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散文·左傳·晉靈公不君(宣公二年)》原文鑒賞
《先秦散文·左傳·晉靈公不君(宣公二年)》原文鑒賞
晉靈公不君①,厚斂似雕墻②,從臺上彈人而觀其辟丸也。宰夫靦熊蹯不熟③,殺之,置諸畚④,使婦人載以過朝。⑤趙盾、士季見其手⑥,問其故而患之。將誅,士季曰:“諫而不入,則莫之繼也。會請先,不入則子繼之。”三進及溜而后視之⑦。曰:“吾知所過矣⑧,將改之。”稽首而對曰⑨:“人誰無過?過而能改,善莫大焉。《詩》曰:‘靡不有初,鮮克有終⑩。’夫如是(11),則能補過者鮮矣。君能有終,則社稷之固也,豈唯群臣賴之(12)。又曰:‘袞職有闕,惟仲山甫補之(13)。’能補過也。君能補過,袞不廢矣(14)。”猶不改。宣子驟諫(15),公患之,使鉏麑賊之(16)。晨往,寢門辟矣(17),盛服將朝(18),尚早,坐而假寐(19)。麑退,嘆而言曰:“不忘恭敬,民之主也。賊民之主,不忠;棄君之命,不信。有一于此,不如死也。”觸槐而死。
秋九月,晉侯飲趙盾酒(20),伏甲將攻之(21)。其右提彌明知之(22),趨登曰(23):“臣侍君宴,過三爵(24),非禮也。”遂扶以下,公嗾夫獒焉(25)。明搏而殺之。盾曰:“棄人用犬,雖猛何為!”斗且出,提彌明死之。
初,宣子田于首山(26),舍于翳桑(27),見靈輒餓(28),問其病,曰:“不食三日矣。”食之(29),舍其半(30)。問之,曰:“宦三年矣(31),未知母之存否,今近焉(32),請以遺之(33)。”使盡之,而為之簞食與肉(34),置諸橐以與之(35)。既而與為公介(36),倒戟以御公徒(37),而免之。問何故,對曰:“翳桑之餓人也。”問其名居(38),不告而退,遂自亡也(39)。
乙丑(40),趙穿攻靈公于桃園(41)。宣子未出山而復(42)。大史書曰(43):“趙盾弒其君。”以示于朝。宣子曰:“不然。”對曰:“子為正卿,亡不越竟(44),反不討賊(45),非子而誰?”宣子曰: “烏呼,‘我之懷矣,自詒伊戚(46),其我之謂矣!”孔子曰:“董狐(47),古之良史也,書法不隱(48)。趙宣子,古之良大夫也,為法受惡(49)。惜也,越竟乃免。”宣子使趙穿逆公子黑臀于周而立之(50)。壬申(51),朝于武宮。
【注釋】 ①晉靈公:名夷阜,歷史上有名的暴君。不君:不行君道。 ②厚斂:加重賦稅。雕墻:繪飾墻壁,意為裝璜宮室。 ③宰夫:廚子。 靦(er耳):墩。熊蹯(fan煩):熊掌。 ④畚(ben音本):用草或樹枝編成的簸箕一類器物。 ⑤婦人:宮女。 ⑥趙盾:趙衰之子,謚號宣子。士季:名會,晉大夫。先后食采邑于隨與范,故又稱隨會、隨武子、范武子。 ⑦三進:前進三次。溜:檐下。 ⑧過:過錯。 ⑨稽首:古代最恭敬的一種行禮,類似后世叩頭。 ⑩“靡不有初,鮮克有終”,語出《詩經·大雅·蕩》,靡:無;初:開始;鮮:少;克:能。 (11)夫:句首語詞。 (12)賴:依靠。 (13)“袞職有闕,惟中山甫補之”:語出《詩經·大雅·烝民》,袞:天子之服,此代指天子;闕:過失;仲山甫:周宣王時大臣。 (14)廢:廢掉。 (15)驟諫:屢次疾言進諫。 (16)麑(chu ni鋤尼):晉之力士;賊:殺。 (17)寢門:臥室的門。辟:同“闢”,開。 (18)盛服:裝戴整齊。 (19)假寐:不脫衣而睡。 (20)飲:使……喝。 (21)甲:甲士。 (22)右:車右。提彌明:人名。 (23)趨登:快步走上堂去。 (24)爵:古代飲酒器。 (25)嗾(sou音叟):喚犬的聲音,此處用作動詞。獒(ao音熬):猛犬名。 (26)田:狩獵。首山:即首陽山。在今山西永濟縣南。 (27)舍:住宿。翳桑:地名。 (28)靈輒:人名。 (29)食(si音四)之:給他東西吃。 (30)舍:同“拾”。此句言靈輒留下食物的一半沒吃。 (31)宦:作貴族的仆隸。 (32)今近焉:現在離家不遠了。 (33)遺(wei音喂):給。 (34)簞:盛飯用的竹筐。 (35)橐(tuo駝駝):口袋。 (36)與:參加。介:甲士。 (37)倒戟:把兵器掉轉過來。 (38)名居:姓名,住處。 (39)亡:逃亡,此指趙盾逃走(依王引之說)。 (40)乙丑:九月二十六日。 (41)趙穿:晉襄公的女婿,趙盾的同族。桃園:靈公的園囿。 (42)復:回來。 (43)大史:官名,掌管記載國家大事的史官。書:寫,指記事。 (44)竟:同“境”,國境。 (45)反:同“返”。討:討伐。 (46)“我之懷矣,自詒伊戚”:杜預認為此二句是逸詩。詒:給;伊:其;戚:憂。 (47)董狐:晉史官,即上文的大史。 (48)書法;記事原則。 (49)惡:惡名。 (50)逆:迎。公子黑臀:晉文公之子,即位后,是為成公,在位七年。 (51)壬申:十月五日。
【今譯】 晉靈公不行君道,加重賦稅用來雕畫墻壁,從高臺上用彈弓彈人而看他們躲避彈丸的情景。廚子墩熊掌沒有墩熟,就殺了他,把他放在簸箕里,讓宮女用車載著走過朝庭。趙盾、士季看到了死尸的手,詢問殺人的緣故而感到憂慮。準備進諫,士季說:“您去進諫而不被接受,就沒有人接著進諫了。請讓我先去,不被采納,您再接著去。”士季向前走了三次,到了屋檐下,晉靈公才看他,說:“我知道過錯了,準備改正。”士季稽首回答說:“人誰沒有過錯,有了過錯能夠改正,沒有比這再好的了。《詩經》上說:‘事情無不有個好開始,很少能夠有個好結果’。象這樣,那么,能夠彌補過錯的就太少了。陛下能夠有個好結果,那么國家就鞏固了,難道僅僅是群臣依靠它?又說:‘天子的禮服有了破損,只有仲山甫把它綴補。’說的是能夠彌補過錯啊。陛下能夠彌補過錯,天子禮服就不會被廢棄了。”晉靈公還是沒有改正。趙盾屢次進諫,晉靈公很討厭他,派力士鉏麑去刺殺他。鉏麑一清早去趙循的住處,臥室的門已經開了,趙盾已穿戴整齊準備上朝。時間還早,趙盾就坐著閉目養神。鉏麑退出來,嘆氣說:“不忘記恭敬,真是百姓的主人。刺殺百姓的主人就是不忠,放棄君主的命令就是不守信用。兩樣中占一樣,還不如死了好。”于是撞槐樹而死。
秋天九月,晉靈公賜趙盾飲酒,埋伏下甲士打算攻殺趙盾。趙盾的車右提彌明知道了,快步登上堂去,說:“臣子侍奉君主飲酒,超過三杯,就不合乎禮儀了。”于是扶著趙盾走下堂去。晉靈公嗾使猛犬撲向趙盾,提彌明與猛犬搏斗并殺死它。趙盾說:“舍棄人而利用狗,雖然兇猛,又有什么用!”一邊搏斗一邊退出去。提彌明為救趙盾而戰死了。
