忍學《七十七 終不自辯》譯文與賞析
七十七 終不自辯
七十七 終不自辯
蔡襄嘗飲會靈東園,坐客有射矢誤中傷人者,客劇指為公矢,京師喧然。事既聞,上以問公,公再拜愧謝,終不自辯,退以未嘗以語人。
【譯文】
蔡襄公曾經在會靈東園飲酒,有一位客人在射箭的時候,誤傷到了一個游人。這位客人馬上便指認說這是蔡襄公的箭,這件事鬧得滿城風雨。皇帝聽說這件事后,問蔡襄,蔡襄只是再三叩頭請求原諒,始終不替自己辯解,回來以后也沒有將事實告訴別人。
【評析】
大丈夫要勇于承擔責任。那位用箭射傷游人的客人,將自己的過錯推到蔡襄公的身上,其做法不可取,他算不上是堂堂男子漢,不是頂天立地的男兒,必然會遭到世人的指責。
做人一定要自強自立、勇于承擔責任,遇到麻煩事情臨陣脫逃是懦夫的表現。因此,在我們的日常工作中,哪一方面若做得不好,總是會聽到這樣或那樣的借口。比如不能按期交貨,產品出現質量問題,會有“信息傳遞不及時”、“技術不成熟”等等借口;出現安全事故,會有“身體不適”、“單獨操作時間不長”等等借口……只要有心去找,借口當然無處不在。您是否也正在浪費寶貴的時間和精力,在努力尋找一個合適的借口,而忘記了自己的職責和責任!
有勇氣承擔責任,才能承擔更大的責任。希望我們眾志成城、迎難而上,不論何時何地,都要記住自己的責任,都要對自己的工作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