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本朝百年無事札子》唐宋散文鑒賞
《王安石·本朝百年①無事札子②》唐宋散文鑒賞
臣前蒙陛下問及本朝所以享國百年、天下無事之故。臣以淺陋,誤承圣問,迫于日晷③,不敢久留,語不及悉,遂辭而退。竊惟念圣問及此,天下之福,而臣遂無一言之獻,非近臣④所以事君之義,故敢昧冒而粗有所陳。
伏惟太祖躬上智獨見之明,而周知人物之情偽,指揮付托必盡其材,變置施設必當其務。故能駕馭將帥,訓齊{5}士卒,外以捍夷狄,內以平中國。于是除苛賦,止虐刑,廢強橫之藩鎮,誅貪殘之官吏,躬以簡儉為天下先。其于出政發令之間,一以安利元元為事。太宗承之以聰武,真宗守之以謙仁,以至仁宗、英宗,無有逸德⑥。此所以享國百年而天下無事也。
仁宗在位,歷年最久。臣于時實備從官⑦,施為本末⑧,臣所親見。嘗試為陛下陳其一二,而陛下詳擇其可,亦足以申鑒于方今。伏惟仁宗之為君也,仰畏天,俯畏人,寬仁恭儉,出于自然。而忠恕誠愨,終始如一,未嘗妄興一役,未嘗妄殺一人,斷獄務在生之,而特惡吏之殘擾。寧屈己棄財于夷狄,而終不忍加兵。刑平而公,賞重而信。納用諫官御史,公聽并觀,而不蔽于偏至之讒。因任眾人耳目,拔舉疏遠,而隨之以相坐之法⑨。蓋監司⑩之吏以至州縣,無敢暴虐殘酷,擅有調發,以傷百姓。自夏人順服,蠻夷遂無大變,邊人父子夫婦,得免于兵死,而中國之人,安逸蕃息,以至今日者,未嘗妄興一役,未嘗妄殺一人,斷獄務在生之,而特惡吏之殘擾,寧屈己棄財于夷狄而不忍加兵之效也。大臣貴戚、左右近習{11},莫敢強橫犯法,其自重慎或甚于閭巷之人。此刑平而公之效也。募天下驍雄橫猾以為兵,幾至百萬,非有良將以御之,而謀變者輒敗。聚天下財物,雖有文籍,委之府史,非有能吏以鉤考,而斷盜者輒發。兇年饑歲,流者填道,死者相枕,而寇攘者輒得。此賞重而信之效也。大臣貴戚、左右近習,莫能大擅威福,廣私貨賂,一有奸慝{12},隨輒上聞。貪邪橫猾,雖間或見用,未嘗得久。此納用諫官、御史,公聽并觀,而不蔽于偏至之讒之效也。自縣令京官以至監司臺閣{13},升擢之任,雖不皆得人,然一時之所謂才士,亦罕蔽塞而不見收舉者。此因任眾人之耳目、拔舉疏遠而隨之以相坐之法之效也。升遐之日,天下號慟,如喪考妣,此寬仁恭儉出于自然,忠恕誠愨,終始如一之效也。
然本朝累世因循末俗之弊,而無親友群臣之議。人君朝夕與處,不過宦官女子,出而視事,又不過有司之細故,未嘗如古大有為之君,與學士大夫討論先王之法以措之天下也。一切因任自然之理勢,而精神之運有所不加,名實之間有所不察。君子非不見貴,然小人亦得廁其間。正論非不見容,然邪說亦有時而用。以詩賦記誦求天下之士,而無學校養成之法。以科名資歷敘朝廷之位,而無官司課試之方。監司無檢察之人,守將非選擇之吏。轉徙之亟既難于考績,而游談之眾因得以亂真。交私養望者多得顯官,獨立營職者或見排沮。故上下偷惰取容而已,雖有能者在職,亦無以異于庸人。農民壞于徭役,而未嘗特見救恤,又不為之設官,以修其水土之利。兵士雜于疲老,而未嘗申敕訓練,又不為之擇將,而久其疆埸{14}之權。宿衛則聚卒伍無賴之人,而未有以變五代姑息羈縻之俗。宗室則無教訓選舉之實,而未有以合先王親疏隆殺之宜。其于理財,大抵無法,故雖儉約而民不富,雖憂勤而國不強。賴非夷狄昌熾之時,又無堯、湯水旱之變,故天下無事,過于百年。雖曰人事,亦天助也。蓋累圣相繼,仰畏天,俯畏人,寬仁恭儉,忠恕誠愨,此其所以獲天助也。
伏惟陛下躬上圣之質,承無窮之緒,知天助之不可常恃,知人事之不可怠終,則大有為之時,正在今日。臣不敢輒廢將明{15}之義,而茍逃諱忌之誅。伏惟陛下幸赦而留神,則天下之福也。取進止。
【注】
