忍學《義之忍第二十一》譯文與賞析
義之忍第二十一
義之忍第二十一
義者,宜也。以之制事,義所當為,雖死不避;義所當誅,雖親不庇;義所當舉,雖仇不棄。
李篤忘家以救張儉,祈奚忘怨而進解狐。
呂蒙不以鄉人干令而不戳,孔明不以愛客敗績而不誅。
叔向數叔魚之惡,實遺直也;石碏行石厚之戮,其滅親乎?
當斷不斷,是為懦夫。勿行不義,勿殺不辜。噫,可不忍歟!
【譯文】
義,道義,指恰當準確地處理事情的標準。以義為準繩來處理事務,事務就能得到適宜的處理;道義上當為的事情,即使是犧牲性命也在所不惜;道義上該處死的人,即使是親人也不包庇;道義上該舉薦的人,即使是仇人也不舍棄。
東漢李篤舍生忘死以救正直卻被誣為黨人的張儉,是為義;祈奚盡釋前嫌舉薦仇人解狐,是為義。
三國呂蒙不因犯法之人是自己的同鄉而不斬,諸葛孔明不因敗績之人是自己的愛將而不誅。
《左傳》載叔向數落兄弟叔魚的罪惡,毫不包庇遮掩,確實留下了正直之人的名聲;《左傳》又載隱公四年,石碏殺掉兒子石厚,應該可以算是大義滅親吧?
該做決定的時候猶豫不決,這樣的人是懦夫。不要做不道義的事情,不要殺無辜的人。啊!義是一個人處事的準則,舍生取義,大義滅親,是大家所推崇的,為了義,怎能不忍住自己的一些私情呢!
【評析】
《尚書》曰:“以義制事,以禮制心。”是說以義處理事務,事務就能得到適宜的處理;按照禮來修養心志,心志就很端正。做人就應該深明大義,為了正義就算是犧牲性命也應該在所不惜,為了維護國法,保全正義,就算是親人犯了法,也要能公正對之,而不能存有絲毫包庇之心。
典例闡幽 軍法如山,大義滅親
傳說明朝嘉靖四十一年初夏,戚繼光率領戚家軍來到崇武沿海一帶抗倭。這天深夜,戚繼光帶著兩個隨從,踏著月光出城巡視,走著走著,忽然聽到從海灘那邊傳來凄慘的哭聲。戚繼光趕過來一看,只見一個兩鬢斑白的老大爺捶胸頓足痛哭著,旁邊一個守城士兵好言勸慰。那個士兵一見戚繼光,馬上站起來行禮,將情況一一稟告。
原來這個老大爺的親人幾乎全被倭寇殺害了,只剩一個孫女。誰知禍不單行,這天半夜,家中突然闖進一個蒙臉人,將他的孫女奸淫了,孫女羞愧難當,跑出家門,跳海自盡了。老大爺和守城士兵趕到海邊時,他孫女早已被沖到外海去了。
戚繼光勸住老大爺,問他認不認得這個蒙臉人。老大爺說,這人左邊眼眉間有一道顯眼的傷疤,長得五大三粗,戚繼光一聽,不由一怔。他攙扶著老大爺,讓他先跟他們回營,待調查清楚后再處置。
到了營中,幾個當地百姓已將蒙臉人逮住送來了。戚繼光一看,果然不出所料,正是親侄兒戚安順。他氣得面如紫茄,喝令立即推出斬首示眾。
戚安順慌忙跪下,聲淚俱下地哭求道:“叔父呀,我知錯了,就饒我這一次吧!以后我一定痛改前非……當年倭寇奸細要暗殺叔父,我挺身而出,左眼邊挨了一刀,面容被毀,以致至今娶親無望,才去干那……”
“住嘴!即使娶親無望,你也不能干出這傷天害理的事!”戚繼光厲聲斥道。
“你對我委實有救命之情,況且你我有叔侄之親,但這都是私情。現在你奸淫少女,害死人命,這可是觸犯眾怒的公事呀,是國法軍紀家規所不容的!你今日是自作自受。”
戚繼光說著,向手下人喊道:“來人,端一碗酒過來。”于是,一個士兵送來了一碗酒。
戚繼光端著這碗酒,對戚安順說:“侄兒,你的救命之情叔父是不會忘記的。今日即將永別,就喝下叔父答謝你的這碗酒吧!”
戚安順深知叔父一向秉公執法,自己今日死罪難逃,便接酒一飲而盡。隨后,他就被推出斬首。戚繼光命人把他的首級懸掛在城樓上示眾三天,以儆效尤。
從此以后,將士們都知道戚繼光嚴于執法,軍令如山,公私分明,都不敢做違犯軍紀國法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