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殘鑒定都需要鑒定什么項目
一、傷殘鑒定都需要鑒定什么項目
傷殘鑒定都需要鑒定下列項目:
1.損傷程度鑒定即輕傷、重傷、輕微傷鑒定或稱傷情鑒定;
2.傷殘程度鑒定包括交通事故傷殘、工傷事故傷殘、意外傷害傷殘、打架斗毆傷殘;
3.因果關系鑒定指損傷與疾病的關系鑒定;
4.醫療糾紛司法鑒定醫療行為中是否存在過錯,若有,與患者死亡或殘疾之間的關系;
5.保險理賠鑒定是否意外傷殘、重大疾病、全殘、失能達到保險理賠規定;
6.影像學資料的同一認定所提供X光片、CT等資料是否為同一人;
7.損傷后誤工時間的審查損傷后休息時間長短的合理性判斷。
二、傷殘鑒定一般多久能出結果
傷殘鑒定一般三十個工作日能出結果,具體如下:
1.交通事故傷殘鑒定在司法鑒定委托書生效之日起三十個工作日內出結果;
2.如果鑒定過程需要時間比較長的,那么在上述時間的基礎上可以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三十個工作日。
鑒定時限延長的,應當及時告知委托人。司法鑒定機構與委托人對鑒定時限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找法網提醒您,在鑒定過程中補充或者重新提取鑒定材料所需的時間,不計入鑒定時限。
三、車禍傷殘鑒定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車禍傷殘鑒定的注意點包括:
1.鑒定傷殘等級需要委托有資質的專門機構;
2.鑒定時需攜帶醫院的診斷證明;
3.在鑒定機構需要時,需從治療醫院借閱有關手術病歷和檢查記錄;
4.對被撫養人進行鑒定時,應攜帶評定人的身份證、戶口簿及戶籍證明;
5.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損傷或確定的并發癥治療終結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