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春節煙花爆竹燃放通知800字范文(精選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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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春節煙花爆竹燃放通知800字1
全縣父老鄉親和社會各界朋友:
“爆竹聲聲除舊歲,喜氣洋洋迎新春。”每逢新春佳節來臨之際,大家都會以燃放煙花爆竹的方式歡慶傳統節日,營造喜慶氣氛。然而燃放煙花爆竹產生的顆粒物(PM10、PM2.5)、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將嚴重影響環境空氣質量,損害人體健康。同時,產生的大量垃圾會加重環衛工人負擔。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是大勢所趨,在此,我們倡議:
1、爭做不燃放煙花爆竹的行動者。帶頭不購買、不燃放煙花爆竹,選擇電子爆竹、喜慶音樂、鮮花等新穎、安全、低碳的喜慶方式,過一個健康、環保的春節。
2、爭做不燃放煙花爆竹的監督者。積極勸阻、抵制燃放煙花爆竹的不文明行為,做到源頭預防,過程管控,形成燃放互相監督、安全互相保障的良好氛圍。
3、爭做不燃放煙花爆竹的宣傳者。通過微信、工作群、口口相傳等方式,向親朋好友、左鄰右舍宣傳燃放煙花爆竹所帶來的危害,把不燃放煙花爆竹變成全社會的共同行動。
低碳行動,我們參與;清新空氣,人人共享。請大家積極行動起來,攜手呵護藍天,讓XXX的`天更藍、地更凈、城更美。
2024春節煙花爆竹燃放通知800字2
為了有效防止城市噪聲和大氣污染,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眾身體健康,現就縣城區范圍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事項通告如下:
一、禁燃時間及范圍:20xx年1月26日至2月12日;東至廣梅汕鐵路、西至汕梅高速公路、南至豐達路、北至湯坑鎮段橋。在禁燃時間和禁燃范圍內不得燃放煙花爆竹。
二、湯坑鎮人民政府、縣城管局要組織專門隊伍對禁燃區范圍內加強巡查,做好群眾解釋工作,對違反規定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要及時進行勸阻、制止。
三、縣城區范圍內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社區、村民委員會、住宅小區業主委員會和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做好本單位、本區域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管理,在合理范圍內醒目位置設置規范的禁燃標志,及時勸阻、制止、舉報違反本通告的行為。
四、在禁燃區內承辦各類喜慶活動的經營者,應當向消費者告知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規定,并對違反本通告的行為進行勸阻、制止,對不聽勸阻的應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
五、對在禁燃區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由公安、安監、環保等部門根據《大氣污染防治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予以查處。對違法燃放煙花爆竹,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造成損害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六、未成年人違反本通告的,責令其監護人進行教育、管理,造成損害的,由其監護人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七、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特此通告。
xxxx
20xx年xx月xx日
2024春節煙花爆竹燃放通知800字3
尊敬的各位業主:
每逢新春佳節來臨之際,園區業主都會以燃放煙花爆竹的方式歡慶傳統節日,營造喜慶氣氛。然而燃放煙花爆竹不僅易引發火災,造成人身傷亡事故和財產損失,還帶來了空氣污染、噪聲污染等環境污染問題,危害身體健康。
為使各位業主能夠度過一個快樂和諧、安全的新春佳節,積極響應xx市人民政府于20xx年12月27日發布關于禁止銷售及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萬象美物業提示廣大業主,自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3月31日止,全市范圍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xxx
