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瑛·屏風銘》原文注釋與譯文
《周瑛·屏風銘》原文注釋與譯文
廣德州公署后有屏風焉①,黝外素中②。予題其前曰:“視民如傷③”。復制之銘以自警。銘曰:
損上益下④,是謂之益。損下益上,是謂之賊。彼損下者,見利而甘⑤。搗骨椎脂⑥,一何其饞。惟彼損上,貞固自守⑦。謂他人肉,敢入予口。損下既多,人莫予何。神明惡之,時或見呵⑧。君子損上,固無所為。心公理得,庶幾無愧⑨。二者之間,其幾其微⑩。取舍向背,天不可欺。巽言于前(11),法言于后(12)。汝茍違之,又將誰咎?
【注釋】
①廣德州;今屬安徽,治廣德(今縣)。
②黝(you):淡黑色。素:白色。
③視民如傷:形容帝王、官吏極其顧恤民眾疾苦。《左傳·哀公元年》:“臣聞國之興也,視民如傷,是其福也。”《孟子·離婁下》:“文王視民如傷,望道而未之見。”趙岐注:“視民如傷者,雍容不動擾也。”孫奭疏:“言文王常有恤民之心,故視下民常若有所傷,而不敢以橫役擾動之。”朱熹注:“民已安矣,而視之猶若有傷。”
④損上益下:減損君上的權利以施惠下民。《易·益》:“損上益下,民說無疆。”
⑤甘:嗜好。
⑥搗骨椎脂:搗毀骨頭,用椎敲打,吸取脂肪。猶敲骨吸髓。
⑦貞固:堅貞不移。謂能堅守正道,始終如一。
⑧呵:喝斥。
⑨庶幾:也許可以。
⑩幾:事物出現前或變化前的細微跡象。
(11)巽(xun)言:謙遜和婉的言詞。《論語·子罕》:“巽與之言,能無說(悅)乎?”
(12)法言:儒家所謂合乎禮法的語言。《孝經·卿大夫》:“非先王之法服不敢服,非先王之法言不敢言。”
【譯文】
廣德州官署后面有一個屏風,外面是淡黑色,中間是白色。我在屏風前面題詞說:“視民如傷。”又寫了銘來自警。銘說:
減損君上而增補下民的,這就叫做補益。減損下民而增補君上的,這就叫做民賊。那些減損下民的人,惟利是圖。敲骨吸髓,是多么饞啊!只有減損君上的人,才能堅貞自守。認為是他人的肉,怎敢進入我的口。減損下民的人,人們對我也無可奈何。但是神明憎惡,有時就會被懲罰。君子減損君上的,固然對自己沒有什么好處,但是出于公心,心安理得,也許可以問心無愧。二者之間,區分起來很微妙。取舍向背,天是不可欺侮的。先說謙遜和婉的話,后說合乎禮法的話。如果你違背了這一點,又將怨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