①百年:自宋太祖建國(960)到寫這通奏章的熙寧元年(1068),共百余年。②札子:奏章。③迫于日晷(guǐ軌):時間限制。日晷:日影,此處指時間。④近臣:作者時任翰林學士,故自稱“近臣”。⑤訓齊:加以訓練,使其整齊劃一。⑥逸德:失德。逸,失。⑦備從官:備位侍從之官。指任知制誥。⑧施為本末:政治措施的始終。⑨相坐之法:牽連犯罪的法律。此指被舉薦者犯罪,舉薦者也連帶犯罪。⑩監司:宋代各路分設安撫、轉運、提點刑獄、提舉常平四司,其中轉運使、提點刑獄有監察本路官吏之責,稱監司。{11}左右近習:指宦官。{12}慝(tè特):邪惡。{13}臺閣:指中央政府機構。{14}疆埸(yì易):邊界。{15}將明:奉行職責,闡明事理。出自《詩•大雅•燕民》:“肅肅王命,仲山甫將之;邦國若否,仲山甫明之。”
本篇作于宋神宗熙寧元年(1068)四月,當時王安石任翰林學士。神宗即位后銳意改革,對曾上萬言書的王安石非常倚重,特將其從江寧召至汴京,任為翰林學士兼侍講。一次召見,神宗向他詢問“祖宗守天下,能百年無大變,粗致太平,以何道也”。王安石因此上了這篇奏章闡述自己對這一問題的看法,并順勢提出變法有為的主張,充分表現出王安石對北宋王朝命運的深切憂慮和要求改革的急切心情。
對于“本朝百年無事”這樣一個論題,很多思想保守的人會做成一篇歌頌祖宗功德、主張遵循祖宗舊法的文章。而對王安石來說,既要巧妙回答神宗,又要表達揭露時弊、倡言改革之意,可以說回答這個問題破費了一番腦筋。一則不能避開皇帝問的問題不作正面回答,一則不能完全將奏章的內容限制在“百年無事”之因這一表象上。于是王安石巧妙構思,借“無事”打發議論,透過“無事”的表象揭露積弊,如此一來,既正面回應“百年無事”之因這個問題,又表達了自己倡言改革的一貫主張。
文章開頭一段是個引子,說明承召入對時因時間匆促,未能詳言,故作此奏章上陳。“迫于日晷”云云,恐非托辭,只是表明自己的奏章內容不是粉飾太平之詞,而是揭露時弊、呼吁改革之詞,表現了鮮明的政治責任感。
第二段正面回答“本朝百年無事”之因,歷敘太祖、太宗、真宗、仁宗、英宗五朝之事。其中太祖是開國皇帝,作為重點詳加論述分析,對太祖的頌揚,涉及其知人善任及除苛賦、止虐刑、廢藩鎮、誅貪吏等政治措施,“出政發令之間,一以安利元元為事”的施政原則。而太宗、真宗,僅以“聰武”“謙仁”一語帶過;仁宗、英宗,則徑曰“無有逸德”,為下一段專論仁宗朝預留地步。
第三大段專門議論仁宗朝代各種政治措施及其成效,以回答“無事”的原因。此段筆墨加重,不是因為“仁宗在位,歷年最久”,而是此時正是宋王朝從繁榮太平到積弊叢生、危機日深的轉折期,而王安石又親歷了仁宗朝的“施為本末”,對情況了解得相當全面透徹,因而通過對仁宗朝“無事”表象的深入剖析,正可揭示仁宗在任用將帥官吏方面的失誤和太平繁榮表象下的危機,從而提出自己變革的主張。此段采用先總提、后分論的形式,逐一闡述“刑平而公之效”,“賞重而信之效”,“納用諫官御史,公聽并觀,而不蔽于偏至之讒之效”,“因任眾人之耳目,拔舉疏遠,而隨之以相坐之法之效”,“寬仁恭儉,出于自然,忠恕誠愨,終始如一之效”。總的來說,還是對仁宗在位期間施政的頌揚,批評與揭露是次要的。
在前文作了充分鋪墊以后,作者在第四段才掉轉筆鋒,縱論“本朝累世因循末俗之弊”。看似有所離題,實則是在仁宗朝情況的論述中,已在一定程度上揭示出“無事”表象下的“有事”,“安逸蕃息”表象下的積弱,太平繁榮表象下的危機。因此這一段順勢對“累世因循末俗之弊”作集中的揭露,細數十大流弊,可謂是順理成章。這些積弊,雖是百年來漸進形成的,但在位時間最長的仁宗統治時期,卻是上述弊端加深加重的關鍵時期。對仁宗朝積弊深入揭露后,末段順理成章提出“人事之不可怠終”,“大有為之時,正在今日”,呼吁立刻進行改革。
后人評論
陳在《文則》中評本文:“文簡而理周,斯得其簡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