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志根《明季北略》中國名著簡介
作者: 吳志根
《明季北略》二十四卷,清計六奇編輯。該書比較詳細地記述了明末“治亂興亡”的事跡,是研究明末歷史的重要參考書。
該書記載的內(nèi)容,上自公元1616年(明神宗萬歷四十四年),下迄公元1644年(明思宗崇禎十七年),主要記載明朝末年北都(北京)的時事大略,所以書名《明季北略》。與作者的另一著作《明季南略》(主要記載明都南遷后南明的事略),為上下篇。其體例,各卷以時間為次序,而每卷各以事件或人物為中心記事成篇,屬雜記性質(zhì)。記載較詳?shù)挠校宏P于明清兩朝的興廢交替;明末朝政,“賢臣”、“奸臣”的用與舍;明朝統(tǒng)治集團內(nèi)部的矛盾與爭斗,如“移宮案”、魏忠賢等閹黨勢力的猖獗和消亡;統(tǒng)治者的橫征暴斂,階級矛盾的尖銳化,各地農(nóng)民起義;明朝將吏的抗清降清和鎮(zhèn)壓農(nóng)民起義,等等。其中記李自成、張獻忠等農(nóng)民起義始末更詳,例如,公元1644年3月,李自成入北京及大順政權的種種制度、措施等,逐日記載,比其他書都詳細,很有參考價值。
作者字用賓,無錫人,生活于明末清初,生平不詳。該書成書于公元1671年(清康熙十年),離明亡不遠,取材或據(jù)傳聞,或據(jù)目睹,記述具體詳細,比較切近。但作者是站在地主階級立場來總結“治亂興亡”的經(jīng)驗教訓的,不僅對農(nóng)民起義多有誣蔑,而且在史實的記述上也多錯誤。例如,說張獻忠后來禪位于孫可望,被酖而死,李自成幼能作詩,有詠蟹七律,最后于羅公山得惡夢病死,等等,都與事實不符。其余如歲月互訛,死生倒置等,更是錯誤百出,須與他書互相參校。
該書版本有:浙江海鹽朱氏舊藏康熙活字本,北京琉璃廠半松居士排印本,杭州大學圖書館藏舊抄本,商務印書館1936年鉛印本(編入《國學基本叢書》)。