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人待物箴言《文徵明·格言嘉靖壬寅夏五月十日》原文注釋與譯文
《文徵明·格言嘉靖壬寅夏五月十日》原文注釋與譯文
樂易以使人之親我②。虛己以聽人之教我。恭己以取人之信我。自檢以杜人之議我③。自反以息人之罪我④。容忍以受人之欺我。警悟以脫人之陷我。奮發以破人之量我。遜言以免人之詈我。靜安以處人之擾我。從容以待人之迫我。游藝以備人之棄我⑤。直道以伸人之屈我。洞徹以解人之疑我。量力以濟人之求我。弊端切須勿始于我。凡事無但知私于我,圣賢每存心于無我⑥。
【注釋】
①嘉靖壬寅:明世宗嘉靖二十一年(1542)。
②樂易:和樂平易。
③檢:約束。
④反:反省。
⑤游藝;用六藝之教陶冶身心。《論語·述而》:“游于藝。”朱熹注:“藝,則禮、樂之文,射、御、書、數之法。”后亦泛指從事技藝或藝術的修養。
⑥每:每每,常常。
【譯文】
和樂平易以使人們親近我。虛心以聽別人教誨我。飭身克己以取得人們信任我。自己約束自己以杜絕人們議論我。自我反省以平息人們責備我。要容忍以接受人們欺負我。要警悟以擺脫人家陷害我。奮發圖強以破除人們估量我。說話謙遜以免去人家罵我。平靜安定以處理別人打擾我。從容以對待別人之逼迫我。學習專業以防備別人拋棄我。以直道來伸張別人冤屈我。洞曉事理以解除人們懷疑我。量力而行,以接濟別人之求我。弊端千萬不要始于我。凡事不要只知道自私于我,圣賢常常存心于無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