處死;對于所獲得的三十萬資金,他不占為獨有,而是“悉以班諸吏”,而這位好官員,在他74歲任職中死去的時候,“惟見布被覆尸”,家里也僅“有大麥數(shù)斛,敝車一乘”。一位“良吏”的形象就這樣鮮明地凸現(xiàn)在我們面前,讓人扼腕長嘆。
描寫光武帝劉秀的性格時,作者則側(cè)重用了神態(tài)描寫,兼寫人物明理而重情的語言。在神態(tài)上,作者側(cè)重寫光武帝的變化:剛聽聞公主狀告董宣時,他是“怒”;到了解了被誅殺之家奴是罪有應得時,他“笑”;而聽說了董宣晚年的具體死況后,他又“傷”。在語言上,對湖陽公主的挑唆,他明辨是非,說“天子不與白衣同”;認可了董宣的秉公執(zhí)法后,便敕他為“強項令”,進一步支持臣子的工作;而對董宣忠心為國的品格,他也充分認可,說:“董宣廉潔,死乃知之。”三言兩語的描寫,也同樣將這一“明君”展現(xiàn)在我們面前,讓人心生敬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