當初,趙盾在首山打獵,住宿在翳桑。看到靈輒餓倒了,問他有什么病。靈輒說:“沒吃東西已經三天了。”趙盾給他食物吃,他留下一半。問他為什么,他說:“給人家作仆隸已經三年了,不知母親還在世不在。現在離近了,請讓我把這些留給她。”趙盾讓他吃完,并且給他準備了一筐飯和肉,放在口袋里給了他。過了不久,靈輒做了晉靈公的護衛甲士,就掉轉戟來抵御晉靈公手下的甲士,使趙盾免于禍難。問他緣故,他回答說:“我就是翳桑的那個餓人。”問他姓名、住處,他不告訴就退了出去。趙盾便自己逃走了。
九月二十六日,趙穿在桃園殺死了晉靈公。趙盾沒有走出晉國國境就又回來了。太史記載說:“趙盾弒其君”,并拿到朝廷上公布。趙盾說:“不是這樣。”太史回答說:“您位居正卿,逃亡而沒有走出國境,回來又不討伐亂臣賊子,殺死君主的不是您還是誰?”宣子說:“唉呀,‘我眷戀國家,卻給自己帶來了憂傷。’這句話大概就是說的我吧!”孔子說:“董狐,是古代的好史官,記載史實依法直書而不加隱諱。趙盾。是古代的好大夫,為了遵從記史的法則而承受惡名。可惜呀,走出國境就可以免受弒君的惡名了。”
趙盾派趙穿去成周迎接公子黑臀而立他為國君。十月五日,公子黑臀在武官朝祭。
【集評】 清·馮李驊《左繡》:“寫不君,只三筆,寫拒諫,只四筆,而無不盡,無不活,簡甚奇甚!”
又:“左氏貫用牽上搭下法。如宣子驟諫,本應上‘將諫’,卻起下‘公患之’;‘攻之’本對上‘賊之’;而彌明‘殺之’又對下靈輒‘免之’;以‘遂自亡也’,作總結之筆。解此,伸縮敘置,方變而活。”
清·王源《文章練要·左傳評》:“大書靈公不君,君無道也。而通篇處處借他人寫趙盾,見其弒君之罪,非其罪也。初以士季并序,觀士季之忠而盾可知;繼序鉏麑,觀鉏麑之俠而盾更可知;既又序提彌明、靈輒,觀明與輒之義勇而盾愈可知。究之弒君者,趙穿也。太史之書,以其不越境竟不討賊而己。引孔子之言而盾為法受惡,非弒君之賊,不亦彰彰較著乎?總之,寫此一人必不止此一人,而后能全神畢露;不必寫此一人,但借他人以寫此一人,而尤能使其全神畢露爾。此中機巧,可語會心。”
【總案】 此篇重點是記趙盾,著重表彰趙盾的敢于直諫和忠于國事。晉靈公暴虐無道,趙盾懷著一片忠心,屢加勸諫,然而忠言逆耳,反遭到靈公的迫害,最后不得已只好亡命在外。
本篇記事筆法頗為靈活,有虛寫,有實寫,虛虛實實,靈活多變,錯落有致。記靈公多用實筆。靈公不行君道,殘暴狠毒,就用“臺上彈人”、“殺宰夫”、“拒諫”三件具體事件實寫之;而寫趙盾則多用虛筆。如趙盾的進諫、忠于國事,都是借寫士會和鉏麑來表現的,真是不著一字,盡得風流。這種有實有虛、虛實相間的筆法,使文章搖曳多姿,頓然生色。另外,記事簡潔,語言精煉。寫靈公,僅用“厚斂以雕墻”從臺上彈人,而觀其辟丸也。宰夫胹熊蹯不熟,殺之,置諸畚,使婦人載以過朝”寥寥數語,然一個暴君形象,躍然紙上,很富有表現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