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散文·國語·叔向諫殺豎襄》原文鑒賞
《先秦散文·國語·叔向諫殺豎襄》原文鑒賞
平公射鴳①,不死,使豎襄搏之②,失。公怒,拘將殺之。叔向聞之③,夕,君告之。叔向曰:“君必殺之。昔吾先君唐叔射兕于徒林④,殪⑤,以為大甲,以封于晉。今君嗣吾先君唐叔,射鴳不死,搏之不得,是揚吾君之恥者也。君其必速殺之,勿令遠聞。”君忸怩,乃趣赦之⑥。
【注釋】 ①平公:晉平公。鴳(yan音燕):小鳥,即鵪鶉。 ②豎(shu音樹):內豎,即宦官。搏:捕捉。 ③叔向:晉平公太傅,名肸。 ④兕(si音四):犀牛一類的獸。 ⑤殪:射一箭就射死。⑥趣(cu音促):催促。
【今譯】 晉平公射鴳鳥沒射死,讓一個叫襄的宦官去捕捉,沒捉住。晉平公大怒,把襄抓起來要殺掉他。叔向聽說了這件事,當天晚上就去進見平公。晉平公把這件事告訴了他。叔向說:“您一定要殺了他。從前我們的先君唐叔,在徒林射兕,一箭就射死了,把兕皮做成一副鎧甲,并因有這樣的本領被封于晉,這才有了晉國。如今您繼承先王唐叔的事業,射鴳鳥卻沒射死,襄去捕捉又沒捉著,這是把您射鴳不死的事給張揚出去了!您一定要趕快把他殺死,不要讓遠方的諸侯都知道了。”晉平公臉上現出羞愧的神色,就趕快下令赦免了豎襄。
【集評】 清·儲欣評《國語選》:“此是譎諫法。”
【總案】 叔向的諫詞,既不長篇大論地講道理,也不一本正經地教訓人,而是欲擒故縱、正話反說,方法別具一格。他首先裝作與晉平公站在同一立場上,然后以唐叔射兕與平公射鴳進行類比,以唐叔的英武,比之于平公的狼狽,故意將丑行美化到荒唐無理的程度,令人于捧腹大笑中體味事理。這往往比一本正經的議論更有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