20xx年xx月xx日
2024春節煙花爆竹燃放通知800字4
各鄉鎮(場)、縣直單位:
春節臨近,為保障全區人民身體健康,營造良好工作、生活環境,現將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即日起,贛縣中心城區東到茅店鎮黃龍村、南到茅店鎮義源村、楊仙大道,西至貢江大道、贛新大道與水東鎮交界處,北至儲潭鎮紅河村合圍的區域(含高新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其他區域盡量減少燃放。
除以上區域外,以下地點和區域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一)文物保護、保存單位和自然保護區;
(二)車站、碼頭、交通十字路口等交通樞紐及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
(三)加油站、液化氣供應站(點)、油庫、天然氣站、存有機動車的停車場、重要物資倉庫等禁火區或者其他生產、經營、儲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場所;
(四)發電、輸變電設施安全保護區和通訊、軍事設施設施附近;
(五)國家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醫療機構、養老院、幼兒園、托兒所及中小學校內;
(六)風景名勝點、公園、林地、綠地、苗圃等重點防火區;
(七)商場、超市、農貿市場、居民小區、影(劇)院、賓館、酒店、餐館、文化娛樂場所等人員密集的公共場所;
(八)橋梁、隧道;
(九)區人民政府(管委會)規定的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其它地點。
違反本規定,依照《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規定, 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燃放煙花爆竹的,由公安機關責令停止燃放,處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造成國家、集體或他人人身財產損害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請廣大市民自覺遵守煙花爆竹的有關規定,共同營造安全低碳、環保、文明的良好氛圍。
鼓勵廣大市民積極舉報非法生產、儲存、銷售、運輸、煙花爆竹行為。遇到燃放行為要主動勸阻,遇到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時,立即舉報并拍照、錄像。
xxx
20xx年xx月xx日
2024春節煙花爆竹燃放通知800字5
根據《青島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規定》,春節期間,下列場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一)機關辦公場所;
(二)文物保護單位;
(三)機場、車站、碼頭等交通樞紐以及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
(四)醫療機構、學校、幼兒園、老年人休養場所;
(五)建筑物的樓頂、陽臺、樓梯、走廊、窗口;
(六)林地、綠地等重點防火區;
(七)易燃易爆物品生產、儲存單位;
(八)儲備可燃的重要物資的倉庫、基地;
(九)輸變電設施安全保護區;
(十)市人民政府劃定的其他場所。
違反規定在以上區域燃放煙花爆竹的,依據《青島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規定》進行處罰: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場所燃放煙花爆竹,或者燃放拉炮、摔炮、砸炮以及其他危險性較大的煙花爆竹的,由公安機關責令停止燃放,處三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在重污染天氣期間違法燃放煙花爆竹的,處五百元罰款。
xxx
20xx年xx月xx日
2024春節煙花爆竹燃放通知800字6
全縣廣大市民朋友們:
每逢新春佳節來臨之際,很多市民以燃放煙花爆竹的方式歡慶傳統節日,營造喜慶氣氛。但煙花爆竹燃放時會釋放出大量的顆粒物和硫化物等空氣污染物影響空氣質量,同時還會產生巨大的聲響造成噪聲污染,危害人體健康。煙花爆竹燃放后散落的炮皮碎屑也嚴重影響市容環境衛生,加重清潔工人的負擔。春節將至,為營造文明、安全、宜居的生活環境,真誠地倡議全體市民朋友們,節日期間不燃放煙花爆竹。具體內容如下:
一、黨員領導干部帶頭。各級黨員領導干部以身作則,自覺帶頭不購買、不燃放煙花爆竹,同時引導和帶動周邊人員積極響應倡議,做好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
二、文明過節從我做起。轉變節日慶祝方式,選擇喜慶音樂、鮮花等低碳環保方式,盡量減少對環境的污染。
三、廣泛開展宣傳教育。全縣各級行政機關、企事業單位都要加強對干部職工和群眾的宣傳教育,倡導自覺踐行倡議。要采取多種形式,宣傳燃放煙花爆竹的危害性,引導社會各界和全縣人民不燃放煙花爆竹。
四、有關部門加強監督。各有關部門要做好監管工作,嚴厲查處違法行為。對機關單位、社會團體和企業因燃放煙花爆竹造成環境嚴重污染的事件,要從嚴從重處罰。
要健康、不要霧霾,要新鮮空氣、不要煙花爆竹。讓我們共同愛護環境、保護環境,從自身做起,積極行動起來,過一個清新、環保、舒適的“低碳”春節,以實際行動助力“綠色發展”,共同打造“青清凈靜”魅力X縣。
2024春節煙花爆竹燃放通知800字7
為加強20xx年春節期間城市規劃區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保障全區人民人身財產安全和社會公共安全,根據《重慶市燃放煙花爆竹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等有關規定,經區人民政府研究決定,20xx年春節期間在城市規劃區實施煙花爆竹限制燃放。現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適用于龍崗街道辦事處城市規劃區、棠香街道辦事處城市規劃區、龍水鎮城市規劃區、雙橋經開區城市規劃區燃放煙花爆竹的安全監督管理。
二、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和場所為:黨政機關辦公場所;車站、碼頭、客運車輛和站點、商場及宏聲廣場、步行街等人口密集場所;重要軍事設施、倉庫,市級以上文物保護單位;加油(氣)站等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場所周邊100米范圍內;醫院、幼兒園、敬老院、療養院;教育、科研單位的辦公、教學、科研場所及學生宿舍;公園山林、居民小區化糞池、下水道等重點區域。其余區域為限制燃放區域。
三、限制燃放煙花爆竹的時間:20xx年2月18日至2月24日(農歷20xx年12月30日至20xx年1月6日)上午7時至次日凌晨1時,可以在限制燃放區域內燃放煙花爆竹;20xx年2月25日至3月5日(農歷20xx年1月7日至20xx年1月15日)上午7時至次日凌晨1時,只能在龍崗街道辦事處南門廣場、棠香街道辦事處清廉文化廣場、龍水鎮五金會展中心、雙橋經開區車城廣場和川汽廠轉盤指示區域燃放。
四、煙花爆竹實行專營定時定點銷售。銷售時間為20xx年2月15日至3月5日。臨時專營銷售點必須依法取得臨時銷售許可證,并遵守有關專營管理規定,在銷售場所明顯位置懸掛臨時銷售許可證和“煙花爆竹專營銷售點”標志。單位和個人燃放的煙花爆竹產品,應當從專營銷售點購買。不得向14周歲以下的未成年人銷售煙花爆竹。
五、允許銷售、燃放的煙花爆竹品種包括c級和d級產品中的噴花類、旋轉類、玩具類(煙霧型、摩擦型除外)、爆竹類(“土火炮”、“大夾小”和“炮中炮”爆竹產品除外)、升空類(火箭、旋轉煙花產品除外)、組合煙花類6類。允許銷售的煙花爆竹產品外包裝貼有普通煙花爆竹包裝標識條形碼及重慶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重慶市供銷合作總社統一印制的監封標志。
未取得公安機關《焰火燃放許可證》的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組織大型焰火燃放活動,不得燃放禮花彈、架子煙花、小禮花、吐珠煙花產品和單發藥量大于25g、內徑大于30mm(1.2)的內筒型組合煙花等專業燃放類產品,以及擦炮、摔炮、藥粒型吐珠產品。wWw..COm
六、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非法生產、銷售、儲存、運輸、燃放煙花爆竹,嚴禁銷售、儲存、攜帶、燃放不符合本市公布規格和品種的煙花爆竹。嚴禁在公共汽車等公共交通工具上攜帶煙花爆竹。14周歲以下未成年人燃放煙花爆竹,應當由監護人或者其他成年人看護。
七、如遇空氣重度污染,各煙花爆竹銷售點必須停止銷售,市民應自覺停止燃放。
八、任何單位和個人應當自覺遵守《條例》規定,并有權勸阻和向公安、安監、工商、供銷等部門舉報違反《條例》的行為。
舉報電話:
大足區公安局:43721110,雙橋經開區公安分局:43333110。
大足區安監局:43761995,雙橋經開區安監局:43332908。
九、對違反《條例》等法律法規和本通告規定的行為,依法追究當事人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至20xx年3月5日止施行。
xx市大足區人民政府
20xx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