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象樞·六字箴有引》原文注釋與譯文
《魏象樞·六字箴有引》原文注釋與譯文
樞有《六字箴》①,曰:循理、守法、安命②,用以自警。兼為分校所拔諸士訓,今行之閱數年矣③。因思六字固海內習聞者④,敢不與同人共之乎?爰列三箴如左⑤。
循理
天之生人,具有此理。違之則非,順之則是。以此合天,以此求己。易存者心,難任者意。
守法
曰寬曰嚴,秉自昭代⑥。理雖無違,法或有悖⑦。守之守之,勿詘勿貸⑧。勿謂誰知,勿謂何礙。
安命
理既明矣,法既平矣,毀矣成矣,辱矣榮矣,素其位而行矣⑨,進可以仕,而退可以耕矣。
【注釋】
①樞:作者自稱。
②循理:遵循事理。
③閱:經歷。
④習聞:常聽說。
⑤爰:于是。
⑥秉:操持。昭代:清明的時代。舊時多用以稱頌本朝。
⑦悖(bei):違反。
⑧詘(qu):冤枉。貸:寬免。
⑨素位:謂現在所處之地位。語出《禮記·中庸》:“君子素其位而行,不愿乎其外??追f達疏:“素,曏也。曏其所居之位而行其所行之事,不愿行在位外之事?!?br>
【譯文】
我有《六字箴》,說:循理、守法、安命,用以自我警惕,兼為分校所選拔的學生的訓詞,今天已實行幾年了。因想這六個字本來就是國內常聽說的,怎敢不與同人共同使用?于是列三箴如左:
循理
天生人,都有這個理。違背它就錯,遵循它就對。用這個來合乎上天的要求,用這個來要求自己。容易存在的是心,難以任意的是意。
守法
無論寬和嚴,都來自本朝的法律。雖然沒有違背道理,卻有時是違法的。守法守法,不要冤枉,也不要寬免。不要說誰知道,不要說沒關系。
安命
道理既然明白,法律既然公平,破壞它或成全它,就有屈辱有光榮。按照自己所處的職位而行事,進可以當官,退可以耕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